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学院工会工作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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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工会工作制度汇编目录1 .XX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2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93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154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185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256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分工会工作例会制度267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工会主席岗位职责278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289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分工会工会小组长工作职责291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工会青年委员工作职责3011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工会生活福利委员工作职责3112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工会文艺宣传委员

2、工作职责3213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3314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体育委员工作职责3415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慰问教职工工作制度35XX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制订本暂行条例。第二条XX师范

3、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实行校务公开的有效载体,是我校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教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综合性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贡献。第四条教代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委要把教代会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支持教代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五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

4、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第六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定编、聘任、考核、奖惩、分配等改革的原则、办法,讨论通过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三)讨论通过教职工住房管理、医疗改革等方案、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四)民主评议和监督干部,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诸

5、方面予以评议,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主管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章代表第八条代表的产生,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由教职工按一定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的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6%-10%;代表的构成既要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教师代表(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两会合并召开,简称“两代会”,代表合一,既是教代会代表又是工代会代表。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4年,任期届满进行改选,可

6、以连选连任。校党政领导和校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为代表候选人。选举时,其名额分配到基层单位参加选举,不占选举单位名额。第十条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或撤换本单位的代表。教职工代表在校内调动,其代表资格仍然保留;代表如调离、退休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代表资格即自然终止,选举单位可按程序进行代表缺额补选。第十一条代表团一般按选举单位组成;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根据代表具体人数,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相关、工作性质相近的单位联合组成;每个代表团推选出正、副团长。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特邀人员或列席人员参加会议。第十二条代表条件(一

7、)在我校工作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自觉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识大体、顾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基础好,自觉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第十三条代表的权利(一)享有教代会的各项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三)对学校的重要工作有审议、质询、建议权,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

8、定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四)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第十四条代表的义务(一)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和决定,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四)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建设优良党风、教风、学风、工作作风中起带头作用。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五条教

9、代会每届任期4年,按期换届。届中每年应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第十六条大会实到代表超过应到代表三分之二,会议方为有效。大会的表决必须经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有重大事项,经执委会研究或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并报校党委同意,可以提前、推迟召开大会或临时召开代表会议。执委会定期召开会议,执委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会议方为有效。会议的表决必须经应到会执委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十七条教代会召开期间,推选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主席团设立秘书长、副秘书长,并在大会预备会议上通过。主席团的职责是:(一)主持召开大会,组织大

10、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二)听取和汇总各代表团对各项议题的审核意见和建议,讨论审议提交大会的议题、议程。(三)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四)处理大会期间其他重要事项和发生的临时性问题。第十八条教代会建立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提案的提出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符合规定程序,提案必须包括案名、案由、具体建议三方面内容。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提案进行审查、登记和立案,督促检查提案办理反馈工作。第十九条教代会选举产生的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行使学校民

11、主管理权力。执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应为正式代表,且能任满一届。因故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一年以上的,其执委资格自动解除。执委会可根据情况讨论提出增补人选,并按程序进行缺额补选,报校党委批准。执委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职责是:(一)行使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教代会职责。(二)主持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活动,听取工作委员会的汇报。(三)向下一次大会提交专题报告,汇报任期内贯彻、处理决议情况,接受代表监督。(四)修订、完善二级教代会实施意见和方案。笫二十条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人选一般在执委会委员中产生,各专门工作委

12、员会的组成人数根据执委会委员人数确定,设主任1人、成员若干人。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可设校务公开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财经福利工作委员会、校产工作委员会。也可以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调整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下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一)提出本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地组织实施。(二)督促、检查教代会做出的与本专门工作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三)完成教代会和学校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一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要求,经执委会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第

13、二十二条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该单位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并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分工会承担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第五章工作机构第二十三条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其负责人参加校教代会执委会。校工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教代会执委会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二)教代会闭会期间,协助教代会执委会传达和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三)组织代表的学习和培训,向代表和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代表和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接受并处理代表及教职工的建议和申诉。(四)组织、协调、指导二级单位教代会制度建

14、设,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五)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二十四条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学校教代会执委会。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经XX师范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后颁布实施。原1988年制定的XX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XX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

15、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XX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院教代会)是学院教职工对本单位工作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是学院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学院教代会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成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工作。第四条学院教代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职权。第五条学院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教代会的职权第六条二级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6、:(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学院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本单位的发展和建设规划、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相关工作制度建设以及各种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学院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与学院教职工利益有关的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四)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提出评议意见,报所属党组织,必要时可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相关建议;参与本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推荐工作。(五)收集提案和建议,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并向校教代会提出议案。第七条学院的领导班子应尊重和支持二级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

17、督的权利,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向二级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相关决议、提案,接受教代会检查、评议和监督。第八条二级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学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配合、协助学院组织开展工作,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三章学院教代会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院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代表调离学院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增补,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增补情况。第十条学院按照不低于教职工总人数35%的比例产生学院教代会代表。代表产生的方式,可由学

18、院在职教职工直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也可以教研室为单位,按照教研室教职工数35%的比例数额,集体研究推荐或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第十一条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要充分体现教师为主体,又要照顾各方面的人员,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全体代表人数6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校教代会代表、学院的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的学院教代会代表。第十二条学院教代会代表的条件:(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新时期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19、,关心集体,关心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三)密切联系群众,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威望;(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善于调查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学院教代会代表的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按照规定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有权就二级教代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三)有权向学院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学院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四)有权对学院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依法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第十四条学院教

20、代会代表的义务:(一)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新时期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两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三)认真宣传和贯彻二级教代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学院教代会的活动,做好教代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四)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五)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群众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六)协助学院领导开展工作,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21、任务。第十五条学院教代会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离退休人员、民主党派人士、学生和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他们可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六条学院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学院教代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遇有重大问题,经本单位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提前或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学院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第十七条学院教代会的议题应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广大教职工的普遍关心的问题和要求来确定。第十八

22、条学院教代会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筹备领导小组,书记为组长,行政和工会负责人为副组长,由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教代会筹备工作。召开学院教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作为教代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推荐大会的执行主席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设秘书1人,负责做好主席团交办的各项事宜。第十九条学院教代会闭会期间,经所属党组织同意,分工会可以组织教代会执委会,就学院教代会决议和决定的落实以及有关学院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召开会议。第二十条教代会执委会由教代会代表以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教代会执委会由9人组成。学院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应为执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另由执委会代表选举产生秘书长1人。第二十

23、一条学院为学院教代会的召开及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赛和条件。代表参加会议或活动占用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对待。第五章工作机构第二十二条分工会是学院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组织选举代表及换届工作,提出学院教代会议题的建议,组织学院教代会的筹备和会议的召开,做好学院教代会建档存档工作;组织代表参加调研活动,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接受和处理代表的建议及申诉,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学院教代会工作,完成大会交给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三条学院召开学院教代会之前,将会议的组织形式、日程安排、中心议题、与会代表等事项预先向校工会书面报告,以便

24、备案。同时做好大会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第六章细则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院党委或学院工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二O一二年十二月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实施院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领导班子依法治院、民主治院、科学治院意识,调动学院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建设、管理、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重要举措,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XX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实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1、院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院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25、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校、院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不断增强学院管理的科学化、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制度化、工作的规范化等方面的意识,提高领导班子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学院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和群众监督体系,使学院师生员工参与学院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权益得到体现,促进学院更好、更快和可持续的发展。2、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院务公开要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坚持从学院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必须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既要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益,又要确保学院领

26、导班子依法行使管理职权。二、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1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组长:书记、院长副组长: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行政副院长成员: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负责人2 .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组长:书记、院分工会主席成员:校院教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三、院务公开的内容1 .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学院发展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学院重大改革方案等;2 .有关学院重大改革措施,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津贴福利改革等;3 .学院人事工作,包括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续聘、返聘、晋级、晋职、人员调入调出、毕业生留校、公派

27、出国、进修访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4 .教职工奖惩。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评选条件、结果、奖惩办法、年度考核、违纪职工处理办法等;5 .学院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执行等。6 .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7 .学院各项经费(学院代管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赛和学生活动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8 .教职工及学生组织发展公示。9 .各类学生的招生就业、奖助学金评定、特困生补助发放、评优评先、出国、违纪处理、免试研究生推荐等。10 .学院科级干部任前公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四、院务公开的形式院务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1 .通过会议形式公开。通过

28、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座谈会、专题信息发布会等会议形式公布学院的主要工作;或定期、不定期通过相关会议或场合通报学院相关信息和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2 .通过办公文件或学院网页等形式公布、公开。3 .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的形式公开。如通过院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4 .通过其他形式公开。在学院设置的橱窗、布告栏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张贴通知、通告、公示、情况通报或通过咨询解答、信息发布会的形式公布、公开。五、本细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六、本细则由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二0一二年十二月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职工

29、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一、教代会主席团工作制度(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部署、协调、指导教代会的工作;2 .听取、讨论各代表团、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与学院党政领导之间的联系;3 .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4 .讨论、确定教职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会议案事宜;5 .

30、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重大问题。(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重要事项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执行主席。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 .检查督促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重要议题的贯彻落实,对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决定等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2 .指导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各工作委员会所不能决定的问题;3 .讨论并审议应由教代会讨论通

31、过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教代会的重要议题。讨论通过此类议题时,主席团应采取适当形式或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重大问题可召开主席团成员和各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研究决定;4 .及时向院党委和院行政报告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5 .承办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办理的其它事项;6 .尊重并支持学院行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行使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二、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一)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教代会与工代会合并召开,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代表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

32、会代表者必须是工会会员。(二)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院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 .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民主政治意识,热心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活动和其它公益事业;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 .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 .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三)教职工代表侯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超出正式代表名额的三

33、分之一民主协商正式侯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选举时实际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参加人数的半数以上。得票数多于应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四)教职工代表因离休、退休、调离本院的教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民主选举程序补选。补选代表应由选举单位给院工会写出报告,经同意后再行补选。(五)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更(撤)换: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停薪留职,离开学院,办理退休手续。;长期出国、外借、病事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更(撤)换代表,由代表团按程序写出书面报告送校工会,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姓名和原因,经校工会批复后进行选

34、举。(六)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其他临时性机构时,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时应给代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选择。对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七)教代会通过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大会议程、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等内容时,均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按同意、反对、弃权的选择一一征求代表的意见。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议案,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三、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一)提案的内容和条件教职工代表提案的内容:仅限于本院职权范围内的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改革发展、职工福利、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代表提

35、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力求切合我院实际,能客观地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二)提案的形成与要求代表提案由代表本人填写提案表。提案内容分两大类:一是关系学院改革与发展、学院管理和教职工重大切身利益,且符合提案内容和条件,可作为提案提出;二是属于对学院其他工作或部门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不作提案提出,可作为意见、建议、批评提出。代表提案应由代表一人提议,两名代表以上(含两人)附议,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一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不需要附议者,亦不作为提案处理。(三)提案征集、处理的组织形式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

36、个月左右开始进行。征集提案前,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就此发出通知并印制好表格,召集各代表团团长或联络员会议具体部署,讲清大会议题、提案目的、意义和要求,提案的截止日期等事项。代表提案由各代表团负责收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处理。截止日期后提出的提案不再立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向大会报告。(四)提案的立案、处理和核实1 .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提案条件和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的,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提案内容后重新提出。2 .立案

37、: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并由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属代表一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类,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按时答复提案人。3 .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立案后的提案提请主席团逐一批示处理意见后,将提案表一份移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按要求向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落实情况。4 .

38、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进行一次提案处理情况调度,对处理不力或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督办通知。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落实提案有阻力的,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向提案人作出满意的解释。5 .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否落实,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届内所有提案的征集和落实情况均向下届大会提出报告。四、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是教代会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内容,学院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教职工代表有义务自觉接受学院组织的各

39、种培训活动。(一)培训的主要内容:国家的法律、法规。如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教师法、教育法、劳动法、高等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教代会基本知识。如教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当好代表等;教代会制度。如代表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等。(二)培训的基本形式和方法。教职工代表的培训主要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辅助形式有代表培训班、教代会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问卷测试、怎样当好代表经验交流会等。培训的方式:专题讲座、印发学习手册、讨论会等。(三)培训的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以学院工会培训为主,全体代表的培训要制

40、度化,每年一次,一般放在教代会召开之前进行。代表培训要点面结合,对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等骨干代表实施重点培训或专题培训,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突出实用性,培训时间安排可灵活机动。五、教代会文书归档制度(一)教代会是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工作也是学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教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其重要的活动记载,都是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要立卷归档。学院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承担教代会文书归档工作,应参照学院党政系统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的规定和要求,建立规范的教代会文书档案,留存学院工会。(二)教代会有关资料立卷归档范围:1 .教代会代表选举资料。包括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

4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特邀和列席代表名单;2 .院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审议的主要议案文本;3 .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4 .大会议程、日程表、主持词、开幕词、闭幕词、兄弟院校贺信、贺词及嘉宾讲话等;5 .大会的决议、决定等文件及草案;6 .代表提案工作报告、提案表、提案登记表、统计表、教代会开会情况报告表;7 .主席团、各代表团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和活动的记录、资料等;8 .大会选票、选举结果、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等有关选举的资料;9 .属于归档范围的其他文件及有关照片、声像等;10 .校工会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等。(三)教代会文书立卷归档要指定专人负责

42、,专橱存放,并按立卷要求标明卷目及每卷目录,便于查询,有条件时可将重要文书资料输入微机,由软盘存放。要建立教代会档案借阅、查询制度,保持档案的完整性。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1 .在校工会和院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工会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工会“参与、维护、教育、建设”四大社会职能。2 .分工会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从源头参与决策和规划,依照有关法规选举教职工代表参与平等协商。3 .积极配合学院党政,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4 .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院的指导思想,组织教

43、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院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重要规章制度、改革方案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各项重大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5 .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健康地文化体育活动,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丰富校园文化生活。6 .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和合法利益,帮助女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协助校女工委员会做好女教职工保健工作。7 .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广大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上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学院党政和校工会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为教职工多办实事好事。8 .坚持民主集中原则,搞好分工会组织建设,组

44、织好分工会各项活动。9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分工会的经费。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分工会工作例会制度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责能,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各项责任目标,现制订如下工会工作例会制度。1 .工会在院党委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情况,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2 .每年度结束时,召开全体工会委员会成员和工会小组长会议,总结本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找出差距,总结经验;讨论下一年度工会主要工作计划,提出要求,明确责任目标。3 .每月召开一次工会委员碰头会,各委员汇报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总结经验教训,明确职责。4 .每季

45、度召开一次职工群众座谈会,通报工会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传达院党委和校工会的有关决策和文件精神。5 .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工会小组长及会员代表会议,组织学习工会章程、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以及时事政治等,交流经验和相关信息。1 .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2 .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善于把党对工会的要求和职工对工会的要求结合起来,落实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紧紧围绕院党委的中心工作,领导工会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3 .代表

46、学院工会及时与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请示汇报,沟通情况,作好上情下达的疏通工作,协调院工会和其它职能部门间的关系。4 .配合学院行政,采用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及业务文化素质,提高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5 .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1)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2)组织工会委员会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负责收集、整理“两代会”提案。6 .在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7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探望慰问困难教职员工或因病住院的教职工。负责协助和督促院行政,努力解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

47、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8 .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教职工的保健工作。9 .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快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解决问题。10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帐目公开、民主理财,开源节流。11 .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1 .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日常工作,对分管的工会工作负责。2 .组织参加学院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会议,并积极组织实施会议决定。3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了解和协调处理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4 .负责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好宣传工作,做好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教工之家”的活动。5 .负责做好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的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6 .负责做好新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工会积极分子的工作。7 .负责组织好群众性“互助互济”和实施“送温暖”、“扶贫济困”等各项活动。8 .完成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1 .认真执行学院分工会的决定、决议,负责工会小组的日常工作;2 .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3 .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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