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采购及安全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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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采购及安全技术要求1、技术标准(1)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同时:中国标准GB7588-2003中的推荐条款如第1、2、3、4章以及7.2.1、8.17.1、9.L2b)、9.96.2、12.6、13.L1.3、16.2a)6)、附录C、附录E、附录G、附录M及附录ZA等在本次招标中也为必须执行的条款。(2) GB10060-200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3)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5) 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6)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2

2、008)(7) GBJ/T01-26-2003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八分册(8) 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 GB50116-1998火警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0) 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三)EN81-73火灾情况下电梯的性能(12) ISO18738:2003电梯乘载品质测量(13) GBT20900-2007ISO/TS14798:2006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14) GB501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2002296号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3、(1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2002121号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1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251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1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174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1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2003年373号变更(2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0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57号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安全监察规定(2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号电梯监督检验规程(23)欧洲标准EN-81T电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其

4、所有修订(24)各类客梯、货梯和自动扶梯设备的电磁兼容性符合EN12015和EN12016的要求。(25)在中国政府管辖权内的所有其它规范、条例和应用法律的要求。(26)投标人要遵守本招标文件中相关章节中提及的其它国际或中国规范。(27)标准及规范是投标设备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为了使投标设备满足本工程的需要,还要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提出其它相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28)标准、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29)如果在合约执行期间,涉及的标准规范出台了新版本,或颁布了新的有关电梯的国际/中国标准、规范,投标人均应予以遵守。2、技术要求(1)电

5、梯工程的总体要求1)范围包括电梯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2)每台设备的电源配电箱至电梯电源控制柜的线缆严格按照设计院设计的电缆规格型号进行采购。3)所有装置必须满足每星期7日、每日24小时无休息地正常工作。4)所有装置之设计必须考虑防火、防尘、耐用、节能、低噪声、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并以安全为原则。5)所有装置之设计及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须通过相关法定部门验收合格后10年内不需要大型维修,其性能不能降低,前提是设备按国家标准正常维修保养。6)主要部件的制造日期不能比整机出厂日期提前10个月以上。7)所有使用的材料和工艺必须是优质的。8)外观质量要求:轿厢、轿门、层门、操

6、作盘、按钮、厅外召唤盒、轿内及厅外数字楼层显示器等所有可见部分都不得有划痕,不得有非正常的凹进或凸出部分。9)任何供应货物,必须在施工前得到监理及业主批准。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物料,必须搬离工地及负责相应的费用。若对监理及业主的认定有异议,可以向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如果检验结果是不合格的,则检验费由施工方负责;为了保证工期,不管是否存有异议,施工方都必须首先执行监理及业主的指示,不能以申请检验鉴定为由而影响工期,否则由于延误工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负责。10)当监理及业主依据国家标准及合同规定,认为施工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是低于合同文件之规定要求时,或所采用的施工工

7、艺可能会降低产品质量时,施工方须把已完工的整个部份,或其中一部分拆卸和搬运离工地;因此引致的业主之任何损失或其他承包单位工作之延误或影响,则均由施工方负责,合同工期不予顺延。若施工方对监理及业主的认定有异议,可以向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如果检验结果是不合格的,则检验费由施工方负责;如果是属于监理及业主误判,则由监理及业主负责。为了保证工期,不管施工方是否存有异议,均应该首先执行监理及业主的指示,不能以申请检验鉴定为由而影响工期,否则由于延误工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负责。11)设备按国家标准正常保养的前提下,电梯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12)施工方须自行提供保安监控、广播系统、电梯内部

8、串行通讯系统、五方通话系统等使用随行电缆(从电梯轿箱经由井道至电梯机房的电梯控制柜)O13)在电梯安装阶段,电梯门洞口应设置硬性安全防护栏。14)积极核对设计院关于电梯部分的图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15)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提供对外的通讯接口(主要是对应智能化系统中的BA系统)。必须是国际通用的接口及协议(如BAenet、LINWORK.MODBUS等),必须与市场主要的BA系统集成商兼容,且此项必须免费提供。16)设备供应商提供控制主机的故障代码,以备用户查询。(2)功能及配置要求1)机械及电器要求a.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b.门机:变频控制无连杆式门机;c.控制系统:主控电脑为

9、双16位,配备高度集成的模块化变频系统;d.驱动系统:变压变频(WVF)调速控制系统。2)功能要求a.配备厂家标准功能;b.还应具备:司机服务、消防联动功能、门光幕+触板保护功能、满员不停、照明及风扇自动控制、五方对讲功能、轿箱内双侧控制按键;3)部件要求a.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轿厢必须为本电梯品牌的原厂生产。b.曳引机、主板、变频器、门机、承重感应器必须原厂原产地生产,国外进口部件必须提供报关单作为证明文件。4)装饰要求a.轿厢:轿壁发纹不锈钢(局部设镜面不锈钢);b.层门:发纹不锈钢;c.门套:发纹不锈钢或符合精装整体风格要求;d.门套型号:大门套(八字封);e.

10、轿顶:有充足光照的轿顶,配备独立空调;f.轿厢地板:大理石地板;g.轿厢操纵箱:带层站显示及运行方向指示,面板材质为发纹不锈钢;h.层站显示器:带层站显示及运行方向指示,面板材质为发纹不锈钢。i.轿厢设置不小于信息发布19寸显示器。(3)应急系统1)警铃:轿厢上配置电子警铃,按压报警按钮,警铃鸣响报警,松开停止鸣响。2)五方通话:轿厢内、机房、轿厢顶部、底坑及控制室可以五方通话,通话方式为同时双向。在轿厢内通过按压应急报警按钮实现呼叫。五方对讲全部由施工方施工和调试。(4)电梯的其它技术要求:4.1设计图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投标人根据双方签字认可的招标方提供的建筑图纸、已经施工部分的

11、工程现状及合同要求,向招标方提交其制作的深化设计资料(包括:深化设计图、深化设计书)供招标方审批,提交的深化设计图、设计1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备及土建实际尺寸的布置图:预留预埋图、电梯底坑平面图(1:20)电梯井道平面图(1:50)、电梯井道立图(1:50)、电梯井道剖面图(1:50)、电梯机房平面图(1:20)和厅门及层站入口(L20)等。2)电梯轿厢围板(轿板)和轿厢入口图(1:20),轿厢内操纵盘(1:20),电梯厅召唤盒、信号显示装置图(全部采用1:5或者1:1)。3)在布置图上标出设备列表、支反力、吊钩、导轨载荷和安装方案,散热、风荷和布置图设计信息;标示设备分布、所有的线

12、路走向、留孔、套管、预埋件等;4)电源确认单:包括电梯马达电源、代码字母、启动电流、满载运行电流、功率因数和所应用的马达和电源转换设备的再生载荷。5)提供对向电梯供电的配电箱(柜)具体参数的要求6)提供与消防(如火警紧急返回)相关配合要求及工作范围。标示出接口位置、线缆规格数量、连接细节等7)提供与电梯设备中央管理系统(如果配置了该系统)相关的配合要求以及工作范围。标示出机房至监控室的线缆的规格、相关装置、布线、线槽、连接细节等信息。8)提供与五方通话系统相关的配合要求及工作范围。标示出机房至监控室的线缆的规格、相关装置、布线、线槽、连接细节等信息。9)电梯与其它装修工程连接区域的详细资料。4

13、.1.1所提供的图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制图标准。如果图纸上有符号代码,则必须提供符号代码对照说明表。文字必须采用中文或中外文对照。对于所提交的内容必须有完整的目录。4.1.2如投标人在深化设计时,对招标方提供的建筑图纸、已经施工部分的工程现状及合同要求有修改,则必须单独制作更改对照表,随深化设计图及设计书提交;如没有单独提供更改对照表,则默认为深化设计完全符合招标方提供的建筑图纸、已经施工部分的工程现状及合同要求。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深化设计资料错误或没有将更改部分填入更改对照表而对工程造成的所有损失皆由投标人承担。4.1.3提交给招标方的深化设计资料一式六份(另提供一份光盘电子版资料),供招标方、

14、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等审批。4.1.4招标方在收到深化设计资料后,经相关方面审查,如果完全同意,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其中两份返给投标人。经审查,如果存在异议,则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投标人,投标人依据招标方修改意见在7H内重新制作深化设计资料并再次提交招标方审批,直到合格为止。招标方每次收到投标人提交的深化设计资料后20日内予以答复。4.1.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招标方发现还需要投标人补充图纸或资料,则投标人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7H内提交。4.1.6投标人将负责严格地根据招标方盖章批准的图纸、设计书、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合同中所约定的工期并不受上述制作以及审查深化设计资料的影响。投标人

15、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的货物。4.2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需在设备进场前完善专项方案,由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招标方确认审批后,方可开展工作。4.3运行与维修手册4.3.1在竣工验收21个工作日前,投标人应提交运行与维修手册的初稿给招标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审阅使。手册内应包括竣工图、控制程序、操作和维修的程序。4.3.2通过审批被接受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应在保养期开始前提交,所有手册应是中文说明,一式八份,在手册内的说明书应是原厂印制,影印本将不被接纳。4.3.3手册应采用硬皮钉装,应正确地加上目录,每章之间加上胶片将每章分隔。4.3.4手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电梯的所有图纸、线路图、控制图

16、、控制系统说明等;测试报告和试运行记录;所有设备明细表、设备规格及操作详细说明文件;建议润滑油及材料的清单;设备的操作说明、系统和配件故障说明(包括配件及装配图,一般事故说明、故障的排除、维修保养的技术要求和运行中的例行检查和维修记录;说明可包括后备材料表,操作及使用手册;特别工具和测试器材表;建议的定期保养专案;建议的紧急安全程序;附有制造商名称,地址,电话及地方代理(如适用)的设备和机械表;上班和下班时间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的电话4.4竣工图提供整套的安装竣工图十二份、一套底图及电脑光盘,和缩微片一份(所有竣工图必须采用计算机绘制,软件与AutocadVersion系列绘图软件

17、兼容);投标人应配合安装单位向各有关政府部门报审相关资料及取得相关证照,申报并承诺通过电梯系统的相关许可证。并将相关证书移交招标方。4.5工作环境4.5.1供电系统:1)TN-S系统;2)保护线(地线)的接地电阻值:4欧姆;3)动力电源:交流380伏3相50赫兹;4)照明电源:220伏单相50赫兹;5)本项目均已配置双路供电;6)所有设备须在供电电压波动10%及供电频率波动W2%时仍能正常工作。如果电压波动大于10%,则允许设备自动保护并停止运行,但不能因此而发生设备损坏。4.5.2使用地点:澄迈县老城镇4.5.3温度及湿度4.5.3.1在本建筑全部工程竣工以前,所提供的设备应能于下列的工作环

18、境条件下进行测试及作正常运行:1)机房内空气温度:-2042;2)井道内空气温度:-25401;3)所有设备应允许在较高或较低温度和较高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作短暂性的正常操作。4.5.3.2在本建筑全部工程竣工以后,所提供的设备应能于下列的工作环境条件下进行测试及作正常运行:1)机房内空气温度:O401;2)井道内空气温度:-5-40oC;3)所有设备应允许在较高或较低温度和较高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作短暂性的正常操作。4.5.4在发生地震烈度为中国标准8度时,如果与设备相关的建筑结构没有发生损坏,则所有电梯设备不得发生损坏。4.5.5运行时间:每天连续运行24小时,全年工作365天。4.5.6

19、排水条件:在消防电梯井道下底坑设排水。4.5.7客梯、货梯要满足以下使用条件:4.5.7.1装卸货时,客梯、货梯在以下规定的集中载荷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并保证设备完好。规定的集中载荷为:4.5.7.1.1载客电梯:额定载重量的40%的集中载荷作用在地坎或轿厢内任何一点上。4.5.7.1.2客货电梯:额定载重量的60%的集中载荷作用在地坎或轿厢内任何一点上。4.5.7.2客梯和货梯运行时,在以下规定的载重量及偏载情况下,首先保证能够其正常安全运行,如果由于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发生:轿厢或对重撞击缓冲器、安全钳动作、上行限速装置动作、制动器紧急制动等各种情况,都能够保证轿厢内乘客的安全,同时保证所有设

20、备不会发生损坏。规定的载重量及偏载为:4.5.7.2.1载客电梯:额定载重量均匀分布在轿厢内3/4的轿厢面积上。4.5.7.2.2客货电梯:额定载重量均匀分布在轿厢内3/5的轿厢面积上。4.6使用寿命在按中国国家相关规定作正常的维修保养前提下,各种客梯、货梯的整机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客梯、货梯各主要部件使用寿命要求:部件名称使用寿命特殊说明曳引机一电动机25年曳引机一减速机密封件10年,其余25年曳引机一曳引轮或复绕轮20年曳引机一制动器制动片10年,其他25年导向轮20年反绳轮20年限速器涨紧轮20年补偿绳涨紧轮20年安全钳25年限速器25年缓冲器25年上行限速制动装置25年滑动导靴总成靴

21、衬3年,其他部分20年轿厢、轿厢门、层门、大梁、固定支架、固定件等金属结构件30年导轨25年地坎25年限速器钢丝绳10年补偿绳15年补偿缆15年门机滚轮、齿形带10年,其他20年层门上坎(门头)滚轮、联动钢丝绳10年,其他25年使用寿命的期限允许10%的偏差。4.7部件制造日期所有部件的制造产成日期不能比合同规定的整机出厂日期提前4个月以上。4.8部件产地所有部件及整机质量都由整机制造商负责。整机合格证必须由整机制造商开具,整机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整机制造商所在国开具。4.9井道进水时的安全管理要求4. 9.1所有客梯、货梯设备机房或曳引机应布置在井道上部,基于防进水措施及招标方技术要求,不应将机

22、房或曳引机布置在井道下部。5. 9.2集水坑及集水坑内的排水设施由招标方按照GB50045中国国家防火规范配置。4. 10施工方供应及安装应严格按电梯选项表的各项数据执行,如有偏差,预先告知业主方。(5)质量管理1)进场材料应报验并经业主委派的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后方可使用。2)严禁使用未经向业主方报备的管理人员和未经业主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的材料。3)材料物资进场后应标识清楚,待检物资、不合格物资、合格物资不准混放,对不合格物资必须在两日内清理出施工现场。(6)采购安装及验收要求1)所有电梯的设计、制造及调试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全部要求。安装调试以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局

23、检测验收合格为准。2)电梯的制造工厂必须具备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电梯相关资质要求,且通过IS09001;IS09002质量体系国际认证。3)制造电梯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都必须达到技术标准,且应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4)安装人须是制造厂或取得制造厂商的项目授权书,且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资质许可证二5)电梯的井道、层门以及轿厢等的构件尺寸和配合距离均应满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要求,并配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故障应急措施,能确保乘客、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6)报价包含电梯的采购、制造、运输、吊装、保管、安装(含井道

24、照明及插座)、脚手架搭拆、调试、验收。投标单位不得因现场安装条件及作业面延迟交付而增加费用。7)电梯整机有较高的可靠性、耐久(磨)性、安全性、耐火性、节能性,电梯运行时振动和冲击小,电梯有较高的运行稳定性和乘坐舒适感。8)为完善电梯管理功能,电梯需要安装轿厢摄像头,确保服务中心能够随时了解电梯内部情况。9)施工方应根据工程整体进度,提前安装完成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电梯应提供给工程装修及工程收尾阶段使用(此因素造价考虑在总投标价中),包括提前运行的使用管理、临时电缆架设等,负责电梯的运营、日常保养维护及梯内防护。10)预留电梯状态监测功能接口满足接入楼控系统要求。随机电缆应有TV视屏监控电缆。负

25、责设置五方对讲、视屏监控及状态监控接入点。(7)培训要求1)在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期间,投标人应建立专项的人员培训制度,免费培训招标方有关操作和维护人员。投标人应将电梯的操作要领、易发故障及处理方法等进行梳理汇总,汇集成电梯操作手册,并发给招标方的有关人员指导日常操作。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内容及计划,培训应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方面的内容,列明培训课程表,明确培训后学员所达到的程度,并列明为所有培训人员提供的文字资料和讲义的文件名称及目录。3)投标人应对招标方技术人员进行一定时期的正规的整套设备操作、维护、维修、检测等内容培训,使招标方掌握设备详细情况,其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4)投标

26、人在工程安装结束、招标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到位后,进行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开始14个工作日前,需提供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及培训人员资质供招标方代表审核,待批准后进行培训;5)为招标方的工程人员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装置的设计、日常的运作、耗损和例行维护、一般性事故的处理和解决方法等有全面性的认识和了解,投标人须提供所需的培训设施和课程;6)培训应由投标人委派代表在现场进行,投标人必须编制一套详尽的培训计划,列出每项课程的大纲、培训导师资料及培训所需时间,提交招标方审核。同时,投标人应按每项课程提出各接受培训的学员应具备的资历要求,使有关培训能收到预期的效果;7)每项培训课程须由投标人委

27、派资深的导师以普通话作讲授,所有导师的资历须先提交招标方审核认可;8)投标人亦应向受训学员提供及解释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等资料,从而使他们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练掌握;9)投标人经取得招标方同意后方能利用己安装、测试和交工试运转的装置和设备对招标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一般情况下,在培训期间投标人不得使用本合同内须提供的备用零部件。为了便于培训,投标人呢应提供足够的材料设备、样本、模型、设备内部透视等资料的复印本、幻灯、影片以及其他种种需要培训教材文件,以方便培训工作的进行。培训课程完成后,有关装备和教材将为招标方所有。10)每项培训课程不少于二次。第一次在工程完全完成后进行。以便工程人员在

28、运作后所产生的问题进行全面探讨;11)上述最少二次的完整培训所需要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人的合同价内。12)本工程竣工验收21个工作日前,投标人需提交3套维修保养手册供招标方、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供不少于8套维修保养手册供招标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使用。(8)售后服务及维护保养要求1)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提出维修结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招标方的需求。2)质保期内,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或安装质量问题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投标人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如果因为投标人产品本身

29、缺陷或者是安装不当而造成装修和其他物品的损坏,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售后服务工作应包括对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常规检查与日常保养;并且常规检查与日常保养工作应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4)投标人负责修理并更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及安装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修理或更换完成后,投标人应提供报告一式两份给招标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需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5)在质量保证期满时,投标人和招标方将对设备及安装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试,直至正常运行、无故障。任何故障须由投标人承担并取得招标方的认可。6)质保期满后,投标人须按照本次投标的保养费用及约定的工作时间(常规检查与

30、日常保养工作应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与招标方签订保养协议。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及计划,并对质保期满后3年的保养费用做出报价,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8)质保期后的维修保养,招标方或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其它的维修保养单位负责本次招标设备的维修保养。9)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提供因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和设备的维护,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0)投标人应选派经验丰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作维修保养服务。4.1) )维修保养人员应有中国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4.2) )维修保养人员应有5年以上的维修保

31、养经历。4.3) )维修保养人员应有维修保养过与本合同同类设备(速度、载重量、驱动控制方式等相同)的经历。4.4)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维修保养人员的名单以及过去的工作经历介绍,招标方有权核实其真实性。11)在质保期满后,为确保招标方能容易地获得提供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应保证以不高于在设备出产地的一般价格,终身为招标方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12)所有设备均提供2年或以上免费现场维修(包括部件和人工);困人故障接到故障通知后半小时到达现场,其他故障1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响应,特殊故障24小时内修复。13)质保期内投标人应负责对招标方购买的本型号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对招标方的日常维护给

32、予无偿指导。14)质保期内更换的备件,此备件的质保期应从更换日算起保用二年。15)质保期后投标人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修理,任何由制造、材料、工艺及软件设计等原因引起的非正常损坏和/或运转异常投标人应负责修理甚至赔偿。16)操作与维修手册16.1)本工程竣工验收21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提3套维修保养手册供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供不少于6套维修保养手册供招标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使用;16.2)在试运行之前1个月,提交操作与维修手册的初稿,使招标方及有关的人员能事前熟悉所安装设备和系统,手册内应包括竣工图,控制程序,操作和维修的程序。这初稿的格式应与正式竣工时或试转后才可完成应加上

33、临时的字句。16.3)通过审批被接受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应在保养期开始前提交,所有手册应是中文说明,一式8份,在手册内的说明书应是原厂印制,影印本将不被接纳。16.4)手册应采用硬皮钉装,并应可拆除使手册的资料可除时修订。手册应正确地加上目录,而且需在每章之间加上胶片,将每章分隔。(9)制造期间的监督及检验9.1)合同生效后【三十(30)】日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详细的合同设备制造期间的检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检验),供招标方审核。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审核意见对制造期间的检验计划进行修改。制造期间的检验计划的时间安排应与制造进度计划一致,包括以下内容:检验时间、检验地点

34、、检验流程、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报告名称和各类控制点。9.2)投标方应根据检验计划提前【七(7)1日通知招标方参加检验。即使招标方不参加检验,投标方亦应按检验计划完成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招标方。投标方应为招标方人员提供在合同设备制造场所的工作与生活设施,确保招标方人员(包括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人员)能够进出合同设备制造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厂、办公室、车间和料场等)、出席相关检验活动、获取与合同设备制造和检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9.3)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除按检验计划进行的检验外,招标方有权随时对制造中的合同设备进行检验或派员监督合同设备的制造工作。投标方应为招标方人员提供在合同设备制

35、造场所的工作与生活条件,确保招标方人员(包括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人员)能够进出合同设备制造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厂、办公室、车间和料场等)和获取与合同设备制造和检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9.4)招标方有权对有疑问的检验项目要求重新检验,投标方不应拒绝且不得另行增加费用。招标方也有权自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对制造中的合同设备进行检验。9.5)如果在监督、检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合同设备的制造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改或要求投标方在指定的期限内纠正。9.6)合同设备制造完毕交付运输前,投标方应及时对合同设备进行出厂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对合同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

36、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和测试,投标方应通知招标方进行出厂检验的时间,并为招标方人员参加该等检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9.7)如经出厂检验,合同设备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及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投标方应出具检验合格证书,并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附于检验合格证书。如经出厂检验,合同设备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合同设备,投标方应当及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如因此导致投标方延迟交货,投标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缴纳违约金,并赔偿招标方因此遭受的损失。9.8)如果根据法律的要求需对合同设备进行强制性检

37、查或检验,投标方应负责该强制性检查或检验;如果根据法律的要求该强制性检查或检验应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应提供所有的相关文件并配合、协助招标方进行该等检查或检验。9.9)招标方参与本条规定检验、接受和批准检验结果,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投标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投标方就合同设备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所承担的责任)。电梯参数表名称电梯编号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停层站数台数备注客梯DTl100O1551兼做无障碍电梯DT210001广551货梯DT320000.5-1561DT420000.55511、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设置时具有规定程序集中调度和控制的群控功能。2、电梯处于空载时宜具有延时关闭轿厢内照明和风扇的功能,采用变频调速和能量回收的电梯。3、电梯和相关机械、控制器的连接、支承应满足水平地震作用及地震相对位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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