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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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落实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好便民利企“微改革”任务举措,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企业办事的便利度、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方向,从细节着眼、从细处创新,提升改革举措创造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快转

2、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群众、企业满意度,推动我县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二、工作目标以为群众和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巩固2021年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微改革”成果,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继续创新推出新一批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民生、贴心服务的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举措,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快形成简易、快捷、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主要任务(一)开展便民利企“联办”“微改革”。1.推行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动户籍、房产、监护人身份信息、预防接种、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

3、等新生入学数据共享互通,进一步精简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所需材料,推行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 .推行看病付费“一件事一次办o拓展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场景,通过出具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等方式,实现看病挂号结算、药品、检验检查等费用线上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开展医保电子凭证跨省看病结算。(责任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3 .推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推进企业基

4、本养老金申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企业职工退休事项集成化办理,并根据退休职工的办事习惯,同步提供线上线下办理模式。1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4 .推行社会保障卡“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现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关联事项,参保人只需提交一套材料、一次受理,即可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补领、换领、换发等多个事项。(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5 .推行公民身后“

5、一件事一次办”。联合办理公民去世涉及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公积金提取、丧葬费、抚恤金提取等一系列身后事,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优化服务,探索推行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6 .推行出国留学公证“一件事一次办”。整合留学生出国前需要办理的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公证事项,提供出国留学公证集成化办理,并丰富办理场景,实行全程网办、线上缴费。(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

6、022年11月30日前)7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o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市场监管、社保、商务、税务、海关、统计、外汇等事项“多报合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统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8 .推行企业开办“全链网办”。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将社保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

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局、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9 .推行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对新建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实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及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企业一次性获得规划条件核实合格结果文件、消防验收(备案)合格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打通项目竣工验收到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二)推行便民利企“即办”“微改革”。10推行驾驶业务“扫脸即办”。申请人刷脸即可申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8、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事项,系统通过申请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信息自动比对完成背景核查,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完成证照申办。(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11.推行税费优惠即办即享。简化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流程,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自主申报,相关资料系统留存备查,即可快捷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福利。(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12 .推行超限运输审批自动办。在原有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审批系统中增加智能审批功能,对行驶我区高速公路

9、的办件量大、时效性强的KII类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通过系统自动比对车货情况、相关证照、高速公路通行能力等数据,实行自动审批,提供全时段不打好服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13 .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内增加“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功能,扩大市场主体简易注销范围,提升注销便利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14 .推行营业执照“微信快办”。推广使用自治区推出的手机移动端“企业开办微信办照”功能,丰富企业开办业务渠道,从PC端延伸至手机端,实现企业足不出户掌上办事,提高企业办

10、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15 .推行“两品一械”注销、变更智能化识别、自助化办理。对全县无潜在办理风险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合称“两品一械”)领域依申请类政务服务结果证件,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由“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对部分注销、变更情形自动短信告知持证人,持证人即可登录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免材料申请智能化办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16 .推行区域评估取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对我县范围内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

11、、产业园区内取水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水单位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后,无需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可直接申请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依法定程序下放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工程建成后取水单位自行验收,简化取水许可证发放手续。(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17 .推行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拿地即批”。在土地供应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应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项目

12、建设落地投产。(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18 .推进二手房买房证件“立等可取”。升级优化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一网通办”服务,提供个人买卖房屋转移登记线上办理缴纳税款、登记联审,线下当场领证的“立等可取”服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支行;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三)推行便民利企“好办”“微改革”。19 .推行办事导引“白话革命”。对因政策理解难度大造成跑动次数多的部分涉民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办事指南等导引服务“白话革命”,从群众视角出发,采用视频

13、、动漫、图表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直白注解和说明,将法律法规、政策语言转换成“百姓语言”,对常见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让各年龄层次和文化程度的申请人办事轻松、准确和高效。(责任单位:县级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单位;配合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0 .推行疑难杂症“兜底办”。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解决群众、企业办不成事“兜底办”窗口,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不成事遇到的疑难杂症,兜住“最多跑一次”底线。(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配合单位:县级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1.推行便民服务“不打洋”

14、。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对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适时推行预约午间办事等延时服务,同时设立自助办理服务区,将群众、企业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自助终端实行智能审批,推动实现全天候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县级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单位;配合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2 .推行办事材料“免费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办事材料、办理结果“免费寄”服务,对群众、企业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通过邮政寄送完成材料传送和审批结果送达,让“快递跑”代替“群众跑”。(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配合单位:县级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

15、3 .推行区内婚姻登记事项异地通办。推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2022年6月底前,实现设区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全覆盖,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到本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政府办(政管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4 .推行简单事项“随处办”。加强政银、政邮合作,拓展政务服务供给渠道,依托银行、邮政网点自助终端服务资源,探索建立“自助办”、“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下沉,打造“随处办”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政管办);配合单

16、位:县级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5 .推行全险种待遇核定信息告知服务。通过系统自动检索、比对,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审核、停发等全流程信息和工伤保险新增定期待遇核定金额主动短信告知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无需查询即可了解待遇核定、发放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26 .深入推进区内企业跨市、县(区)迁移“一地办”o建立登记机关之间高效沟通协调机制,将企业区内跨市、县(区)迁移事项和变更事项合并办理,企业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即可完成企业跨市、县(区)迁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

17、6月30日前)27 .推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引导办”o对新办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拟申请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的企业,分别在筹建、设计阶段和备案前准备阶段提前介入,在厂房设计规划、工艺布局流程设置、申请材料准备上给予专业指导,避免企业在人力、物力和时间投入上“走弯路”,提高生产许可和备案通过率,加快企业投产上市速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有关市直单位的工作对接,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实施。各单位要指定一名改革

18、工作联络员,保持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连续性和队伍稳定性。鼓励各单位在落实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主要任务基础上,大胆探索更多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措施,释放更大改革红利。县级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制定并印发可执行、可操作的“微改革”工作方案,并于7月3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至县政府办(政管办),邮箱:tlxnb7213602。(二)加强政策解读。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政策说明和网上互动交流等活动,做好最新改革政策解读和精准推送工作,切实打通政策解读执行落实“最后一公里”。(三)加强宣传推广。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受办事主体欢迎的改革措施要及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要持续做好正面信息报送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在每月26日前填写2022年便民利企“微改革”成效情况表(附件2),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工作成效报送县政府办(政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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