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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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山东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2)5号),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加快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水平,提高建筑品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紧紧围绕建筑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示范带动、产业协同”的原则,

2、实施“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快推进数智化支撑下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建设,实现我市建筑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二)发展目标到“十四五”末,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监管体系、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立基于BIM技术的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提高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20家、骨干企业50家、领军人才30人,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30家,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达到15家,实现预制混凝土构件年产能达到400万立方米,钢结构构件年加工能力达到150万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生产总值超过100o亿元。到

3、2030年,新开工城镇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60%,打造全国装配式建筑“济南品牌”。(三)实施标准装配式建筑应符合国家或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1.政府投资或新立项(核准、备案)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单体装配率应达到60%以上。2 .建设项目中有建筑有特殊工艺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的项目,可向装配式建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的形式确定是否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3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项目,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公共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小于IooOo平方米的项目,以及项目地上建筑面积大于上述数值,但项目内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且具有唯一使用

4、功能的单体建筑,可不强制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二、重点工作(四)加大工程应用1.政府投资或新立项(核准、备案)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代建交付给政府或政府指定运营单位的工程应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的新建校舍项目应当采用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租赁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2 .北园大街以南二环以内区域和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组团(总部经济区、都市阳台片区、科创金融片区、科技研发片区、中央公园示范区)等区域内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扩

5、建)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余区域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扩建)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50%以上。3 .新建民用建筑全面采用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楼板等部品部件,具备条件的地下车库优先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4 .村集体在集体用地上的建设项目以及综合管廊等市政建设工程,鼓励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五)积极推进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龙头企业,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建设、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资源整合、科技创新,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强强联合”,带动装配式建筑上下

6、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我市成为沿黄河流域城市乃至全国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重点输出城市。着力构建和完善涵盖研发咨询、工程设计、构件生产、机械化施工、装配式装修、运营维护、信息化应用等细分行业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融合创新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逐步形成关联紧密、衔接高效、协同配套的有机整体,打造“千亿级”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六)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大预应力框架、叠合剪力墙、钢结构等结构体系;减震、构件节点连接、装配式装修、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围护墙以及地下装配式建筑、农房建设等方面关键

7、技术和工艺的研发。鼓励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及干法连接、结构保温一体化等新材料、新技术以及工具式模板、独立支撑、机械化施工等施工设备机具的推广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技术在城市更新、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七)推行标准化数字化设计充分发挥设计先导、引领作用,鼓励在民用建筑工程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实行建筑师负责制,推行“标准化、模数化、数字化”一体化集成设计方式,落实“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理念,倡导装配式建筑BlM正向设计,强化设计对建筑结构、设备管线、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修装饰等环节一体化统筹,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

8、。(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八)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lM)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过程信息化集成应用,实现全寿命周期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生产相融合、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九)创新工程组织管理模式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实现策划、咨询、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运维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具有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智能化建造及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具备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以

9、及国有资金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十)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带头实施示范创建,示范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组织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模式和全产业数字化管理系统,在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模块化房屋、3D打印及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技术等新型结构体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探索与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十一

10、)推行装配化装修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提倡菜单式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和整体厨卫等标准化、模块化部品,逐步形成标准化、模数化、系列化装配化装修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十二)实施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机制,将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纳入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探索装配式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建立装配式建筑职业人员培训制度,打造工匠人才队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及专业院校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与成果推广等相关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提升行业发展力、竞争力、影

11、响力。鼓励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通过开设装配式建筑专业、共建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等方式,共同培育满足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产业工人以及符合新型建筑工化(设计、生产、施工、信息化应用等)需求的全产业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三、支持政策(十三)在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项目评价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IA或一星级以上、钢结构项目评价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2A或二星级以上时优先推荐申报“优质结构工程”“泰山杯”“鲁班奖”等奖项。对示范、获奖项目参建主体,在市场信用评价、招标投标等方面可予以加分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

12、局)(十四)装配率不低于60%,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低于35%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其预制部件部品购买资金可计入工程开发建设投入资金。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已完成基础工程,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下调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十五)在重污染天气II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期间,对于列为保障性工程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十六)采用全装修交付的商品住房,装修费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计入购房贷款基数,不计入缴

13、纳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基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十七)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积极对接山东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市政公用以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数据库中的产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建设,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十八)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支持力度,推动建筑全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双链”融合,支持骨干企业开展供应链票据融资。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将装配式建筑等相关企业、建设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

14、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十九)市外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入济投资建厂或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的,随迁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保障措施(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济南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各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区县政

15、府、管委会参加,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装配式建筑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工作目标,制定奖惩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二十一)强化项目源头统筹相关审批部门应对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进行审核把关。在项目立项时,将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相关建设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根据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明确装配式建筑单体工程。在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装配率等技术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

16、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十二)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时,加强装配式建筑政策性审核。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包含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建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控物联网技术。完善装配式建筑信息化监管系统,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建设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核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十三)加强监督考核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纳入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强省等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实施专项督查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二十四)加强宣传引导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成效,提高全社会认知认可度,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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