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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转院转诊的管理规定规范我院的转院、转诊工作,特制定温州市中心医院转院转诊管理规定,必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转诊、转院:1. 转院应当遵循转上不转下的原则,转入的医院必须是我院上一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2. 必须是在我院相关科室诊治且住院过的患者。3. 需为经我院检查会诊不能确诊的疑难疾病,或患者病情严重而我院无条件(无设备或技术)进行检查治疗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伤病员。4. 转院患者符合上述条件,相关病情需经有关科室讨论后,由该科室主任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上签字,参保人或家属携带医保卡及备案表至院医保科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