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邦溪镇和牛养殖场扶贫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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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和牛养殖场扶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人民政府评价单位:海南国为彳邻!环境有限公司二O二年六月海口1概述11.1 建设项目特点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31.3 相关情况分析判定4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7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182总贝!|192.1 编制依据192.2 评价目的和工作原则212.3 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222.4 环境功能区划232.5 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262.6 评价范围及时段3327评价标准352.8 环境保护目标40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33.1 建设项目概况433.2

2、 项目用地现状情况523.3 工程分析653.4 污染物源强统计81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34.1 自然环境概况.SB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64.3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102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7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75.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7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34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346.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34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77.1 经济损益分析1477.2 社会效益分析1517.3 环境损益分析1517.4 小结151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538.1 环境管理计划1538.2 环境管理153

3、8.3 环境监测计划1548.4 污染物排放管理1561588.5 环保验收清单.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619.1结论1611概述建设项目特点1、项目由来邦溪镇是白沙县中的贫困乡镇,邦溪镇要在国家规定的2020年实现全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因此,引进了养殖龙头企业,这是适合农村的社会空间环境及农村现有劳动力素质的一种有效扶贫模式,不仅能保障小牛犊的存活率,而且能改善农村中的养殖卫生环境,符合海南省大力推广草食畜牧业的农业发展产业政策,并且,白沙县邦溪镇有着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养殖和牛有利于区域内作物秸秆的有效消化及充分利用。另外,目前牛肉己成为我国主要肉类食品之一,消费势头强劲,但对应的是国内

4、牛肉供应增长乏力,主要原因就是目前国内肉牛存栏量低、生产以分散农户为主,生产力低下,导致牛肉产量缺口较大。就海南省而言,牛肉消费能力逐年提升,受供应量减少和消费需求加大等原因影响,海南省牛肉价格不断上涨,牛肉供不应求。基于以上原因,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了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和牛养殖场扶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邦溪镇已与海南海垦和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白沙县邦溪镇海垦和牛(母牛繁殖及犊牛养殖)扶贫项目合作协议,由邦溪镇政府一次性注入项目资金,采取资金双向管理的方式建立共管账户,企业具体运营,运营期间每年固定分红,每年可增加6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剩余分红资金可

5、用于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带动村民增收。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白沙县帮溪镇大米村委会大石村,项目地理位置详见图1.1-1。2018年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人民政府与陆亚力、陆明峰、路亚青等人签订了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共租赁农村土地89.49亩,本项目实际使用西侧的50.62亩。项目总投资2062.97万元,总建筑面积13870.17m2,母牛存量量为600头,一年最多可生产犊牛600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区、生产辅助区、隔离治疗区、生产配套及其他工程、生产设施设备。本项目分为两期实施,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3栋规范化牛舍、总建筑面积为4500nf;生产辅助区-饲草加工间建筑面积为

6、80户,青贮池2座、总贮存容量为1200m3,干草棚和饲草料堆场(晒场)1间、建筑面积为80肝;兽医室建筑面积为4011厨房、宿舍建筑面积为200nf;牛粪临时堆场1间、建筑面积8011隔离治疗区-隔离舍建筑面积为8011生产配套及其他工程办公室1栋、建筑面积6011f;15m高水塔1座、容量50nr深水井1口;消毒池2个、总容积8.4n;三级化粪池2个,总容积为375?;地磅房1间、建筑面积10.5m2;配电室1间、建筑面积12m2;大门1个,养殖场钢丝网围栏1080m;厕所1间、建筑面积IOm2;水泥硬化路面632?等设施及给排水设施。二期新建面积8112.3m改建面积4525.65m2,

7、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个轻钢结构运动场,即2号运动场和3号运动场,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均为3233.67m2;新建增加1号牛舍11轴至1-6轴、1-25轴1-27轴(横向),建筑面积548.32n?,新建2号牛舍2-1轴至2-6轴、2-25轴2-27轴,建筑面积548.32m2,新建3号牛舍3-1轴至3-6轴、3-25轴3-27轴,增加面积的牛舍在外围新建60cm挡粪墙+1.5m高钢栏杆,在1号牛舍I-A轴、2号牛舍2-A和2F轴、3号牛舍3-F轴上(纵向)增加面积的外围新建30Cm挡粪墙+1.5m高钢栏杆;在原有一期已建牛舍1号I-A轴、2号牛舍2-A和2-F轴、3号牛舍3-F轴上的60Cm挡

8、墙拆除改建30Cm挡粪墙。本项目一期已于2018年4月4日取得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沙县邦溪镇和牛养殖场扶贫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白发改审批2018177号),一期已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建成投入运营;本项目二期已于2020年6月24日取得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沙县邦溪镇和牛产业扶贫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2000万元以下)(白发改审批2020161号),二期已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月建成投入运营,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

9、段,环境现状调查、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及环境问题排查阶段,环境保护措施提出、论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1)第一阶段工作内容评价单位接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方案(设备、原辅材料、平面布局及污染治理等)有关资料,先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划,判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型,随即进行环评第一次公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本项目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2)第二阶段工作内容进行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监测、评价,了解环境

10、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明确各产污环节;根据现场踏勘、监测结果及工程分析,对现场环境问题进行详细排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污染因素污染源强、进行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3)第三阶段工作内容结合环境问题排查结果及产污环节分析,提出相应环保措施,对项目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进而给出项目环境可行的初步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和牛养殖场扶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评价技术工作程序见图121。依据相关螳定确足纬境影响济仇文件类室制定I:作方案环境现状调什篇与理价污染物Il放情况与评价建设项H工程分析编

11、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图1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相关情况分析判定(1)环评文件类别的判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畜牧业03,3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其他畜牧业039”;本项目设计规模为母牛存栏量600头,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折算后,本项目规模为生猪存栏量6000头,属于“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

12、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读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周围环境质量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依据其工程特征和项目区域的环境状况,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环境影响进行了识别和筛选。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和牛养殖场扶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范围包括该项目一期和二期建设内容。(2)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D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养牛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一、农林业”中“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采用工艺、设备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

1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符合性分析2019年9月,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畜牧业相关规定,禁止在禁养区开展畜禽养殖,禁止在限养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本项目为标准化、规模化、无公害养牛项目,建设地点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当前的产业政策。3)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2010年12月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

14、通知(环发2010151号),本项目与该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3-lo表131项目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性清洁养殖与废弃物收集:畜禽养殖应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切实控制饲料组分中重金属、抗生素、生长激素等物质的添加量,保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环境安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污应实行固液分离,粪便应与废水分开处理和处置;应逐步推行干清粪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畜禽养殖宜推广可吸附粪污、利于干式清理和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技术,因地制宜地利用农业废弃物(如麦壳、稻壳、谷糠、秸秆、锯末、

15、灰土等)作为圈、舍垫料,或采用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生物发酵床垫料。不适合敷设垫料的畜禽养殖圈、舍,宜采用漏缝地板和粪、尿分离排放的圈舍结构,以利于畜禽粪污的固液分离与干式清除。尚无法实现干清粪的畜禽养殖圈、舍,宜采用旋转筛网对粪污进行预处理。畜禽粪便、垫料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定期清运,外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贮存、运输器具应采取可靠的密闭、防泄漏等卫生、环保措施;临时储存畜禽养殖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具有可靠的防渗、防漏、防冲刷、防流失等功能。本项目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合理配置饲料。本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项目产生的粪污由有机肥生产厂家定期从牛舍清运,运输车辆密闭、防泄漏;场区已设1座

16、牛粪临时堆场,但位置不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距离周边各类功能地表水体不得小于400m的要求,需要调整堆场位置至水塔南侧的空地,并全封闭微负压和地面防渗设计,并对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15m及以上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堆场四周还应设置截流沟,优化后的位置地势较高,具有防渗、防漏、防冲刷,防流失等功能。优化牛粪临时堆场位置后符合。水塔南侧的空地面积满足牛粪临时堆场需求,由建设单位投资,资金、技术、用地空间均可行,环保验收前整改完成。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应根据养殖种类、本项目粪污交由有机肥与合法合规养殖规模、粪污收集方式、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以及废水

17、排放去向等因素,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并择优选用低成本的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发展专业化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社会化集中处理与规模化利用。鼓励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和肥料化利用。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厂家进行资源化利用,但己签订合同的有机肥厂家尚未办理环评手续和环保验收,不合法合规,应整改,与合法合规的有机肥厂家签订销售合同。场区目前未设置安全填埋井,需设2个安全填埋井,对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

18、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进行安全填埋。的有机肥厂家签订销售合同,建设2个符合要求的安全填埋井后符合。厂区东北侧空地处可建设2个安全填埋井,由建设单位投资,资金、技术、用地空间均可行,环保验收前整改完成。畜禽养殖空气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加强恶臭气体净化处理并覆盖所有恶臭发生源,排放的气体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强圈舍通风、建设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污染。本项目折合存栏生猪6000头,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本项目为中型养殖场,

19、本项目选址、布局均合理,圈舍通风良好,但项目目前尚未在圈舍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并且现场存在粪污未及时清运的情况,需整改。圈舍四周预估共需要建设长400m、宽5-IOm的绿化隔离带,粪污及时清运,由建设单位投资,资金、技术、用地空间均可行,环保验收前整改完成,整改后符合。畜禽养殖二次污染防治:应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利用过程中潜在的二次污染防治,满足当地面源污染控制的环境保护要求。通过测试农田土壤肥效,根据农田土壤、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和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还田利用量,有效利用沼液、沼渣和有机肥,合理施肥,预防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水中含有的重金属、抗生素和生长激素等环境污染

20、物的处理,严格达标排放。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宜采用有效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作为有机肥进行农田利用时,其重金属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养殖场垫料应妥善处置。本项目粪污交由有机肥生产厂家处置,本项目不产生养殖废水。与合法合规的有机肥签订牛粪销售合同后符合。4)与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4市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4市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白沙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3)相关规划符合性判定1)与白沙黎族自治县(空间类20152030)相符性分析本

21、项目为牛只养殖项目,根据本项目与白沙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叠图(图1.3-1),本项目规划用地59663.01m2(合89.49亩),其中,其他农用地3399.26,园地56263.7511本次实际仅用其中的33738m合50.62亩。本项目建设符合白沙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2)与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禽养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22年2月7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给建设单位出具了关于对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和牛养殖场扶贫建设项目规划核定申请的函复,函复内容摘录如下:“一、你司在白沙县邦溪镇大石村建设规模为600头的和牛繁殖场及配套

22、设施,根据你司提供的选址图标,经我中心派郭敏、陈在发两位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13日前往现场勘查,经我中心畜禽禁养区划分录入系统测算,其厂址属于适养区范围。二、项目请按白沙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与养殖档案管理规定办理畜禽养殖备案。三、建议该项目报资规局、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做用地备案相关事宜”根据以上函复可知,本项目选址符合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禽养殖规划要求。详见图1.3-2及附件。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禽养殖规划尚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3)与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本项目与2021年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叠图(图1.3-2),本项目不

23、在生态红线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环境质量底线a.水环境质量底线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吸粪车定期清运,无消毒废水、养殖污水产生。初期雨水经管道、截流沟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b.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白沙黎族自治县2020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位于达标区内。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因此项目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c.土壤环境风

24、险管控底线本项目为畜禽养殖业,用地类型为其他农用地和园地,项目在做好各项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符合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位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项目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可支撑该区域的规划发展。因此,本项目无资源利用上线制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与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见表1.3-2。表1.32项目与白沙“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管控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一般管控单元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面源、城镇生活污水等污染治理。本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无养

25、殖污水产生;产生的粪污垫料出售给有机肥生产厂家资源化利用。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4)与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1)7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1)7号),本项目属于中部片区,项目与片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3-3O表133项目与片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管控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中部片区(包括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市县)合理控制建设活动,引导发展生态经济,禁止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工业发展。本项目属于农业项

26、目,不属于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符合根据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可知,本项目所属区块为ZH46902530001陆域综合管控单元-白沙黎族自治县一般管控单元,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中五、(十八)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般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如下表1.3-4。表1.34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元型单类生态环境分区类型管控维度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般控元一管单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加强畜禽养殖与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病

27、死畜禽收集点等无害化体系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1.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燃料,本项目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本项目对病死牛进行就地无害化填埋,粪污交由有机肥生产厂家处置。2.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符合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处理。2 .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3 .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措施。3.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O2 .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

28、1.本项目无废水排放,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2.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符合环境风险防控L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 .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3 .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防范用地使用过程土壤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壤环境监管,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有序推进建设用地绿色可持续修复,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强化污染地块信息共享。L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产生粪污垫料将出售给合法合规的有机肥生产厂家加工后综合利用;2.本项目将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7年7月)中深埋法的技术工艺无害化处理病死牛,将

29、做好防渗,项目对牛舍、化粪池、危废间等将做好防渗措施,防止下渗影响地下水及土壤。3.本项目厂区将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土壤环境风险较小。整改后符合因此,本项目整改后符合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1)7号)o5)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施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养牛项目,厨房使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不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饲料加工车间目前环保措施未落实,将进行整改,采取密闭、设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整改后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为小四轮拖拉机、小型装载机,使用频率低,

30、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此,本项目整改后符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日施行)。6)与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727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该工艺是利用有机垫料建成一个发酵床,通过添加商业化的微生物,畜禽排泄出来的粪便被垫料掩埋,水分被发酵过程中产生的热蒸发,粪尿经微生物菌的发酵后,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达到无臭、无味、无害化目的养殖方式,无需冲洗,无养殖废水产生,产生的粪污和垫料交给有机肥生产厂家资源化利用,符合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的要求。根据本项目厂区土壤现状监测结果,厂区内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31、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要求,本项目目前未对土壤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727号)。7)与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lll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适养区,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水体为北侧150m的珠碧江水库南干渠,由于本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无养殖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吸粪车定期清运,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本项目粪污和垫料交给有机肥生产厂家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厂区内雨污分流。综上,本项目符合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

32、015lll号)。(4)与行业法规、规范性文件符合性分析判定1)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D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81-2001)的符合性分析如表135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符合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选址要求禁止建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本项目周围主要为农田、周边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禁止建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本项目地处农村地区,不属于城镇和城市居民区。符合禁止建在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

33、区域本项目不属于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符合禁止建设在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本项目周边无特殊保护的区域。符合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以上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小得小于500m本项目用地区不属于禁建区域。符合区局清工告场布与粪芝应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禽畜尸体焚烧炉应设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本项目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分开布置;本项目无养殖废水产生,无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病死牛尸体采取安全填埋,不设置焚烧炉。符合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

34、,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木项目场区内生活污水收集采用管道布设。符合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本项目养殖计划采用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中的发酵床工艺,该工艺是一项新兴的环保畜禽养殖技术,是利用有机垫料建成一个发酵床,通过添加商业化的微生物,畜禽排泄出来的粪便被垫料掩埋,水分被发酵过程中产生的热蒸发,粪尿经微生物菌的发酵后,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达到无臭、无味、无害化目的的养殖方式,无需冲洗,无养殖废水的产生,该工艺是较先进环保的畜禽养

35、殖工艺,该工艺不需日产日清。但本项目实际养殖过程又并未完全按照该工艺养殖,仅在牛舍铺设约6cm厚的垫料,垫料较薄,而且未添加微生物制剂,应进行整改。艺进符合工改后合畜禽粪便的贮存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在场区内设置牛粪临时堆场,项目场界恶臭及污染物排放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畜禽粪便的贮存设施必须远离各类功本项目牛粪临时堆场距离北侧珠碧优化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O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江水库南干渠170m,不符合400m的距离要求,建议本项目优化牛粪临时堆场位置,可调整至厂

36、区西南角,该位置距离珠碧江水库南干渠400m,并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粪时场置符合牛临堆位后台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本项目牛粪临时堆场位置需调整,调整后需采取全封闭微负压和地面防渗设计,并对堆场内恶臭气体采取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15m及以上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整改后符合对于种养结合的养殖场,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粪便的总量。本项目不属于种养结合的养殖场。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本项目牛粪临时堆场应采取全封闭微负压和地面防渗设计,并对堆场内恶臭

37、气体采取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15m及以上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整改后符合污水的处理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养殖采用发酵床工艺,但目前垫料未添加微生物制剂,需改进,项目不产生养殖废水。艺进符合工改后台固体粪肥的处理利川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肥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合养殖小区,应建立集中处理畜禽粪便的有机肥厂或处理(置)机制。本项目无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肥,产生的粪污交由有机肥生产厂家处置,目前签订的有机肥厂家未办理环评手续和环保验收,应重新与合法合规的有机肥厂家签订。合合的机厂签牛销合后合与法规有肥家订粪售同符Ss幡理畜禽养殖饲

38、料应采用合理配方,如理想蛋白质体系配方等,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减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产生量。提倡使用微生物制剂、醐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质,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恶臭气体的产生。场区、畜禽舍、器械等消毒应采用环境友好的消毒剂和消毒措施(包括紫外、臭氧、双氧水等方法),防止产生氯代有机物及其它二次污染物,本项目饲料采用合理配方,但饲料中未添加微生物制剂,需整改,添加微生物制剂后可减少恶臭产生量。本项目采用75%酒精、烧碱、硫酸铜、过氧乙酸等作为消毒剂,不属于重点关注的环境风险物质。饲料中添加微生物制剂后符合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病死禽畜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39、本项目对病死牛进行无害化填埋。符合病死禽畜尸体处理应采用焚烧炉焚烧的方法,在养殖场比较集中的地区,应集中设置焚烧设施,同时焚烧产生的烟本项目场区尚未设置填埋井,需整改,设置两个符合要求的填埋井,对病死牛进行无害化填埋。要设2按求置处置气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防止烟尘、一氧化碳、恶臭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不具备焚烧条件的养殖场应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填埋井,填埋井应为混凝土结构,深度大于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应覆盖一层厚度大于IoCm的熟石灰,井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安填井符合个全埋后台由上可知,本项目整改后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2)

40、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36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本项目不在以上禁建区内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

41、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本次重点评价了养殖产生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处置措施及向环境排放的情况,论证了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及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符合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汹、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本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无养殖废水产生。本项目粪污交由有机肥生产厂家处理,场区设牛粪临时堆场。工艺改进、粪污交由合法合规的有

42、机肥厂家后符合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本项目尚未设置安全填埋井,需整改,场区将设置2个安全填埋井,产生的病死牛将采取安全填埋措施。设置2个符合要求的填埋井后符合由上可知,本项目整改后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相符的。3)与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3-70表L37项目与海南省规模化

43、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符合性内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项目选址符合性1、鼓励在下列区域内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远离城镇和交通主干线,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土地资源充裕,能做到畜牧和种植平衡的地区;政府依法划定的养殖区。本项目位于白沙县邦溪镇大米村委会大石村,远离城镇和交通主干线,在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所在地土地资源充裕,位于白沙县畜禽养殖规划的适养区符合2、限制在下列区域内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重点流域和污染严重的河流区域;城市郊区,人口较密集的地区;经济较发达,土地紧张,畜禽养殖业周边缺乏相应消纳土地

44、的区域;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已接近控制要求的区域。不在以上限制区域符合3、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特殊功能水域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养殖的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不在以上禁止建设的区域内符合4、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禁建区。在禁建区附近建设的,应设在禁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场界与禁建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o不在以上禁建区内符合养殖场总体布局与清粪防渗工艺符合性L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

45、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实现生产区、生活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应设在养殖生产区、生活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应设绿化隔离带。项目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功能划分明确,位置分离;本项目无养殖废水产生,未设置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符合2.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沟可采用明沟排水方式,按周围水体分布情况采用多个就近排水出口布置。养殖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采用暗沟(管)排水方式,不得采取明沟布设,不能渗漏。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水设暗管,雨水经雨水沟和雨水管排至周边农田沟渠,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化粪池。雨水排沟已硬化,污水管道为防渗结构。符合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46、小区)应提倡干清粪工艺。先将粪便及时清出,后将尿、冲栏水排出,并及时将粪便外运,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畜禽排泄出来的粪便被垫料掩埋,定期清理后再重新铺垫,无需冲洗,无养殖废水的产生,该工艺是较先进环保的畜禽养艺进符告工改后合殖工艺,该工艺不需日产日清。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废渣、鲜粪堆放场等有关设施须硬化防渗漏,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周围环境及地下水源。本项目位置优化后的牛粪临时堆场应采取全封闭微负压和地面防渗设计,并对堆场内恶臭气体采取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15m及以上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化粪时场置落相环设后合优牛临堆位并实应保施符综上所述,项目整改后符合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5)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和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中“选址要求”以及对项目建设规模的环境合理性相关内容分析项目场址选择合理性:1)本项目选址位于白沙县邦溪镇大米村委会大石村。选址不在城区街道辖区和其它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不在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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