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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三(公示稿)建设单位:东方市隆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僦旧期:202阵7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一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
2、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东方市隆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东方市八所镇225国道垃圾填埋场东侧400米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225国道东方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400米立项审批部门东方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2020-469007-77-
3、03-007474建设性质新建Ia改扩建口技改口行业类别及代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占地面积(平方米)16800绿化面积(平方米)3613.15总投资(万元)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8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33%评价经费(万元)8.9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1月30日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发电厂”)总处理规模为12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处理生活垃圾8(X)td,预留二期工程一条400td.该项目于2018年12月25日取得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琼环函120181644号
4、),根据批复要求第七条: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置。焚烧炉渣应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发电厂的配套项目,配套处理发电厂产生的炉渣,处理能力按入厂生活垃圾量的30%计算,处理炉渣量为360td(118800ta)o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6800?,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33%。本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见附件K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规定,需进行环境影响
5、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IOK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一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东方市隆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技术人员在2020年3月11日进行了现场踏勘,在资料收集、影响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请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评价等级(1)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通过预测估算,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PMIO最
6、大占标率PmaX为1.252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大气评价范围为以拟建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大气评价范围见附图6o(2)地表水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225国道东方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400米,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在厂区内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通过厂内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尾水回用于厂区绿化,不直接对外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o(3)地下水本项目为发电厂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7、(2018年4月28日修改版)中“三十四、环境治理业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一其他,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项中报告表未划分项目类别,应评审专家要求,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类别报告书要求,按照二类固废定为II类项目,地下水敏感程度为“较敏感”,将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4)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有破碎机、滚筒筛、跳汰机等,其噪声级
8、通常在70lIOdB(八)之间。本项目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项目建设前后,厂区周边20Om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八)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没有变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5)土壤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除采取填埋和焚烧方式以外的);废旧资源加工、再生利用*属于In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规模为1.68hm2(5hm2),属于小型建设项目;本项目西北侧约80m处为园地,敏感程度为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
9、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表4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表”,确定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评价范围依据本项目大气最大落地浓度(146m),土壤调查评价范围为厂区及其厂界外扩约15Om的区域,见附图9。3、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以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炉渣作为原料,经破碎、磁选、筛分之后得到可制砖的环保砂,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
10、用一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3.2 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发电厂的配套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225国道东方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400米,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69007201800004),本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2,表明本项目的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根据多规合一图,项目厂区占地类型为城市建设用地,符
11、合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的规划要求。多规合一叠图见附图4。3.3 选址合理性分析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告(琼府201690号),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I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对照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红线发布系统”以及多规合一图的叠图,本项目选址所占土地类型城市建设用地,并且不占用生态红线。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5。本项目所在场地未发现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埋藏的河道、沟浜、防空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属于稳定场地。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教区等环境敏感区内,选址
12、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4、项目概况4.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东方市隆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占地面积:16800m2;项目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225国道东方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400米(E:108.75314,N:19.11067),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Io4.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的处理炉渣量为360td(118800ta),厂区规划占地1680011?,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9.33%。本期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场地准备、土建施
13、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总进度为7个月,计划与发电项目同时投产运行,即2021年1月30口投产。(1)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产品方案本项目配套处理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所产生的炉渣,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炉渣360t,年处理炉渣118800t,炉渣的含水率为12%19%,具体产品方案与规模见表k表1产品方案与规模一览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量(ta)备注环保砂粗砂416mm;细砂4mm107513.66外售本项目产品环保砂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经处理加工制成的用于道路路基、垫层、底基层、基层及无筋混凝土制品的集料、原料指标依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GB/T25032-2010)中的相关要求,对用以加工本产
14、品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中有害物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a.放射性检测应符合GB6566的要求;b.重金属毒性检测应符合GB5085.3的要求;c.热灼减率检测应符合GB18485的要求。产品指标本项目产品技术要求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GBT250322010)中相关要求:a.粒径粗细集料粒径应符合表2要求。表2粒径,方孔筛mm各号方孔筛的累计筛余/%粗集料细集料2.36451690519275Wl635a以干基质量计。b.含杂量粗细集料含杂量应符合表3要求。表3含杂量,项目粗集料细集料含铁量一2金属物PM25CO、SO2、No2、03、H2SNH52018年11月2日8口2#塘马园村西北3
15、4803#小岭村西42404#海南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1130监测方法采样及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的要求进行。监测时间和监测频次:见表13。表13监测时间和监测频次一览表监测项目平均时间监测频次监测日期TSPsPMiOPM2524小时均值连续监测7天,每天采样24h02018年11月2日8日SO2、No2、CO1小时均值连续监测7天,每天采样4次,监测时段为02:00、08:00、14:00、20:00,每时段采样lh。24小时均值连续监测7天,每天采样24h。NH-H2S1小时均值连续监测7天,每天采样4次,监测时段为02
16、:00、08:00、14:00、20:00,每时段采样lh。031小时均值连续监测7天,每天采样4次,监测时段为02:00、08:00、14:00、20:00,每时段采样lh。8小时均值连续监测7天,每天采样8h.监测结果分析对各监测点环境空气中TSP、PMiOsPM2.5、SO2、NO2、CO、O3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详见表14、表15。表14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与分析监测点位污染物评价指标评价标准/(gm3)现状浓度(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1#SO21小时平均值500153.00达标日平均值150149.30达标NO21小时平均值200126.00达标日平均值
17、8078.80达标PMio日平均值1504832.00达标PM25日平均值753546.70达标CO1小时平均值100.99.00达标(mgm3)日平均值40.717.50达标O31小时平均值20010452.00达标8小时均值1608050.00达标SO21小时平均值500153.00达标2#日平均值150128.00达标NO21小时平均值200126.00达标日平均值8078.80达标PMio日平均值1504630.70达标PM25日平均值753040.00达标CO(mgm3)1小时平均值100.99.00达标日平均值40.820.00达标O31小时平均值2008743.50达标8小时均值1607949.40达标3#SO21小时平均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