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年选200万吨含锂瓷石矿高效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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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概述1.1 建设项目的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1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2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91.5 评价结论202总则212.1 评价原则及目的212.2 编制依据22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52.4 环境功能区划262.5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272.6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332.7 环境保护目标372.8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393工程分析433.1 现有污染情况433.2 工程概况443.3 工程分析543.4 污染源分析683.5 清洁生产分析803.6 总量控制83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54.1 自然环境概况85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95环境影响

2、预测与分析1025.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025.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05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25.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17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265.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286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316.1 施工期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16.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1337环境风险评价1487.1 评价依据1487.2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1487.3 环境风险识别1497.4 环境风险分析1497.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507.6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547.7 风险评价结论159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08.1 社会损益分析1608.2

3、 经济损益分析1608.3 环境损益分析160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29.1 环境管理1629.2 监测计划1639.3 污染物排放规范化整治163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16510结论及建议16610.1 结论16610.2 建议169附图:附图一: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敏感目标分布及评价范围图附图三: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四:分区防渗图附图五:废水收集及回用路线图附图六:雨水收集及回用路线图附图七:事故废水收集路线附图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九:园区规划范围图附图十:园区雨水管网图附图十一:园区污水管网图附图十二:宜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十三: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十

4、四:区域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及下游取水口图附图十五:土壤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十六:大气、地下水监测布点图附图十七:宜丰县三线一单环境综合管控分区图附图十八:宜丰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图 - - -d / 7 JJ/ 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 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图十九:地表水监测布点及水系分布示意图委托书项目不涉及留银承诺书承诺书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江西瑞明陶瓷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裁定书土地租赁合同锂云母代加工协议原矿化学成分分析报告原矿及物料放射性检测报告现状监测引用报告(地表水):现状监测引用报告(地下水):现状监测报告附件十三:江西宜丰工业园扩区调区审查组意见附件十四:法人身份证附

5、件十五:营业执照附件十六:长石粉销售合同附件十七:执行标准的函附件十八:总量确认书附件十九:土地证附件二十:周边村落用水证明二三四五六 表表表表表表表 附附附附附附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自查表建设项H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建设项目的特点宜春锂瓷石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原矿品质优良,富含Li20、K20、Na2O等元素,锂长石是陶瓷胚釉料不可缺少的主要溶剂原料,优质锂云母是锂电新能源产业中不可替代的主要原料之一,市场前景广阔。精选后的锂云母大量应用于锂能的碳酸锂、氯化锂、富锂镒基等提炼。锂长石用于高档聚晶微粉成、

6、石线砖、布拉提、仿古砖、超白耐磨砖等各种陶瓷胚面料以及其他行业。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投资60000万元,在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86号新建年选200万吨含锂瓷石矿高效综合利用项目。项目采用国内矿产品加工先进生产工艺设备,本次设计的选矿工艺流程为外购的原矿(含锂瓷石矿)经破碎、磨矿、浮选、浓密、脱水等工序后,得到最终产品,整条生产线达到高效节能、优质高产、安全环保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阐明项目所在地环

7、境质量现状及工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经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该名录中“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12.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109”中报告书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斐然向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现状进行了详细踏勘和收集资料,在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和主要评价内容,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有关环评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年选200万吨含锂瓷石矿高效综合利用

8、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2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个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

9、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2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架图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含锂瓷石矿选矿,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其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也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的淘汰之列。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已取得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204-360924-04-01-684976。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3.2选址可行性分析(1)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选址于江西宜丰工业园

10、,江西宜丰工业园成立于2001年9月,由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复设立,批复的四至范围为东至宜上公路以东400米处、西至宜上公路以西400米处、南至杨下村村部、北至陂下村与良岗村边界,规划总面积350公顷。2006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核准面积300公顷,由一个区块组成,核准范围为东至宜上公路以东400米处、西至宜上公路以西400米处、南至杨下村村部、北至陂下村与良岗村边界。2005年11月江西宜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江西省宜丰县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1月通过了原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宜环督字20068号),主导

11、产业近期为食品饮料、陶瓷制造、建材、竹木加工、精细化工和机械电子,远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做大做强原有企业。规划范围为沿公路线长4km、宽3OO5OO米纵深的带状区域、南至杨下村村部、北至陂下村与良岗村边界,规划面积350公顷。2005年11月江西宜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江西省宜丰县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9年6月4日以“赣环评函【201918号”文出具了关于江西宜丰工业园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调扩区后形成“一园一区”,共计1093公顷的工业园格局。调扩区后工业园区四至范围为东临工信大道、南起工业园垃圾填埋场和广场路、西到

12、大广高速、北至工樟路,重点发展绿色高效储能系统制造、绿色新型装饰材料、陶瓷、纺织鞋革产业。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形成“一心四园”的规划格局,其中“一心”指位于园区中部的综合服务中心,“四园”指绿色高效储能系统制造园、陶瓷产业园、新材料与纺织鞋革产业园、综合产业园。本项目位于综合产业园,该区重点发展新型装饰材料(竹木加工及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及陶瓷产业。本项目选址于工业用地,主要为湿法选矿,不涉及综合产业园禁止入驻项目,项目生产的产品可外售至陶瓷厂,属于园区可入驻项目,符合江西宜丰工业园规划要求。(2)与宜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及宜丰县澄塘镇总体规划(20122030)符合性分析

13、宜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摘要如下:1)第十条发展战略宜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强攻工业、优化农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规划远期实现产业结构向“二、三、一”转变。强攻工业:按照“培育主导产业、做强产业龙头、做大企业群体、发展特色经济”的思路,扶持木竹产品开发企业,建设以竹木产业为龙头的工业经济结构,同时发展陶瓷生产、医药化工、机械制造、食品饮料等优势工业企业。优化农业:现状农业结构偏重牧业与农业,而林业、渔业发展滞后。因此,应利用林业资源优势,提高林业在第一产业中比重。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发展旅游业为首要任务,房地产业为新增长点,综合发展第三产业,把第三产业做大做强。旅游业打出“古

14、文化”游的特色品牌,建立以佛教发源、佛教祖庭游为框架,回归自然的渊明故里游为脉络的旅游体系。2)第二十六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主导发展方向向东,西部及南部依托耶溪河适度发展,北侧依托旧城区控制在渊明北大道以南单侧完善建设为主。3)第二十九条本规划期内城市建设方针:重点建设中心组团,适度拓展东西两翼,完善开发城市工业园。宜丰县澄塘镇总体规划(20122030)摘要如下:1)第八条规划区范围本次规划控制区范围确定为东到澄塘供电站,南到名山村,西到东头村,北至庠里村,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2)第十八条镇区用地选择及发展方向规划确定澄塘镇未来发展方向为依托澄塘大道往宜丰县城方向延伸,同时往南面拓展。宜

15、丰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确认函内容如下:按照江西省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宜丰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要求,经县政府确认,宜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划定范围面积为23.69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区划定面积为12.76平方公里,县工业园区划定面积为10.93平方公里。江西宜丰工业园区范围跨宜丰县城及澄塘镇区域,规划重点发展绿色高效储能系统制造、绿色新型装饰材料、陶瓷、纺织鞋革产业。其规划范围与宜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工业园区划定的范围一致,并符合“重点建设中心组团,适度拓展东西两翼,完善开发城市工业园”的城市建设方针;其扩区范围位于宜丰县城的东及东南部,在澄塘大道往宜丰县城

16、方向,且东南部控制在耶溪河的东侧,符合“主导发展方向向东,西部及南部依托耶溪河适度发展”、“澄塘镇未来发展方向为依托澄塘大道往宜丰县城方向延伸”的城市和镇区用地发展方向;其产业规划与“规划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和工业,工业以竹木加工、食品饮料、陶瓷生产、医药化工等为支柱产业。第三产业则以旅游和商贸业为重点”的县城经济发展中心的生产力布局规划不矛盾。因此,本项目位于江西宜丰工业园区,与宜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宜丰县澄塘镇总体规划相符。(3)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江西宜丰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以宜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用地指标己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且占用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按耕地占补平

17、衡原则得到等质等量的置换。本项目位于江西宜丰工业园范围内,与宜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是相符的。(4)与园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组意见的函(赣环环评函【2019】18号)”的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一:耶溪河水质本底值较高,枯水期水环境容量有限,园区应审慎引进废水排放量大、废水难处理的项目入园。同时,加强耶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尽快实施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排污专管的建设工作。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湿法选矿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仅有少量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小、废水水质简单,同时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做好相关提标改造工

18、作,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审查意见二:严格控制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含铅废水量,并配套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尾水稳定达标排放。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仅有少量生活污水,不属于含铅废水,符合审查意见的要求。审查意见三: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体系。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合理设置绿化防护带,减少对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相符性分析:该条审查意见主要针对园区提出的要求。经现场核实,现园区情况符合要求。审杳意见四:及时开展开发区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价,掌握开发区规划实施后环境变化趋势;对已经批准的开发区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依照规

19、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入园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遵循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和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涉及对环境敏感对象造成直接影响的,应对其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进行深入评价,明确可行性结论,强化污染防治对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严格遵循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和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已明确可行性结论,强化污染防治对策。符合审查意见的要求。(5)周围企业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江西宜丰工业园,项目北侧为江西金阳陶瓷有限公司,南侧为江西翼博陶瓷有限公司,东面为江西省九州陶瓷有限公司,西侧为鼎容木业有限公司。项目周边无食品、药品等敏感企业,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

20、项目东侧的南鑫宾馆,距离本项目102m,位于本项目生产车间的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外,影响较小。本项目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综上,项目选址可行。13.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相容性分析通过项目所在地与江西省生态红线图及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比对后,项目不在江西省生态红线管控区内,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江西省生态红线管控不冲突。(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容性分析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

21、/T14848-20中III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O95-2OO8)3类区标准,土壤环境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筛选值,周边农田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目前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水污染物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22、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3)资源利用上线分析项目用水量为271452.72n?/a,用电量为6400万kWha,江西宜丰工业园已接通供水、供电、供气管网,且供应量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本项目原料主要来源于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足够的原料供应。(4)与环境负面清单相容性分析根据江西宜丰工业园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负面清单详见表1.3-lo表1.3园区负面清单园区规划产业负日桶单环境准入条件限制准入禁止准入宜丰工业园区绿色高效储能系统制造、绿色新型装饰材料、陶瓷、纺织鞋革1、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

23、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夕卜);2、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3、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4、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5、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6、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钳金用烟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7、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8、新建以含氢氯氟烧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2.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3、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

24、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4、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5、3亿只/年以下的天然胶乳安全套;6、L用利用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7、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8、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9、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10、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11、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12、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1、严格落实防护距离要求;2、不得新增铅蓄电池、再生铅产业规模;3、满足园区规划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4、不应引进废水排放量大、废水难处理的项目入园;5、做好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和事故

25、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6、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9、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 包装膜;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11、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 罐生产线;12、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 配合料及称量;13、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 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 的玻璃窑炉;14、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 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 生产装置;15、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 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16、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 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 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 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17、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 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18、纸浆造纸。

26、13、IOO万平方米/年以下的建筑 陶瓷砖、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 生陶瓷生产线;14、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亳 米)塑料购物袋生产;15、以氯氟点(CFCs)为发泡剂 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 沫塑料生产;16、全部铅排、铅印工艺;17、陶土*烟拉丝玻璃纤维和制 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18、非机械生产中空玻璃,双层 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 塑料门窗;19、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20、含镉高于0.002%的铅酸蓄 电池;21、添加白砒、三氧化二锦、含 铅、含氨、格矿渣等辅助原料玻 璃配合料;22、印染;23、制革:24、电镀;25、冶炼(除涉及铅蓄电池行业 外);26、化工(

27、除涉及锂电池行业 外)。本项目为湿法选矿项目,属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不在上述限制、禁止入园项目内。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建设项目。1.3.4 与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201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重点管控单元指对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需进行重点管控的区域。划分重点管控单元51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3%,主要分布在宜万经济走廊

28、、赣江干流沿岸,320国道及昌铜高速经济带,袁河、锦江中下游腹地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区域,涉及各类开发区、城镇规划区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宜春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清单从空间约束、污染物排放管理、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4个维度提出准入要求,适用全市范围。表1.3-2宜春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准入要求表维度消单编制要求序号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2禁止

29、赣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赣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在赣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不在赣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3不得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新建化工(单纯混合、互配除外)、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本项目不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农药、钢铁、焦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4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类、限制

30、类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建设活动。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5城市建成区现有重污染企业(钢铁、水泥、浮化玻璃等)限期退出或改造;依法依规清除距离赣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小化工”企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本项目不在城市建成区现有重污染企业(钢铁、水泥、浮化玻璃等)限期退出或改造内;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6到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86万吨、1.16万吨、6.02万吨、7.97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3.8%、14.58

31、%和24.75%;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总量满足指标要求。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7至2020年现有集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标至一级A;国家级开发区内应淘汰煤气发生炉等高污染设备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宜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为一级A:本项目无国家级开发区内应淘汰煤气发生炉等高污染设备。IO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8建立企业、园区、地方政府之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和联合应急体系;增强与萍乡、新余等地的联系,完善流域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的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本项目建立环

32、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和联合应急体系;增强与萍乡、新余等地的联系,完善流域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的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9到2020年全市水资源利用量控制在36.85亿立方,“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属于2020年全市水资源利用量控制在36.85亿立方内,符合“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10禁止在塌陷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开采地下水。项目不开采地下水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1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在163万吨标准煤以内,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

33、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在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在163万吨标准煤以内,符合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禁燃区要求12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利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无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11项目位于江西宜丰工业园内,属于江西宜丰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3、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6092420003,具体准入要求见表1.3-3。表1.3-3宜春市宜丰县生态环境管控总体准入要求表维度准入要求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逐步淘汰生产工艺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且处理后难达标的化

34、工企业。本项目为湿法选矿,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控装备;到2020年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以上。本项目为湿法选矿,不涉及园区污水管网建设,相符。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综合排放标准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可达到相应的标准,相符。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应达到相应水平项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可达到相应水平项目,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己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已做土壤检测,项目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相符。园区应建立环境

35、风险防控体系项目不属于园区建设,相符。定期评估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项目不属于园区建设,相符。建立相应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项目已根据风险特征建立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相符。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项目主要固废为沉渣、铁渣等,沉渣和铁渣在转运过程配套防跑冒滴漏措施,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促进再生水利用。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工业水循环利用率大于90%,相符。禁止新增工业用水取用地下水,经依法批准开采的矿泉水

36、、地热水除外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取水,相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7项目能耗约3999.621吨标煤,工业增加总值约8000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满足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宜春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宜府发12020)14号)及宜春市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文件的要求。1.3.5 项目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表134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序号指南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本项目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II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长江通道项目。

37、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万载县三兴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S

38、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阮I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种质资源保护区,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J水资源及白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范围内。符合6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H、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

39、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声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木农田范围内。符合7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选址在长江岸线1公里以外。符合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等行业。符合9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木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136与赣长江办【2

40、022】7号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宜丰工业园,根据(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长江办【2022】7号)可知,政策中与本项目涉及相关的内容见表1.35。表1.35本项目与国家相关环保政策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实施细则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项目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

41、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本项目不位于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

42、、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6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7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

43、目不位于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范围内。符合8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范围内。符合9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设排污口符合10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符合1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园区及化工项目。符合12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44、、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改建除外。本项目选址在长江岸线1公里以外。符合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湿法选矿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行业。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

45、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为允许类。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排放项目符合137与宜春市瓷土加工生产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解决宜春市瓷土加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宜春市瓷土加工生产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环组办字201841号)对宜春市瓷土加工企业进行整治,根据文件要求,瓷土加工企业污染整改要求如下:表1.3-6本项目与宜春市瓷土加工生产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污染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废气(粉尘)1 .严控堆场粉尘。原料及产品不得露天堆放,应堆放于封闭的厂房内,并在顶部和周边设置自动喷淋降尘设施。2 .严控加工工序粉尘。选矿、破碎、筛分、粉磨等加工工序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并安装自动喷淋等降尘除尘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其破碎工序应尽量在地下封闭车间内进行。3 .严控物料流转过程粉尘。散装物料应采取封闭式运输,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安装自动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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