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新海出23号区块出让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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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三tB23号区块出让海域使用论调员告书(公示稿)2023年8月IMM.BeI微达,*aB,a1,4.,三BtiaaB,aaai,aaa*1.1iE工作来由一11-I,.1:,1.3论证等级禾口挹国.181 .4论证重点,.82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12.1 1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建设内容.,.11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152.3 主要施工工渐方法.162.4 出让区块用海需求,-162.5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一一一-.193 出让区块所辆域概况.,.,.,.223.1海洋资源慨,兄.,2232/ZlPf1,,5己,*,.l*,*i*,*,*三三4 贪源环境影口向

2、分析.294 .1生否评估”“.rji.11.295 .2资献响分析-305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345. 1海域开捌颐状.-345.2 出让区块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j,ij.jj.365.3 利益相关者界定.,aaM.a4-4.-.,.a.4.a.a.395.5 出让区块用海对国家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406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416. 1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基本情况,416.2 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影响分析.,.416.3 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6.4 出让区块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426.5 出让区块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42

3、6.6 与产崛策符能分析,.436.7 与处理方案备案意见函的符合性分析.一,.一.一一.j.437出让区块用海合理的析457.1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一457.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j.,.j.,.j.j,477.3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487.4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11.,.,.,.j.,.,1-.,497.4用海面枳合理性分析.一一.,.-.497.6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548.1生态用海对策,558.2保护修SJS施.589.1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一,599.2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结论.I*-.*.*.*.i,.4a.M,.k.a*.599.3出让区块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结论9.4海

4、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结论.609.5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60619.6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619.7用海可行性结论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镇新海出23号区块项目地址项目性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公益性()经营性()用海面积1.1413ha投资金额*万元用海期限50年预计就业人数*人占用岸线总长度Om临近土地平均价格*万元ha自然岸线Om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万元人工岸线Om填海成本80.80万元ha其他岸线om海域使用类型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新增岸线Om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建设填海造地1.1413ha公共管廊注:临近土地平均价格是指用海项目周边土地的价格平均值。

5、摘要(1)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出让区块名称:镇新海出23号区块出让区块性质:经营性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理位置:出让区块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围区西侧区块内,新泓口围区北部海域。用海内容:本次出让区块拟作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公共管廊用地。用海类型:工业用海(一级类,编码:2)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编码:27);用海方式:填海造地(一级类,编码:1)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编码:11)。用海面积:1.1413公顷。占用岸线情况: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内,不占用岸线,也无新增岸线。出让期限:50年。(2)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镇新海出23号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西侧区块规划海创路东侧,北侧为

6、泥螺山围垦区内拟落地石化项目,南侧为新泓口围区内正在建设的镇海*扩建项目及高端合成新材料项目。出让区块出让后用于建设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公共管廊,该公共管廊连接泥螺山围垦区和新泓口围垦区,有利于各项目之间物料运输和配套公共管道的建设,为园区上下游企业互联互通、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园区内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作为园区内物流联通的重要基础设施,利用新泓口西侧区块内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进行公共管廊建设是必要的。因此,镇新海出23号区块出让是必要的。(3)出让区块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1)对水动力与冲淤环境的影响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内,新泓口围区海堤已完工多年,围区内已丧失海域

7、自然属性。受已建新泓口围区东侧海堤阻隔作用,出让区块与外侧海域无水体交换。出让区块后续公共管廊施工不涉及在围堤外侧新建涉海构筑物。因此,不会影响海堤外侧水动力与冲淤环境。2)对水质和沉积物环境的影响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内,新泓口围区海堤已完工多年,围区内已基本丧失海域自然属性。受已建海堤阻隔作用,出让区块与外侧海域基本无水体交换。出让区块后续落户公共管廊项目,运行期基本不产生污废水和固废,因此,对水质和沉积物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施工期产生的污废水及固废等。施工期做好相应环保措施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出让区块建设对外侧海域水环境和沉积物环境影响很小。3)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出让区块位于

8、新泓口围区内,受已建新泓口围区东侧海堤阻隔作用,出让区块与外侧海域无水体交换。出让后后续公共管廊带建设不涉及水上施工内容,因此,后续项目建设不会对围区外侧海域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由于新泓口围填海项目永久占用潮间带,导致围区内的潮间带生物全部消亡。出让区块作为新泓口围区内出让海域之一,产生的生态损害评估按照面积占比核算,得到本出让区块用海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害总额为2.50万元,出让区块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的价值为3.97万元/年。4)对生物资源影响出让区块建设实施造成的鱼卵、仔鱼、游泳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潮间带生物、底栖生物一次性损失量分别为8.88102个、4.44103尾、

9、0.16kg、7.3419cells.6.88XlO个、6194kg、1.63kg、5)岸线与滩涂资源占用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内,不形成新岸线,不占用现有人工岸线,因此,对岸线资源无影响。出让区块面积为11413公顷,用于本次公共管廊建设的历史存量围填海造成的滩涂资源减少11413公顷。(4)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结论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内,故出让区块的实施基本不会对围区外产生不良影响。经过第五章分析可知,出让区块利益相关者为宁波市镇海新泓口围垦工程海堤、规划海创路和镇新海出20号出让区块的用海单位,利益相关者可协调。出让区块用海区不属于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附近海域无军事设施,对国防安全和

10、国家海洋权益没有影响。(5)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为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周边的海洋功能区有镇海港口航运区、镇海特殊利用区、七里屿特殊利用区、杭州湾南岸农渔业区、定海农渔业区。经分析出让区块用海符合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主导功能定位,满足其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且不会对周边海洋功能区造成不利影响。出让区块实施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相符合。出让区块用海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与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西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相符合

11、,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西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990号)相符。(6)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出让区块用海选址于新泓口围区内,与区位、社会条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周边的用海活动均是适宜的。出让区块用海布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用海方式合理,用海总面积1.1413公顷能够满足公共管廊建设的需要,用海面积的量算和界址点的选择符合海籍调查规范及有关规定。用海期限50年符合海域法相关规定及设计使用年限实际情况。出让区块用海合理。1概述1.1论证工作来由镇新海出23号区块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围垦工程西侧区块内,根据2018年浙江省围填海现状调查,

12、新泓口围垦工程属于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1)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情况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位于宁波平原的东北部,杭州湾南岸出海口,距镇海区城区约68km,包括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和新泓口围垦工程两个围填海项目。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围填海总面积为1286.44公顷,围堤总长10565m。其中新泓口围垦工程围填海面积497.09公顷,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围填海面积为789.35公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等文件

13、,历史遗留围填海需开展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完成具体处理方案编制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办理用海手续。2018年12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组织编制的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报送至自然资源部。2022年,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指南(试行)等技术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36号)要求,结合镇海区两线区域“中的”未批围而未填“图斑情况,针对宁波市镇海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补充介绍”未批围而未填“图斑情况,并采用2022年实测水下地形数据

14、和2021年海洋生态调杳资料进行数据比对验证,组织编制了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管控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401号)要求:“关于为未批围而未填区域,对该区域按照未批已填区域的要求进行处置”。新泓口西侧区块内330211-0048号图斑(未批围而未填)按照“未批已填”区块纳入处置,2022年5月,镇海区人民政府完成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西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处置围填海面积134.2

15、118公顷,涉及围填图斑3块,图斑编号330211-0046.330211-0047和330211-0048)并上报至自然资源部。2022年9月21日,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西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完成了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办函(2022)1990号),详见附件2。(2)论证工作来由公共管廊是园区内物流联通的重要基础设施,同时也是集约用地的最优方案,园区建成区已有完备的公共管廊,为园区上下游企业互联互通、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新建联通管廊,不仅用于泥螺山围区和新泓口围区内项目间往来的工艺、公用工程管道和电气、通信电缆,也为周边区域的后续管道建设需求预留了发展空间,是非常急迫且

16、必要的。为满足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泓口围区和泥螺山围区内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和物流联通需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出让镇新海出23号区块,用于公共管廊建设,加快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进程。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西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镇新海出23号区块位于历史围填海330211-0046号、330211-0047号和330211-0048号图斑内,出让区块所在区域属于中期开发利用区,用于绿化种植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兼顾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不涉及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中的生态修复区域,需按照历史围填海相关要求做好用海出让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

17、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取得,也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招拍挂出让方案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域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出让方案,并按照本条例规定的项目用海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关于印

18、发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让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技术单位对拟出让的海域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格评估、海籍调查等,并根据论证结果、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后,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的海洋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镇新海出23号区块位于历史围填海区,属于涉海工程。该区块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人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组织实施。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公司开展镇新海出23号区块出让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开展现场调查和调访工作,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

19、出让海域及附近资料的调研等相关工作,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和征询了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镇新海出23号区块出让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1.2论证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20、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4)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2月);(5)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2018年7月25日);(6)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2018年12月20日);(7)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2018年12月27日);(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21、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2017年8月1日修订);(9)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17年9月30日修订);(10)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2月4日起施行,2017年9月30日修订);(11)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浙海渔发(2013)6号,2013年3月1日起实施);(1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号,2019年4月24日);(13)自然资源部

22、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指南(试行)等技术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36号);(1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修测海岸线与原有海岸线之间区域管控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401号);(16)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2023年6月13日)。1 .2.2标准规范(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2)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3)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4)全国海岸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

23、明规程;(5)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规程(第二分册);(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7)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8)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10)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11)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12)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13)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070-2003);(14)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251-2018);(16)建

24、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17)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2017年5月);(18)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国海规范(2017)13号)(19)海洋生态资本评估技术导则(GB/T28058-2011)o1.3论证等级和范围1.3.1论证等级出让区块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围区内,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中关于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判据,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所有规模所有海域,论证等级为一级论证,具体见表1.37。拟出让区块填海面积为1.1

25、413公顷,因此,本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为一级。表13-1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用海方式用海规模所在海域特征论证等级填海造地所有规模所有海域1.3.2论证范围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15km本出让区块论证等级为一级,因此,本次论证范围按照出让区块外缘线外扩15kml论证范围面积约423km2。1.4论证重点本次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垦工程西侧区块围填海区域内,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范围内

26、。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指出:已经纳入通过审查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具体处理方案的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故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重点为:(1)用海必要性分析;(2)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0一E之三金W空2fw-n三fi,x*H=变年M2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2.1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建设内容2.1.1 出让区块拟建项目基本情况(1)出让海域名称:镇新

27、海出23号区块。(2)用海性质:经营性。(3)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拟建项目内容和规模:镇新海出23号区块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围区历史遗留围填海图斑范围内,用海面积1.1413公顷,建设内容主要为沿规划海创路东侧建设18m宽公共管廊,每隔12Om左右因火炬管道热补偿需要管廊向东拓宽至22mo2.1.2地理位置与现状212.1地理位置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围填海区域位于宁波市镇海片区围填海项目范围内,处于宁波平原的东北部,杭州湾南岸出海口,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东濒灰鳖洋大海,西依北仑电厂二期灰库,北邻慈溪,距镇海城关街道约8km0出让区块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围区内,新泓

28、口围区北部海域,属于新泓口围垦工程西侧区块,涉及历史遗留围填海图斑编号330211-0046、330211-0047和330211-0048o2.1.2.2出让区块海域现状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内,受已建新泓口围区东侧海堤阻隔,与外侧海域无水体交换,不具备海洋属性,区块内地势较为平坦。出让区块东侧为镇新海出20号出让区块(20-2)和闲置区域(根据处理方案将规划为绿地和公建设施等);南侧为高端合成新材料项目(土地)和镇新海出18号区块;西侧依次为闲置区域(根据处理方案将规划为绿地和公建设施等)、规划海创路、镇新海出20号出让区块(20-1);北侧为宁波市镇海新泓口围垦工程北直堤(规划海呈路)。

29、图21-1a出让区块地理位置图图21-1b出让区块所在历史遗留围填海位置图S2.1-2出让区块现状晶片2.1 .3出让区块出让条件2.1.3.1 规划控制条件(1)规划范围:东至镇新海出20号出让区块(20-2)、规划用地边界线,南至规划用地边界线,西至规划海创路、规划用地边界线,北至宁波市镇海新泓口围垦工程海堤。(2)用地面积:总面积1.1413公顷;(3)用途:出让区块作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公共管廊用地;(4)容积率:0.4;(5) 土地开发强度(按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投资强度1605万元/公顷,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占比7%;(6)填海高程(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按

30、现状标高。2.1.3.2 产业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12018】24号),出让区块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西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函:禁止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后续规划建设项目如发生调整变更的,应及时向海区局报备。出让区块出让后作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公共管廊用地,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

31、求。2.1.3.3 海域使用管理指标要求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渔业、工业、交通运输、旅游娱乐和造地工程等建设项目用海。根据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业用海石化工业的各类用海指标如下:(1)海域利用率():65(2)岸线利用率:1.2(3)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占比():10-20(4)投资强度:1605万元/公顷(5)容积率:0.4(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占比():7(7)开发退让距离(米):无(8)围填海成陆比例():无2.1.3.4 出让区块海域管理条件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让区块位于杭

32、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其海域使用管理条件如下:(I)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兼具农业围垦功能,在未开发前可兼容养殖用海;(2)经严格论证后,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3)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将海洋环境整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4)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围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前沿线.区内水域面积不得少于功能区面积的12%,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洋部门指标控制;(5)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f提高防洪功能;(6)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7)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测。2.1.35出让区块交付自然条件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西侧区块内,

33、按现状出让。出让后由海域取得方(受让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平整、地基处理和地面工程建设。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2.2.1 管位需求镇新海出23号区块出让后用于建设公共管廊,需布置在规划海创路沿线管廊暂时有42根工艺管道;热力管道6根;另有新泓口围区与泥螺山围区之间的厂外给排水管道12根,合计约60根管道。2.2.2 总平面布置镇新海出23号区块公共管廊带南北两侧分别联通新泓口围区内项目厂内管廊以及泥螺山围区内项目厂内管廊,公共管廊宽18m(每隔12Om左右因火炬管道热补偿需要管廊向东拓宽至22m),为3层结构;公共管廊沿规划海创路东侧敷设(道路红线宽度为24m),规划海创路为园区公共道

34、路,连接星辰大道及海呈路。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2.3.1 围涂工程施工方案回顾性介绍出让区块所在新泓口围区已经完成围涂施工,出让区块按现状出让。本报告引用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及新泓口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中围涂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回顾性分析。围涂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主要有基础处理工程(土工布铺设一石渣(碎石)排水垫层施工一塑料排水板插设)、抛石坝体工程、迎水面工程、背坡工程、堤顶工程(防浪墙施工一水泥稳定层施工一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海底输油管保护、海底输水管保护和溢流井工程。2.3.2 公共管廊施工方案管廊架施工流程:基槽开挖及验槽T灌芯(及垫层施工)T钢筋及接地等预埋安装T模板隐蔽验收混凝土

35、浇筑T模板拆除T混凝土养护及验收一基础回填T主体施工(柱梁钢筋、柱梁模板、柱梁混凝土浇筑)T交安。24出让区块用海需求出让区块名称:镇新海出23号区块出让区块性质:经营性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区块用途:公共管廊用海类型:工业用海(一级类,编码:2)其他工业用海(二级类,编码:27);用海方式:填海造地(一级类,编码:1)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编码:11)。用海面积:1.1413公顷,拟出让用海宗海位置和界址图见图2.4-1和图2.4-20占用和新增岸线:出让区块位于新泓口围区内,不占用岸线,不新增岸线出让期限:50年92.4-1倒新海出23号区块希I出让用海宗海位图界址点号及坐标(

36、北管1东经)12345678910111213病余界址点*号及砸标(4trtI东懿.见附页92.4-2MfrStB23号区块撤出让用海宗海界址图I*2.5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2.5.1 出让区块建设必要性(1)出让区块建设是促进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需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南翼,宁波东北部辽阔的海涂上,依江临海。园区总用地面积约40平方公里。园区利用镇海液体化工码头、丰富的滩涂资源、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网络等优势,坚持按照“规划先导、基础先行、分步实施、内外资并举”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要求,本着“外向型、高起点“和”持续、快速、安全、健康”的发展理念,结合石化行业的特

37、点,努力营造一个以炼油和乙烯项目为支撑、以液体化工码头为依托、上下游产业一体化、资源配置集约化、生产与生态环境均衡协调的石化和化工新材料专业园区。公共管廊是园区内物流联通的重要基础设施,同时也是集约用地的最优方案,园区建成区已有完备的公共管廊,为园区上下游企业互联互通、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新建联通管廊,不仅用于泥螺山围区和新泓口围区内项目间往来的工艺、公用工程管道和电气、通信电缆,也为周边区域的后续管道建设需求预留了发展空间,对加快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促进园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2)出让区块实施是促进镇海区石化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的需要宁波市位于长三角核心区,区位

38、条件优越,经济基础雄厚,周边华东华南等地区消费市场巨大,且拥有非常便利的沿海港口、铁路和公路。目前,宁波已成为国内石化产业重要生产基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以其突出的综合优势吸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品牌企业入驻,从纵向、横向不断丰富、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逐渐形成了园区内外、区内企业、企业内部的大小循环,极大地发挥出了石化产业集聚发展的优势效应,为宁波基地的发展带来更多协同机会及便捷的基础原料供应园区化、基地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模式将是我国化工产业的发展方向。园区化、基地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模式可充分发挥化工产业集聚带来的巨大协同效应(降低投资成本和物流费用等),通过技术集成

39、、系统集成与资源共享,企业或装置间物料进行上下游互供与匹配,能源的梯级利用,废副的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实现”减量、再用和循环”的良性物质代谢和节能、降耗与减排目标,是今后国内外化工产业发展的主要模式。公共管廊是园区内物流联通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有利于促进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上下游企业互联互通,有利于促进镇海区石化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落实我国石化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0(3)出让区块实施是加快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石化项目建设进程的需要出让区块所在区域定位为“以炼油、乙烯为龙头,以液体化工码头为依托,发展基本化工原料及石化深加工产品,打造成我国最具竞争力的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和国家级循环经济

40、示范区”。石化项目选址在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中部的泥螺山围区内,正在建设的镇海*扩建项目及高端合成新材料项目位于新泓口围区内,计划于2024年底投产。公共管廊是化工园区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出让区块拟实施公共管廊用于布置泥螺山围区和新泓口围区内项目所需往来的工艺、公用工程管道和电气、通信电缆等,也为周边区域的后续管道建设需求预留了发展空间,公共管廊为园区内化工项目建成投产服务。因此,出让区块的实施是加快园区内石化项目建设速度的重要举措。因此,作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出让区块公共管廊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2.5.2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出让区块所在的新泓口围区西侧区块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围

41、填海,已编制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并通过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时,新泓口围填海区域将通过整体生态修复,以期弥补围填海造成的滩涂资源和生态功能损失。2022年5月,镇海区人民政府编制完成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西侧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并上报至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9月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随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存量土地不能满足当地用地需求。根据新泓口围区及泥螺山围区附近土地利用规划及开发现状,围区外已无可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新泓口及泥螺山围区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因此,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落户在新泓口和泥螺山围区及附近区域,可充分利用存量围填海发展石化产业。目前,新泓口围区内的新泓口围区东侧区块已按照相关处理方案进行处置,目前正在建设镇海*扩建项目;新泓口围区西侧区块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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