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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意响类)项目名称:年产40台节能、环保空气压缩机艘产品生产及研发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德玛仕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9六、结论61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附图3德清县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4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划分图附图5德清县“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7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
2、8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图9项目500m内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10项目大气监测数据引用点位示意图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证件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租赁协议附件6成分文件附件7环评文件确认书附件8环评审批函附件9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10证明文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0台节能、环保空气压缩机撬装产品生产及研发项目项目代码2306-330521-07-02-32206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20度8分54.316秒,30度34分37.95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
3、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O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人民币)25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年月用地(用海)面积(m2)4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容,确定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
4、生态和海洋专项评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彳染影响类)(试行)相关内价具体设置原则见表I-L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曼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执行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飘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内容,本项目排放气体不属于有毒有害废气排放,不开展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德清
5、创环水务公司,属于非直排,不开展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固废等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开展专项评价土壤、噪声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
6、项目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浙江省德清县总体规划(2014-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浙江省德清县总体规划(20142035年)符合性分析(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4-2035年。(2)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县域层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层次。县
7、域层次(城市规划区)规划范围:范围为德清行政区域,总面积为937.92平方公里,2016年1月行政区划调整后,包括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乾元镇、钟管镇、钟管镇、洛舍镇、雷甸镇、禹越镇、新安镇、莫干山镇。中心城区层次:范围主要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乾元镇、雷甸镇和洛舍镇四街道三镇,总面积485.63平方公里。(3)发展目标总体目标:深入实施“改革创新、接沪融杭”战略,以产业转型、创新驱动、服务提升、城乡融合、空间优化为抓手,将德清打造成为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全面建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的小康社会。构建“五大”发展指导思想:一个大战略、
8、一个大定位、一个大目标、一个大空间、一个大交通,作为德清发展和“多规合一”编制、管理和实施的核心指导思想。(4)发展定位县域定位:从德清的资源禀赋出发,分析德清在区域中的特色价值,结合杭州都市区的建设,围绕自然生态优美、产业现代高端、城乡一体发展的发展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转型升级的根本动力,深化对外开放,推进城乡一体化,以追求城乡居民品质生活为目标,提出德清的发展定位为: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5)主要职能县域主要职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地理信息产业基地。长三角国际化乡村旅游度假基地。环杭州湾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历史性机遇,推进转型升级,以高新
9、区(开发区)、高新区(临杭工业区)、高新区(科技新城)、德清工业园区四大区块和一批城镇工业功能区为基础,打造环杭州湾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杭州都市区产业转移协作示范基地。都市农业基地和生态人居示范基地。(6)中心城区功能布局临杭新区:是县域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区,通用航空产业基地,以产业用地为主,成为杭州都市区重要产业基地,主要包括高新区(临杭工业区)、雷甸镇区。(7)中心城区发展规模近期: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4840公顷,城镇人口为34.6万人。远期:2035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7530公顷(包括独立产业区等用地875公顷,不计入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平衡),城镇人口为42万人。(8)中心
10、城区建设用地布局德清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主要由八大类用地构成,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9)中心城区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228.36万平方米,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6.87%。中心城区主要工业用地规划布局主要有2个部分组成。临杭工业区:位于中心城区的东南部,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建筑材料”两大产业;配套发展“科技研发、市场、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适时发展“三新产业”和其他机会型产业,形成u2+1+N”的产业发展格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利用工业用地进行生产
11、,行业类别为C3442气体压缩机械,因此符合德清县总体规划要求。K“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I分区管控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
12、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其他符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选址于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合性分析区,租用浙江中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000平方米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地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项目属于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产生的废气经相应设施处理并达标后排放。因此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
13、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根据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湖州市德清县一般管控单元(ZH33052130001),该管控单元的基本情况及符合性分析见表12。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方案中的相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表12德清县环境管控单褂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湖州市德清县临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5)“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结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
14、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对照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方案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为34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园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租用浙江中特智能装备股
15、份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制造,属于工业集聚点。推进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企业未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O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企业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级A标准排放。符合加强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项目不涉及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
16、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不涉及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加快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村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钟管镇将加快村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村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符合根据上述分析,项目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低于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满足湖州市德清县一般管控单元(ZH33052130001)准入清单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项目不属于淘汰范畴的落后生产能力;根据湖州市产业发展
17、导向目录(2012年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湖州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3。表13“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选址可行;项目所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现状达标;项目环保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
18、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编制。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
19、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2022年德清县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项目所在地属于不达标区。引用2021年项目周边大气、地表水监测数据,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且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本项目无需开展声环境现状调查。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本项目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有关符合目,未针对项
20、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的原有污染情况,不存在环境问题。(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符合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旅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相符性分析项目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
21、项目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不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第十四条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类项目。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根据2021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
22、021)495号),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一、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版)”中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和行业,故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范畴。符合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该禁止类项目。符合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
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更新版)符合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符合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5、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
24、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要求企业落实。符合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符合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
25、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不在上述河道范围内符合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26、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属于所列禁止项目,不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符合第五章水域、岸线在太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兴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不得缩小水域面积,不得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不得擅自改变水域、滩地使本项目不在上述范围内。符合保护用性质;无法避免缩小水域面积、降低行洪和调蓄能力的,应当同时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或者采取其他功能补救措施。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和行为,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
27、人民政府第388号)符合性分析根据要求分析了本项目符合性,具体见下表。表1-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88号)符合性分析项目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要求
28、企业落实。符合第二十八汆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要求企业落实。符合总结: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各项文件相关要求。7、项目建设与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的符合性分析2016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
29、1619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优化开发区”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指导意见对该区域的准入要求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太湖流域,行业类别为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不属
30、于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同时也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染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同时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应要求。8、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与本项目相关符合性分析表1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内容判定依据本项目概况是否符合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
31、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本项目为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所用原辅料VoCS含量较低,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涉及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所列原料,不属限制类工艺。符合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
32、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本项目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体系,本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严格执行区域削减替代规定。符合9、项目与关于印发V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18关于印发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的通知内容工作任务判断依据企业实际是否符合强化工业源污染管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加快推进铸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
33、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专项升级,推动不符合产业发展政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符合控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关闭或搬迁入园。淘汰和禁止目录。不涉及铸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染、包装印刷、合成革等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含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无组织逸散、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提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区域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
34、.,将废气收集后有效处理。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深度治理对全市铸造、磨料、砖瓦、磁性材料、耐火等行业工业炉窑开展全面监测及排放评估,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炉窑要求采用SCR脱销、低氮燃烧等先进处理工艺开展限期治理,砖瓦企业氮氧化物执行200亳克/立方米的标准,其余行业企业执行300亳克/立方米的标准。落实浙江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浙环函(2019)269号),2021年要完成全市全部2家短流程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评估验收,氮氧化物执行200亳克/立方米、颗粒物执行10亳克/立方米的标准。本项目不属于铸造、磨料、砖瓦、磁性材料、耐火等行业。符合持续开展“低散
35、乱”清理整治巩固完善“低散乱”企业整治成果。建立“低散乱”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照涉气“低散乱”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坚决杜绝“低散乱”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低散乱”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不属于“低散乱”企业。符合加强技术手段从严执法监管完善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结合“用电全过程监控”平台等,加强差异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符合符合10、项目与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相关符合性分析根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36、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等文件要求,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的开发利用,实I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本负面清单适用于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范围为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2000米,共涉及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5个设区市及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钱塘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郸州区和余姚市,湖州市南潺区和德清县,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和海宁市、桐乡市,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共22个县(市、区)。符合性分析:由上可知,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区,离大运河
37、最近距离约6.4km,不属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不在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内,不涉及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所提及的负面清单。IK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该项目建设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项目属于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影响评
38、价文件类别详见下表1-9。表1-9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对照上表,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39、2019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9)22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审批事权划分的通知(湖环发20227号),本项目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负责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
40、等三个方面。杭州靖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杭州靖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浙江德玛仕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杭州靖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初步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会同建设单位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工作汇报,依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建
41、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技术要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最终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以此为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提供依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政函(202083号)、产业政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
42、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关于印发V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14号)、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1项目由来浙江德玛仕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企业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租用浙江中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现拟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购置空压机、松下焊机、手持小型角磨机等设备,待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40台节能、环保空气压缩机撬装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在德清县经济和信息
43、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6-330521-07-02-322062。2.1.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40台节能、环保空气压缩机撬装产品生产及研发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德玛仕机械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行业类别: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建设地点:企业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投资总额:投资的1%;建 设 内 容项目总投资折合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园,东侧为钟管南舍工业园综治工作站,西侧隔科新路为浙江奥加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浙江中特轨道交通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北侧为德桐线公路及隔德桐线公路的浙江裕盛环保科
44、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2-i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生产区位于一楼,放置主机、底座、油站及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研发区研发疏水阀产品运送至总公司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厂房北侧空间物料周转区位于厂房中心空间公用工程给水工程自来水管网供水排水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清运,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供电工程由工业区电网提供储运工程一般废物仓库用于储存一般固体废物危废仓库位于厂房东南角,用于储存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IOl成品仓库用于储存成品废气打磨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焊接、切割粉尘颗粒物安装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以及加强车间通
45、风吹扫粉尘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面粉粉尘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酒精清洁非甲烷总嫌加强车间通风废水生活污水设置雨、污分流管道系统。厂区内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处Pl1.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委托物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理2.13、产品方案表22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量备注1撬装机套/年27/2膨胀机套/年13/3疏水阀套/年40研发产品运送至总公司用于内测2.1.4.主要生产设备表2-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J舟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直流电焊机上海通用ZX7-4001台/套主机底板焊接2就弧焊机上海通用WSM-4002台/套油管道制作3铳床TZ-5K1台/套铳加工4角磨机1004台/套手持小型,切割后打磨5行车10吨2台/套运输650吨1台/套运输7空压机AA6-15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