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智能电竞设备建设项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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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40万套智能电竞设备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众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0六、结论72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周围环境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3项目车间平面布局图附图4项目大气监测点位图附图5车间周围环境彩图附图6项目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8项目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附图10长兴县

2、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5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6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7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8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9水性喷胶MSDS附件10授权委托书附件11受托人身份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众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智能电竞设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3-330522-04-01-70070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9度50分21.462秒,30度48分2.03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金属家具制造C

3、213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6金属家具制造21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占比()4.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1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由长兴县于2()()7年09月以长委办20076号设立,命名为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2010年7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函2010l14号文同意长

4、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7家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随后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开(2010)270号将城南工业功能区整合至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部分。2012年城南工业功能区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部分调整,重点发展城南新能源产业区块、回车岭工业区块和城东工业区块三个区块组成。长兴县城南工业功能区总规划面积为6.7742平方公里,总工业用地面积为5.628平方公里。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5年,即2020年至2024年,与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时限相适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委托杭州尚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长

5、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月);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于2021年1月27日以(关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长环函20215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1)规划期限本此规划的基础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中期:2020-2025年:远期:2025-2030年。(2)规划范围城南工业功能区主要分三个区块,城南新能源产业区块、回车岭工业区块和城东工业区块,其中城南新能源产业区块与回

6、车岭工业区块接壤,城东工业区块独立在和平镇区南侧。总规划面积为569.94公顷,总工业用地面积502.43公顷。城南新能源产业区块北至306省道,南至规划纬五路,东至规划经一路,西至规划经七路,总工业用地面积为345.48公顷。回车岭工业区块北至306省道,南至规划纬五路,东至回车岭规划3号路,西至规划经一路,总工业用地面积为115.59公顷。城东工业区块北至306省道,南至规划发展大道,东至规划官庄东一线,西至白茶街,主要布置无污染的工业企业,总工业用地面积41.35公顷。(3)规划定位城南工业功能区在现状城南工业功能区的基础上,重点发展蓄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化工产业以及以机械制造为主的

7、先进制造业。通过立足现有蓄电池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契机,通过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提高进一步扩大和平蓄电池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力打造铅酸蓄电池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和以新型蓄电池生产为主的中国绿色动力电源中心。着眼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以和平现有机械制造、化工等产业为基础,着力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形成产业链,打造先进制造业和化工产业集群。(4)项目准入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城南工业功能区的建设,提高园区工业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对未来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的进入设定相应的条件要求,以促使工业园区向经济利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两个方向最优化发展。产业

8、类别及产品准入条件产业类别:鼓励新能源产业、先进机械制造产业。列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禁止入园。入园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应属国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13中列明的产品。项目量产后,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占项目年总产值比重不低于75%。投资强度准入条件根据浙江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以及长兴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准入标准要求,新能源产业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含购地税)不低于250万元/亩,化工产业(化学制品制造业)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含购地税)不低于225万元/亩,机械制造产业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含购地税)

9、不低于270万元庙。规划期限准入条件为保证土地的顺利开发建设,实现土地的高效率的开发,因此在建设期限条件上也有一定的条件,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不得超过2年。指标控制准入条件根据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要求,对工业用地项目规划控制指标进行条件设置,要求化工产业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工业用地绿地率小于1()%:企业内部行政及生活服务服务设施用地等非生产性用房所占比例不高于7%。环保准入条件废气治理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废水治理原则上只允许设立一个污水排放口,进入污水管网前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危险废物国内转移应遵

10、从国家相关及其他有关规定,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废外泄。对产生噪声的车间及设备应采取有效阻隔、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相应标准排放。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城南工业园区区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属于金属家具制造C2130,符合园区规划定位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75万元/亩,不低于270万元/亩。根据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可知,项目建设周期为19个月。项目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7,行政及生活服务服务设施用地等非生产性用房所占比

11、例小于7%。同时,厂区只设一个废水排放口,本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环保准入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要求。1.2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2020年,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委托杭州尚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21年1月27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出具了审查意见(长环函20215号)。本项目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表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伯纷析规划环评内容符合性分

12、析是否帕规划环评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位于新能源区块QlGO3区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金属家具制造,不涉及铅蓄电池等相关新能源产业及化工产业,不涉及畜禽养殖:项目恶臭收集后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所在地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现状质量良好。符合现有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本项目位于新能源区块QK-O3区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目前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尚有余量: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故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

13、急防范措施。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区范围内规划二氧化硫排放余量为84.84ta,氮氧化物排放余量为17509ta,烟粉尘排放余量为9048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余量为175.40ta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MOt/a、氮氧化物:0.150ta.工业烟粉尘:0.517t/a、VOCs:0.238ta,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97号),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按比例(比例1:2)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通过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排放量。符合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本项目属于金属家具制造C2130,位于

14、新能源产业区块中的QK-O3区块,符合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区规划产业定位及规划布局、基础设施等调整要求;本项目与居住区、商业区等有建筑隔离、绿化隔离。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为金属家具制造C2130,不涉及敞开式浸漆工艺,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在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区限制清单和禁止清单范围内,符合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符合环境标准清单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排放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符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生态空间管控清单、现

15、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规划环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环评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及环境标准清单的要求。1.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V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于浙江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位于工业集聚区范围内,根据长兴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方案,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详见附图7),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其他符合性分析202()年长兴县环境质量指标So2、No2、CO、PMlo、PMzs和。3均能达

16、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I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项目投产后,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97号),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按比例(比例1:2)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原料均从正规合法单位购得,天然气、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相关单位供

17、应,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涉及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湖州市“三线一单”编制方案及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4),主要包括和平镇,管控单元为2.重点管控,区域面积11.09平方千米。本项目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名称规划内容符合性分析结论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位于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内,为金属家具制造C2130,属于新建二

18、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符合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在人口聚集区内,且本项目与居住区之间有建筑隔离、绿化带等隔离带。符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本项目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机废气、恶臭等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新增污染物在区域内削减替代。符合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

19、新建二类工业项目,生产工艺较为先进,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符合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要求按规定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演练。要求符合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

20、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项目投产后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应风险防控措施。要求符合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需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求合要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项目营运期用水用量较少;项目涉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及的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和天然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气,均为清洁能源。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21、1.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区,属于金属家具制造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1.5 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城镇城南工业园区,新征土地建设厂房和辅助用房进行生产。项目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长兴土地利用规划,符合长兴城市总体规划,项目选址合理。1.6新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22、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具体见表1-8。表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城镇城南工业园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中“三线一单”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根据相关导则和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对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结果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

23、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批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

24、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环境空气质量、地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原场地为空地(规划工业用地),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

25、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1.7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相符性分析表19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分类内容序号判断依据企业状况是否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源头控制1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份、紫外(UV)光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限制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0gL的涂料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采用环氧树脂塑粉,属于环境友好型涂料。符合2汽车制造、汽车维修、家具制造、电子和电器产品制造企业环境友好型涂料(水性涂料必须满足环境标准技术产品要求水性涂料(HJ2537-

26、2014)的规定)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本项目为金属家具制造企业,100%使用环氧树脂塑粉。符合过程控制3涂装企业采用先进的静电喷涂、无空气喷涂、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热喷涂工艺,淘汰空气喷涂等落后喷涂工艺,提高涂料利用率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符合4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属于危化品应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环氧树脂塑粉为原料,密闭存放。符合5无集中供料系统时,原辅料转运应采用密闭容器封存本项目环氧树脂塑粉转运采用密闭容器。要求符合6禁止敞开式涂装作业,禁止露天和敞开式晾(风)干(船体等大型工件涂装及补漆确实不能实施密闭作业的除外)根据企

27、业提供资料,企业涂装作业在密闭喷房内完成。符合7应设置密闭的回收物料系统,淋涂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滴落的涂料,涂装作业结束应将剩余的所有涂料及含VoCS的辅料送回调配间或储存间本项目环氧树脂塑粉涂装作业结束送回储存间内暂存。符合废气收集8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除汽车维修行业外,新建、改建、扩建废气处理设施时禁止涂装废气和烘干废气混合收集、处理本项目喷塑废气和烘干废气分类收集、处理。符合9调配、涂装和干燥工艺过程必须进行废气收集根据分析,本项目涂装废气收集效率N90%。符合10所有产生VOCS污染物的涂装生产工艺装置或区域必须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涂装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11VO

28、CS污染气体收集与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M)-2010)要求,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管路应有走向标识要求企业建设后废气收集与输送须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管路设有走向标识。要求符合废气处理12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符合HJ/T1-92要求的采样固定位装置.,VOCS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环评相关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要求企业建设后需按照HJ/T1-92要求相关要求建设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VoCS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9、(GB16297-1996)及环评相关要求。要求符合监督管理13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要求企业建设后完善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喷塑工序相关环境保废气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护管理制度。要求符合14落实监测监控制度,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其中重点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1次。监测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指标须包含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嫌等指标,并根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参数核算VoCS处理效率要求企业建设后需严格执行监测制度。要求符合15健全各类台帐并严格

30、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帐、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帐、含有机溶剂原辅料的消耗台帐(包括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废气处理耗材(吸附剂、催化剂等)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要求企业建设后严格建立各类台帐,并加强管理。要求符合16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建议企业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编制企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要求符合17采用非原位再生吸附处理工艺,应按审定的设计文件要求确定吸附剂的使用量及更换周期,且每万立方米/小时设计风量的吸附剂使用量不应小

31、于1立方米,更换周期不应长于1个月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旋风分离器+过滤器”处理塑粉粉尘;烘干固化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吸附剂使用量为每万立方米卜时不小于1立方米,更换周期每月一次。求合要符1.8湖WHrni正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相符性分析表1-10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符合性分析行业分类分类序号内容企业状况是否符合湖州市机械涂装重点行业染整治规范、强化源头控制1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份、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型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限制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0gL的涂料,从工艺的源头减少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实现VoCS减排目的。本

32、项目采用环氧树脂塑粉,属于环境友好型涂料,VOCS含量均v420gL符合2金属制品制造行业、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和钢结构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船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份涂料,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至2020年6月底,金属制品制造行业、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和钢结构制造行业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环氧树脂塑粉,属于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比例为100%。符合3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并应提供正规厂家的供货信息、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等材料,建立管理台账。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

33、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本项目环氧树脂塑粉于原料仓库密闭存储,企业相应建立管理台账,并保存厂家的供货信息、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等材料;本项目不涉及调配,要求符合-io-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废气收集系统。喷塑、烘干过程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配套废气收集净化系统。二、提升工艺装备4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轻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效率较高、VoCS排放量少的涂装工艺和废气热能回收-烘干一体化的清洁生产设备,淘汰空气喷涂等落

34、后喷涂工艺,提高涂料利用率。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符合5鼓励企业采用密闭型生产成套装置,推广应用自动流水线喷涂与干燥方式,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钢结构、造船等大件喷涂可采用组件拆分、分段喷涂方式,兼用滑轨运输、可移动喷涂房等装备。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本项目设置密闭喷房,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符合6规范原辅料调配与转运。溶剂型涂料、稀释剂等调配作业宜在设置负压集气的密闭间内进行。溶剂型涂料(包括稀释剂)年使用量大于5吨的企业须配备自动调漆设施。含VoCS的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应设置独立间堆放,

35、禁止原料桶开盖存放。原辅料转运应采用全密闭容器封存,并缩短转运路径,禁止转运时开盖,禁止调漆间或喷漆房外临时堆放即将施用的涂料。本项目不涉及调漆工艺:环氧树脂涂料设置独立间堆放,采用全密闭容器输送。要求符合三、加强污染物收集7加强废气收集。涂装废气主要包括调配废气、涂装(喷涂)废气和干燥(含烘干、晾干、风干等)废气,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所有产生废气实现“应收尽收”,减少VOCS排放。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各废气产生点采用密闭隔离、局部排风、就近捕集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排气量,提高浓度。所有产生VOCS污染物的涂装生产工艺装置或区域必须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涂装废气

36、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VOCS污染气体收集与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管路应有走向标识。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旋风分离器+过滤器处理塑粉粉尘:烘干固化工段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收集效率均90%0符合8废气收集后,企业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OI9).企业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0要求符合9加强废水收集。企业所在的厂区必须配套污水管网,所有企业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符合纳管要求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企业厂

37、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要求符合10加强固废收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要求符合四、提n污染物处理水平11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溶剂型涂料喷涂漆雾应优先采用干式过滤或湿式水帘等装置去除漆雾,且后段VOCS治理不得仅采用单一水喷淋处理的方式。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90%;收集废气中非甲烷总煌初始排放浓度N2kgh时,应配备有效的VOCS治理措施,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80%。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符合HJ/T1

38、-92要求的采样固定位装置,VOCS污染物排放满足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评相关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环氧树脂塑粉,不涉及溶剂型涂料;喷塑工段采用“旋风分离器+过滤器”处理塑粉粉尘;烘干固化工段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收集效率均90%,污染物排放满足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符合12低挥发性有机物可豁免。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水性涂料的,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

39、,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其他水性涂料废气应采用“水喷淋或更高效工艺去除恶臭气体,臭气浓度总净化效率不低于30%o非水溶性组分的废气不得仅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方式处理。本项目采用环氧树脂塑粉,属于环保型原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喷塑工段采用“旋风分离器+过滤器”处理塑粉粉尘;烘干固化工段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收集效率均90%O符合13固废污染防治。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区环保部门备案。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

40、要求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日常管理14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等。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要求符合15加强监测监控。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重点区域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要求符合16健全各类台帐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帐、废气处理设施

41、运行台帐、含有机溶剂原辅料的消耗台帐(包括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危险废物(如吸附剂、催化剂等)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见附件3、附件4),如有在线监控,其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要求符合17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

42、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要求符合18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保设计治理单位承担废气治理服务工作。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要求符合1.9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湖治气办(2021)14号)相符性分析表1-11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符合性分析内容重点任务企业状况是否符合一强工源染控I,化业污管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加快推进铸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制造

43、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专项升级,推动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关闭或搬迁入园。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项目,项目位于新能源区块中QK-()3区块,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低VoCS原辅料,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安全环保类项目。符合严控VOCS行业准入严格涉NOx、VoCS排放项目的环境准入,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确需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新建项目,使用VOCS含量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配套高效治理设施。严控新建、扩建化工、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含VoCS排放

44、项目,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需按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涉气项目总量调剂实施办法实施倍量替代和项目预审,项目未经预审而审批的,暂停区县同类项目审批半年。本项目NOX排放仅为天然气燃烧排放;含VOCS原料为环氧树脂塑粉和水性喷胶,不属于高VOCS及溶剂型的原料,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排放,新增NOx、VOCs排放量按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涉气项目总量调剂实施办法实施倍量替代。符合全面实施源头替代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和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环氧树脂塑粉、水性喷胶为低VOCS原料,项目废

45、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加强无组织排放城气收集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含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无组织逸散、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提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区域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将废气收集后有效处理。本项目原料采用桶装密闭输送,喷胶工段设置密闭房,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排放,烘干工段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排放。要求符合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46、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长兴佳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长兴佳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长兴佳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着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和编制人员对提交的环评报告的质量、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时刻接受环评报告的编制规范性、编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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