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海域论证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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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二。二三年七月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项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用海面积3.3320ha投资金额13344.66万元用海期限50年预计就业人数100人占用岸线总长度m邻近土地平均价格543.75万元ha自然岸线Cm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1656.48万元人工岸线0m填海成本90万元ha其他岸线Cm海域使用类型工业用海一其他工业用海新增岸线Om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建设填海造地3.3320工业项目厂区摘要1、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1)用海位置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

2、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该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获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68号),且属于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一部分。(2)用海内容本次出让区块面积为3.3320公顷,拟用于建设年产785万台智能新型锂电工具生产项目。(3)用海需求用海类型:工业用海(一级类,编码:2)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编码:27).用海方式:填海造地(一级类,编码:1)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编码:11)。用海面积:3.3320公顷。用海期限:50年。2、用海必要性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规划为中意宁波生态园,实施锂电池电动工具项目有利于该园区的发展。出让区块实施年产785万台智

3、能新型锂电工具生产项目,既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又能带动当地加工、制造以及其他相关产业链的快速发展,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进程。项目建设十分必要。出让历史围填海区,既能充分利用存量围填海资源,缓解余姚市土地资源不足的压力,又能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程,海域出让十分必要。3、规划符合性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让区块属于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代码A3-1)o拟落户工业生产项目,属于工业用海,符合该区”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的主导功能。出让区块属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的存量围填海,经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该区域填海对海域生态影响可接受,余姚市除

4、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给出了该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在落实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的基础上,出让区块作为工业用地符合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各项管理和环保要求,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让区块不涉及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2016-2020年)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中意(宁波)生态园专篇余姚市滨海新城BH0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定位和管控要求,符合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余

5、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等政策要求。4、占用岸线情况出让区块不占用岸线。5、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本次出让用海的利益相关者为*公司和&公司。拟出让区块与利益相关者正在协调。6、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1)生态评估根据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结论,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实施对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区附近海域,对外围影响甚微;对水质和沉积物环境无明显影响;主要造成围区内的海洋生物灭失,对围区外海域资源生态无显著影响,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围填海项目的实施使杭州湾湿地海洋保护区所在的庵东沼

6、泽区湿地的面积会少量增加,无不利影响;对杭州湾南岸鸟类种类、居留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迁徙候鸟承载力减少,但不会对该区域的鸟类尤其是受保护物种,产生足以改变其种群规模、居留模式的影响;对占用区域的河口生态系统造成影响,但通过生态修复,使河口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的整治和修复。总的来说,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实施未对周围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相对于整个围涂工程,出让区块面积较小,其实施对所在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远小于整个围涂区。目前出让区块已成陆,外侧海堤已建成,出让区块后续陆上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资源生态无影响。(2)资源影响分析1)

7、滩涂资源影响出让区块位于已填成陆区,原填海时期造成滩涂减少3.3320公顷。本次出让后不再进行填海,进行地面工程建设不会造成滩涂资源损失。2)海洋生物损害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已通过评审,并根据出让区块面积与该围涂工程四期面积的占比,计算出让区块造成的鱼卵、仔鱼、游泳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潮间带生物、底栖生物永久损失量分别为9.92x104个、2.02105尾、51.6kgx1.101012cellsx2.68x108个、2.o0t、0.20t(2)生态影响分析目前出让区块已成陆,外侧海堤已建成,出让地块后续陆上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无影响;陆上工程施工期

8、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按环保规定分类收集处理,不直接排海,对周边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环境无影响。营运期,出让区块运行产生的污水将在厂区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附近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环境影响很小。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一期、二期、四期工程共造成海洋生态系统工程损失价值为3683.21万元/年,根据面积占比计算出让区块在原填海工程时期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损失价值2.58万元/年。在此基础上开展陆上工程建设不会造成海洋生态系统损失。(3)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出让区块属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的一部分,出让区块造成的海域资源和生态影响将纳入围区整体生态修复考虑

9、。另外,出让区块内也将建设厂区内绿化,参与区域生态系统的气候调节、空气净化等生态功能。7、出让区块选址合理性出让区块基础设施完善、区位条件良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良好、规划条件适宜,与所在地社会条件相适宜。出让区块在围涂区内实施,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影响很小;出让区块进行相应地基处理后可满足工业用地建设的需要,营运期可利用中意(宁波)生态园内完善的环保设施处理“三废”,对海域资源生态影响很小,与所在地自然条件相适宜。出让区块位于围区内,具有较完善的防潮防洪排涝设施,一般情况下可承受台风侵袭;在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也不会产生滑坡和坍塌、沉降。出让区块将建设“年产785万台智能新型锂电工

10、具生产项目”,不涉及高风险、高污染行业,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风险,与周边用海活动相适宜。出让区块周边路网、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均已建成,具有先行出让和实施的条件,出让区块选址合理。8、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合理性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内的成陆区,对周边海域环境和资源影响很小。出让区块陆上工程建设对围涂区外海洋水动力和冲淤环境无影响,有利于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相适宜,符合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要求,体现了集约节约用海。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合理。9、出让区块用海方式合理性整个围涂工程填海造地的用海方式对海洋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海洋资源生态无

11、重大影响,有利于区域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出让区块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的适应性较强,用海不占用岸线,用海方式是合理的。出让区为已填成陆,在填海造地一级用海方式下确定的前提下,本次出让后采用建设填海造地的二级用海方式与规划要求符合。同时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也已落户部分工业企业,今后随着其他企业逐步落户,将形成区域产业集聚优势。10、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合理性出让区块按照余姚市滨海新城BHO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范围、面积和用途,满足工业用地需要;出让区块总平面布置符合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的要求;类比其他同类产业项目的用地面积,出让

12、区块土地产出率较高,符合集约节约用海的要求;用海范围界定遵循了海籍调查规范并结合了项目实际情况,已无减少用海面积可能性,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合理。11、出让区块用海期限合理性前期填海工程建设量大,投资大,出让后作为“年产785万台智能新型锂电工具生产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因此,出让区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建设工程用海期限最高50年,来核定出让年限是合理的。根据上述各项海域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出让区块用海可行。目录摘要11概述11 -2-1-彳王,*,.,31.2.1论证等级.”.,-.”.-F.”3.22范围*.,.,*.31 .3论证重点.32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52 .1

13、出让区块用海建设内容.,.53 .2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81.1.1 .2.1出1t规模及内今.81.1.2 出让区块现状,81.1.3 出il件.,.,.,.三.,.101.3 出让区块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121.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121.5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三.121.5.1 出让区块建设必要性.121.5.2 海域出让必要性.,143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163 .1海5羊资源概;兄.,.,.,.-,163.2海洋生态般兄.163.2.1气候特征rroeit*.1.j163.2.2 海洋水文163.2.3 岸滩演变和地形地貌.173.2.4 工砂质情况.,.183.2

14、.5 .2.5海洋生态概况.184资源生态影响分析224 .1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224.1 用海资源影响分析224.1.1 对岸线、滩涂资源的影响分析;.224.1.2 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分析.234.1.3 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情况234.2 用海生态影响分析.235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251 .1开发利用现状,.251.1.1 社会经济概况.251.1.2 12海域开魅用现状.251.1.3 海域使剧咽现状252 .2出让区块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分析.-.265 .3利益相关者界定286 .44S关不.e.296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一.306.1 与在编余姚市国土空

15、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306.2 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3063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316.3.1 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316.3.2 与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符合性分析316.3.3 与浙江省海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326.3.4 与余姚市滨海新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中意(宁波)生态园专篇符合性分析326.3.5 5与余姚市滨海新城BH0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326.4与联符合性分析32641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符分析326.4.2与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余姚市海塘除

16、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符合性分析337用海合理性分析347.1选址合理性分析繁7. 1.1与区位条件和社会条件的适宜性分析348. 1.2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适宜性分析349. 1.3是否存在潜在的、重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34 3510. 1.4与周边用海活动相适宜,.,.357. 1.5选址比选分析7.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367.3 用海方式口理性分析37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一一w.377.5 5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387.5.1 用海面积的界定.,.,.,.,.,.三三,.387.5.2 用海面积量算387.5

17、.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417.6 用海期限合理酸析.-438生态用海对策措施448. 1生态用海对策.-,.448.1.1 生态保护对策,.448.1.2 生态跟踪监测.448.2生态W修朝施.,459结论461概述1.1 论证工作由来(1)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及批复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南岸,钱塘江口,以除险治江为目的的重大水利工程,包括围涂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工程,除三期工程没有开展围垦建设外,其他工程均已完工。根据2018年历史围填海现状调查成果,本围涂工程总面积5267.6940公顷,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面

18、积共4793.1687公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等文件要求,历史遗留围填海需开展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完成具体处理方案编制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办理用海手续。2019年4月30日,余姚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同年9月报送至自然资源部。根据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等文件要求,原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

19、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中部分生态修复内容涉及基本农田,导致生态修复工作无法顺利推进,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考虑围区内外海洋生态功能和生态修复实际情况,对原生态修复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编制完成了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并于2022年10月25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开发建设的轻重缓急,余姚市人民政府就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围填海项目的东侧区块先行处置,于2020年2月形成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处理方案)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14个,面积1489.0148公顷。

20、2020年4月7日,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对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备案意见进行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68号),”同意将该区域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按照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高效集约利用已填成陆区域,加快盘活存量,形成有效投资;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用海手续,不得化整为零、分散审批”。(2)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由来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历史围填海区为海域管理范围,本出让区块位于该围涂工程围填海区内,涉及海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单

21、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取得,也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招拍挂出让方案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让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技术单位对拟出让的海域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并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后,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海洋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项目建设需求,拟出让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用于建设年产785万台智能新型锂电工具生产项

22、目,属于历史围填海图斑330281-0056以及处理方案的近期急建项目区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特委托宁波市盛甬海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之后成立了项目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调查和测量,收集了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出让区块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海洋环境及其附近海洋资源的开发、相关产业布局及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等最新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客观反映该项目用海可能对海域资源、自然环境及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我公司在以上基础工作上,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

23、规(2018)7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现呈送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送审稿公示和组织专家评审。1 .2论证工作等级及范围1.1.1 论证等级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填海造地用海所有规模、所有海域均进行一级论证。出让区块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为3.3320公顷,因此,出让区块实行一级论证。1.2.2论证范围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中的规定:论证范围确定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一般

24、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15km。本次论证范围按照区块最外缘线外扩15km,其中南侧以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海陆分界线,论证范围面积约495km2,如图1.2-1所示。图1.2-1论证范围图1 .3论证重点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根据“自然资规(2018)7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1的有关精神,本次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

25、证技术导则中表C.1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出让区块自身特征和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重点为:(1)用海必要性;(2)用海面积合理性;(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2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2 1出让区块用海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2)项目性质:经营性(3)地理位置: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的中意宁波生态园范围内。地理位置见图2.1-1。(4)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至曹朗东直堤,西至横塘直堤,北至顺堤。2020年2月,余姚市人民政府将围涂工程中的湖北东直堤以东区域的围填海历史遗留

26、问题处理方案向自然资源部进行报备,并取得备案批复。在备案范围内,湖北东直堤至涛声路范围属于中意宁波生态园规划范围。具体见图2.1-2。本区块位于围涂四期工程相公坛块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330281-0056的一部分。余姚市地图1:500000*出计区块崇寿镇Aa市北;4猛冷Bl与S(C!9)36*Ofr-、e.t-塔厦街道W外统什或中。*iASJAHU.AK!WA印.1)界丹威.蜀箝.*心起A遭彼阴席&傅ttWWAa公期40q化0品展公理UI电&9市电及n4l三VHN各次*耳公WKK*Wl图21-1出让区块地理位置示意图图2.1-2nze.备案区申京生本国关ju*g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

27、构、尺度2.2.1 出让规模及内容出让区块在处理方案中为中期拟建项目“,根据余姚市滨海新城控规及余姚市实际发展情况,出让区块用海面积3.3320公顷,拟落户年产785万台智能新型锂电工具生产项目o出让区块为工业用地,出让区块的未来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2.2.2 出让区块现状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在围堤合拢后以围区各围涂区块(一、二、四期)中部向东西向中心河道为界,将涂面加高吹填。出让区块现状场地较平坦,大部分被杂草覆盖。出让区块东侧为国土建设用地;南侧现状荒地,规划为绿地(宽20m)和市政设施用地,再往南为在建兴业路(宽24m,已确权);西侧为在建相公潭路(宽30m,已确权);北侧现状荒地,

28、依次为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绿地(宽30m)和在建兴涛路(宽40m,已确权)。出让区块南侧兴业路南侧规划绿地下现铺设有天然气管道、电缆,北侧兴涛路南侧规划绿地下现铺设有电缆,北侧规划绿地下现铺设有天然气管道。出让区块与电缆、天然气管道最近距离约125m。出让区块现状情况如图2.2-1所示。(HO:m311o)EB义牌净餐第万不用-S2.2.3 出让条件(1)规划部门规划条件2022年9月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本出让区块规划条件和选址红线.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余姚市滨海新城BH0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同意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按下列规划条件进行设计:2.2.4 土地

29、使用建设用海面积:地块总面积33334平方米,折合50.00亩(具体以实测为准),该地块位于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四至情况:东至园区用地,南至园区用地,西至相公潭路,北至园区用地,具体详见地块初步范围图(最终以海籍调查表与宗海界址图为准)。规划用海性质:工业用海2)环境容量容积率为1.6-2.0;建筑密度为v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为v240米;非生产性用海不得超过总用海面积的7%,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o(2)发改部门管理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工业建设项目用海控制指标按关于余姚市”标准地“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18193号)执行

30、。(3)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1)该海域出让后,用海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经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开工建设。2)用海单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减少对周边海洋及陆地的环境影响,保护周边海洋及陆地的生态系统环境安全。(4)本区块出让条件由于本出让海域在挂牌出让之前尚不能确定入驻项目的具体经济技术指标.无法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平面布置,本次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设定出让条件,受让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按出让条件实施。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由受让方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但均应按

31、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满足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关于余姚市标准地工作的实施意见余姚市滨海新城BH0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以及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等相关要求。表2.2-1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出让条件指标设置指标类型指标设置指标来源出让面积3.3320公顷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出让范围中意宁波生态园区域,东至规划红线,南至规划红线,西至相公潭路,北至规划红线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产益标生效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32、土地产出率亩均税收R&D投入强度关于余姚市“标准地”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18)193号)267万元/亩340万元/亩13万元/亩2.4%出让指标容积率海域利用率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密度建筑总高1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用地面积占比建筑面积占比1.6且55%r220%1240%350%l、24米口注:(1)面积最终以海籍调杳表及宗海界址图为准。(2)由于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要求绿地率20%,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要求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占比10%20%,因此出让区块绿地率指标设置为20%2.3

33、 出让区块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出让区块填海施工已完成,现对出让区块及所在围区施工工艺进行回顾性分析。施工总的顺序安排是:按其分块,由下而上,先相公坛北块,再湖北北块和临海块,最后是横塘块。总体采用先围后吹填的施工工艺,先在垂直流向筑直堤(先抛石坝),然后在直堤东西向中间施工筑顺堤和隔堤,龙口预留在湖北北块顺堤和相公坛顺堤上,待龙口合拢进行了内部吹填工程。2.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1)出让区块范围出让区块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区域,东至规划红线,南至规划红线,西至相公潭路,北至规划红线。(2)出让区块用海面积出让区块用海面积3.3320公顷,出让后按规划实施。(3)出让区块用海性质、类型及用海方式用海

34、性质:经营性用海。用海类型:依据HY/T123海域使用分类,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编码:2)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编码:27)。用海方式:依据HY/T123海域使用分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类,编码:1)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编码:11)。(4)出让区块用海期限50年用海期限出让。(5)出让区块占用岸线情况出让区块不占用海岸线。2.5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2.5.1 出让区块建设必要性(1)是中意宁波生态园建设的需要近年来,余姚市委市政府加快滨海产业园区由建区到造城的战略调整.坚持工业化和城市化两手抓和两轮驱动”的方针,将其打造成为杭州湾跨海大桥西部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联动

35、发展的综合性滨海新城。中意宁波生态园落户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是全省唯一,也是全国仅有的9个国际合作生态园之一。园区规划形成.一轴一岛、一湖五片”的空间结构.其中五片即为中央复合岛综合片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生命健康产业区、节能环保产业区、研发创新区。园区成立以来,已成为宁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支点性平台,全力将园区打造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制造基地、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集聚区之一,努力为余姚打造“两区三城”的决策部署和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出让区块位于中意宁波生态园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其建设有利于促进该园区的发展,建设是必要的。(2

36、)是促进余姚市新能源产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需要电动工具是依靠电力驱动的各种通用建造用具,一般还是依靠工人手持操作,广泛应用于建筑装修,轻工制造等领域。相较纯人力的手工工具,电动工具通过电力大幅提高工具的扭力、转速、冲击力等,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中国电动工具产量全球占比近70%,是全球电动工具第一大出口国。近十几年来,锂离子电池技术突飞猛进,其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充放电倍率上有明显优势,同时更加环保,能够满足电动工具高倍率性和轻便化趋势。锂电池电动工具真正带来了无绳化的革命,2019年全球锂电池在无绳电动工具中占比达到近87%,锂离子电池占主导,渗透率持续提升。2020年国内电动工具锂电出货量同

37、比增长65%.电动工具锂电池成本优势、认证和扩产长周期保障国产替代趋势不可逆,亦是产业链共同诉求。随着锂电池电动工具产业的快速发展,凭借性能、规模、成本的综合优势,实施多品种、系列化锂电池电动工具研发生产,促进余姚市乃至全国的锂电池电动工具产业在新时期继续快速健康发展,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变为经济优势,是加快余姚市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3)是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锂电池电动工具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吸收下岗职工与闲置人口再就业,将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项目的实施可带动余姚市锂电池电动工具产业及相关行业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对于搞活

38、余姚经济、增加余姚人民收入、提高余姚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出让区块的项目建设是必要的。2.5.2 海域出让必要性(1)出让区块实施是缓解余姚市土地资源不足的需要余姚市行政区域面积1500.8平方公里,全市耕地63.78万亩,园地9.33万亩,林地78.2万亩,地貌构成大体为五山二水三分田”;余姚市人均占有耕地071亩,远低于全国人均水平,也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人均耕地面积08亩的警戒线。由于自然和历史发展客观原因,余姚市存在建设用地占用城镇周边优质耕地、呈现城镇、农用地、产业三类用地杂乱交错,城中有村、村中有厂、居住和企业用地交织等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余姚市现有的土地

39、资源已不能满足用地需求,土地资源匮乏与建设用地矛盾日趋突出。为扭转被动局面,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可充分开发利用余姚市丰富海涂资源。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该围涂工程根据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将淤涨型滩涂区进行围涂,其实施对周边海域环境和资源影响较小,该围涂区将用于农业或工业建设,有利于提升余姚市的发展空间,缓解人多地少、耕地不足、各类建设发展用地布局不合理的问题。(2)出让区块实施是闲置自然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需要由于历史管理原因,出让区块尽管已经围填完成,但不具备合法合理的用地建设依据,导致填海后,区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

40、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出让区块所在的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已编制围填海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且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处理方案也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通过本次出让后,受让方可就此办理用海手续,使该区块闲置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建设利用。出让区块位于余姚市除险治江围涂四期工程,规划为中意宁波生态园,本出让区块东侧已有区块出让为工业用地并已开发建设,本次出让区块拟实施年产785万台智能新型锂电工具生产项目,有利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利于该园区的发展,也将为余姚市的产业发展提供土地后备资源,有效缓解余姚市工业用地的供需矛盾,同时合理利用滩涂资源,提高海域价值。(3)是加快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

41、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程的需要本次出让区块位于近期急需落地产业区域中,出让区块范围根据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和实际出让需求划定,用海面积为3.3320公顷,规划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年产785万台智能新型锂电工具生产项目,有助于加快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东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程,落实备案文件要求的需要。综上所述,本次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涛路南侧相公潭路东侧区块二出让是必要的。3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3.1 海洋资源概况出让区块周边的资源主要有港口航道锚地资源、岸线资源、滩涂湿地资源、滨海旅游资源、海洋渔业资源。3.2 海洋生态概况3.2.1 气候特征出让区块所在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具有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日照充足等特点。多年平均温度16.2。(:,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306mm,多年平均风速3.8ms,年平均日照2061h。该区冬季多西北风,其余季节多东南风。境内降水主要集中于梅雨汛期和台风雨汛期,其中以台风雨为形成流域大洪水的主要因素。春末夏初,太平洋副热带高压逐渐加强,与北方冷空气相遇,常有持续时间较长的锋面雨,阴雨连绵,降水较多,俗称梅雨;夏秋季节,冷空气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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