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2024年第一批)项目需求--广东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营(2024年)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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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营(2024年)项目采购需求1 .项目概况1.1. 基本信息1.1 .1.项目名称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营(2024年)项目。1.12 采购人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1.13 项目总体目标按照国家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要求,依托省级业务统筹和系统支撑,打造上通国家、下接地市、横向联动业务部门,政务服务办件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流转的“跨省通办”支撑系统,提升“跨域通办”事项标准化水平、业务协同水平、线下代收代办效率等,有效深化“跨域通办”服务,便利企业群众跨区域办事。1.14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

2、地点。1.2. 项目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强调: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支撑,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并对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提出指导意见:提升“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统一“跨省通办”业务规则和标准、鼓励区域“跨省通力、”先行探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跨省通办”工作决策部署,我省编印了广东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粤办函(2020)286号),明确提出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

3、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限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广东省关于“跨域通办”、“一网通办2.0”的工作部署,本期项目继续推进与试点省份、省内试点地市系统对接联调,进一步扩展“跨省通办”范围;探索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系统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对各级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支撑能力,推动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垂管系统对接难、办

4、件数据利用率不高、二次录入”等问题。2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349.75万元。其中软件开发服务预算为5228万元,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预算为297.47万元。3 .服务期限本项目软件开发服务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委托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5)种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交付验收后提供1年运维服务。(2)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3)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4)以交付验收完成之日起算,交付验收后提供年运维服务。(5)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4 .服务内容4.1. 定制软

5、件开发服务4.1.1. 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升级“跨省通办”支撑系统,提供标准规范的接口服务管理、接口监控管理、消息中心等内容。对接口服务信息维护标准化;对接口服务进驻流程、接口服务调用流程、接口服务监控流程等业务进行规范化;对接口服务的查询、对接、处理便利化,实现省垂与地市的低成本、高效率的办件数据交换效果。4.1.1.1.接口服务管理接口服务管理模块需要建设内容包括服务入驻业务管理、服务调用业务管理、业务系统管理、服务对接指引中心、服务需求工单管理、办件数据交换服务。1.业务系统管理。升级业务系统管理模块,需新增业务数据标准信息管理、系统选项集类别配置信息、系统选项集信息管理等能力,为服

6、务提供部门和管理员提供更加全面的系统对接信息维护功能,让接口服务对接指引更标准、更规范、更易懂。2 .服务入驻业务管理。面向厅局或地市用户,系统提供服务入驻流程功能,包括入驻申请业务登记管理和入驻申请业务处理流程管理等。针对厅局或地市用户需要通过服务中枢对外提供接口服务的需求,需先通过服务入驻业务管理对接口服务进行入驻,把接口服务发布到服务中枢,作为对外提供接口服务的前置要求。3 .服务调用业务管理。面向省厅或地市用户,系统提供服务调用流程功能,包括调用申请业务登记、调用申请业务处理流程管理和调用接口服务管理等。根据省厅或地市用户自身的办件数据交换需求,需通过服务调用业务管理对接口服务进行调用

7、申请流程操作,保证接口服务规范调用、授权使用。4 .办件数据交换管理。升级办件数据交换管理模块,新增统一办件数据交换服务,打通省垂与地市的办件数据交换通道,最大层度兼容所有省垂和地市的业务数据传输要求,让省垂与地市可以低成本、高效率进行对接实施,达到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的办件数据交换成效。5 .服务对接指引中心。新建服务对接指引中心,支持面向服务提供部门和管理员对接口服务的对接标准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并面向服务调用部门提供接口服务的查询平台,支持对服务调用部门进行授权访问接口,服务调用部门可在线“找服务、查指引6 .服务需求工单管理。面向服务提供部门,通过服务对接指引中心无法找到自身想要的接口

8、服务时,可通过服务需求工单管理向省政数局提交需求工单,省政数局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厅局的接口服务入驻工作。支持对服务需求工单的处理与维护管理。4.1.12服务监控管理服务监控管理模块需要建设内容有接口服务变更业务管理、接口服务告警管理、接口服务对账管理。1 .接口服务变更业务管理。面向服务提供部门,在自身入驻的接口服务有地址变更或者业务变更需求的时候,需通过接口服务变更业务管理发起接口地址变更工单和接口业务变更工单,告知中枢团队和服务提供部门按要求进行变更和反馈。2 .接口服务告警管理。接口服务告警管理提供接口服务异常告警触发、异常处理的告警全流程闭环服务,保证接口服务触发异常后,可以第一时间感知

9、并立即修复处理。面向服务提供部门和服务调用部门,通过接口服务对账进行数据比对,提供三方数据的对账能力,满足针对服务提供部门和服务调用部门对数据传输内容有异议时的排查需求。41.13.消息中心管理消息中心管理模块需要建设内容有消息推送能力、消息模板可配置能力、短信平台和粤政易消息推送能力的对接。1 .消息管理。消息管理需实现消息内容管理、通道管理、短信模板管理、站内信模板管理、粤政易通知模板管理以及推送目标用户管理等功能,方便向目标用户推送通知信息。2 .系统对接。与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提供的短信平台进行对接,支持平台业务相关信息发送;与粤政易平台对接,实现推送平台信息到粤政易,根据粤政易

10、开发规范,调用粤政易“消息通路”APl接口。4.2.系统业务运营服务1.1 .1.业务管理运营服务1.2 1.1.“跨省通办”业务对接联调实施开展与试点省份、省内试点地市及省直部门的对接联调实施服务,实现办件过程数据基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道在与省域之间的流转,为确保办件数据交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质检校验规则进行优化完善及实施。1 .与试点省份及省内试点地市的对接联调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发(2022)34号)中扎实推进地区间“跨省通办”合作部署要求,开展与3个试点省份“跨省通办”支撑系统、14个省内试点地市“跨省通办”支撑系统的对接

11、联调实施服务,实现代收数据、办件过程数据基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道在与省域之间、省内地市之间的流转。通过需求调研,掌握各对接单位的情况,制定对接计划,推进对接工作开展。对接联调的接口包括:“统一赋码服务接口、统一赋码注销服务接口、办件申报服务接口、办件查询服务接口、受理反馈服务接口、办结反馈服务接口、物流寄递服务接口、路由列表服务接口、办件申报附件下载、办件反馈附件下载、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接口、事项实施要素清单接口、办件补齐补正开始接口、办件补齐补正结束接口、办件特别程序开始接口、办件特别程序结束接口、消息确认接口、表单附件下载、办件退回接口、特别程序附件下载”共计21个接口Q为确保办件业务数据的

12、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跨省办件业务的规范性要求,针对业务开展流程环节提供质检规则,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办件质量进行质检,通过校验结果信息及时将校验结果异常的记录退回至对应地区进行整改。2 .与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对接联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文中加强监测评估的要求,需及时了解和掌握“跨省通办”事项实际办理情况,加强对“跨域通办”工作的跟踪监督和业务指导,为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审批治理专题运营提供办件统计数据、跨域通办专区运行情况、常态化监测等数据支撑服务。4212跨域通办服务专区运营根据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要求,整

13、合泛珠跨域通办服务专区、广东省跨域通办专区、粤港澳专区三个专区,建设PC端和移动端的“跨域通办”服务统一门户。1 .跨域通办服务统一门户升级优化。为提升用户跨域通办办事需求,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体验,提升跨域通办专区易用性和可用性,对泛珠跨域通办服务专区、广东省跨域通办专区进行合并,面向企业群众提供PC端“跨域通办”统一服务入口。2,新增(移动端)跨域通办统一服务入口。根据泛珠三角区域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方案要求,面向企业群众提供移动端“跨域通办”统一服务入口,为提升用户跨域通办办事需求,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体验,提升跨域通

14、办专区易用性和可用性,对泛珠跨域通办服务专区、广东省跨域通办专区合并。3,新增“跨域通办”工作运营。为方便各地级以上市、省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广东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方案,进行一图读懂“跨域通办”工作方案、一图读懂“跨域通办”系统、一图读懂“跨域通办”事项管理工作、跨境通办1.OGO等图片的设计,通过简洁明了地了解工作目标、主要任务。421.3.跨境通办服务专区运营1 .新增“跨境通办”服务专区。根据广东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方案要求,设立“跨境通办”服务专区,聚焦户籍、教育、就业、婚姻、住房、税务、生产经营等群众企业异地办事重点领域,推动更多高频服务“跨境通办”,便利

15、港澳及内地居民在两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 .粤港“跨境通办”推广视频拍摄与制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湾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持续拓展和深化粤港跨境政务服务合作,针对广东省“跨境通办”的建设成果发布会提供推广视频拍摄与制作,助力推进“数字湾区”建设,加强政务服务跨境通办信息流通,让部门与群众及时掌握跨境通办的最新动态,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查询,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及群众。4.2.1.4. “一网通办2.0”业务技术支撑服务为有效协助地市减少“二次录入”现象,解决省垂业务系统(简称服务提供方)和各级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简称服务调用

16、方)的跨层级、跨系统的办件互联互通问题,提供技术支撑服务。1 .业务系统与接口入驻网关服务。为满足各业务系统及接口进驻“跨省通办”支撑系统的需求,协助相关方进行网络策略开通、接口服务注册及订阅等操作,保障各业务系统及接口顺利进驻网关服务。2 .接口入驻支撑服务。协助服务提供方进行接口入驻“跨省通办“支撑系统的工作,保障接口顺利发布且数据正常提供,做好接口入驻支撑服务。3 .接口对接支撑服务。基于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接口,联动服务提供方与服务调用方完成接口调用服务的对接联调工作,确保办件数据实现跨层级、跨系统的业务协同。421.5. 日常运营服务为省直部门和地市提供系统对接和使用的咨询指导服务,并提

17、供办件过程数据的对账服务。1 .咨询指导服务。为试点省直部门和试点地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提供系统对接和系统使用等支撑服务,针对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和技术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答,指导各方对各项工作按照要求平稳推进。2 .数据统计对账服务。为处理与省垂业务系统、各级统一申办平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问题,按照部门提供数据对账运营服务,主要是通过数据对账来核对相应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以及完整性,确保在服务期间内容完成数据问题的对账和处理工作。4.2.2. 网络安全运营服务4.221.安全监测服务为了确保办事群众和企业的信息安全,需要对办件数据交换的接口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风险,为群众和

18、企业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办事渠道。4.2.3. 其他业务运营服务4.2.4. 1.自主可控适配改造根据信息化项目自主可控要求,对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进行自主可控适配改造。服务内容包括:1.微服务重新编译。每个微服务需进行重新编译,确保微服务能在信息技术创新环境中正常、稳定运行。2 .应用集群部署。信息技术创新环境中需部署集群及微服务。3 .应用集群数据迁移。信息技术创新环境中需将当前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集群中的信息迁移到信息技术创新集群上。4 .集群调试及代码调整。信息技术创新集群部署和数据迁移完成后,进行集群的自测及调试,对信息技术创新环境中不能正确提供服务的接口和模块进行代码调整。5 .

19、业务功能测试。信息技术创新集群完成代码编译、系统部署和数据迁移后,需要验证各项微服务的业务功能是否正常,涉及对各项微服务的接口连通性、数据准确性及业务可用性的测试验证。6 .性能压测。信息技术创新集群的性能涉及到中间件性能、数据库性能、应用性能等,需要针对性的开展性能压测工作。7 .系统和安全测试。信息技术创新集群完成网络放通、系统部署和数据迁移等工作后,需要对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的业务功能进行全面的安全测试,确保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风险。5.服务要求5.1. 技术要求5.1.1. 总体技术要求总体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先进性、安全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可伸缩性、可移植性、可维护性和易用性。

20、5.1.2. 技术路线1.分布式架构。为确保广东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的高性能,采用分布式海量数据库技术,各业务系统间接口调用采用REST协议,或基于HTTP、HTTPS的JSON协议。2 .缓存技术。本次项目采用缓存技术,优化系统性能和减少不必要的跨服务器访问。随着应用的增长而扩大,无需进行昂贵且耗时的重建。应用缓存技术包括对象缓存及数据库连接缓存。3 .RESTful接口设计跨省通办”支撑系统采用RESTful风格的服务,接入智能网关统一对外部系统提供服务,智能网关提供鉴权、监控、流控等能力。“跨省通办”支撑系统前后端的对接也采用了RESTful风格的服务。通过RESTfUl服务,系统能够

21、支持不同的客户端,同时提供良好的可扩展性和伸缩性。4 .统一UI规范。对于泛珠区域“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沿用现有子门户的场景,按照全省统一门户Ul规范进行建设。5 .集群部署架构。应用集群部署,结合RediS数据缓存技术,实现应用高性能高可用,具备负载均衡与横向扩展能力。数据库集群部署,结合数据库合理分拆与读写分离技术,通过读写分离,可以降低数据库主库的压力,实现数据库高性能高可用。6 .自主可控改造技术路线。需使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的自主可控服务,采用的技术路线、关键基础设施均为安全可靠技术路线和软硬件产品,并且能够满足IPV6的技术要求。5.1.3. 性能要求1.系统主要服务于政府内部办公使

22、用,非实时高并发操作,在线用户数按照开通账号用户数的5%预估,在线并发用户数WlO0,需最高支持100用户的在线并发数;2 .接口平均响应时间5s,复杂查询页面和报表平均响应时间WlOs;3 .对于超出了时间的操作,系统有良好提示信息。5.1.4. 数据及接口要求本项目有外部数据需求,数据来源于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地市业务系统、省直部门业务系统,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完成对应数据接口的开发配置。5.1.5. 兼容性要求系统架构应具备跨平台能力,应用架构可以支持多种软硬件平台安全要求。5.1.6. 安全要求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实施等技术方面,要按照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并协

23、助采购人在管理方面达到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若采购人对系统进行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评估,对于技术方面需要整改的,投标人免费进行整改。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供容灾备份保证数据安全。5.1.7. 测试要求投标人必须完成各应用模块的单项测试、整体测试以及系统试运行,能满足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要求的参数及性能。采购人聘请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系统安全测评意见(包括网络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测评)、验收测评意见后,投标人需根据整改意见对系统进行免费整改完善,整改后的系统应符合国家对于政务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并通过测评机构组织的测评。52管理要求521.服务人员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

24、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商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幺人。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

25、,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522.进度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完成交付验收后提供1年运维服务;运营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投标人在完全理解标书的要求后,需明确本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按要求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523.组织实施要求为使

26、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实施小组组织模式。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524.文档管理要求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2套,电子文档1套。525.质量保证要求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

27、度,投标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5.3. 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1)实现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2)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及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3)若涉及软件开发服务(除软件租赁服

28、务),投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软件开发服务的全套源代码;若涉及系统运营服务,投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移交系统超级管理员权限。(4)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范平台接入管理,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擅自将本项目实施系统与其他系统或应用做对接。5.4. 其他要求5.4.1. 服务成果要求项目服务成果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服务名称工作产出物软件开发服务1省“跨省通办”支撑系统需求调研计划方案、需求调研报告、用户需求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代码编写规范、源代码及说明、安装文件内部测试报告、部署记录、系统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管理员操作手册试运行方案、试

29、运行报告、事故及问题处序号服务名称工作产出物理记录系统业务运营服务1业务管理运营服务1.1“跨省通办”业务对接联调实施1.1.1与试点省份及省内试点地市的对接联调服务系统接入注册表、网络策略申请、咨询问题清单、对接联调报告1.1.2与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对接联调对接联调报告、常态化问题清单1.2跨域通办服务专区运营1.2.1跨域通办服务统一门户升级优化Ul设计稿、“跨域通办”服务专区1.2.2新增(移动端)跨域通办统一服务入UI设计稿、移动端“跨域通办”服务专区1.2.3新增“跨域通办”工作运营一图读懂“跨域通办”工作方案、一图读懂“跨域通办”系统、一图读懂“跨域通办”事项管理工作、跨境通

30、办1.OGo等4张图1.3跨境通办服务专区运营1.3.1新增“跨境通办”服务专区Ul设计稿、“跨境通办”服务专区1.3.2粤港“跨境通办”推广视频拍摄与制作跨境通办宣传视频(mov或mp4格式频格式的视频文件)1.4“一网通办2.0”业务技术支撑服务1.4.1业务系统与接口入驻网关服务账号注册申请表、网络策略开通申请1.4.2接口入驻支撑服务业务系统对接规范、接入规范、对接联调报告。1.4.3接口对接支撑服务服务调用列表、对接联调报告1.5日常运营服务1.5.1咨询指导服务咨询问题清单、问答知识库1.5.2数据统计对账服务数据对账清单2网络安全运营服务2.1安全检测服务2.1.1安全检测服务接

31、口安全检测服务报告3其他业务运营服务3.1自主可控适配改造3.1.1服务和应用适配改造系统发版记录、测试报告542.标准规范要求本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1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2 .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36964-2018;3 .软件工程功能规模测量NESMA方法SJ/T11619-2016;4,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件过程数据采集规范GDZWOO13-2020;5 .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第1部分:编码要求GDZW0009.1-2019;6 .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第2部分:要素要求GDZW0009.2-2019;7 .广东

32、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第3部分:接口规范GDZW0009.3-2019o5.4.3. 培训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系统使用方面的1场培训,包括对采购人和用户人员的培训,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培训应该在项目验收前进行。2 .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须派出具有相应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翻译。3 .培训费用(但不含场地费及参加培训人员差旅食宿费)计入总价。5.4.4. 服务响应要求1.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提供7义24小时响应服务(包括紧急事件响应、系统升级等),出现故障时,

33、快速受理服务请求,根据不同的故障等级在不同时间内进行响应,重大故障提供故障分析报告,保证广州市内2小时内(其他地市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重大系统故障。5.45 资产权属1 .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2 .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所涉软件开发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Al1.种方式处理;本合同所涉运营服务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口种方式处理。(1)投标人负责开发软件服务,包括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单独所有。(2)投标人负责提供定制软件租赁服务,采购人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投标人定制开

34、发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投标人共同所有,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投标人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甲、投标人共同所有。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授权,利用项目成果申请的商标、专利或输出的图片、视频等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果物,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永久使用。(3)投标人负责提供运营服务或成品软件租赁服务,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所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除成品软件开发涉及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单独所有。(4)本项目仅包含基础设施服务租用

35、或运维服务,不涉及知识产权权属转移。3 .本合同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4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5 .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5.46 保密要求1.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

36、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2 .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3 .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

37、、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4 .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5.4.7.监理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6,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计划分2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 .首期款: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首期款约占合同总金额的25%(具体支付金额以合同为准)。(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75%(具体支付金额以合同为准)。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成交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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