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管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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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监督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备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章设备前期管理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第五章设备报废管理第六章设备事故管理第七章设备档案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集团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管理规范化,保证设备在其生命周期内安全运行,减少设备故障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措施。第二条本措施合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中的设备监督管理。第三条设备监督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制造和使用相结合,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第二章设

2、备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一)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如下简称“安委会”)下设设备监管处,是集团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二)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机动处、生产安全处、动能处、生产技术部等)是本单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第五条职责(一)集团设备监管处职责。1 .负责根据国家法规和集团实际状况建立健全集团的设备管理措施,监督各单位设备管理制度建设。2 .负责监督各单位设备管理,不停推进各单位设备管理水平提高。3 .负责根据设备监督管理措施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4 .受理设备事故的投诉和举报。(二)集团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设备监督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制度

3、。2 .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及改善,保证设备安全运行。3 .负责每月10号前向集团安委会设备监管处上报设备运行状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和设备专题检查表(见附件二)。第三章设备前期管理第六条设备需求单位向集团物资装备部提出设备需求计划,应清晰描述购置原因和内容。第七条物资装备部应组织人员对设备需求计划进行论证。论证后由物资装备部和设备需求单位签字生效并分别保留。第八条物资装备部负责向招标办公室提出招标需求,由招标办公室根据XXXX物资招标管理措施和XXXX物资招标采购操作规范等规定进行招标。第九条物资装备部在设备采购时应按照XXXX供应商管理措施、XXXX物资采购管理措施和XXXX物资招标采购操作规

4、范等规定组织采购,保证所采购设备满足使用单位规定。第十条物资装备部应按如下规定与供应商签订设备购置协议。(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XXXX协议管理措施等规定。(二)明确描述采购内容、供货周期、运送责任、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内容。(三)物资装备部设备采购处负责根据购置协议跟踪设备生产质量和交货期。第十一条物资装备部和各单位应加强设备到货验收管理。(一)明确设备验收流程和人员责任。(二)应对供货内容、外观、随机资料等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必须填写验收单。(三)设备验收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协调处理。第十二条设备安装(一)应对设备安装进行监管,保证设备安装按照技术规范和阐明书规定进行。(

5、二)安装应由对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三)加强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定流程,明确责任。(四)导致设备损坏的,安装单位必须承担对应责任。第十三条设备调试(一)调试操作应获得使用单位或监理单位承认后才能进行调试,调试单位必须做好调试记录。(二)调试应坚持“先单机再联机,先空载再负载”的原则,特殊状况下应保证开机方案安全可靠。(三)调试中形成的技术资料由使用单位整顿后保留。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检修规程。(一)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同意实行。重要包括:1.设备安全责任制度。2 ,设备保养制度。3 ,设备巡检制度。4 ,设备润滑制度。5

6、.设备包机责任制度。6 .设备培训制度。7 ,设备检修制度。8 .设备检查、测试制度。9 .交接班制度。10 .操作证制度。IL计量器具管理制度。12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3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并监督执行。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进行设备技能培训,杜绝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现象。(一)一般岗位的操作、检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二)特种设备操作、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获得对应资质并持证上岗。(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1.新员工入职。2,人员换岗。3 .设备改造。4 .工艺变更。5 .新设备

7、、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投入使用。第十六条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进行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第十七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并负责管理。(一)设备台账内容重要包括: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型号、投入使用时间、安装位置、位号、类型。(二)特种设备在台账中应着重标示,并注明设备的注册时间和检查信息。(三)现场设备必须在明显位置标示设备型号、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投入使用时间等设备台账基本信息。(四)设备台账必须规范、精确,并做到账卡物三对口。(五)设备台账必须及时更新保留。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设备技术资料制定重点设备的性能极限清单,防止设

8、备超负荷或异常运行。(一)重点设备(指设备的失效或故障可导致较大的人员伤害、死亡,或导致生产经营中断,或设备自身的价值较高)巡检表中应标明对应的性能极限值,便于巡检人员进行参照。(二)设备性能极限清单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第十九条设备保养必须遵守“计划保养为主,预测性维修为辅”的原则。(一)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制定保养计划。1.保养计划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由设备管理、设备检修、生产运行等部门遵照执行。2 .保养计划的延期、变动、修改和其他异常状况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并由主管副总经理同意。3 .设备保养计划应及时更新。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养计划实行质量的跟踪,保养

9、计划完毕后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二)各单位必须加强备用设备和临时停用设备的管理,制定符合设备特点的保养计划,减小设备停用期间的磨损。1 .备用设备应在设备明显位置标示设备信息。2 .各单位应建立备用设备和临时停用设备的保养计划,与运行设备同样维护。(1)同工作位置有在线备用设备的,必须交替运行,防止长时间闲置损坏设备;(2)备用设备的放置场所必须合适,防止放置不妥导致损坏。3 .备用设备和临时停用设备常见的磨损有:(1)设备轴跨度大发生变形;(2)蓄能设备长时间闲置;(3)设备锈蚀;(4)密封、输送带、油管等橡胶制品老化;(5)运动副长时间闲置。(三)各单位应做好设备设施、钢构造

10、的防腐工作。(四)各单位应对重点设备进行预测性维修。1.设备管理部门应对重点设备运行数据进行汇总,并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判断设备的运行状况,为预测性维修提供根据。4 .预测性维修的其他根据:(1)设备维修历史;(2)设备性能极限;(3)设备巡检记录;(4)先进检测手段。5 .预测性维修措施:(1)油质和磨屑分析法;(2)振动趋势分析法;(3)温度趋势分析法;(4)电流趋势分析法;(5)失效模式分析法。第二十条各单位必须对设备进行有效的润滑,坚持“五定”(即定质、定量、定期、定点、定人)原则。(一)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润滑清单,应包括:设备名称、润滑点、周期、润滑油加注量、润滑油品牌和牌号等,润滑

11、清单由本单位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执行。(二)润滑人员应掌握润滑知识和润滑保养要点,并对油质状况进行辨析。(三)润滑人员必须做好润滑记录。(四)润滑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五)润滑记录由设备管理部门保留,期限为3年。(六)新装设备、改造设备应及时制定润滑计划。(七)设备润滑保养的延期、变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八)各单位应进行油质检测,加强对重点设备、一次性加注较大油量设备的油质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用措施。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必须加强设备巡检。(一)设备管理部门应规范设备巡检点并明确标示。(二)根据设备详细状况,采用有效的检测手段对温度、振动、噪声

12、、外观状态(松动、裂纹、卡阻、停止等)、压差、电流、流速等进行巡检。(三)巡检记录应完整精确。(四)在巡检中应参照设备性能极限清单,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领导。(五)巡检记录应由主管人员检查签字。(六)设备管理部门应抽查巡检记录并签字。(七)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巡检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交接班制度建立设备运行日志、检修和保养日志。(一)生产运行部门负责建立设备运行日志,应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二)检修部门负责建立检修和保养日志,应对设备检修和保养状况进行记录,并由部门负责人检查签字。(三)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日志、检修和保养

13、日志进行跟踪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制定大修计划,对设备进行集中检修和保养。(一)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大修计划,大修计划应与生产相协调,详细描述大修任务、大修人员安排、备品备件和外协服务需求,以保障大修进度和质量,大修计划根据:1.设备保养计划。2 .预测性维修计划。3 .检查和测试计划。4,强制检测、校验计划。5 .设备更新计划。(二)大修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大修会议,协调部门任务,进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三)大修中,设备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跟踪,监管大修进度和质量,予以指导和提议。(四)大修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会议总结大修完毕状况、遗留问题,并汇总形成大修汇报。第二十

14、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检查和测试计划,提高故障预测能力,减少故障频率和故障损失。检查和测试种类一般有:(一)仪表、仪器、计量衡、量具、热电偶(电阻)、流量计等计量设备的强检和自检。(二)设备自身的联锁测试。(三)容器管道的壁厚检查。(四)电气保护装置的测试。(五)设备的制动测试。(六)过压保护装置的测试。(七)热成像检测。(八)动平衡检测。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实行设备包机到人,强化岗位员工责任。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加强设备故障管理,防止出现处理不彻底、故障原因不清晰等现象。(一)故障原因、处理措施、成果和完毕人应在检修和保养日志中记录。(二)设备故障应进行责任确认。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加强电气工

15、具、检测工具和量具的管理。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设备管理专题检查。(一)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保养人员、生产运行人员、安全人员进行设备专题检查。(二)设备专题检查重要包括:1.设备现场检查,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和“跑、冒、滴、漏”现象。2 .检修和保养记录检查。3 .巡检记录检查。4 ,交接班记录检查。(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表格样式(附件二)汇总,应由指定负责人跟踪完毕。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管理(一)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使用获得生产许

16、可并经检查合格的特种设备。(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获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在特种设备的明显位置放置登记标志。(四)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技术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常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检查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查机构提出检查规定。(七)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八)电梯、客

17、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时,应将安全使用阐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明显位置。(九)电梯维护保养应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第三十条电气设备管理(一)电气设备重要包括:1.厂区内的变电站、电容赔偿室、高下压配电室。2 .电气柜、仪表、变送器、传感器。3 .电气线路、电缆桥架和电缆沟。4 .DCS系统、UPS电源。5 .电机。6 .电气工具。(二)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高下压操作管理。高下压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票”和“工作票”,并明确岗位人员责任,以保证安全。(三)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电气标示管理。电气操作提醒、电气线路走向符号、电气危险警

18、示、现场操作牌应在现场所适位置张贴。(四)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电气绝缘和接地管理。1.定期组织人员对电气线路的绝缘、电气开关灭弧装置及电气柜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电气设备的绝缘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7 .组织人员对电气线路、配电室、电气柜的环境进行检查。8 .电气接地必须规范,定期检查接地线路的完好性。(五)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电气防护用品、验电工具等进行管理,保证安全可靠。(六)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防雷设施管理,防止因雷击建筑物、构筑物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1.各单位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含构筑物)的防雷设计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 .防雷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完毕

19、。3 .防雷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频率不低于国家规定原则。4,需要变动防雷设施时,应有临时替代方案,并按国家规范恢复。(七)各单位应对智能设备的报警、DCS系统的报警和监控数据进行有效的管理。1.报警和监控数据必须及时存储,保留时间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4 .重点设备的DCS报警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分析报警原因,并在工作日志中记录。第三十一条设备改造管理(一)设备改造是指使用单位为改善生产工艺、安全和经济性能所进行的设备有关的改善活动。(二)各单位应对设备改造进行严格管理,保证改造在制度约束下向着安全、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和经济综合优化的方向发展,防止出现因设备

20、改造而引起多种问题和事故。(三)应规范设备改造的立项、方案制作、方案评估、同意、实行和立案等环节。1 .重点设备的改造应提交集团物资装备部和工程部进行同意。2 .设备改造的实行应根据方案进行,不得出现偏离,若有改动应经再次评估和同意才能进行。3,设备改造完毕后应对改造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设备管理部门、检修部门、安所有门和生产运行部门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完毕评估汇报。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规范设备租赁管理,减少费用和租赁环节风险。第三十三条设备调用管理(一)设备调用时,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应在调出和调入时对设备的完整性进行评估,出具调用设备清单、评估验收单、设备维修保养清单等资料,

21、由双方存档处理。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应充足配合,明确双方责任。(二)特种设备的调动应向调出和调入地区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立案。第三十四条备品备件和外协服务管理(一)物资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选择具有对应资质、技术能力、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备品备件和外协服务供应商。(二)备品备件到货后,由专业人员根据验收原则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三)各单位应鼓励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四)各单位应加强外协服务管理。1.外协服务应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外协服务完毕后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运行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第五章设备报废管理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规范设备的报废管理

22、。(一)有强制性报废原则的设备,应按原则进行报废。(二)无强制性报废原则的设备,报废应综合考虑设备的技术寿命和经济寿命,找好报废最佳点,以最大程度提高设备的使用价值。(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抵达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应当依法提出报废申请,采用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完毕报废工作后向原登记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第六章设备事故管理第三十六条设备事故等级划分设备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分为5类:小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较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一)小设备事故:一次导致10万元如下(含1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设备事故。(二)一般设

23、备事故:一次导致10万元以上30万元如下(含3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设备事故。(三)较大设备事故:一次导致30万元以上60万元如下(含6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设备事故。(四)重大设备事故:一次导致60万元以上100万元如下(含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设备事故。(五)特大设备事故:一次导致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设备事故。第三十七条设备事故处理(一)设备事故现场处理。1.设备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迅速采用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迅速组织力量处理。2.设备事故发生后,设备使用部门应做好记录,必要时应附照片或简图,作为检修、事故分析和工作改善的根据。(二)设备事故汇报。1.发生小

24、设备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在1小时内汇报本单位设备主管部门。2.发生较大、重大及特大设备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在4小时内汇报本单位设备主管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并在8小时内上报集团安委会设备监管处(水泥企业各分子企业、旅游企业各分子企业报集团安委会的同步也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三)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小事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领导组织进行。较大、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应由事故发生单位配合集团安委会进行。第三十八条设备事故惩罚(一)设备发生小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视损失金额扣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IOoO20230元,扣直接负责人50010000元。(

25、二)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扣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20230-50000元,扣直接负责人IooOo20230元。(三)设备发生特大设备事故扣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50000以上1年年薪如下金额并予以罢职处理,扣直接负责人20230元并予以开除处理。第七章设备档案管理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应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将设备档案管理纳入设备管理工作中。(一)设备档案重要包括:1.设备有关竣工资料。2 .设备质量检查文献、合格证、阐明书、装箱单等前期资料。3 .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安装调试汇报等安装调试资料。4 .设备的保养计划、大修计划、故障调查汇报、巡检记录、检修日志、润滑日志等维保计划和记录。5 .特种设备的注册资料

26、、强检资料。6 .设备改造资料。7 .设备事故调查汇报。(二)设备档案搜集、分类和整顿。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档案资料的搜集、分类和整顿。2.设备档案的保留应坚持分级、分类、编号、分机、集中和建册等原则。(1)根据重要程度将设备档案分级,同一级别设备档案必须集中放置;(2)设备资料应统一编号并制定目录册;(3)电子数据资料应在多种存储器上存储。(4)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必须有备份。(三)设备档案借阅。1 .设备管理部门应规范设备档案借阅流程,明确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责任,明确不同样级别设备档案借阅的同意手续。3 .借阅人负责档案的临时保留,不得私自将档案转交他人。4 .借阅应登记。(四)设备档案的销毁。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设备档案的销毁管理,明确设备档案销毁同意手续。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本措施解释权归集团安委会。第四十一条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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