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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江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2023年10月27日在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丽江市人民政府: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双减”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双减”工作贯彻落实情况:5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市:政府严格按照“双减”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措施。目前,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476所,普通J小学在校学生91131人,普通初中在校生40671人。全市注册登J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共有非学科类128家,其中:古城区71家、玉:龙县2家、永胜县19家、华坪
2、县31家、宁菠县5家。学科类培:训机构根据政策要求已全部清零。(一)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各级均成立了“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县(区)逐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在中小学减负中的责任,提出了具体措施。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均建立了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作业时间控制基本达标。(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坚持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参与、安全第一,按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至18:00期间。目前,全市提供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有476所,覆盖率达100%。从2022年春季学
3、期起,全市城市(县镇)学校同时提供基础课程和特色课程课后服务的,按不超过400元/生/学期标准收费;仅提供基础课程或特色课程课后服务的,按不超过360元/生/学期标准收费。农村学校一律按不超过350元/生/学期标准收费。2022年1月至今,全市共收取课后服务费5538.97万元(目前,宁菠县所有学校和市内部分山区、贫困地区学校未收取),各级财政共补助课后服务资金1147.85万元。(三)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市政府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教育体 育、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发改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工作。目前,我市原有办学许可证的24
4、1家校外培训机构已注销停办115家,仅剩126家,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二、开展“双减”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课后服务方面。部分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单一,教学效率不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个别学校对“双减”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部分家长担忧课后服务会影响主科成绩,参与积极性不高。(二)学校管理方面。部分学校教学管理不到位,教学常规执行不力,课后服务评价激励机制不完善,影响教师积极性。优秀教师、特长教师资源不足,学科分布不平衡,教学软硬件设施参差不齐,资源配置还有待优化。 (三)规范治理方面。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的执法水平能力和部门协同联动还需加强。课后服务补助资金保障和监管比较困难,目
5、前,全市仅有市级和古城区按标准发放了课后服务补助资金,其余县(区)因财政困难,均存在欠拨或部分欠拨课后服务补助资金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优化课后服务。督促各地各校一是提高教师课堂效率,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优化作业设计,将“减负”落到实处;二是增强课后服务意识,将“双减”工作与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增进社会共识;三是疏解家长焦虑情绪,指导家长进行“以生活为主体”的家庭教育,通过家长会途径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推动家校联动。(二)细化教学管理。一是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课后服务评价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积极性。二是指导县(区)加强统筹,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资源配置。 (三)强化治
6、理监管。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履职水平;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根据上级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对各类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权限,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二是加强资金保障监管,督促欠拨课后服务补助资金的县尽快拨付,同时加强对课后服务收费和资金使用的监管。 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开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发布时间:2023-10-2816:38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大中小】(2023年10月27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丽江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为了全面了解丽江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开展情况,推进相关政策有效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
7、大常委会组成由和灿鑫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到全市各区县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重点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加强义务教育作业管理、治理规范校外培训等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丽江市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积极减负增效,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根据国家和省级关于“双减”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减”工作的通知,将“双减”工作
8、要求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之中,成立市、县(区)、学校三级“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中层管理人员、教师、家委会代表等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行政部门下设“双减”工作专班,做到了县(区)教育部门、学校专班的全覆盖,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减轻学生负担。将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前期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先城后乡逐步推广,覆盖率达100%。一是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在推行课
9、后服务“5+2”模式上,坚持公益普惠、自愿参与,按照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自2022年1月开始,全市财政共补助课后服务资金1147.85万元,同时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 理,严格按标准收费。三是规范服务时间。中小学校推行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间由各县(区)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至18:00期间,在确保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按时上下课,不缩减或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四是规范服务流程。遵循“家长自愿、有效监管”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根据学校资源和学生需求,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通过家长告
10、知书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机制签订服务协议并统一组织实施,对建档立卡户、残疾儿童、低保户等特殊服务群体,减免课后服务费用。五是强化安全保障。制定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督导检查,做好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巡视、考勤及服务效果的监管,全方位确保师生安全。 (三)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对违规培训“零容忍”。从2021年7月起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整治,全市原持有办学许可证的241家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注销停办113家,目前还有128家,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市教体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下发了
11、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暨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告知书,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黑机构”违规开展培训行为。同时,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市纪委监委“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对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及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教育生态有待改善。教育“双减”的目的是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但由于普职分流、中高考竞争激烈,衡量学校办学水平与学生
12、能力素养的标准仍然比较单一等问题的存在,影响和阻碍了“双减”实施;部分家长认识上不足,盲目内卷,出现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个别学校对“双减”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导致部分家长认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会放松对语数英等学科的教学,容易影响学科成绩,给“双减”工作开展带来了不少阻力。(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评价激励有待加强。一是课后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的大部分学生对音、体、美或其它非学科类的专业课感兴趣,而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村学校更为突出,课后服务的硬件软件条件较为薄弱,开展的大多数课后服务形式单一, 大部分农村学校课后服务内容为“作业辅
13、导+文娱活动”,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全市山区学校学生少,居住分散,部分学生上学放学往返用时较多,学校正常的教学组织都存在一定困难,课后延时服务只能降低标准,无法达到城区学校效果。二是评价激励有待加强。目前,还有部分学校没有按照政策要求实施“课表化、课程化、课堂化”的优质课后服务,对课时质量等指标无法进行精准评价,导致课后服务奖优罚劣不精准,没有真正发挥“优教优酬”的绩效激励作用,影响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三)保障还不够健全,服务整体水平还较低。一是服务保障工作相对滞后。根据现有政策,按照公益普惠的原则,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但除古城区外
14、,其余各县均存在未收取课后服务费或未全部发放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导致课后服务工作推进不平衡。二是教师负担加重,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目前,课后服务主要由学校教师承担,特别是农村学校经费保障不到位,教师在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延长,身心负担加重,影响了积极性的发挥。三是课后服务渠道短缺。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运用不足,音乐、体育、美术等艺术类教师短缺,在探索引进校外人才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的新办法不多,对课后服务的 专业性指导能力还不强。三、意见建议(一)加大“双减”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各
15、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加大对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家长、学生和全社会对“双减”工作重要意义的精准认识,引导家庭、学校、社会转变观念,将“双减”工作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增进社会共识,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环境。二是及时总结“双减”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和家访等形式扩大推广,加强家校沟通工作,明确家校育人的共同责任,努力凝聚减负共识,形成“五育并举”的人才培育理念,稳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一是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规程,
16、规范教学行为。要大力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实现应教尽教,校内学足学好,守牢减负“关键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二是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严格落实教学计划,强化教师备课和校本教研,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聚焦新课程、新教材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课后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 力。三是提高作业管理水平。要着力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科学、准确地指导学校和教师提高课后作业设计质量,加强同区域、不同区域的优秀课后作业设计交流。四是要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要督促检查各地各学校按照“一校一案”,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地制定和调整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要合理合规地用好用足政策,积极利用和发挥非学
17、科类课后培训机构进学校的作用,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项目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实用性。五是加强学校评价激励。根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依照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体系,完善教师评价、学生评价标准,“减量”与“提效”并重,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助力教育良好生态。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标准,增设包括课后服务内容、学生学习效果以及学生反馈等方面的评价标准,确保课后延时服务真正发挥托管、完成作业、活动拓展等功能。 (三)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促进课后服务全面提升。一是继续探索完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及相关激励机制。认真落实云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经
18、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财政补助和家长缴纳相结合的措施,制定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二是明确课后服务费执行标准,执行教师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按照财政补助资金的规定,严格落实好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加强课后服务收费和使用管理。三是积极探索教师“弹性上下班”管理,减轻教师非教学类负担,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切实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四是针对农村和山区学校的情况,出台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提高对教师补助标准,强化督促检查,让农村和山区学生享受到“双减”红利。(四)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做好风险防范。一是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机构的收费指导标准。紧
19、紧抓住“营转非”这一工作契机,推动政府指导价格政策的落地落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二是加强对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的监管。切实做到预收费“应监管、尽监管”,不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不区分培训费存量和增量,一律纳入监管范围,有效防止“退费难”“卷钱跑路”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规范培训机构的合同行为。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保护家长的合法权益。四是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加强对“营改非”政策的宣传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引导,研判和防范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大调解仲裁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开展转就业服务,合理依法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原有和现有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