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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2025年司法考试学问产权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16.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三单选第16题)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运用“天堂向左”,但应当依据规定支付酬劳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答案】C【考点】著作权的爱护【解析】选项A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详细内容包括:
2、(1)确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确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确定署名的依次;(4)禁止未参与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本题中,诗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署名权,且有权确定署名的方式,即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合法的。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即确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本题中,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天堂向左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众的行为就是在行使发表权,该作品在甲网站上公开就已经被正式发表了。选项C正确。
3、著作权法其次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化和国家教化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运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依据规定支付酬劳,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扰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丙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运用“天堂向左”,但应当依据规定支付酬劳。选项D错误。首先,选项D本身说法错误,这里不须要经过甲网站同意,因为甲网站对该诗作不享有著作权。关于是否要经过诗人的同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20
4、00)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供应者受著作权人托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酬劳、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本题中,该诗人未声明不得转载,甲网站也未得到该诗人的托付声明不得转载。因此,丁网站可以在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的状况下转载,但须要在转载时向该诗人支付酬劳、注明出处。但该司法说明在2024年己被修改,其中第三条已被废止,但该条被废止不代表未经许可的转载行为一律认定为侵权。并且,在实践中多参照著作权法其次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即若无
5、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可以不经过同意而干脆转载,只需支付酬劳,注明出处。17 .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削减了汽车尾气排放。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学问产权局同时申请了独创专利和好用新型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三单选第17题)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独创专利和好用新型专利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独创专利和好用新型专利【答案】D【考点】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解析】选项A错误。专
6、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是专利申请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选项B错误。乙公司受让专利申请权后,无论是否已经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都可以就该技术向国家学问产权局申请专利。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同时申请独创专利和好用新型专利。但是最终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同时获得独创专利和好用新型专利。专利法其次十二条其次款规定,新奇性,是指该独创或者好用
7、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独创或者好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据此可知,独创专利与好用新型专利都要求技术本身具有新奇性,而对独创专利的审查分为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审查周期比较长。假如乙公司同时就该技术申请独创专利和好用新型专利的话,等独创专利进入实质审查时,好用新型专利可能已经被授予了,那么该技术就会成为现有技术,就不再具有新奇性了,也就不会再被授予独创专利了。18 .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运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运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
8、表妹张薇薇运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运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三单选第18题)A.该商标运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B.该商标运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恳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恳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答案】C【考点】商标权的撤销【解析】选项A、B错误。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商标许可权的规定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而本题中王小小的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因此,不适用上述有关注册商标许可权的相关规定。选
9、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其次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全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恳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全部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值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运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本题中,王小小已经将“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运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一剪没”属于以不正值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运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因此,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恳求商标评审
10、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15.甲无国籍,常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爱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2024年卷三单选第15题)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爱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乙或丙国加入了爱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答案】D【考点】著作权法的爱护范围【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依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常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
11、,受本法爱护。本题中,乙国为无国籍人甲的常常居住地国,假如乙国加入了爱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乙国为中国参与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会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爱护。第2条第4款规定,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与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与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爱护。本题中,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假如丙国加入了爱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则丙国为中国参与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会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爱护。16 .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出名气为由拒绝,乙
12、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24年卷三单选第16题)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行转让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D.乙获得的十万元酬劳应当合理安排给甲【答案】C【考点】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选项B说法正确。著作权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转让本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本法第10条第1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是著
13、作人身权,据此可知,著作人身权不行转让,只能转让著作财产权。选项C说法错误,选项D说法正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行以分割运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样行使;不能协商一样,又无正值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挡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安排给全部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以丙公司没出名气为由拒绝不属于“正值理由”,乙有权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安排给甲。17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L运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4年卷三单选第17题)A.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B.乙
14、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运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C.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运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D.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答案】B【考点】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和爱护【解析】选项A错误。商标法第22条规定,注册商标须要变更其标记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据此可知,变更注册标记须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而不是变更申请。选项B正确。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甲公司的“霞露用于日用化妆品上,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运用“露霞”为商标,属于在同一
15、种商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甲公司有权禁止。选项C错误。商标法第44条第(四)项规定,(四)连续三年停止运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据此可知,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运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撤销而不是注销。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运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据此可知,应是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而不是甲公司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18 .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24年3月1日起先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24年3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
16、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少销售100台,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关于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4年卷三单选第18题)A.200万元B.250万元C.300万元D.500万元【答案】A【考点】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解析】专利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侵扰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依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依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运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题中甲因乙的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可
17、以确定,即2万XIoO台=200万。14.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实力人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归属与合同的效力问题。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本题中,小刘是小说隐形翅膀的创作者,因此,小刘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因其行
18、为实力受到影响。因此,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此,B项错误。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规定,无民事行为实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本题中,小刘是9岁的无民事行为实力人,他签订的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15 .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酬劳。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D
19、.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侵权与合理运用。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依据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酬劳。本题中,报刊、网站对甲的作品进行转载须要向其支付酬劳,否则构成侵权。因此,A项错误。乙将杂文译成法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运用的范围。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22条第(十一)项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的,属于著作权合理运用的范围。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20、,不向其支付酬劳,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扰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本题中丙将甲已经发表的杂文译成维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BC项错误,D项正确。16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学问产权的侵扰?()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运用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运用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扰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运用解析:本题考核学问产权的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爱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担当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运用、销毁该
21、侵权复制品。假如停止运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运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运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接着运用。依据上述规定可知,盗版软件的持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构成对学问产权的侵扰。B项中,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运用的行为构成对学问产权的侵扰。因此,B项正确。对于ACD中的状况,相关学问产权法没有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侵权,所以法无明文规定不认为是侵权。17 .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独创专利权后,发觉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全
22、部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B.黑土公司不应当担当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C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D.如侵扰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专利侵权纠纷的相关规定。民诉看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一)项规定,因新产品制造方法独创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
23、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担当举证责任。据此可知,本案中应当由白云公司对此担当证明责任,而非黑土公司。因此,B项正确。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扰专利权。据此可知,假如白云公司可以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的,那么白云公司的行为则不构成侵权,法院应当判决驳回黑土公司的诉讼恳求,而非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因此,C项说法错误。专利法第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运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
24、定赐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此,D项说法正确。18 .甲创作并出版的经典童话大灰狼超过著作财产权爱护期后,乙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出版社随后未经甲和乙同意出版了甲的大灰狼童话,并运用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但署名为另一著名歌星丁,丁对此并不知情。关于丙出版社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侵扰了甲的复制权B.侵扰了甲的署名权C.侵扰了丁的姓名权D.侵扰了乙的商标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侵权及商标侵权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10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5、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复制权,本题中,甲创作的大灰狼已经超过了著作权的爱护期限,不再对此享有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因此,丙的出版行为并没有侵扰甲的复制权,A项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爱护作品完整权的爱护期不受限制。因此,丙的行为侵扰了甲的著名权,B项说法正确。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确定、运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丙将甲创作的大灰狼童话署上丁的姓名的行为侵扰了丁的姓名权。因此,C项正确。本题中,乙已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擅自由“书籍”商品上运用“大灰狼文字及
26、图形的行为侵扰了乙的商标权。因此,D项说法正确。19.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假如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运用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运用C假如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运用D.假如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运用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行以分割运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样行使;不能协商一样,又无正值理由
27、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挡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安排给全部合作作者。所以本题中因为甲乙行使的不是转让权,而是许可运用权,丙无正值理由,不得阻挡甲乙行使,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20 .李某于2024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24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依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李某从2024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酬劳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酬劳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
28、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在本题中李某于2024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其著作权从2024年8月4日就产生了,A的说法错误,当选。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扰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B的说法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依据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酬劳。本题C的说法正确,不当选;第45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
29、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酬劳;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酬劳。所以D的说法正确,不当选。21 .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22 丙的行为构成剽窃C.丙的行为侵扰了乙的发表权D.丁应停止销售,但因无过错免于担当赔偿责任答案:B解析: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全部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全
30、部人享有。甲从书画市场上合法购入乙的摄影作品鸟巢的全部权,因此,甲享有该作品的展览权,因此,A项错误,不选;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的行为构成剽窃,因此,B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10条第1项规定,发表权,即确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而且乙已经将作品发表并出售,因此,丙不行能再侵扰乙的发表权了,C项错误,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十九条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担当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担当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
31、应规定担当法律责任。依据该司法说明的规定可知,丁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担当举证责任,假如举证不能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而非是因无过错免于担当赔偿责任,D项错误,不选。22.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运用,并于2024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实行下列哪种方式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扰著作权之诉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C.恳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D.恳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答案:C解析: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
32、本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全部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恳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值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运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C23.美国某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24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刚好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24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爱护期从2024年12月1日起计算B.爱护期从2024年5月9日起
33、计算C.爱护期从2024年4月1口起计算D.该专利的爱护期是10年答案:A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独创或者好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所以本题中爱护期从2024年12月1日起计算,答案A正确。|法#律教化人网原创I第42条规定,独创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好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D错误,不当选。24.甲公司拥有一项汽车仪表盘的独创专利,其权
34、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可以分解为a+b+c+d共四项。乙公司制造四种仪表盘,其必要技术特征可以作四种分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必要技术特征所代表的字母相同,表明其相应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乙公司的哪项技术侵扰了甲公司的专利?A.b+cdB.ab+cC.a+b+d+eD.a+b+c+d+e答案:D解析:专利法第56条规定,独创或者好用新型专利权的爱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说明权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独创或者好用新型专利权的爱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说明权利要求
35、“,是指专利权的爱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事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建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由此,乙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扰甲公司专利的程序,必需具备a、b、c、d四个必要技术特征,本题中正确答案是D.19.甲公司在报纸上向社会征集广告用语,声明被接受的应征者将获得奖金2000元。乙设计的独特广告语应征后被选中,获得2000元奖金。甲公司运用该广告语3年以后,乙对广告语的著作权提出主见,要求甲公司停止运用。下列哪
36、一选项是正确的?A.广告语属于商务用语,不受著作权法爱护B.甲公司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C.乙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其主见已超过诉讼时效D.乙享有广告语的著作权,但甲公司可以在其商业活动中运用该广告语答案:D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本题中,乙设计的广告语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特征,应受著作权法的爱护,与其是否为商业用语无关。因此,A选项错误。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托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托付人和受托人通过
37、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广告语属于托付作品,甲乙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广告语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乙享有,故选项B说法错误。著作权案件说明第28条规定,侵扰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公司运用该广告语3年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因此侵扰著作权的诉讼时效并未起先计算,故不存在超过的问题,选项C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2条规定,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托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托付人在约定的运用范围内享有运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运用作
38、品范围的,托付人可以在托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运用该作品。本题中,甲乙双方没有约定广告语的运用范围,托付人甲公司可以在托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即在其商业活动中运用该广告语。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20.画家甲将其未发表的一幅绘画作品原件赠与好友乙。乙将其挂于室内。丙在乙家中做客时,向乙提出欲租该画展出30日,愿支付酬劳500元,乙同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和丙的行为均合法B.乙的行为合法,丙的行为侵扰了甲的发表权C.乙的行为侵扰了甲的展览权D.乙的行为侵扰了甲的出租权答案:A解析: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全部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
39、件全部人享有。本题中,画家甲将其绘画作品原件赠与好友乙,乙便取得该作品的全部权,依据法律规定,乙同时享有该作品原件的展览权,丙将该原件租去展览并支付酬劳,行为合法。故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是展览权人乙的许可运用行为,本质上也是乙行使展览权的详细表现,并没有侵扰甲的发表权,故选项B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运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依据法律规定,绘画作品并不是出租权行使的对象,选项D说法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21 .小说一言难尽的作者甲与话剧团乙签订一
40、份著作权许可运用合同,约定乙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享有专有改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已将爱护作品完整权在约定期限内转让给乙B.乙获得的权利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C.在约定期限内,甲无权再许可第三人运用该小说D.乙可以将改编权再许可给第三人答案:B解析: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爱护作品完整权是指爱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改编权是著作财产权中的运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爱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另外,甲和乙约定的专有改编权表明改编该小说的权利由乙专属,甲在3年内不得许可其他人改编该小说,但并不意味着乙可以将改编权再许可
41、他人运用,故选项D说法错误。著作财产权的运用权并不限于改编权一种,甲还可以就该小说的其他运用权许可第三人运用,故C项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22 .某企业在其生产的人用药品上运用“病必治”商标,但未进行注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企业运用该商标违法,因人用药品商标必需注册B.该商标夸大宣扬并具有欺瞒性,不得运用C.该商标可以运用,但不得注册D.该商标通过运用获得显著性后,可以注册答案:B解析:商标法第10条规定,夸大宣扬并带有欺瞒性的的标记不得作为商标运用。本题中,该企业的“病必治”商标就具有夸大和欺瞒的性质,因此不得作为商标运用。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23 .某商场在春节期间组织“
42、家家乐”家用电器促销活动,有关部门发觉其销售的部分电器中有侵扰他人专利权或商标权的产品。该商场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关于该商场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销售B.善意销售,不构成侵权C.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担当赔偿责任D.构成侵权,应当担当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答案:C解析:专利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运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干脆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担当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供应者的,不担当赔
43、偿责任。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即虽然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但不须要担当赔偿责任。24.李某是甲公司的探讨人员,担当了一种冷藏机的研制任务,在研制胜利前辞职开办乙公司。辞职近一年时,李某研制胜利了该冷藏机,并以乙公司的名义申请并获得了专利。丙公司在李某研制胜利之前己经研制出该冷藏机技术并起先生产产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专利权应归甲公司享有,李某享有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权利B.该专利权应归甲公司享有,乙公司享有免费运用权C.该专利权应归乙公司享有,甲公司享有免费运用权D.在该专利授权后,丙公司应停止生产该冷藏机答案:A解析: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44、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独创创建为职务独创创建。职务独创创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独创创建,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独创创建;(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独创创建;(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担当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安排的任务有关的独创创建。依据法律规定,本题中李某研制的冷藏机属于职务独创创建,专利权属于甲公司享有,乙公司不享有该冷藏机的专利权。选项A说法正确,B、C项说法错误。专利法第63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
45、造相同产品、运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运用的必要打算,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接着制造、运用的,不视为侵扰专利权。故D项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14.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新颖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答案:B解析: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新颖的雄狮属于创作艺术作品的行为,甲依法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放弃著作权,相反这正是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展览权),因此A项错误。著作权法第2
46、2条规定:”在下列状况下运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酬劳,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扰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设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因此B项正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依据状况,担当停止侵害、消退影响、赔礼致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峻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
47、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丙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属于夏制、发行甲的作品的行为,构成了对甲的著作权的侵害,因此C项错误。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值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运用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本条所称在先权利就包括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权利。因此D项错误。15.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镜子的好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镜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运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C.丁的运用行为不构成侵权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担当赔偿责任答案:D解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独创和好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运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运用其专利方法以及运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干脆获得的产品。可见ABC三项均不正确。专利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运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