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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实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近年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对有发生研发费用的企业来说是一项不可错过的税收红利,能给企业降低税负,缓解资金压力。但是很多企业因为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没有足够的了解,错失了很多税费优惠。在此为了方便经营主体及时了解和享受优惠,我们对2024继续延续实施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01企业为什么要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管理与企业享受政策的关系研发费用主要是指企业在进行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
2、费用。目前国家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审查愈加严格,要知道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评审都要考察研发费用占比,上市更是对企业研发费用进行最严格的穿行审计。经过对最近一两年200多家上市排队被刷下来的企业的分析研究,发现89%的企业都栽倒在研发费用不通过上。可以说,研发费用不仅影响企业上市,对于高企和专精特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银行政策贴息贷款以及金融支持也是一票否决。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好处1、申报政府创新主体及平台的先决条件。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并享受相应的财政补贴。2、能给企业降低税负,缓解资金压力。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能给企业
3、降低税负,缓解资金压力。比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2023年第7号公告,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也就是说,花1亿研发费用可以2亿在税前抵扣,优惠力度可谓是非常大了。3、享受研究开发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视地区政策而定)4、申报承担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条件(依据地方政策而定)0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享受主体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优惠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上述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享受条件1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2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Y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
5、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3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4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
6、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5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6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032024可继续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
7、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IO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X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3)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财政部税务总
8、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同时废止。2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3年第44号)规定:(1)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2)第一条所称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3)第一条所称工业母机企业是指生产销售符合本公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
9、品基本标准产品的企业,具体适用条件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4)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用清单管理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清单;不采取清单管理的,税务机关可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的核查机制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
10、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1)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2)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
11、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3)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或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4)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
12、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同时废止。0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即问即答一、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
13、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二、我单位是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2023年发生了1000万元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在税前扣除多少?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启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你单位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O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1000万元的基础上,在税前按IO0%比例加计扣除合计在税前扣除2000万元。三、我公司是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在7号公告出台以后,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
14、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因此,7号公告出台以后,你公司作为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仍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四、7号公告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X2021年第13号)同时废止。目前正处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研发费用还可按IO0%比例加计扣除吗?答: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应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IS-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
15、业在汇算清缴时均可适用此期间有效的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于2023年1月I日起废止,不影响其在2022年1月I日-2022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因此,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其研发费用按规定可以按100%比例力口计扣除。五、我单位在2022年第2季度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该资产在2023年如何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答:7号公告规定形成无形资产的启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上述政策未对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进行限定,因此,你单位2022年第2季度形成的一项无形资产在2023年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六、7号公告将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均提高到100%,相关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是否有变化?答:7号公告将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没有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企业来说,能够有效地减轻企业的税负,缓解企业的财务压力,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因此,在2024新年初始,企业务必要加强对研发费用的合规管理,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