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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12万台新能源仓储搬运设备项目、年产12万台新能源仓储搬运设备技改项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编制日期:二O二二年三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6六、结论89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厂区周围环境图3、项目土壤、噪声监测点位图4、项目厂界周边环境照片图5、项目厂区平面、车间平面布置示意图6、项目水环境功能规划图7、长兴县生态保
2、护红线范围图8、项目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9、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10、项目工业平台边界图11、虹星桥镇声功能分布图1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件:1、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3、土地证4、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5、生态信用承诺书6、环评许可申请书7、原项目审批文件8、原项目验收批复及监测报告9、环评质量保证承诺书10、噪声、土壤监测报告11、承诺书及危废协议12、脱脂剂、硅烷处理剂MSDS1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2万台新能源仓储搬运设备项目、年产12万台新能源仓储搬运设备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110-330522-07-02-955
3、416、2202-330522-07-02-47628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119度52分6.861秒,30度56分42.03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33生产专用车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9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Zl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10-330522-074)2-955416、2202-330522-07-02-476281总投资(万元)35200环
4、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12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用地面积(m2)3396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位于工业集聚区范围内,根据长兴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方案,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2020年长兴县环境质量指标SO2、No2、CO、PMlo、PM25和。3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5、)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项其他符目实行雨污分流等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脱脂硅烷化废水(不含氮磷及合性分重金属)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可直接纳管,生活析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少,经收集后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高空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大气产生影响,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97号),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按比例(比例1:2)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
6、,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原料均从正规合法单位购得,天然气、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相关单位供应,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涉及资源利用上限。(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本),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其他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带。土
7、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C3433生产专用车辆制造,为扩建二类项目,产业布局合理。在工业平台内,不属于人口聚集区,也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结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继续加强蓄电池行业整治,加大落后工艺和生产设备淘汰力度,淘汰“低小散”企业,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对区内蓄电池、建材行业和铸锻行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逐步提高产业准入条件。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
8、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不属于印染产业。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等措施。项目脱脂硅烷化废水(不含氮磷及重金属)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可直接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结论: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
9、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属于C3433生产专用车辆制造,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环境风险需严格控制的项目;项目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定期评估环境及健康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结论: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所用水、电用量均不大;项目实施节约用水政策,属于节水型企
10、业;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力,符合实施清洁生产要求。结论:符合表11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准入要求,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本)。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相关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
11、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他性析 英合符分本项目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项目厂房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位于“虹星桥平台开发边界虹星桥工业园区”内(详见附图10),符合该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属于生产专用车辆制造C3433,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3、新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
12、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具体见表l-2o表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生产车间噪声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技术要求对噪声进行预测评价,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
13、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不批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
14、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均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建厂房进行建设,原项目手续
15、齐全,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完成验收,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4、与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根据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表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分析(五)优化开发区。“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
16、范措施。”本项目属于“C3433生产专用车辆制造”,不属于“原料化工、燃料、颜料”项目;项目脱脂硅烷化废水(不含氮磷及重金属)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可直接纳管,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标纳管。结论:符合2、浙江省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12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根据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表14浙江省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分析“(五)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控制生态屏障地区和钱塘江、太湖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八大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17、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不得新建高环境风险项目,已有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本项目属于“C3433生产专用车辆制造”,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环境风险高的项目。项目脱脂硅烷化废水(不含氮磷及重金属)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可直接纳管,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标纳管。结论:符合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433生产专用车辆制造”,位于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距离太湖约15km),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
18、求,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禁止的项目。项目脱脂硅烷化废水(不含氮磷及重金属)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可直接纳管,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1921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根据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第十四条禁止新建化工园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生产专用车辆制造C3433,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结论:符合5、湖州市“
19、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湖治气办(2021)14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根据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表16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符合性分析重点任务符合性分析化业构整优产结调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安全环保类项目。结论:符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加快推进铸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专项升级,推动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关闭或搬迁入园。严控VOCs
20、行业准入严格涉NOx、VOCS排放项目的环境准入,禁止本项目NoX排放仅为天然气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燃烧排放;含VOCS原料为粉墨、胶粘剂等项目;确需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末涂料,不属于高VOCS及溶胶粘剂等新建项目,使用VOCS含量必须达到行剂型的原料,项目有机废气收业先进水平并配套高效治理设施。严控新建、扩集后经颗粒状活性炭+活性炭建化工、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纤维板吸附处理达标排放,新印刷、塑料和橡胶等含VOCS排放项目,项目新增NOx、VoCS排放量按湖增VoCS排放量需按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涉气州市大气源头治理涉气项目项目总量调剂实施办法实施倍量替代和
21、项目预总量调剂实施办法实施倍量审,项目未经预审而审批的,暂停区县同类项目替代。审批半年。结论:符合面施头代全实源替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和低(无)VoCS本项目使用粉末涂料,项目废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替代溶气经颗粒状活性炭+活性炭纤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头减少维板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VOCS产生。结论:符合6、地方性涂装行业整治及提升要求符合表17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劣性分析:整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内容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源头控制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份、紫外(UV)光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限制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0gL的涂料本项目使
22、用粉末涂料,属于环境友好型涂料。符合过程控制一涂装企业采用先进的静电喷涂、无空气喷涂、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热喷涂工艺,淘汰空气喷涂等落后喷涂工艺,提高涂料利用率支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符合禁止敞开式涂装作业,禁止露天和敞开式晾(风)干(船体等大型工件涂装及补漆确实不能实施密闭作业的除外)本项目不涉及露天作业,设置密闭喷塑房和烘干房。符合应设置密闭的回收物料系统,淋涂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滴落的涂料,涂装作业结束应将剩余的所有涂料及含VOCS的辅料送回调配间或储存间本项目设置全自动喷粉室,喷塑粉尘经滤芯回收、处理系统,塑粉有效回收利用。符合废气收集中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除汽车维修行此外,
23、新建、改建、扩建废气处理设施时禁止涂装废气和烘干废气混合收集、处理本项目喷塑粉尘与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分开收集、处理。符合倜配、涂装和干燥工艺过程必须进行废气收集本项目喷涂(喷塑)过程采用滤芯回收、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烘干固化废气要求密闭收集。本项目烘干规划废气要求密闭收集,总收集效率90%.符合所有产生VOCS污染物的涂装生产工艺装置或区域必须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涂装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VOCS污染气体收集与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管路应有走向标识环保设施落实后,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直,管路有走向标识。
24、符合咙气处理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符合HJ/T1-92要求的采样固定位装置,VoCS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环评相关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落实后,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符合要求的采样固定位装置,VoCS达标排放。符合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项目实施后完善相关制度要求。符合监督管理落实监测监控制度,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其中重点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1次。监测需
25、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指标须包含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和非甲烷总嫌等指标,并根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参数核算VOCS处理效率;项目实施后完善相关监测要求。符合健全各类台帐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帐、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帐、含有机溶剂原辅料的消耗台帐(包括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废气处理耗材(吸附剂、催化剂等)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项目实施后完善相关台账要求。符合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项目实施后完善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符合本项目使用的
26、涂料为粉末涂料,属于环境友好型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采用先进的静电喷涂工艺,从工艺的源头减少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实现VOCS减排目的。经综合对标分析,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机械涂装重点行业)G胡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11.11)、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相应的规范要求。7、关于印发湖州市木业、漆包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的通知(湖环发201831号)中湖州市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有注塑工艺。根据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分析。表1-8湖州市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符合性分
27、析类别内容判断依据符合性分析加强源头控制采用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境友好关于发布V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型原辅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废塑本项目原料均为100%新料,不使用废塑料。结论:符合材料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等有关要求。加强废气lV三收集所有产生的废气塑料加工企业应收集熔融、过滤、挤出(包括注塑、挤塑等)等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收集经“颗粒状活性炭+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结论:符合企业应采用密闭式集气方式进行废气收集,不得采用集气罩方式。本项目注塑工序采用密闭式吸风
28、罩。结论:符合以未规范收集方式和参数废气收集和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管路应有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企业后期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I0)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建设,管道设置明显的颜色区分及走向标识。结论:符合升气理平提废处水采用有效的废气处理工艺破碎、配料、搅拌、固体投料等产生粉尘的工序应选用布袋除尘工艺,并配备在线清灰装置,如有异味再进行除异味处理。本项目塑料粒子均为颗粒状(不涉及粉状原辅料),因此搅拌过程无粉尘产生。结论:符合强常理加日管制定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企业应落实专人负责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
29、遇有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企业建设后需专人负责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制定应急预案。结论:符合设计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设施运行管理、设施维护保养等管理台账,相关人员按实进行填写备查。企业建设后按要求制定设施运行管理、设施维护保养等管理台账,相关人员按实进行填写备查。结论:符合制定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已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按许可证要求执行,未申领的每年监测不少于1次。本项目建设后企业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结论:符合8、地方性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整治及提升要求符合性分析:表1-9长兴县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提升验收
30、标准符合性分析类别内容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经乡镇、经信、环保、安监、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目前已分别取得乡镇、经信审批文件,环保、安监、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批正在逐步落实中。企业原项目已审批并验收,本项目正在编制环评并上报审批,待本项目环评审批后将变更排污登记并组织进行验收。符合工艺装备IX艺装备鼓励使用先进的或环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和新设施,减少酸、碱等原料用量。鼓励采取多级回收、本项目采用先进的脱脂硅烷化清洗技术。清洗水采用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洗工艺。符合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洗工艺。表面处理车间地面严格落实防腐、防
31、渗措施。本项目实施后脱脂硅烷化车间地面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符合污染防治废水处理金属表面处理槽位于地上未架空,以及位于地下的所有表面处理槽,须行架空改造,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位于地上架空但与地面之间未料取有效防腐措施的须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所有污水收集池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防腐措施。本项目实施后清洗区域布置采用架空式(离基础面70Omm),同时清洗槽与地面之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所有污水收集池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防腐措施。符合工艺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数设置,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各类管线设置晰。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保持环境整洁。本项目要求废水管线采取架空敷设,废
32、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生产过程中,企业按规范建设,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保持环境整洁。符合厂区内必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符合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处理,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企业将建设污水站一座,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管;纯水制备废水直接纳管;生活废水单独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符合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安装流量计。本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管道安装流量计符合一个企业只设一个雨水排放口与一个污水排放口、设置标识牌。由于企业有三个厂区,厂区不相连,因此本项目单独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和一个污水排放口,并按规范设置标识牌。符合固废处理
33、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废物贮存扬所应采取防渗防雨防漏措施。贮存场所外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标签。本项目将危废进行分类暂存,贮存场所外设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有危险废物标签。企业废物贮存场设有围堰,并采取了防渗防雨防漏措施。符合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本项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齐全。要求企业投产后加强完善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符合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本项目将定期申报危险
34、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符合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本项目危废经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符合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环境应急建设环境应急管理切实落实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本项目实施后,企业需按要求对污水、雨水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符合设有合理规模的初期雨水收集池。设有事故应急水池,其中事故应急水池应不小于12h废水量,且能确保事故废水能自流导入。本项目将设置事故应急池,容量大12h废水量,且能确保事故废水能自流导入。符合制定环境污染故应急预案并备案。本项目建成后制定环境污染
35、故应急预案并备案,要求企业定期检查并更新应急预案。符合内部管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本项目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管理废气、废水设施。符合理档案相关档案齐全,每日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及维维修记录污染物监测台帐规范完备。本项目将建立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力口药、电耗及维维修记录,污染物监测台帐规范完备。符合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本项目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符合按要求配备
36、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开展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本项目将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开展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符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本项目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符合职业健康管理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本项目将每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企业每年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符合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
37、要求。符合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定期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符合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治措施等内容。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在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符合治措施等内容。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危废仓库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明显。符合生6S现场管理制定6s推行手册、车间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目视看板。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制定6s推行手册,车间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目视看板。符合各功能区、设备设施、工装模具的定置定位、警示、防护等标识、标牌清
38、晰、齐全。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各功能区、设备设施、工装模具的定置定位、警示、防护等标识、标牌清晰、齐全。符合广管理建立6S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和奖罚制度并实施。本项目将按相关要求建有6S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和奖罚制度并实施。符合能源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使用应符合GB17167-2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本项目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使用符合GB17167.2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符合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并实施。加强对能源数据的应用和管理。本项目将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并实施。加强对能源数据的应用和管理。符合本项目涉及脱脂硅烷化工艺。采用先进的脱脂硅烷化清洗技术。清洗水
39、采用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洗工艺,从工艺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工艺废水管道采用架空设置,并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厂区雨污分流,企业将建设污水站一座,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管;纯水制备废水直接纳管;生活废水单独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经综合对标分析,本项目符合长兴县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提升验收标准(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3日)、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砂洗、氮肥、废塑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中相应的规范要求。9、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涉及使用的粉末涂料属于低V
40、c)CS含量原辅材料,属于环境友好型涂料;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按1:2比例进行小件替代,所需替代小见谅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区域平衡核准分配后给予。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中的相关要求。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长兴佳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
41、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长兴佳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长兴佳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着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和编制人员对提交的环评报告的质量、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时刻接受环评报告的编制规范性、编制质量及编制人员情况等检查。因此,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总结:综上所述,本项目总体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4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四性五不批”的要求;符合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及行业整治方案的相关要求;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浙江省实施细则负面清单内。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建设内容2.1.1 项目由来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原名为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于2012年3月经县
43、环保局审批通过“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液压泵站6万台,仓储物流设备2万台建设项目”(长环管2012211号),并于2013年10月通过验收(长环许验2013088号)。企业于2015年6月经县环保局审批通过“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年产金属零配件1万套、液压泵站6万台、仓储物流设备2万台技改项目”(长环管2015458号),并于2015年11月通过验收(长环许验2015109号)。企业于2018年9月17日经长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0台新能源叉车项目(长环管2018248号),并于2019自八年H月完成该项目先行自主验收。建设内容企业于2021年10月8日
44、由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备案,项目代码为:2110-330522-07-02-955416o拟投资3.5亿元,腾笼换鸟土地64.5亩,新建生产厂房及办公楼65000平方米。新增喷塑流水线、装配流水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待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2万台新能源仓储搬运设备。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约3.8亿元,年税收约1950万元。该项目还未进行环保审批。企业为进一步完善产品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企业于2022年2月15日由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备案,项目代码为:2202-330522-07-02476281。拟投资20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三期厂房和全部设备进行工艺技改,在原有全自动喷塑流水线中新增脱脂硅
45、烷化清洗系统、纯水制备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待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2万台新能源仓储搬运设备。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约3.8亿元,年税收约1950万元。该项目还未进行环保审批。根据浙环发202016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提高环评质量优化环评服务的意见,“探索园区内同一类型的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鼓励各地探索“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在明确相应责任主体的基础上,依法开展共享设施环评”等内容。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节约企业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因此本环评对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厂区)年产12万台新能源仓储搬运设备项目、年产12万台新能源仓储搬运设备技改项目2个项目进行打捆环评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类别判定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生产专用车辆制造(C3433)”,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