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319170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3.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落实区委产业兴区、交通强区、文旅旺区、环境立区、幸福城区五大战略支撑,奋力实现赣北眉目地、兴旺大目标,充分发挥林长制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推动我区林业资源管理增绿、增质、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完善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等五大体系,健全总林长发令、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查督办、林长对接等五项机制,全方位推动林长制和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再创辉煌、再

2、现九派荣光贡献力量。二、发展目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6.8%、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8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2%以上,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自然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健全,优质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我区林业资源科学实施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区块联动,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三、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1 .健全组织体系。按照设立合理、责任明确、精简

3、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体系,科学合理设立各级林长,1个乡镇(街道)由1名区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区级林长,1个村(社区、分场)由1名乡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乡级副林长,鼓励乡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多个村的乡级副林长。将区检察院、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与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纳入林长制成员单位,形成在区总林长、副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共谋发展的新格局。2必年4月底前完成。1责任单位:区林长制成员单位,乡(镇、场、区、街道)2 .推进林长巡林出成效。严格执行省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总林长发令机制,及时召开林长会议,熟悉责任区森林资源清单增长变化情况,进一步推动三

4、单一函落地见效。建立林长巡林发现问题批示落实机制,加强跟踪督办,限期对问题完成整改;建立森林督查、环保督查等违法问题与责任区域各级林长履职挂钩机制,确保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责任。2022年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场、区、街道)】3 .创新责任落实机制。建立林长制+纪委制度,推动一长两员源头治理履职见效。加强护林员对林木采伐、林地报批、林业灾害、重点资源等变化情况巡护上报,提升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监测水平,减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将森林督查、环保督查等专项行动核实违法问题与专职护林员巡护上报事件处理情况对比数据移交纪委部门,检查一长两员履职情况,完

5、善林长制法规制度,依法治林,实现林长治.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区、街道)(二)进一步提升源头治理能力4 .夯实源头队伍管理。按照区建、乡聘、村用的模式整合林场职工、生态护林员等组建好专职护林员队伍,优化林业生态资源管护网格,压实一长两员源头监测责任。加大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应急常识等培训I,将专职护林员队伍培养成林业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专职护林员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服装、统一巡护装备等五统一规范化管理,积极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逐步提高工资福利水平。根据国家林草局科技司关

6、于开展林草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科推字【2021】11号)文件精神,推动林长+驻村第一书记+基地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区、街道)5 .加强林长办建设。建立林长制+党建”制度适应林业新发展阶段需要,深入挖掘各乡镇林长基地建设典型经验和专职护林员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先进事迹,开展最美护林员、优秀乡级林长、村级林长、监管员评选,进一步提升我区林业乡村源头治理能力。保障工作经费,配强工作人员,完善区乡两级林长办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办公场所、工借U度、事件姐I、台账t理、平台监管等进行螂化管理充分发挥飨协调、推进落实的职能作用,当好同级林长

7、的参谋助手,加强与同级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强化对下级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2022年12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区、街道)6 .推进智慧林长制平台建设。根据省、市林业局工作部署,加强国家林草局生态网络感知平台相衔接,建设智慧林长制平台,开发林长巡林管理、林长制考核评价、林长责任区域林业资源动态监测、林长制信息发布等功能,完善专职护林员巡护、上报、事件处理等功能为林长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难点问题提供数字支撑,提高林长制科学化、动态化、精细化水平。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区、街道)(三)深化护绿提质行动7 .加强协作开展专

8、项行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衔接,扎实开展打击毁林、森林督查、湿地候鸟保护、绿盾等专项行动,确保行政案件处罚三到位,刑事案件处理程序到位。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保障生态安全,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等专项行动,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认真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探索野猪泛滥灾害处理方式,规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管理。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区、街道)8 .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加强与区产业兴区、交通强区、环境立区、幸福城区等指挥部对接

9、,推进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大力推进退化林修复,推广林业良种良法,开展省级森林经营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林业碳汇产业发展,实现森林资源提质增效。科学实施林业“十四五”发展规范,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水平,开展小微湿地、乡村森林公园、森林乡村等建设,打造绿色生态高铁新区。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区、街道)9 .巩固拓展两山”转化通道。加强与文旅旺区指挥部对接,积极探索长江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湿地修复、生态效益补偿和青头潜鸭栖息地保护等项目建设,擦亮鄱阳湖区域越冬候鸟生态名片,打造青头潜鸭之乡,争取国家层面政策、资金、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开展观鸟周自然

10、科普教育活动,发展湿地候鸟经济新业态。推广林长+驻村第一书记十基地发展模式,探索组建村级生态旅游产业公司发展村集体经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与省林科院、市林科所等科研单位联系,推广新技术,因地制宜发展油茶、竹类、森林药材、林果等产业,开发生态旅游产品,申请举办森林旅游节、森林歌会等活动,推动林业三产整合发展,巩固拓展两山转化通道,促进乡村振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区、街道)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区总林长会议、总林长令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和任务,区林业局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林长办主任担任组长

11、,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增绿、增质、增效等4个工作协同推进组。综合协同推进组由分管林长制的副局长牵头,林长办公室、局机关党支部、人秘股落实;增绿协同推进组由分管绿化办的副局长牵头,绿化办、产业发展股、综合股落实;增质协同推进组由分管综合股的副局长牵头,综合股、产业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落实;增效协同推进组由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的副局长牵头,森林资源管理股、人秘股落实。各协同推进组分工协作,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对

12、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及生态修复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考核奖补机制。(三)开展示范宣传。组织开展抓示范、促提升活动,重点打造林长制示范点,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树立一批高标准、高水平、引领作用强的示范标杆,以点带面,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林长制社会影响力。(四)严格督查考核。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林长制督查考核制度,修订完善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确保林长制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加大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督查考核结果报送区委组织部,将其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