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9311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42.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docx(2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重庆市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纵深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全力推动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全面提高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范水平,结合九龙坡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一是属地统管、部门指导。镇街统管辖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整治提升、长效管理中出现问题。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和执法工作。二是政府引导、市场实施。政府制定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标准,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投入扶持,引导督促市场实现提档升级、标准管理。市场管理方履行主体责

2、任,负责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的具体实施。三是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农贸市场脏乱差、占道经营、秩序混乱等方面顽疾难点,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补齐工作短板,消除死角盲0提升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常态化督查考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分类实施、分批推进。按照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时序要求,结合我区农贸市场实际,分类分批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产权回购、改造升级、管理提升、关闭转向等工作。(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完成重点整治5家、局部改造15家、管理提升16家,全面实现我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农贸市场验收。切实改善人民群

3、众购物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三)实施范围纳入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范围的固定农贸市场。二、重点任务(-)加强市场改造升级区商务委要牵头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标准和配套扶持政策,引导市场管理方转变经营观念,对市场开展整治提升及长效管理工作。各镇街要积极动员辖区农贸市场分类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分类指导市场制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做好全程跟进服务。区经济信息委要做好整治提升期间用电协调指导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参与市场整治提升工作。(二)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区商务委要牵头指导农贸市场梳理各项制度规范,完善市场经营、食品安全、安全

4、生产等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建立卫生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信息等工作台账,设置市场集中公示栏展示市场平面分区图、管理人员信息、农药残留检测等内容,设立健康教育、文明城区创建、诚信经营等宣传专栏。农贸市场要规范设置市场管理办公室,合理配备管理、安全、保洁等工作人员。(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指导农贸市场设置标准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明确农药残留检测的品类、频次、时间、比例等标准要求。农贸市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销售食品,熟食品、半熟食品销售及加工要符合卫生要求,熟食品经营者必须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两证齐全并亮证经营,不得销售国家明令

5、禁止的食品。对自产自销等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市场进行抽检或者快检,抽检或者快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区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属地镇街指导做好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乱贴等整治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常态化执法监管。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市场管理方及周边业主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清扫保洁工作。(五)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指导管理市场经营秩序,保证市场供给充足、秩序有序。区公安分局要会同属地镇街梳理市场周边停车情况,

6、合理设置停车区域,指导规范有序停车,加大执法力度。农贸市场要加强市场内部停车管理,合理安排进卸货车辆进出时间、停车区域,划线规范停车,对不按规定停车者加大处罚。(六)加强示范样本打造区商务委要会同属地镇街,积极动员市场加大整治提升力度,每年评选优秀农贸市场,兑现考评奖励。支持基础条件好、企业意愿强、改造力度大的农贸市场打造示范农贸市场,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资金扶持项目。其他区级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对农贸市场相关扶持政策,助推全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市场商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计量器具使用等技能培训,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农贸市场内活禽交易宰杀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商

7、品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区农业农村委要指导动物防疫等内容业务培训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农贸市场内违规销售和宰杀行为的执法力度。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需求做好农贸市场相关食品经营者健康证发放工作。农贸市场管理方和商品经营者要全力配合属地镇街、区级部门,积极支持全区各类创建评选工作。三、进度安排按照明确标准、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分类提升,长效巩固、培育亮点”三个阶段、压茬推进的进度,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第一阶段:明确标准、制定方案(2022年1月一2月)区商务委牵头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标准、量化目标、操作指南;牵头组织农贸市场和镇

8、街开展行业标准培训。各镇街启动辖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摸底工作,指导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和长效管理方案,完成一市场一方案一专班组建。(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分类提升(2022年3月一2023年6月)各农贸市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开展市场整治提升和规范管理工作,重点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占道经营、秩序混乱等方面难点问题。相关区级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方案分工,做好日常管理服务指导。(三)第三阶段:长效巩固、培育亮点(2023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区商务委牵头开展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验收工作,整改问效兑现政策。强化日常考评,加强过程研判,巩固整治成效,形成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相关区级部门联合指导,

9、打造示范农贸市场,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四、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等工作。(二)强化督查考评修订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办法,聘请第三方机构实施,完善镇街和市场双考评机制,建立月考评、季排名、年评

10、比的考评流程。对市场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项目不达标或整改不积极的市场管理方,由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区级部门、属地镇街采取对市场管理方集体约谈或联合执法等方式,督促市场管理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市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不予推荐申报市、区重点资金扶持项目。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不彻底的商品经营者,责令限期停业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督促市场管理方及时清退。(三)强化经费保障对于整治提升效果明显、日常管理有序规范,达到文明城区创建、国卫复审等迎检要求的农贸市场,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40%的区级补贴,区级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面积5000平方米

11、及以上且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农贸市场,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区级补贴,区级补贴不超过200万元。根据农贸市场检查成绩,结合日常管理等因素,评选年度优秀农贸市场,给予年度奖励。附件:1.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2 .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标准3 .九龙坡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标准4 .九龙坡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表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农贸市场整治提升、长效管理工作相关重大会议、重要调研等工作,协调处理难点问题。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期间,用电协调以及日常液化气使用指导工作。区

12、财政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指导市场开办者做好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市场开办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市场周边广告设置、规范管理;负责规范整治市场外流动摊贩,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行为。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检疫等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做好农贸市场取缔活禽销售和宰杀的执法工作。区商务委:牵头做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农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控烟和环

13、境消杀等工作。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市场开办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指导做好市场内占用消防通道及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要求的整治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市场及周边社会治安工作,依法制止市场外乱停车、阻碍交通以及以车为市”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亮证亮照、经营秩序等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管理者)依法登记注册、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管理者)与商品经营者依法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加大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指导农贸市场熟食区域整治管理;负

14、责指导做好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公示;负责对农贸市场内活禽宰杀及销售、相关证照、食品卫生安全等情况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农贸市场销售者的市场准入、公平交易、食品安全、计量行为及计量器具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问题食品、强买强卖、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落实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农贸市场制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商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职责;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基础设施改造、合理布局分区、完善管理制度、市场保洁、食品安全经营等;督促市场管理方、商品经营者严格

15、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九龙坡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标准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办建函2011886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渝商务2017739号),按照文明城区创建相关要求,结合九龙坡区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一、场内通道(一)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二)次通道不小于2.5米。二、市场出入口(-)农贸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二)主要出入口门宽度不小于3米。三、车辆上下货设有专门的上下货通道。四、地面(-)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二)地砖应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五、墙面(一)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至顶部

16、;(二)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六、顶面()采用防霉涂料;(二)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七、标牌(-)经营摊位标牌应统一规范、整洁美观;(二)市场分区标志应醒目清晰。八、柜台(-)柜台面积按长1.5米一2米、宽0.75米一0.9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米-0.8米;(二)柜台边缘应使用不锈钢材料,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三)柜台夕M则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厘米;(四)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九、卫生间(-)农贸市场应设免费公厕,整体装修风格简洁美观;(二)地面满铺防滑地砖、墙面满铺瓷砖;(三)出入口设置中文、英文或图像的统一标识;(四)安装换气扇,保证通风无异味;(

17、五)独立有门;(六)有洗手台;(七)设置无障碍设施或求助电话;(A)公厕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包含管理人员相关信息、保洁频率、杀消时间等信息。十、蔬菜整理间(-)配备蔬菜整理间;(二)有上下水设施。十一、供水设施(-)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规定;(二)水产区供水到摊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三)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四)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十二、排水设施()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设防鼠隔离网;(二)柜台内侧设地漏;(三)柜台外侧地面设排水槽,宽度0.08米一0.1米

18、,弧度深度0.03米一0.05米,使用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四)污水排放系统应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经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五)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十三、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二)配备带接地线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三)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米烛光,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米烛光;(四)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十四、通风设施(-)农贸市场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场内窗户设施应保证空气顺畅对流;(二)空间密闭的农贸市场须安装新风系统,其他市

19、场鼓励安装中央空调或新风系统;(三)熟食品专间应配置相应通风机、温控设施。十五、垃圾处理设施(-)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转运间);(二)垃圾房(转运间)应密闭;(三)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四)每个经营户配置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垃圾收集容器;(五)鼓励农贸市场安装果蔬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对果蔬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十六、冷藏设施(-)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二)白条禽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十七、检验检测设备(-)市场内应配备快检室或快检区域;(二)配备专业蔬菜残留农药

20、检测仪器。十八、电子设备(-)市场内显著位置处应配备电子显示屏,公示各区域经营菜品来源地、实时价格、检测结果、消杀记录等。(二)市场内应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十九、消防安全设施(-)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二)按相关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原则上按照经营面积40平方米配备2瓶灭火器;(三)市场内电气线路应按规定进行铺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四)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九龙坡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标准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标准化农贸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办建函2011886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渝商务2017739号),按照文

21、明城区创建相关要求,结合九龙坡区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一、商品管理(-)进货管理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蔬菜宜从当地场地挂钩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鲜肉类必须从当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的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其他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二)入

22、市检测农贸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检测。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三)劣品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四)禁营项目农贸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禁营商品;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

23、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五)零售加工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农贸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六)包装农贸市场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

24、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严禁使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熟食卤品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密封型容器包装。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二、摊区管理(-)蔬菜销售区域摆放排列整齐、分类陈列,不得超出摊位边缘。蔬菜根须、黄叶等不落地,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及时投放相应垃圾桶内。(二)鲜肉销售区域及时清理摊位或地面血迹,保持摊位干净整洁。宰杀分零区域,做好日常消杀清洁以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三)鲜冻禽肉销售区域不得存放和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经营户应配备保鲜柜、冰柜等冷链设施设备。(四)水

25、产销售区域水产区鱼摊储存活鱼区域应设置隔水墙。隔水墙设置标准为高于鱼池或鱼盆上沿20厘米及以上。宰杀区应配备专用的宰杀台、安装灭蝇灯,鱼鳞、内脏等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密闭处理,做到随杀随处理。(五)直接入口食品销售区域熟食卤品、酱腌菜类等直接入口食品销售区域,三防设施安装到位,做到无鼠蝇侵害。熟食卤品区应配备保鲜柜、冰柜等冷链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口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三、卫生管理(一)环境卫生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农贸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

26、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市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市场内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落地、污水横流现象。(二)设施卫生要求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市场内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应按照

27、生活垃圾分类现行规定执行,建议每户经营户配备至少1个加盖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按照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清扫保洁和消杀制度,每天开展集中清洁不少于2次,做好消杀通风工作,落实全日制保洁制度,垃圾做到随产随清。(三)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农贸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农贸市场熟食销售及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操作前清洗双手;收银应使用专用盛盘和夹具,不得直接接触钱币。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不

28、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四、经营管理(-)信息规范1 .市场入口处应集中上墙公示市场平面分区图、市场从业人员职责制度(包括管理员、清洁员、安全员等农药残留检测、卫生管理制度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2 .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健康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指引、文明城区等宣传专栏。3 .制定市场经营者守则、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市场规章制度,并集中上墙公示。4 .市场内悬挂或张贴充足规范的禁烟、卫生间指引、安全通道、商品分类等标识标牌。(二)制度规范L农贸市场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农贸市场

29、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2.农贸市场应结合每年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市场供应、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建立服务、顾客投诉处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计量器具、校秤记录、不可食用肉回收等台帐。(三)人员规范根据市场面积,结合市场经营实际,配备数量较为充足的管理人员和清扫保洁人员。原则上3000平方米及以下、3000平方米(含)一5000平方米(不含)、5000平方米(含)一1000

30、0平方米(不含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清扫保洁人员分别不少于3名、5名、7名、10名。明确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明确专人负责市场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等工作。(四)质量规范1 .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2 .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3 .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应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必须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4 .对场内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31、五)证照规范1 .场内的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不许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2 .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六)价格规范L销售各类商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2 .包装内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3 .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七)计量规范L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

32、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八)人员培训L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评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原则上,市场管理方每月组织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2.农贸市场应建立经营者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九)服务规范1 .农贸市场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并在农贸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应制度化,农贸市场应实行先行赔偿制度。2 .农贸市场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有条件的

33、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3 .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消费者对农贸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消费者。(十)信用规范L农贸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4 .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的发生。5 .市场举办者应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可以清除退场。九龙坡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表序号市场名称地址所属镇街开办时间面积(m8)管理公司1杨家坪农贸市场九龙坡区前进支路6栋杨家坪街道1

34、999年14000重庆冠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谢家湾骏腾农贸市场九龙坡区谢家湾劳动二村27栋谢家湾街道2008年1800重庆骏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民主村农贸市场九龙坡区民主二村25栋旁谢家湾街道2010年926重庆融缘江商贸有限公司4谢家湾农贸市场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四村7号1-1号谢家湾街道2013年3500重庆中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谢家湾农贸市场分公司5嘉禾农贸市场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26号1栋谢家湾街道1999年2535重庆小保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黄杨新城农贸市场九龙坡区黄杨路98号谢家湾街道2012年1400重庆市蟠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杨路分公司7石坪桥祥和农贸市场九龙坡区石坪桥后街54号

35、石坪桥街道2(X)2年4504重庆花枝农业有限公司8青龙村农贸市场石坪桥横街54号石坪桥街道2017年1960重庆兑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滩子口农贸市场九龙坡区滩子口101号黄桶坪街道1999年1800重庆木材有限责任公司10黄桶坪农贸市场九龙坡区新建路2、3、4栋黄桶坪街道1998年5339重庆盾畅商贸有限公司11兰花农贸市场九龙坡区兰花五小区1号石桥铺街道2(X)3年18(X)兰花小区管理办公室12熙丰农贸市场九龙坡区石小路216号石桥铺街道2015年800重庆熙丰美达商贸有限公司13远洋城农贸市场九龙坡区经纬大道1303号石桥铺街道2021年2000重庆谷盛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4渝洲蔬菜农

36、副批发市场九龙坡区渝成路16号石桥铺街道1995年12000重庆渝洲交易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西城上街农贸市场九龙坡区华园路6号二郎街道2016年2(XX)重庆佳蓬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序号市场名称地址所属镇街开办时间面积(m,)管理公司16塘山苑农贸市场九龙坡区歇台子25号渝州路街道1998年1200重庆赫尔墨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17歇台子农贸市场九龙坡区渝州路Ill号附7号渝州路街道2(X)6年12(X)重庆汇昌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18帝怡袁家岗农贸市场九龙坡区医学院路5号附27号渝州路街道2003年2000重庆绿生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9华玉路农贸市场九龙坡区华玉路433号附1

37、1号中梁山街道2014年3800重庆永缘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西城星级农贸市场九龙坡区半山一村69号附52号中梁山街道2019年3130重庆渝优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1花枝市集九龙坡区半山一村68号附9号中梁山街道2019年1302重庆花枝农业有限公司22马王综合市场九龙坡区龙泉路99号九龙街道2017年4800重庆兴财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23马王三村农贸市场九龙坡区马王三村60号九龙街道1995年4880重庆丰登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24巴国城农贸市场九龙坡区红狮大道6号14幢九龙街道2016年4800重庆裕通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5盘龙汇农贸市场九龙坡区盘兴路9号九龙街道2017年870(

38、)重庆东盘鼎龙市场管理有限公司26巴村农联农贸市场九龙坡区红狮大道22号九龙街道2020年12000重庆万戈观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7田坝农贸市场华岩镇田坝二村108幢华岩镇2003年4825重庆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民安华福农贸市场华岩镇民安华福C区38栋华岩镇2014年12(X)重庆缘森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9华福雅苑农贸市场华SWf解美路9华岩镇2014年4000重庆强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30民华农贸市场九龙坡区华岩镇民华路8号华岩镇2017年3600重庆民华农贸市场有限公司31西彭中心农贸市场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北路1号西彭镇2003年14000重庆均玖商贸有限公司32西彭开发区农贸市场九龙坡区西彭镇西庆路37号附10号西彭镇1998年3(XX)重庆市西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3铜罐驿农贸市场九龙坡区铜罐驿新建路86号铜罐驿镇2017年4800重庆尔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4陶家开发区农贸市场九龙坡区陶家开发区217公交站旁陶家镇2018年1570重庆奥斯职业有限公司35陶家老街农贸市场九龙坡区陶家老街陶家镇2014年6000重庆荣友装饰工程队36陶家针织城农贸市场九龙坡区白彭路168号陶家镇2(X)7年615重庆利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