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5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15年1月国开法律事务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被称为(八)。A行政法律关系2 .下列关于行政法的特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C行政法规范不易变化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八)。A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4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的原则是(B)。B.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符合条件的某公司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八)。A彳亍政许可6彳亍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D)。7.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C.我国的行政机
2、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8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B)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B.59行政诉讼一审审理期间一般为(C)。C.3个月10.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八)。A.变更二、多项选择题IL行政行为的内容为(ACD)。A.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C.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D.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12.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ABC)。A.国务院的直属机构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C.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13 .下列事项中,属于对财产的强制措旅的是(ABCD)。A.变价出售B.强制退还C.强行拆除建筑物D.扣押14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回避,正确的表述是
3、(ABCD)。A.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B.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C.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D.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15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D)。A.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B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相应变化D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三、填空题16行政法律关系是由_、一和三大要素构成。主体;客体;内容17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权力;独立18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一来设定。法律19 .根据中华人
4、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和一。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20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十元;一千元四、名词解释2L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22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23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
5、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的手段,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行为。24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五、简答题25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答: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Q)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
6、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4)根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把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双方和多方行政行为。26 .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答: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Q)合法性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六、论述题27 .论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答: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
7、的特征包括:Q)第三人是愿被告之外的人;(2)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特定,(3)第三人在主体方面具有多样性;(4)第三人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方式是第三人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由于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之分,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但却不相同。七、案例分析题28 .案情介绍:A县卫生局与B县公安局一起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卫生局院内。
8、后该卫生局未与B县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B县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后B县公安局多次向该卫生局催要变卖木材款均未果。为要回木材款,B县公安局于2005年5月17日将到B县出差的该卫生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A县卫生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问题:Q)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答:应由B县法院受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2)本案中公安局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公安局的做法不合法。追缴欠款,应该走正常程序或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无故扣押轿车,这是滥用行政强制措施。(3)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答:法院应作出判决,撤销B县公安局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并要求B县公安局立即归还A县的轿车,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于法院受理的是B县公安局扣押轿车的行政处罚问题,所以仅对此作出处理。对A县卫生局拖欠B县公安局木材款的问题,则需要B县公安局再对此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