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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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和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为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皖乡振发(2021)5号),安徽省扶贫办安徽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扶办2018)116号),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7号),安徽省扶贫

2、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关于做好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2)2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文件及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一、目标任务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务工就业、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任务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3、振兴项目库,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指导性,力促资金安排精准、项目落地精准、帮扶对象精准、目标效益精准。二、项目入库原则(一)坚持入库精准。各乡镇、各单位要围绕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资金支出范围,储备一批符合我县实际、规模适宜、群众认可的优质项目。要根据相关规划,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务工就业、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到村到户项目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镇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项目要符合农

4、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得入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系不紧密的项目不得入库。(二)坚持因地制宜。入库项目要以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引领,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本地发展特色,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优先安排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项目。(三)坚持群众参与。入库项目要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吸取群众的意见,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三、入库项目类型入库项目为每年1月1日12年31日期间计划实施的项目,分年度编入当年项目库。若一个项目建设周期需要跨年度实施的,可在项目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年度内

5、可完成的建设内容进行分项目周期后,分年度编入当年度项目库。入库项目类型为:产业发展、务工就业、乡村建设、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一)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特色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支持建设用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

6、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卖难”问题。根据产业类型和支持环节论证可选择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环节。鼓励各乡镇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优势资源禀赋,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二)务工就业。包括务工补助、就业培训、创业、乡村工匠、公益性岗位等项目。(三)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四)巩固三保障成果。包括住房、教育、健康等项目。(五)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包括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

7、明建设等项目。(六)其他。其他需要列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项目。四、入库流程项目入库实行村申报、乡镇初审后报县直主管部门、县直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对项目用地、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后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项目库批复后报省市备案。项目确定实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抓好部署,切实强化项目库建设,项目谋划由目前的阶段性谋划向经常性常态化谋划转变,项目成熟后即可按照流程向上级申报,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项目支撑。(一)编制项目清

8、单1.村申报、公示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参与的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村级项目,编制村级项目库清单和逐项目编制绩效目标,公示(10天)无异议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到村项目申请。(归档资料:村两委会议有签到、有记录、有照片,征求意见表,衔接项目报告和清单、公示材料)2,乡镇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项目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的匹配度以及建设内容、项目选址、用地规模、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等进行审核。(归档资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衔接项目会议记录、会议照片、项目位置标注)审核后,编制本乡镇项目库清单和逐项目编制绩

9、效目标,公示(10天)无异议后,按照职责分工,正式行文(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归档资料:乡镇申报文件、衔接项目清单)(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论证、公示1 ,出具审核结果。县级主管部门收到乡镇衔接项目申报文件和清单及绩效目标申报后,汇总各乡镇所申报项目,编制本单位的项目库清单及项目绩效目标,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项目规模与资金需求逻辑性及绩效目标申报情况等进行论证,形成部门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删除或调整建议,并及时反馈到乡镇,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重新审核。(归档资料:主管部门审核会议记录、会议照片,审核意见)2 .审核结果报送。对拟申请使用财政衔接推进

10、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将审核后的项目库清单及绩效目标,公示(10天)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送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归档资料:审核结果报告、本部门衔接项目汇总表、明细表)(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公告、备案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各单位项目库申请后,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结合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任务,汇总形成衔接资金项目库清单,对绩效目标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后,提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下达项目库批复,并通过相关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报省市备案,同步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归档资料:会议记录、拟入库项目汇总表、明细表)(四)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各乡镇、

11、村要结合实际对项目建设需求进行摸底,主要做好产业发展类项目的申报,并有针对性的上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同一个项目不得多部门报送。各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主体,要指导各乡镇、村做好项目谋划的前期工作,要积极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实施具体要求,选择性做好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审批、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五)优化项目入库程序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也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镇村意见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入库。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示公告流程。跨乡镇和部分到户补贴类的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务工交通费补助、技能

12、培训、自种自养、厕所改造、雨露计划、危房改造等)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上年度实施情况编制项目清单,按流程纳入项目库管理。五、相关要求(一)加大支持产业发展力度。将支持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重点,确保2024年使用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的产业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65%,通过发展产业带动脱贫群众、农村居民就业增收。科学选择产业发展项目,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二)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衔接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

13、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三)规范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8)33号),规范各级各类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皖财办(2019)1217号)和安徽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皖财农(2021)1408号)文件要求执行。(四)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两个一律”公告公示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严格按照省级制定下发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模板,规范资

14、金项目公告公示步躲、程序和要素,提高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资金项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促进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落地落实。各公告公示责任单位要认真核实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资金项目的问题建议等,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六、项目库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是县级年度衔接项目和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的依据,按照“项目跟着需求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库外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衔接资金、不组织实施。(一)严格动杰管理。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有进有出,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原则上根据资金落实、前期工作以及项目成熟度对项目库进行集中调整,确保项目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科学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各县级主管部门、乡镇要参照上年度财政衔接资金规模,按照“实现当年目标、巩固上年成果、预期下一年度需求”的排序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项目时序。(三)按时开展项目录入。县下达年度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后,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及时将项目库维护、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等基本内容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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