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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模板产品代理及平台服务合作协议模板甲方:乙方:为了给终端客户提供丰富、便捷的平台服务,甲乙双方秉承合作开发、资源互惠、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如无特殊释义,本协议中的部分定义如下:1.网络虚拟充值产品:指在网络特定的虚拟环境中,官方发行商或运营商发行的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用于实现其会员或其平台消费客户特定增值服务需求的各类型虚拟充值卡产品。2 .产品代理:指乙方授权甲方在指定的授权渠道范围内针对乙方客户开展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产品卡密权益消耗、充值及会员权益兑现、积分兑现等产品代理的商
2、业行为活动。3 .平台服务:指甲方基于自有或合法运营的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甲方平台),根据乙方或乙方客户的指令要求,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为乙方客户提供产品代理服务,并最终为乙方客户提供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交付或充值服务。第二条各方承诺1 .甲乙双方均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各项经营活动均符合法律规定。本协议合作事项系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2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提供约定的产品或服务时,该产品或服务的具体种类、特征已予以明确,且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已享有合法的资质或依法获得有效授权。3 .甲乙双方保证其拥有履
3、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应由该责任方承担。第三条合作内容1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产品代理和平台服务,在甲乙双方通过技术手段完成各自平台技术接口的对接后,甲方根据乙方或乙方客户提交的交易指令,直接向乙方客户提供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交付和充值服务。2 .双方同意,甲方基于平台技术接口直接向乙方客户提供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交付和充值服务的,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或充值完成时由甲方直接转移至乙方客户。3 .甲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交付和充值服务所产生的充值费用由乙方直接收取,乙方另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向甲方进行结算。第四条网
4、络虚拟充值产品的交付形式1.甲方同意通过以下第B种方式向乙方交付网络虚拟充值产品:A、甲方生成相应服务电子凭证采取加密压缩包的形式,根据乙方的订单需求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电子凭证中的卡密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给乙方客户指定接口人邮箱,同时将压缩密码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乙方客户指定接口人手机。接口人信息如发生变化,乙方应保证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指定业务联系人。乙方指定接口人信息如下:B、甲方提供平台APl接口技术服务,甲乙双方进行技术调试,实现双方平台对接后,甲方根据乙方或乙方客户的交易指令需求,直接向乙方客户提供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充值服务。2 .选择上述A方式时,甲方邮件及短信发送成功时视为交付成
5、功,乙方或乙方客户应于甲方交付成功后24小时内对甲方交付的电子凭证在数量、金额、形式上进行验收(交付后24小时未提异议的,视为验收通过),同时负责对电子凭证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卡密安全。3 .选择上述B方式时,网络虚拟充值产品充值完成的(以乙方平台系统显示的订单完成时为准)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客户交付成功。乙方或乙方客户如对订单数、订单金额有异议的,须在交付成功后的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第五条服务费用的结算和付款1.结算方式:甲方向乙方客户提供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交付或充值服务的,乙方客户支付的充值款项由乙方全额收取,乙方另行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结算,具体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费用标准按附件
6、一网络虚拟充值产品信息及结算标准执行。2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进行结算并付款:2.1 预存款金额: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预存【】元,甲方于收到预存款的当日内在乙方的独立账户内开通与乙方预存款金额等额的充值消费额度。甲方根据该消费额度范围内为乙方客户提供实时充值服务,并根据充值交易金额在该消费额度范围内进行自动扣取。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前提下,未使用的预存金额可进行退款操作,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退款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退款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2.2 对账周期: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先预存后固定周期对账的方式予以对账,固定对账周期为T30天,每个
7、对账周期届满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一对账周期内应向乙方收取的费用及为乙方客户充值的消费款项账目等发送给乙方指定业务联系人邮箱进行对账,乙方收到后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回复,有异议的在此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对账无异议。3 .异议数据的确认:如一方对对账数据有异议的,应于收到另一方对账邮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提出。异议数据小于等于500元的,应以甲方平台数据为准计算;异议数据大于500元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认。4 .发票:双方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第种方式向乙方开票:A、如乙方客户需要发票的,由甲方协助上游实际供货商向乙方客户出具,话费商品由终端用户到各运营商所在当地营业厅开具相应发票。
8、B、甲方应于对账金额确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差额部分金额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税目:【】。5 .甲方银行账号:一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本协议约定的收款结算账号,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第六条双方业务联系人1.为确保本协议约定合作事项能够顺利实现,双方业务联系人员及相关对接方式明确如下:1.l甲方业务联系人:J6 .2乙方业务联系人:2 .以上联系地址为邮件、文书等有效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若未履行通知义务,变更一方在此明确以上联系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向该地址发送的邮件、文书等均视为有效送达。3 .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通知和联络往来文件,自送达上述约
9、定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件时生效。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的,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预付邮资的邮件寄出的,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如果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则在该封电子邮件在服务器上所记录的发送时间视为收讫时间。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其必要的主体、业务、财务、资质证照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能够满足客户的消费需求。对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缔约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2 .甲方应保证其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如因甲方自身平台问题导致的损失,由甲方
10、自行承担。但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平台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3 .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维护、检修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相关平台服务,但应提前至少1-3个工作日通过本协议指定业务联系人通知乙方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应将具体信息实时通知乙方。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双方数据传输的接口和相关文档,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及相关资料。如果数据传输的接口及相关技术标准存在改动,甲方应以书面方式事先通知乙方并指导乙方进行修改。5 .甲方无须承担因乙方或乙方客户违反甲方平台管理规定的付款方式而付款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但应尽量协助乙方或乙方客户减少损失。6 .如甲方交付的网络虚拟充值产品为电子凭证,则
11、甲方需以明确的方式告知或展示该电子凭证的卡密有效期或有效激活期或有效兑换期,甲方应保证该电子凭证在有效期内能够正常使用,并在商品有效期内提供售后服务。如因甲方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客户发生争议纠纷或退换货要求的,甲方应在48小时内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未明确告知或展示该电子凭证的有效期或有效激活期或有效兑换期而导致网络虚拟充值产品无法使用的,应自行承担不利责任。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投诉或引起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的,乙方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7 .如果甲方上游供应商、发行商对网络虚拟充值产品的再次销售有限制性要求的,应以明确的方式告知或展示该限制要求。如在甲方已明确告
12、知的前提下,乙方违反或低于商品售价要求,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提供商品失效的,乙方应承担补偿或相应责任。8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因甲方上游供货商调整产品价格或因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等原因导致产品成本增加的,甲方有权调整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折扣,但应通过邮件调价通知函的形式提前五个工作日发送至乙方指定业务联系人。乙方同意甲方调整的,应收到甲方调价通知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新的价格、折扣在乙方邮件确认当时生效;乙方不同意调整或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乙方不同意该调整,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在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三个工作内予以据实结算。9 .甲方保留对可疑充值交易、非法充值交易、高风险充值交
13、易或充值交易纠纷的独立判断和确定,并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涉及可疑充值、非法充值、高风险充值或充值纠纷的,甲方可视情况暂停相应服务;(2)甲方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乙方及时提供所有的相关材料证明;(3)如遇主管部门的合法指示,甲方将依有关部门的指示行事。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保证其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对其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网上经营、发布广告和有关信息等活动均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正式许可。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其主体、业务、资质证照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乙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能够满足客户的消费需求。对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
14、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缔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完成双方平台的对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对接接口的使用范围,更不得将甲方对接接口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交易指令等信息在传送过程中出错或遗漏,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予以照额赔偿。3 .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和维护甲方提供的账户、账户信息及账户密码,对账户密码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账户密码
15、泄漏以及因乙方自身对账户及账户信息的保管、使用和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4 .为方便核算和对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其提供数据查询接口,实时查询充值交易记录、以及账户余额,甲方应保证数据完整、客观和真实。5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结算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6 .甲乙双方平台系统或接口之间数据传输不畅通造成的充值障碍或异常,由甲乙双方共同排查原因,对于因甲方系统原因导致的充值障碍或异常,由甲方负责处理,对于因乙方系统原因导致的充值障碍或异常,由乙方负责处理。第九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限自【】至【】。第十条保密条款1.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
16、享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一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一方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以及按照其他相关协议或一方内部规定应保密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在合作接洽、服务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市场信息、客户信息、定价情报、营销情报、财务资料、合同文本、交易资料、设计方案、软件产品全部设计源程序代码及载体、程序可执行代码及载体、技术方案/数据、技术规格/说明书、图纸、资料、文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以及相关的函电等以及为对方所有,或一方具有合法转让权利或由对方控制的其他与技术和产品开发利用相关的信息。2 .保密
17、方承诺,一方的保密信息只能用于促进、完成对客户提供具体项目服务的目的,并承担下列义务:2.1 采取足够的保密措施,不得用于本协议合作范围之外的自身经营以及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转让、许可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2.2 如一方为本协议合作之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公开的,必须事先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并由一方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该第三方承担不低于本协议项下已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2.3 一方如发现另一方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另一方报告。3 .保密期限: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自双方第一次接洽之日起产生,直至该信息进入公共
18、领域时为止。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合理控制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鉴于网络的特殊属性,除自然灾难、战争、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命令的影响)以外,还包括:(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2)计算机系统遭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5)宽带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服务延迟、故障或类似事件等。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彼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
19、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届时由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问题协商解决。第十二条廉洁经营条款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并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合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予以举报。2 .甲乙双方及其人员的应履行以下职责:2.1 不得索要或接受另一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2.2 不得在另一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己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3 不得为另
20、一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2.4 不得要求、暗示和提供或接受另一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5 不得参加另一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2.6 不得接受另一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2.7 不得利用职权通过另一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8 不得违反规定在另一方或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己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其他任何第三方。2.9 不得利用
21、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另一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第十三条知识产权条款1 .对于双方各自拥有所有权或合法授权的网站、平台、系统软件、源程序代码及载体、技术文档、接口及/或公司、产品名称、Ioge)/商标、标识、图片、文字说明、设计方案等(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信息),双方各自享有所有权及或相关的知识产权。甲乙双方为实现本协议目的可授权对方使用前述知识产权信息,但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和范围。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基于对方提供的知识产权信息等工作成果进行任何二次/再次的开发、设计或利用;不得擅自出版或发行本项目的工作成果和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转
22、让到第三方或作为其他商业用途。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及损失由侵权方负责,因前述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另一方所有。3 .一方为达成本协议约定之目的向对方提供并授权对方使用知识产权信息及其他作品,应保证其为前述信息和作品的所有权人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合同相对方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前述信息和作品,不会被任何第三方追责,否则一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合同相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中一方委托另一方设计、开发应用软件、电商平台以及各类项目文档、资料等,或一方委托另一方提供的代运营、推广、广告等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与
23、所完成项目系统相关的技术成果和标识、图形、文字、数据等资料,其所有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在双方已签署的服务协议有效期间,对上述委托方因完成具体项目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成果享有合法的使用权限。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一般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经济损失。2 .由于一方经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另一方无法达到本协议约定之目的,够本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追偿因
24、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3 .任何一方(违约方)因不具备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客户合法权益等原因所引起的任何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自行承担。由此给另一方(被违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向被违约方赔偿,被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4 .违约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守约方按照本协议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总金额无法确定的,则按应付款或应交付商品的总金额计算),如违约方逾期超过十日,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免除违
25、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约金之义务。5 .守约方因上述原因或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合理的立案费用、执行费用、公告费用、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均作为损失,由违约方全面承担。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自协商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应将有关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第十六条其他1.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全部或其部分进行转让。3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
26、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5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6 .本协议是缔约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7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贰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签约日期:乙方(盖章):签约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