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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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n环境影响委记表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编制日期:二。一六年十一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3三、环境影响分析6四、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估算8五、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0六、环评总结论13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二、项目地卫星地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图附件1、项目前期联合踏勘服务反馈单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租赁合同4、房产证5、颐高广场环保验收意见6、颐高广场出具的证明附表: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法人

2、代表联系人毛*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口;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联系电话13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正餐服务(H6210)建筑面积(平方米)28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2.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6年11月一、项目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与规模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万元。项目租赁绍兴颐高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二

3、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项目位于3层,1、2和4层为其他商铺,地下一层和二层为停车场。项目东面为空置商铺;南面为颐高广场地上停车场;西面为绍兴市越城区颐食快餐店;北面为颐高广场美食城就餐大厅。项目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I-Io表1-1项目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保护目标方位与租赁商业房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山水人家S130563户一般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2二环北路325号1幢W3830户般二环北路325号2幢W2430户3曲屯村安置小区N151/一般4河流E270/一般地表水:IH类W92/一般平面布置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

4、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租赁建筑面积为28平方米。项目内设有厨房和就餐区(4人桌3个、6人桌2个),项目共有座位24个,经营中餐和晚餐。工作人员:本项目共需员工2人,营业时间上午08:00-21:00,年营业时间365天。空调设备:项目制热(冷)由颐高广场中央空调系统提供。项目厨房设有1个基准灶,1个6眼煲仔灶,1个炸炉,燃料为管道天然气;项目为小型规模。给排水:项目给水采用城市给水管网作为生活、消防供水水源;项目排水采用废、污、雨分流制。项目厨房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颐高广场排水处理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与屋面雨水

5、经雨水管道收集汇合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租赁绍兴颐高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所租铺位目前为闲置。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二、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强分析2.1项目生产工艺水噪声、废气噪声噪声生料一洗涤烹饪就餐一碗盘筷洗涤II1废水、废渣天然气残渣暧水图2-1本项目工艺流程图2.2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废水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统计;餐饮废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的规定,

6、餐饮业用水定额为每顾客每次50L。项目提供中餐、晚餐,因此日就餐人数按24x2=48人次,年营业时间按365天计,则产生餐饮废水量为2.04td(744.6ta)员工生活废水:项目需员工2人,用水量按100Ld,每年按365日计。则员工废水量为017td(62.1t/a)。综上所述,整个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见表2-1。表2-1项目的废水产生情况序号用水对象定额(LAM)座位(人数)排污系数废水量t/dt/a1餐饮部分5024X20.852.04744.62员工10020.1762.13合计/2.21806.7综上,项目废水最大日产生量为3t,年产生量为8073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

7、集达标后排入颐高广场排水处理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CODcr排放浓度为500mgL,CODcr排放量为0.40ta,NH3-N排放浓度为35mgL,NH3-N排放量为0.028ta废气项目经营无燃煤或燃油锅炉,供热采用管道天然气,因此产生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和燃料的燃烧废气。油烟废气据有关资料统计,绍兴市区食用油脂用量为3.5kgl餐100人,烹饪挥发损失量约为2.84%。项目安装最低去除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2-20表2-2项目营运期油烟产生及排放情况表序号位置就餐人次油烟产生量(kga)去除率油烟排放量(kga)顾客员工1厨房24X

8、22X218.8660%7.55项目厨房操作时间约5个小时,项目在安装风量4000m3h以上的风机一台,则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03mgm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排放浓度小于2.0mgn?的标准。燃料燃烧废气根据对绍兴市(县)天然气用户调查表明,绍兴市(县)居民人均天然气用量为60Nm3a(按每天二餐计),本项目每天使用天然气人员为52人次,最大使用天然气量为1560Nm3ao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废气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情况见表2-3。表2-3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量项目SO2烟尘NO(以NO?)CO天然气燃烧排污系数(kg106m3)9.680-2

9、40(折中取160)1280320产生量(kga)0.010.252.000.50排放量(kga)0.010.252.000.50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油烟净化装置、碗盘洗涤、人群噪声等的噪声,各种设备的噪声源强见表2-4o表2-4设备噪声源强单位:dB噪声源噪声值油烟净化装置55.0-60.0风机75.0-85.0洗碗盘70.0-75.0人群噪声70.0-75.0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废泊脚,废包装材料和空酒瓶及饮料瓶,还有员工的少量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废沿脚,其成分为生料粗加工丢弃物和残菜剩饭,废冷脚产生每人每餐0.2kg计,项目日最大就餐人数48人次,产生量为3.50ta;项目员工生活垃

10、圾以0.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7ta;废包装材料和空酒瓶及饮料瓶约为2.55tao表2-5项目的固废产生情况单位:t/a序号固废名称产生工序属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1废沿脚餐饮一般固废3.50产生的餐厨垃圾按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223号)执行2废包装材料包装一般固废2.55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3生活垃圾生活一般固废0.37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2.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6o表2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类值、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废水废水量t/d33t/a807807CODcr

11、mg/L500100t/a0.400.08氨氮mg/L355t/a0.0280.004废气厨房油烟废气kg/a18.867.55燃料SO2kg/a0.010.01烟尘kg/a0.250.25NO(以NO?)kg/a2.002.00COkg/a0.500.50固废顾客废汨脚t/a3.500废包装材料2.550员工生活垃圾0.370三环境影响分析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租赁绍兴颐高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因此不涉及土建部分,主要污染因子为装修期油漆废气、噪声、装修人员的生活废水及装修垃圾等。项目装修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

12、粪池处理后,排入颐高广场排水处理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由于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及时清运到环卫、城管等部门规定的地方处置,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装修期间,严禁夜间施工,可有效降低装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装修期间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3.2.1 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颐高广场排水处理系统,再排

13、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废水进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等级。3.2.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所选用的油烟净化装置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60%的标准;项目边界距离最近的保护目标西面的二环北路325号2幢24m,项目油烟废气通过专用内置烟道至五层屋顶平台并向西延伸的排烟口排放,排烟口距离主楼办公楼的距离20m以上,与最近的保护目标西面的二环北路325号2幢相距25m,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44-2010)中“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

14、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和“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规定,因项目油烟排放量较小(7.55kga),在排放口可与空气充分混合,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3.2.3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油烟净化器及风机、碗盘洗涤、顾客及人员活动等的噪声。通过对油烟净化器的风机的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可降噪35.0dB以上,则油烟净化装置和风机的外排噪声在5O.OdB以下;碗盘洗涤噪声利用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外排噪声,厨房外排噪声在55.OdB以下,项目距最近的保

15、护目标是西面的二环北路325号2幢24m,距离衰减为35.6dB,对保护目标处基本无影响;预计项目昼间外排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营业,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等级,满足功能要求。3.2.4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固废主要是废泪脚,废包装材料和空酒瓶及饮料瓶,还有员工的少量生活垃圾,经采取表31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表31项目的固废产生情况单位:t/a序号固废名称产生工序属性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1废泊脚餐饮一般固废3.50产生的餐

16、厨垃圾按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223号)执行2废包装材料包装一般固废2.55经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3生活垃圾生活一般固废0.37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四、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估算4.1 污染防治措施表4-1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厨房油烟废气项目安装一套去除率为60%以上的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内置烟道至五层屋顶平台且往西延伸的排烟口排放,排烟口与主楼办公楼的距离在20m以上。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

17、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CODcr氨氮实行污废分流;厨房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集达标排入颐高广场排水处理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废沿脚产生的餐厨垃圾按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223号)执行固体废物顾客包装材料分类收集,贮存在室内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员工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18、噪声厨房、油烟净化装置等噪声选用低噪声风机及油烟净化装置等;厨房采用隔声门窗,油烟净化器的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日常加强对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外排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4.2 项目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4-2o表4-2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项目名称内容投资估算(万元)废水污水收集管网、油水分离器0.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0.1废气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排气筒等1.2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0.1噪声油烟净化装置风机进出口消声器、隔声挡板、减震垫等0.4固废分类垃圾收集桶、运输费、处置费0.1合计/2.1项目总投资

19、5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2.1万元,占总投资的42.0%。五、总量控制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51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和NH3-No环评建议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3td;环评建议以废水量3td(807ta)、CODcrA0.40ta氨氮量0.028ta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3td(807ta)CODCr量0.08ta、氨氮量0.004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

20、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量均属净增量,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经核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5.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正餐服务,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查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

21、1)中允许发展类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中的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租赁房屋已取得房产证,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因此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根据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地属于镜湖新区城市发展人居环境保障区0602-IV-0-3,该功能区的基本概况、主导功能及目标和管控措施如下如下:基本概况:总面积27.91平方公里。位置:主要包括镜湖新区规划

22、的居住区、行政中心、东浦镇区等功能区块。主导功能及目标:1、主导功能与保护目标:保障居民日常生活,提供安全、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2、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达到川类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评价标准。管控措施:1、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搬迁。2、禁止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3、禁止畜禽养殖;4、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或湖)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或湖)排污

23、口应限期纳管。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5、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6、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7、开展城市河道的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扩大城市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沿大树江、下官渡、梅山江等河流和104国道北复线、绍齐公路等道路建设生态绿化廊道。项目为正餐服务,属于服务业,污水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绍兴市环

24、境功能区划。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厨房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颐高广场排水处理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油烟废气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因此符合达标排放原则。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产生的厨房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颐高广场排水处理系统,再排入城市截污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噪声经治理后外排达标,周围声

25、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固体废物经回收等措施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环评总结论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建设项目租赁绍兴颐高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租赁房屋已取得房产证,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和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原则。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能做

26、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地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各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项目符合各项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lowHffwldr兽氏HMaJUQ窿胃M9*exsCE-vmtflls*sux3昼M向凶感S*唱凶阴sulmaIne三HX剪E,0s网一脩M8ex-附图二项目地卫星图唐,ftr j D LTD UJJ OJlCTTJ IZr 口 rL5 n_f)6-6 AS %附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设目建项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建设项目

27、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建筑面积28平方米,提供正餐服务(中餐、晚餐),可同时容纳24人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口技术改造行业类别正餐服务(H6210)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表填报登记表总投资(万元)5环保报或(万元)2.1所占比例(%)42.0建设单位单位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大光灯小吃店联系电话139*6600评价单位单位名称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202564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商业裙房302室-3号铺位邮政编码312000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壁区祥园路30号(乐富智汇园)12幢

28、803A室邮政编码310015法人代表T*联系人毛*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9号评价经费*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等级境空气:GB3095-2012二级地表7K:GB3838-2002IV类地下水:环境噪声:GB3096-20082类海水:土壤:其它:环境敏感特征口自然保护区口风景名胜区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口基本农田保护区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口沙化地封禁保护区口森林公园口地质公园口重要湿地口基本草原口文物保护单位口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口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口重点流域口重点湖泊两控区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现I有工程(已建+在建)7K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总

29、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实际排放浓度(1)允许排放浓度(2)实际排放总量(3)核定排放总量(4)预测排放浓度(5)允许排放浓度(6)产生量(7)自身削减量(8)预测排放总量(9)核定排放总量(10)“以新带老”削减量(11)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预测排放总量(13)核定排放总量(14)排放增减量(15)废水一一0.080700.08070.0807+0.0807化学需氧量100(500)100(500)0.40(0.40)0.32(0)0.08(0.40)0.08(0.40)+0.08(+0.40)氨氮5(35)5(35)0.028(0.028)0.024(0)0.001(0.

30、028)0.004(0.028)+0.004(-K).028)石油类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00000一与项目有一关其它特征污染物油烟废气1.082.00.0190.0110.0080.008+0.008备注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一)表示减少;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3、(9)=(7)-(8),(15)=(9)-(11)-(12),(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一一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一一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一一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一一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一一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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