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年假休息的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223160 上传时间:2024-04-02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公司年假休息的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物业公司年假休息的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公司年假休息的管理规定.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年假休息的管理规定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凡在本管理处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享有五天有薪假期,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十二天,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享受十天有薪年假,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十五天。对于有薪年假的休息办法现规定如下:一、在本管理处服务满一年以上者方可申请休假。二、员工休假必须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人事部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三、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综合管理部备案,方可休假。四、部门应视工作情况安排员工休假,人员少的部门,不能同时安排两人同时休假。五、年假期间视同出勤,享有全薪。六、年假天数不含与之相连续的国家法定节日及公休日O七、年假必须在当年有效,需一次性享用,不得分期、跨年,不得存休、零休或转让他人休,两个年度的年假不可连休,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八、部门应统筹安排,在保证工作不受影响的前题下,使员工的年假制度得以落实。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本年度安排休假者,经总经理批准,可将休假时间延迟或以基本工资150%现金形式予以补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