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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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4年1月23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总结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 境领域具

2、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和必须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系统部署了“六项重大任务”,并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项重大要求”,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

3、效。(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全力做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筹备及大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将大会筹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高质量做好大会重要文稿起草、会务等工作,确保大会胜利召开。大会召开后,及时召开生态环境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工作部署会议,组织专题读书班,印发实施关于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通知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梳理细化具体任务,逐项落实落细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大会精神落地见效。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关于深化省以下生

4、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各省(区、市)和兵团先后召开本省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或以党委名义召开相关会议,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对新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阐释,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稳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建设,连续5年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修订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和督查工作办法,健全登记批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督查督办、考核评估、归档管理等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有力引领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和生态环境治

5、理能力提升。推动实施白洋淀综合治理,研究构建“三水统筹”的白洋淀水质监测、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和治理效果评估。全力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全年各地严厉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2260家、公开发布典型案例457个,研究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 细化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要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挖掘35年来厦门赏笛湖综合治理等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实践和经验理念,作为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范本和鲜活样例,持续深入抓好宣传和创新转化。完善美丽中国地方实践推进机制。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划(20232027年)。

6、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织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五个省开展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推进督察整改,截至2023年底,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216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79%。牵头拍摄2023年度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查实一批突出问题。 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面落实环评服务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惠企纾困帮扶、环境政策支持、改革提质增效等5大行动30项具体举措。印发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合一”,实施“四个一批”(

7、试点豁免一批登记表项目备案手续、推广一批报告表项目“打捆”审批、简化一批报告书(表)项目环评内容、优化完善一批项目环 评总量指标审核管理)等改革举措,提升环评质量和效率。发挥环评审批“三本台账”作用,完成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广西液化天然气外输管道复线(百色一文山)等415个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全年全国共审批12.4万个环评文件,涉及总投资22.4万亿元。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重大工程台账系统纳入项目L2万个,完成投资6000亿元。不断深化差异化监管措施,全国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5.1万余家,开展非现场检查5.3万余人次,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同比下降20.9%。(二)坚持精准、科

8、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全年完成散煤治理约200万户。累计完成4.2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4亿吨粗钢产能烧结球团脱硫脱硝、料场封闭等重点工程改造,8.5万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连续六年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督促13家车企实施环保召回、涉及车辆326万辆。推动天山北坡城市群、东北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全覆盖,增加24万家企业。印发实施“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

9、设定与分配 方案。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评估。指导长江流域19省市制定总磷污染控制方案,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累计排查入河排污口25万余个,约1/3完成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开展国家抽查,跟踪督办发现的183个突出问题,推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70%以上。指导东部七省率先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全国县城黑臭水体清单初步建立。持续推进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10、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工作。推动入海河流总氮减排和近岸海域水质改善,50余条入海河流印发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全国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2%,其中,环渤海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9.9%o开展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行动,加强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监管,全面启动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完成天津、上海等5个海洋环境应急基地揭牌。发布第二批50个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 源头防治行动,启动实施12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全国22个省份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等地区划定210个重点区域执行涉重金属

11、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常态化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落实情况遥感监测,推动将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安全利用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等相关考核。完成6400余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印发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累计将2058个地块纳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将9000余个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地块纳入优先监管清单。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将2616家企业纳入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部署开展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推动全国2700余个县(市、区)编制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611个畜牧大县

12、编制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推动L6万余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和800余个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动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印发“无废城市”实施方案,各地安排工程项目3200余个,涉及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指导15个省份全域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科学布局建设危险废物“1+6+20”重 大工程,加快补齐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短板。全面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委联合专项行动。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启动新污染物

13、治理试点示范。印发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完成122个重点行业4000余种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等环境信息统计。对14种类新污染物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淘汰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推进长江经济带1136座尾矿库、黄河流域235座尾矿库完成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推动相关省份清理、整治固体废物近3400万吨,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4%。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阶段工作。指导重点省份加强鸵污染治理。(三)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推动成果动态更新。完成“十四五”省级

14、矿产资源规划及40项重大专项规划环评审查,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4700多平方公里规划区块提出优化避让要求。对62项省、市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环评,推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严格环评准入,实施新增污染物等量或倍量替代,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制定实施推动区域重大战 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举措,开展新一轮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机制。稳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发布第一批协同创新试点名单包括21个城市(区)和43个产业园区。深入推进

15、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编制印发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20232025)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度)顺利收官,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履约完成率超过99%。建成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并上线运行,月度信息化存证按期提交率连续8个月保持100%;开展碳排放报告数据质量专项监督帮扶,碳数据质量得到有效管控。印发实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标志着我国完整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初步形成。成功举办首届中国碳市场大会。(四)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巩固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持续

16、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完成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52020年)调查评估,开展“十三五”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成效评估。会同六部门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 强化监督,对65个自然保护地进行实地巡查,推动179个重点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经实地核实认定225个生态破坏问题。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0年)。完善湿地保护监督标准规范,配合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文件和规划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职责,制定荒漠化区域、湿地生态质量评价技术

17、规范,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等跨部门生态监管工作取得制度性进展。联合发布15个优秀生态保护修复案例,确定第三批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授牌命名第七批104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有效管控生态环境安全。健全国家生态安全协调机制并召开全体会议,印发工作细则,部署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全国自然生态系统总体保持稳定,重污染天数得到有效管控,地表水汛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湖泊水华暴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编制完成2266条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占计划总数的90%。全国共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10.65万余项,约95%完成整改。生态

18、环境部直接调度指导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21起,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依法开展核电站建设相关阶段安全审评、环境影响评价和监督工作。新颁发4台核电机组建造许可证、10台核电机组场址选择审查意见书。组织开展“十四五”核安全规划中期评估,督促落实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问题整治。加快推进老旧核设施退役和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治理,推动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文件对网络销售放射性物品进行严格管控,消除安全风险。全国运行核电机组、在役民用研究堆、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运行,在建核电机组和民用研究堆建造质量总体受控,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事件或

19、事故。圆满完成核安全公约缔约方联合审议会议履约任务。积极推进核安全重点问题经验反馈和核安全形势研判,提高核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核安全设备驻厂监督和核安全特种工艺人员能力考核。(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完成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划入,以及相关编制职数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落实机关编制精减任务,完成涉改司局“三定”规定细化方案备案。配合中央编办印发生态环境部权责清单。推动流域海域局资产划转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事业长远发展打下 坚实基础。组织完成54个地区排污许可改

20、革试点工作,发布22个典型经验案例。全国累计完成36.41万张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25.3万份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累计将375.72万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出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修订发布海洋环境保护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制修订3件部门规章,发布生态环境标准100项。指导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全国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47万件,涉及赔偿金额64.8亿元。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2022年第一披露周期8.3万余家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处恶意环境违法

21、行为,继续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开展“两打”(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2906起,罚款4.71亿元,移送公安涉嫌犯罪案件1624起。全年各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96万件,罚没款数额总计62.7亿元。推动山东锦华、江西展航等环评造假案依法宣判,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实现重大突破。组织8482人次分12轮完成长江、黄河、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排污口近10.9万个,发现并推动解决排污口相 关环境问题2万余个。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组织近2.8万人次对重点区域开展16轮现场和14轮远程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检查重点行

22、业企业5.7万家,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涉气环境问题8.7万余个。连续8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全国按标准配备环保执法装备49.9万台(套),较2022年提高近四倍,移动执法检查数据上传率超过99%。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创新。召开生态环境科技工作会议,谋划推进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提出重塑重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管理体系、价值体系、工作人员组织体系、创新平台体系、成果和人才评价考核体系等举措。出台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修订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统计质量。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扎实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和监督帮扶、水环境、污染地块、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碳市场等基础数据空间展示和业

23、务化应用场景开发,推进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健全沙尘天气监测预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地方监测站点与国家“应联尽联”,2.5万个地方监测站点数据实现联网共享。与国家航天局签署深化卫星遥感应用战略合作协议,高光谱观测卫星正式交付使用。联合中国科学院印发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建设第一批55个国家生态质量综 合监测站。完成36个重点城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快构建涵盖175个监测区的全国农业面源监测“一张网”。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依法依规惩处严重人为干扰国控站点行为。强化资金保障。配合财政部安排2

24、023年度中央生态环境资金671亿元,较2022年增加50亿。持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推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落实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财政资金140亿元。谋划推动国家水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业务与实验平台项目、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获批立项,总投资达9.4亿元。印发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截至2023年底,累计向金融机构推送229个EOD项目,总投资9718亿元,融资需求6828亿元,已获授信2012亿元。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出席国新办“权威部门话开局”、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发布等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10场生态

25、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和3场媒体通气会。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支持举办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修订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编制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生态文学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深化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 机制改革,用心用情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深度参与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积极稳妥开展双多边环境与气候交流,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绿色发展高级别论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圆桌会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会员大会、国合会2023年年会、第四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第九次中欧环境政策部长对话会等活动。深度参与全球气候谈判,

26、推动发布中美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中国一巴西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CC)P28)取得积极成果。正式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开发实施25个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项目,宣布实施“非洲光带”项目。继续发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作用,提出“昆明一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实施倡议,着力推动COPl5成果落实落地。持续推动国际环境公约履约与国际谈判。(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党组制定印发主题教育实施

27、方案,举办3期读书班、安排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 习。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地方围绕10个课题开展调研,部机关各部门和部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围绕280个课题开展调研,在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将问题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梳理形成主题教育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方案。建章立制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持续跟踪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督促指导。组织实施二十届中央任期内部党组第一轮巡视。制定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

28、案,明确作风建设工作重点。及时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对12个部属单位开展纠治“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持续精文减会,2023年我部印发重点控制指标类文件125件、召开指标类会议15次,同比分别减少3.8%、21%o稳步推进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监督。 经过顽强努力,在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同时,我们顶住疫后经济回升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大幅增长以及气象条件极为不利等多重压力,战胜了诸多困难与挑战,取得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的好成绩。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好于“十四五”规划设定的年度目标(32.9微克/立方米)近3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6.7%。其中,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完成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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