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诊所基本标准(2022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2252 上传时间:2022-06-2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4.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体诊所基本标准(2022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个体诊所基本标准(2022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个体诊所基本标准(2022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个体诊所基本标准(2022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个体诊所基本标准(2022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体诊所基本标准(2022版).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个体诊所基本标准(2022版)按照2022年诊所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未来诊所将分类六类,即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这些诊所基本标准统一称为2022年修订版。该诊所基本标准意见稿,与2019年试行版在医师要求上有明显不同。从要求执业满5年并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变为取得医师资格且临床工作满5年。一、2019年试点修订版2019年关于印发诊所改革试点地区诊所基本标准(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规定了开办诊所的新标准,并先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十个试点城市实行。临床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

2、业满5年,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口腔诊所医师要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设5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二、2022年征求意见稿个人举办诊所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满5年;两人及以上合伙举办诊所的,所有合伙人均应当符合上述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修订版)详见下文:(一)普通诊所普通诊所规定其诊疗范围应与注册于该诊所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相一致,不得开设口腔科、医疗美容科

3、相关诊疗科目;其人员规定是每一诊疗科目下至少有1名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满5年。此外,还要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其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相关设备。诊所的使用面积和建筑布局应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并符合医疗机构相关感染防控管理要求。(二)口腔诊所口腔诊所,至少设置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诊所的使用面积和建筑布局应当满足日常诊疗工作需要,并符合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要求。诊室中

4、每台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医疗美容医疗美容诊所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口腔综合治疗台1张。临床科室设置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诊疗科目中不超过2个诊疗科目并对应设置必要的医技科室。每一诊疗科目至少有1名按照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核定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诊所的使用面积和建筑布局应当满足日常诊疗工作需要,符合医疗机构相关感染防控管理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张美容治疗床、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四)中医诊所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

5、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诊疗科目限于中医科、民族医学科。配备中医(专长)医师的,应在诊疗科目下明确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范围。其中对医师的要求是二选一: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五)中医综合诊所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诊疗科目限于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配备中医(专长)医师的,应在诊疗科目下明确中医(专长)

6、医师的执业范围。尽管可聘用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的医师执业,但个人举办中医(综合)诊所的,须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综合)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六)中西医结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是指使用中西医两种方法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60%。其诊疗科目限于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配备中医(专长)医师的,应在诊疗科目下明确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范围。个人举办中西医结合诊所的,须取得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5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西医结合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此类诊所可聘用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的医师;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的西医医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