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x(2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全面提升泾河新城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西安市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西咸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泾河新城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泾河新城(以下简称“新城”
2、)辖区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以及周边地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预警响应工作。1.4 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H级)、较大(In级)、一般(W级)4个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5。1. 5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防治,科学防控。2组织机构及职责2. 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在泾河新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泾河新城动物疫情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指挥区域内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决策有
3、关重大事项。总指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副总指挥:应急办主任、城乡管理局局长成员:各镇街、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城乡管理局、党委宣传部、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教育卫体局、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主要职责:研究决定新城动物疫情防控重大问题;统一指挥新城动物疫情处置工作;部署和总结年度工作;制定和实施本预案并督促有关部门、镇街落实本预案;对突发动物疫情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2.2 办事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泾河新城动物疫情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指
4、挥部办公室设在城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城乡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拨应急防疫物资;建立突发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动物疫情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 成员单位及职责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发挥信息流转功能,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管委会的重要信息,及时向管委会领导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负责传达管委会领导的指示和批示;协助管委
5、会领导做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城乡管理局:负责制定突发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根据防控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指导和监督疫区(点)内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对疫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停止应急预案建议;建立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消毒药品、应急防疫物资;负责提供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控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交通运输保障;负责设立动物防疫监督道路检查站,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党委宣传部:协调组织职能部门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联系,指导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报道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区域群众防疫知识宣传。改革创新发展局:负责
6、与动物防疫和疫情处置有关项目的审查和规划工作;加强市场供需监测,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秩序;确保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应。财政局: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卫体局:负责疫区(点)内人员防护有关措施的制定和技术指导,开展疫情监测预警、健康教育、与病(死)动物密切接触者和处置动物疫情等高危人群的预防及医学观察,做好病人的救治与处置,参与动物疫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负责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
7、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各镇街:负责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2.4 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可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组的组成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成员单位职责确定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2)疫情防控组: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预备队伍和物
8、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消毒等工作,做好疫区(点)的封锁及其周围地区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监督指导对疫区(点)内畜禽的扑杀、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加强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防疫情的输入和传播。(3)后勤保障组:负责完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及执法监督等基础设施;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试剂、器械等防控用品;及时调拨紧急防疫储备物资;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的病畜禽和同群畜禽及污染物的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积极筹集防控工作所需资金,保证免疫、疫情监测、扑
9、杀、消毒等防控工作经费;及时协调、拨付紧急防疫储备金和扑杀补偿金;对各项支出予以审计,确保专款专用。(4)治安警戒组: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等工作。2.5 专家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动物疫情防治专家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组建突发动物疫情专家组,具体职责:(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参与对疑难突发动物疫病的诊断;(2)对突发动物疫情相应级别采取的技术措施提出建议;(3)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准备提出建议;(4)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培训;(5)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6)承担应急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3监测预警3. 1监
10、测监测方法包括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和病原学检测。监测形式包括日常监测、应急监测。日常监测是指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确定的动物疫病定期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应急监测是指周边地区发生动物疫情、人感染动物疫病和新城发生动物疫情时的监测。(1)周边地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主要针对流通环节和重点地区实施监测。(2)人感染动物疫病时,主要针对受感染人所在地及其近期活动区域内的动物疫病实施监测。(3)新城发生动物疫情时,主要针对疫区、受威胁区以及其他地区实施监测。动物监督防疫机构负责制定日常监测计划和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镇街、各级动物监督防疫机构、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村级防疫员以
11、及一般群众等,发现可疑疫情时,立即上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类信息的最终收集、汇总、核实、报告。3.2 预警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代表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蓝色预警:国外或国内其他省份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疫情。黄色预警:省内除与新城毗邻的地区外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疯牛病等重大疫情,且有向新城蔓延的可能;或经日常监测发现动物免疫抗体普遍低于规定的标准。橙色预警:省内与新城毗邻的地
12、区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且有向新城蔓延的趋势;或经监测发现新城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病原学阳性动物,但未见临床症状;或经监测发现候鸟等野生鸟类携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二类动物疫病在本区爆发性流行。红色预警:新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疑似病例,或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疑似病例。3.3 预警发布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和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动态,按照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流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分析,填写泾河新城动物疫情预警信息发布单并根据权限和有关规定提出发
13、布预防预警信息建议。3.4 预警行动(1)蓝色预警行动密切关注疫情发生情况和发展趋势,加强疫苗和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加强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工作。禁止从疫区国家和地区,以及相应省份进口和调运动物及其产品,加强对非疫区进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力度。相关国家或有关省(区、市)疫情得到控制后,取消蓝色预警。(2)黄色预警行动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动物饲养场采取封闭饲养,对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严格控制人流物流。依法严格对通过公路、铁路、水路等渠道进入新城和过境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禁止疫区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新城或过境。对未免疫的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
14、求的动物,进行补免。有关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取消黄色预警。(3)橙色预警行动在执行黄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工作。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防联控,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有效沟通。对监测中发现的病原学阳性动物和同群动物进行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采取上述措施后,经过一个潜伏期,再次监测未发现带毒动物,可解除橙色预警。在毗邻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取消橙色预警。(4)红色预警行动在执行橙色预警行动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建议应
15、急指挥部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如疑似病例排除,取消红色预警;如疫情得到确认,进入应急响应程序。4应急处置4. 1信息报告发生突发动物疫情后,事发地镇街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随即书面报告。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核实情况后,立即向西咸新区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L5小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续报工作。对达到或可能达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情况,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要加强分析研判、不局限于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相关规定,立即电话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16、染疫或疑似染病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详见泾河新城动物疫情信息报送单。4.2预案启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1)预警行动未有效控制事态,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的;(2)发生一般级别以上动物疫情的;(3)超出新城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4)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的;(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单位会商研判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的。4. 3基本响应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镇街、村(居)民委员会必须迅速作出应急反应,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立即
17、控制好现场,进行必要的先期处置,防止疫情扩散。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派出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分析疫源,并向新城管委会报告疫情,提出对疫区实施封锁的建议;及时落实疫区封锁、扑杀、消毒、免疫、人间疫情监测、无害化处理、疫源追踪、疫情监测以及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经费;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做好
18、疫情应急处置工作。5. 4分区警戒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区警戒。6. 4.1疫点(1)严禁人、易感动物、车辆的进出和易感动物产品、动物遗传物质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运出,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时,须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批,经严格检疫、消毒并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2)对所有的易感动物及产品、动物遗传物质,在动物防疫处理监督机构指导下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3)疫点出入口必须有消毒措施,疫点内所有运载工具、用具、畜禽舍、屠宰和贮藏场所及环境等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动物粪便、垫料、饲料等可能受污染的物品以及污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7. 4.2疫区(1)根据疫区封锁令的有关规定,在疫区边界交通道口设立封锁消毒哨卡,
19、对疫区实行封锁。关闭疫区相应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及产品出入封锁区。必要时,对相应动物实行圈养或在规定区域饲养。应急处理期间,各镇街、应急指挥部及兽医工作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向西咸新区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重大情况立即报告;(2)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决定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城乡管理局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工作,要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扑杀、销毁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3)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障封锁隔离区内人群的基本生
20、活;(4)疫区内最后1头(只)发病动物、同群动物以及规定区域内的同类动物下埋完毕后,经过1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经彻底消毒、验收合格后,解除封锁。8. 4.3受威胁区(1)集结应急队伍,调拨储备疫苗,对所有易感动物进行应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2)广泛开展防疫宣传,普及防疫知识,进行防疫应急动员;(3)加强检疫、消毒和动物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4)必要时,关闭市场,禁止相关动物和产品交易或调出受威胁区。对相关动物实行圈养或指定地点饲养。4.5安全防护4.5.1应急人员安全防护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
21、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4.5.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突发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动物疫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
22、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4. 6扩大响应当突发动物疫情超出新城应急处置能力范围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请西咸新区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或西咸新区管委会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疫情,由西咸新区管委会启动新区疫情应急响应机制。4.7 应急响应终止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合格。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
23、止。4.8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根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5后期处置5. 1善后处置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对应急处理期间应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个人的物资和劳务给予适当补偿。动物疫情扑灭后,应尽早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各种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应继续进行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引进动物,恢复养殖业生产。动物疫情发生后,人社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受灾户的救助,并负责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
24、配和使用。积极组织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障,提倡和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动物疫情防灾保险,鼓励养殖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动物灾害保险,努力降低养殖风险。5.2调查评估与总结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相关单位对疫情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认真、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改进建议,并于应急处置结束后15日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针对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
25、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6应急保障6. 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将移动通信、车载电话、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应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并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邮政通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应急情况下的电话、电报、传真、通信频率等给予最优先待遇,并确保信息保密安全。在处置动物疫情应急状况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移动电话、对讲机、传真、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指挥系统信息畅通。6.7 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指挥部根据动物疫情应急需要,成立应急预备队,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兽医、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且相对固定。6.8
26、医疗卫生保障教育卫体局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人兽共患病)的人间疫情监测,做好有关预防治疗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指导医疗部门开展工作。6.9 交通运输保障城乡管理局负责优先安排应急防疫物资的调运。6. 5治安保障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6.6 经费保障财政局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负责做好每年用于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扑杀病畜补贴和疫情处理、疫情监测所需经费保障。如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疫情,实际资金需要与预算安排有差距,要予以追加相应经费,以保证支出需要。6.7 技术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应急指挥基
27、础信息数据库包括疫情监测和预警数据库、基于空间位置的畜禽养殖场户地理信息、应急决策咨询专家库、辅助决策知识库等,要做到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数据的质量,为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及分析决策提供支持。7预案管理7. 1宣传、培训本预案编制完成后,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动物疾病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内容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知识,即:免疫、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病料采集与送检、消毒、隔离、封锁、检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要求。7.6 应急预案演练指挥部
28、办公室至少每3年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演练。7.7 预案备案本预案报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7.8 预案修订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二)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8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
29、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动物疫情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动物疫情信息的;不按规定进行封锁、销售、运输疫区内易感动物及产品、动物遗传物质的;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以及阻碍疫情处置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8. 1名词术语动物疫情: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
30、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动物疫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点: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动物所在饲养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受威胁区:疫区外一定范围内
31、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8.6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城乡管理局负责解释。8.7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应急通讯录2 .泾河新城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流程3 .泾河新城动物疫情预警信息发布单4 .泾河新城动物疫情信息报送单5 .动物疫情分级标准应急通讯录单位职务姓名电话党委、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联络员何璇联络员赵亮城乡管理局副局长卢彦昌联络员王亚玲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杨龙联络员赵波改革创新发展局分管领导万元联络员何思煜教育卫体局副局长孙延峰联络员李娟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副局长叶雷联络员唐琦公安泾河新城分局政委杨文会联络员冯晓东泾干街道副主任陈涛联络员陈明崇文镇副镇长王栋晖联络员王
32、磊永乐镇副镇长陈朋冲联络员秦峰高庄镇副镇长亢小军联络员刘社良泾河新城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发布时间年月日时分预警等级口红色口橙色口黄色口蓝色批准领导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息来源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结果签字:日期:年月日预警措施信息发布面向的对象接收单位接收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说明1、信息来源:简要叙述事件的基本过程;2、会商结果:填写预测预警信息情况、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及下一步建议等。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联系电话疫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种类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同群动物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动物疫情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动
33、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份有10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在我省内有20个以上县(市)发生或10个以上县(市)连片发生疫情;或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2)口蹄疫在14日内,5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二、重大动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1个省(区、市)内有2个以上市(地)发生疫情,或在1个省(区、市)内有20个以上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连片发生疫情;(2) 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省(区、市)内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或5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4、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县(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或发生;(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三、较大动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设区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4)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有5个以上县(市、区)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并呈暴发流行;(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6)省农业厅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四、一般动物疫情(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呈暴发流行;(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