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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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目录第一章总则1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1二、规划调整完善任务1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2四、规划调整完善原则4五、规划调整完善范围6六、规划期限6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7第一节县域概况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8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情况9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13第三章规划调整完善目标16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6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16第二节规划调整控制指标17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0第一节农用地20第二节建设用地21第三节其他土地22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4第一节耕地布局优化24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优化24第三节生态用地布局优化26

2、第四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28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3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33第二节一般农地区34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5第四节独立工矿用地区35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36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37第七节林业用地区37第八节牧业用地区38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1第一节允许建设区41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42第三节限制建设区42第四节禁止建设区43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44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44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45第三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46第四节加强土地整治48第九章乡(镇)主要用地调控50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50第二节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51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2

3、第一节交通运输项目52第二节电力项目53第三节能源项目53第四节水利项目53第五节旅游项目53第六节环保项目53第七节其他项目53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5第一节强化规划管控力度与部门联动55第二节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55第三节健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55第四节提高公众参与制度56第十二章附则57附表1绥德县规划目标指标表58附表2绥德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9附表3绥德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59附表4绥德县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61附表5绥德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61附表6绥德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3附表7绥德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67附表8绥德县各乡镇基本农田

4、调整情况表68附表9绥德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69附表10绥德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70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完善目的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确保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退耕还林还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

5、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二、规划调整完善任务(一)以2014年为中期评估基准年,开展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进一步摸清土地利用状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进行客观、可行的中期评估。(二)落实榆林市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各乡(镇)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生态任务建设情况等,落实和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三)在落实规划主要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多规合一”、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

6、,科学规划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四)结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调整土地用途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区,明确管制规则。(五)根据县域发展新战略和新形势,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调整完善各乡镇功能定位,引导各乡镇土地利用空间优化。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正);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修正);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

7、(国发(2008)3号);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2014年);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7、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8、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V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1、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

8、陕国土资发201456号);2、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4、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5、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榆政国土资发(2016)126号);6、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榆政国土资发(2016)140号)。(三)技术标准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

9、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1-2009);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1-2010);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4-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四)相关规划1、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2-2020年);2、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3、绥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4、绥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h5、绥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6、绥德县林业发展规划(2011-

10、2020年)。(五)相关资料1、绥德县2014年统计年鉴;2、绥德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3、绥德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四、规划调整完善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以本轮规划为基础,在保证规划总体格局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局部调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分区,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优先保护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已建成高标农田等各类优质耕地,严格保护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按照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要求,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三

11、)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结合用地实际和发展需要,合理调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围绕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以下简称“三线”)划定工作,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开展规划方案调研和意见征求,充分融合“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重点镇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五、规划

12、调整完善范围规划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名州镇、薛家能镇、崔家湾镇、定仙焉镇、枣林坪镇、义合镇、吉镇镇、薛家河镇、四十里铺镇、石家湾镇、田庄镇、中角镇、白家殓镇、满堂川镇、张家被镇、韭园沟乡等15镇1乡,土地总面积1853.3平方公里。六、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一、地理位置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东南部。东邻吴堡县,西接子洲县,南连清涧县,北靠米脂县,东北角与佳县接壤,东南以黄河为界与山西省柳林县隔河相望。东西宽50.0千米,南北长51.8千米,总面积

13、1853.3平方公里,占榆林市总土地面积的4.3%,地处210、307国道和青银高速、榆商高速交汇处,西包铁路与中银铁路以绥德为中心形成十字交叉,是连接晋、陕、宁、蒙、甘五省(区)的交通枢纽。二、自然条件县域地势西北部高,东南部低,总趋势由西北部向东南部逐步降低。海拔607.8米-1287.0米之间,平均海拔920米,典型的以斯状为主的黄土丘陵沟壑地形。全县属北暖温带温凉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9.9,年均降雨量428.8毫米左右,年均无霜期177天,年均日照2615.2小时。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冰雹、霜冻、大风和暴雨。全县共有5个土类,6个亚类,11个土属,43个土种,主要为黄土性土壤

14、,面积16.6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89.5%,主要分布在薛家第镇、崔家湾镇、义合镇、四十里铺镇、满堂川镇。境内河流属黄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无定河、大理河、淮宁河、义合河等,平均年径流量312.4776亿立方米。三、旅游景观境内以黄土高原景观为主,风景名胜和自然文化遗产主要有龙凤山、紫台山、灵宝山、祥云山、秦太子扶苏和大将蒙恬墓冢、北宋抗金名将韩世忠薪王庙、大理河滨革命烈士陵园、汉画像石展览馆、天下名州石牌楼、石魂广场、郭家沟黄土风情美术写生基地等。四、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全县下辖15镇1乡,总人口3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6万人,城镇人口14.9万人,城镇化水平41.8%,全县实现生

15、产总值54.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8.1%;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4亿元,同比增长15.6%;全县财政总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8227元,同比增长1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26元,同比增长9.2%。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县农用地160994.0公顷、建设用地6971.6公顷、其他土地17367.4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6.87%、3.76%、9.37%o一、农用地耕地77337.6公顷、园地22091.2公顷、林地34197.6公顷、牧草地18617.7公顷,其他农用地8750.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48.04%、13.72%、2

16、1.24%、11.56%、5.44%o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6121.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7.81%,其中城镇用地1051.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7.17%;农村居民点用地4940.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0.71%;采矿用地58.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9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0.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16%o交通水利用地827.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86%,其中公路用地550.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8.80%;铁路用地238.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66.57%;水库水面18.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19%;水工建筑用地20.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4

17、4%。其他建设用地2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33%。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3184.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18.33%,自然保留地面积14183.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81.67%。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情况一、本轮规划指标执行情况(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本轮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1019.0公顷。截止到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77337.6公顷,比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多6318.6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完成良好。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轮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3333.0公顷。截止到2014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4021.8公顷,完成上级下达指标。3、

18、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6537.0公顷,截止2014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121.4公顷,未突破规划目标。(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933.0公顷,2006-2014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251.9公顷,未突破规划指标。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情况本轮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500.0公顷,2006-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30.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未突破规划指标。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完成情况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县通过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以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有效的补

19、充了耕地数量,提高了耕地质量。2006-2014年,全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5个,整治规模3266.5公顷,新增耕地规模353.3公顷,完成了2006-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500.0公顷)的70.66%;2006-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30.7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三)效率指标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及全县城镇人口,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07.0平方米,低于本轮规划期末目标150.0平方米/人。二、规划实施情况(一)局部修改情况截止到2014年,本轮规划共进行3次局部修改,已批复面积7.5公顷;其中报市局批复面积0.7公顷,报市政府批复面积4.1公顷

20、,报省政府批复面积2.7公顷,规划修改前后,全县各项规划指标均未突破榆林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二)“批而未用”情况截止2014年,全县共报批建设用地面积729.1公顷,“批而未用”面积88.8公顷。三、规划实施效益评价(一)社会效益通过规划的实施,公众认知度有所提高,各级政府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有所增强;规划协调了用地矛盾,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发挥了积极的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的改革,提高了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通过土地整治,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稳定了农业基础,保证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

21、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经济效益本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县单位土地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17833元/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29185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41.4万元/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62.6万元/公顷。(三)生态效益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规划期间,全县根据地区差异和区域特点,积极开展综合治理,不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封山禁牧力度,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县累计退耕还林面积达到31.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9.3平方公里,经济林面积达到20.5万亩,农

22、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四、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土地用途管控力度不足由于规划实施中的不确定因素,部分项目选址未能完全落入允许建设区中,特别是线性工程因设计方案优化导致实际用地与规划安排用地产生偏移往往出现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进行规划修改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结合全县“十三五经济发展转型及移民搬迁,全县建设用地布局急需调整。(二)基本农田保护重数量、轻质量本轮规划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只考虑耕地因素,因此导致基本农田部分分布在25。以上坡耕地中,影响基本农田质量,截止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3957.0公顷,其中25。以上耕地51859.4公顷,占基本农田数量的81.08%

23、,数量上达到规划目标,但是质量有待提高。(三)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目标实现有难度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县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353.3公顷,完成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指标的70.70%,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指标的30.42%。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占补平衡”完成,但与本轮规划确定的任务量还有很大差距Q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一、国家政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

24、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提出的发展理念,为调整完善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发展方向,是做好本次调整完善工作的重要前提。二、“十三五”经济发展新形势“十三五”期间国家为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不再强调增长速度,而对增长质量、社会民生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考核指标正在由过去强调增长速度转为更加注重创新发展、结构优化、环境改善和均衡协调的包容性增长。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十三五发展形式也发生明显变

25、化。本轮规划主要是为适应国民经济“十一五”、“十二五”发展目标编制而成,目前与“十三五”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适应“十三五”发展形式的重要举措。三、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提出新方向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的地位逐渐突出,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中提出要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市县空间规划要统一土地分类标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省级空间规划要求,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

26、、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体现生态文明建设体质改革新方向的重要举措。第三章规划调整完善目标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理念,坚持“文化引领、城镇带动、生态立县、产业富民”的发展思路,以脱贫攻坚和撤县设市为契机,充分利用好各项政策叠加优势,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努力把绥德建设成为全国文化强县、西北旅游名县和榆林副中心城市,为建设幸福、美丽、和谐绥

27、德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突破7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8987元;财政总收入11.2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7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力争达到15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000元;人口达到39.5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8.83%o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一、严格保护耕地,确保量质并重按照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划入保护的原则,综合考虑县域南部无定河、大理河流域水源条件相对较好,农业生产发展较好、自然条件相对优越地区的耕地,同时结合“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对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二、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盘活

28、存量用地结合“一核、一轴、一群、一带”城镇体系建设,打造以县城为中心的无定河沿岸城镇集群,既要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又要综合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需要,限制城镇无序扩张,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创新土地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加强生态保护,构建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改善县域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构建以水源涵养、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生态环境,加强县域东南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四十里铺至县城的无定河河段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打造绿色绥德。第二节规划调整控制指标根据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

29、给绥德县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全县规划期内的土地规划目标主要有:一、总量指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407.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9333.0公顷。(二)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505.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6549.0公顷以内。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546.0公顷,包括2006-2014年已使用933.0公顷,2015-2020年新增指标613.0公顷(其中减量指标80.0公顷)。(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到2020年

30、,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268.0公顷,包括2006-2014年已使用700.0公顷,2015-2020年新增指标568.0公顷。(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853.0公顷,包括2006-2014年已使用500.0公顷,2015-2020年新增指标353.0公顷。(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2132.5公顷,包括2006-2014年500.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1632.5公顷。三、效率指标调整完善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353.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07.0平方米。绥德县规划目标

31、指标详见附表U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农用地2014年,农用地面积为1609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87%,调整完善后202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6105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调整为86.90%,调整完善期间农用地面积净增加56.2公顷。一、耕地耕地面积由2014年的77337.6公顷调整到2020年75209.4公顷,净减少2128.2公顷,耕地占农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48.05%调整到2020年的46.70%,减少原因主要为生态退耕还林还草,其次为建设占用。二、园地园地面积由2014年的22091.2公顷调整到2020年22036.1公顷,净减少55.1公顷,园

32、地占农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13.72%调整到2020年的13.67%,主要减少原因为建设用地占用和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三、林地林地面积由2014年的34197.6公顷调整到2020年38000.7公顷,净增加3803.1公顷,林地占农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21.24%调整到2020年的23.60%,主要增加原因为生态退耕还林增加。四、牧草地牧草地面积由2014年的18617.7公顷调整到2020年18578.4公顷,净减少39.3公顷,牧草地占农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11.56%调整到2020年的11.54%,主要减少原因为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和建设用地占用。五、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

33、014年的8750.0公顷调整到2020年7225.4公顷,净减少1524.6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农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5.43%调整到2020年的4.49%,主要减少原因为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第二节建设用地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97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6%;调整完善后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750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调整为4.05%,调整完善期间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533.2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6121.4公顷调整到2020年6548.9公顷,净增加427.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87.81%调整到2

34、020年的87.30%o(一)城镇用地城镇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1051.0公顷调整到2020年1194.4公顷,净增加143.4公顷,城镇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17.17%调整到2020年的18.24%o(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4940.8公顷调整到2020年5202.5公顷,净增加261.7公顷,农村居民点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80.71%调整到2020年的79.44%。(三)采矿用地采矿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58.7公顷调整到2020年62.0公顷,净增加3.3公顷,采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0.96%调整到2020

35、年的0.95%。(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70.8公顷调整到2020年90.0公顷,净增加19.2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1.16%调整到2020年的1.37%0二、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827.1公顷调整到2020年885.9公顷,净增加58.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11.86%调整到2020年的11.80%o三、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23.2公顷调整到2020年70.0公顷,净增加46.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0.33%调整到2020年的

36、0.90%o主要增加原因为新建黄土风情园等旅游项目。第三节其他土地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1736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7%;调整完善后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调整到1677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5%,调整完善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净减少589.4公顷。一、水域水域面积由2014年的3184.1公顷调整到2020年2995.6公顷,净减少188.5公顷,水域占其他土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18.33%调整到2020年的17.85%,主要为部分河堤外滩涂进行土地开发项目减少。二、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面积由2014年的14183.2公顷调整到2020年13782.4公顷,净减少400.

37、8公顷,自然保留地占其他土地的比例由2014年的81.67%调整到2020年的82.15%,减少原因主要为土地整理与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减少。绥德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详见附表2。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在落实规划主要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全县“十三五”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科学规划土地利用布局。第一节耕地布局优化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77337.6公顷,主要布局在田庄镇、薛家河镇、吉镇镇、满堂川镇、中角镇、薛家斯镇、定仙焉镇、韭园沟乡等。结合国家关于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降低、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十三五”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8、的新要求,对耕地布局进行调整,调整后耕地面积为75209.4公顷。全县耕地布局以黄土丘陵沟壑区为主,包括张家枝镇、田庄镇、薛家河镇、吉镇镇等,面积大,分布广,是全县中、低产田的集中区。结合地域自然条件及区域优势,通过农田整治工程全面改良梁期梯田、坝地、缓坡地,与此同时考虑水土保持等,适当对部分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退耕面积3079.3公顷,退耕后耕地面积52999.1公顷。黄河西岸土石丘陵区,耕地以旱地为主,结合林业规划,逐步开展退耕工程,规划期间,生态退耕面积386.5公顷。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一)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市级下达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2382

39、.7公顷,绥德县实际划定2383.1公顷,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对原有基本农田调出2.1公顷,调入2.5公顷。基本农田划定后,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为2081.5公顷,其他地类面积301.6公顷。耕地坡度小于15。面积为396.2公顷,15。至25。的面积为95.9公顷,大于25。面积为1589.4公顷,调整前后耕地质量未发生变化。(二)全域基本农田划定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共调出基本农田6247.5公顷,调入基本农田1580.5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为59354.8公顷,完成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地类为耕地51894.5公顷(其中水浇地1165.5公顷、旱地50729.0公顷),占永久基本农

40、田总面积的87.5%;地类为非耕地7438.8公顷(园地7438.8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2.54%,15。耕地面积1669.7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的3.22%;15。-25。耕地面积3068.1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的5.91%;N25。耕地面积47156.7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的90.87%,比调整前25。以上耕地面积减少4708.3公顷,占基本农田实际调整量的74.4%。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13.7等,比调整前耕地等别提高了0.06等。(三)基本农田整备区基本农田整备区主要布局在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周边,选择地形、交通、农田水利、电力等基础设

41、施较为完善的耕地,通过后期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提高基本农田整备区内耕地质量。全县基本农田整备区面积为262.6公顷,主要分布在定仙焉镇、枣林坪镇、义合镇和崔家湾镇。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以城镇周边、道路沿线等新划入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和现行规划保留的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构成。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59354.1公顷,主要分布在无定河、大理河等水系两岸的四十里铺镇、满堂川镇、崔家湾镇等农业设施较好的地区。第三节生态用地布局优化一、县域生态格局基于县域地质地貌、山川河流结构和区域环境功能,构建“一轴、一区、一片”县域生态体系,打造绿色宜居绥德。“

42、一轴”即以无定河为中轴,淮宁河大理河等支流为扇面的经济中心轴带,以耕地保护、防治污染为重点一区即县域东南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一片即黄土崩梁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一)无定河、大理河、淮宁河、义合河沿岸耕地保护、防治污染区域无定河及其支流大理河、淮宁河、义合河沿岸区域,是成片集约式农业开发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域适宜有序种植经济林木,发展绿色产业,保护区域内的植被和生态平衡,严禁开发污染型产业进入。(二)黄土崩梁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绥德属以灵状丘陵为主的弗梁状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郎梁状丘陵沟壑区约占全县面积的77.80%,侵蚀严重,地形破碎,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十三五”期间,要结合区域小

43、城镇建设,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生态脆弱区整村搬迁、配合村民就业,在小城镇集中安置吸纳,缓减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压力。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涵养水源,大力发展畜牧业和经济林果业。(三)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是镶嵌在上述三大类型区域之中的斑块区域。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及其必需的安全防护范围,四十里铺至县城的无定河段是重要的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严禁工业废水排放,严禁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各种活动,严格控制农药使用。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本轮规划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东南部

44、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共计19.9公顷。本次调整完善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定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320.4公顷,主要分布在名州镇、崔家湾镇、定仙焉镇、四十里铺镇。主要包括:(一)饮用水源及水域保护区:四十里铺至县城的无定河段水源保护区、张家硬镇水源保护区;无定河、大理河等主要河流及沿岸滩涂,共计划入2152.6公顷。(二)黄河沿岸管控区:结合生态保护红线以黄河沿岸外侧40米范围内划入生态管控区,加强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协调全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共计122.5公顷。(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结合绥德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县域东南部与西南部地质灾害高易发

45、区划入生态安全控制区内,共计45.3公顷。第四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加强多规融合,统筹城乡发展,从规划源头实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边界约束与计划数量管控双管齐下,推动新增空间优化配置与存量空间盘活使用同步进行,提升空间利用效率,优化空间利用结构,达至广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目标。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一)城镇用地布局1、中心城镇用地布局县城一全县的政治、经济、商贸、文化、科教、医疗与交通中心,是带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核。结合绥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规划中心城区范围,确定中心城镇由张家硬镇、名州镇两个镇共同组成,涉及张家硬镇玉家沟、丁家沟、十里铺、五

46、里店、清水沟、王家庄、高石角、邢家嫄、柳家庄、黄家沟、落雁硬、白家湾、五里湾、张家硬、马家城等;名州镇延家岔、徐家坪、二十里铺、童家山、刘家湾、龙湾、辛店、裴家能、五一、雕山、薛家畔社区、呜咽泉、苏家沟、芋则沟、大柳、申家湾、邓家楼、强家硬、郝家沟、亢家沟等39村,范围为西至张家硬乡五里湾村,南至名州镇亢家沟村,西至名州镇刘家湾村、北至名州镇延家岔村,中心城区规划范围79.8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2206.3公顷,允许建设区1580.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625.6公顷,主要布局在无定河和大理河两岸五一、雕山、龙湾等。2、重点镇用地布局重点镇建设具体包括:四十里铺、义合镇、崔家湾、田庄镇。

47、打造四十里铺一县城一白家殓一薛家熨一崔家湾城镇密集带。沿大理河、淮宁河流域一线,重点规划建设石家湾镇和田庄镇。在义合镇、中角镇和满堂川镇,充分利用其交通区位优势和农业生产优势,配合产业园区建设和异地移民集中安置,推进小城镇集聚发展,形成绥德东部新的区域经济板块和中心城镇地带。四十里铺、义合、崔家湾、田庄四个中心镇,依托现有基础优势,率先建成现代化小城镇。3、一般乡镇用地布局根据绥德境内交通网络布局特征,结合区内资源开发与产业布局,重点规划建设沿无定河、大理河、义合河和淮宁河流域以及国道242、307沿线、青银高速和榆商高速沿线地区城镇。打造四十里铺一县城一白家殓一薛家弟一崔家湾城镇密集带。沿大理河、淮宁河流域,重点规划建设石家湾镇和田庄镇。在义合镇、中角镇和满堂川镇,充分利用其交通区位优势和农业生产优势,配合产业园区建设和异地移民集中安置,推进小城镇集聚发展,形成全县东部新的区域经济板块和中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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