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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版)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炉渣处置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宜宾绿茵众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炉渣处置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El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文
2、号川投资备【2312511528-04-01-244843】FGQB-0206号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53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38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是用地面积(m2)16005.2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比见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是否设置专项评价理由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a花、冢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否木项目不涉及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冢化物、氯气的废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
3、直排建设项目否本项目无废水直接(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外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否本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储存量未超过其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否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不涉及土壤不展开专项评价否/声环境不展开专项评价否/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否不涉及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
4、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l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一一工业“三废”循环利用”,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将炉渣分类分质处置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故属于鼓励类。同时,项目于2023年12月6日经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2-511528-04-01-244843FGQB-O206号文”进行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其他符合性分析1.2 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宜
5、宾市兴文县五星镇长久村,根据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炉渣处置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兴资源规划函2023258号),项目选址不在兴文县城市规划区、五星镇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敏感区域。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则同意本项目选址。因此,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及用地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市(州)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152830001兴文县一般管控单元宜宾市兴文县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YS5115283210003泸天化大桥
6、-兴文县-管控区宜宾市兴文县水环境管控分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YS5115282330001宜宾市大气环境弱扩散区宜宾市兴文县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YS5115282550001兴文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宜宾市兴文县自然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表1-2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提供的本项目“四川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报告”,该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6个,涉及到管控单元见下表: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炉渣处置项目位于宜宾市兴文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兴文县一般管控单元,
7、管控单元编号:ZH51152830001)o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如下图所示:(图中表示项目位置)图11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表1一3项目与“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项目对应情况介绍性分析类别对应管控要求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名称兴文县宜宾普适性清单管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中华人民共利国长江保护法)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将炉渣分类分质处
8、置后进行资源化利用,ZH51152830001一般管控单元控要求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属于鼓励类;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城镇规划区内,且已取得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选符合等向农业农村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全部永久基本农田按禁止开
9、发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严格按照宜宾市各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执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
10、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禁止在禁采区内开采矿产;禁止土法采、选、冶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资源。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现有化工、冶炼、水泥等工业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址意见书,同意选址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园。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宜宾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i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窕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报批。深度贫困地区、
11、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O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应当经科学论证,并报国务院或者国
12、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且是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目外,严控新建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长江主要支流重点管控岸线:按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持续开展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整治。(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整改
13、提升工作方案、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持续进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现有白酒酿造企业,废水排放不能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要求的应限期整治或适时搬迁,引导以白酒为主的食品加工业向园区集中。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位于城镇空间外的区外工业企业:具有合法手续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满足管理要求的企业,可继续保留。其中,钢铁、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要求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环保监管;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以及不增加污染物排放和环
14、境风险的产品升级调整,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化解过剩产能等,搬迁入园。不具备合法手续,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风险不可控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提升,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属地政府应按相关要求责令关停并退出。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暂无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水环境:岷江流域现有处理规模大于100O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大于等于300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项目为湿法加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一破、分筛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治符合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
15、B512311-2016)相关要求;(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大气环境: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高县位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现有企业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20年第2号)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水环境:岷江、沱江流域新建处理规模大于1000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2300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
16、放标准(DB5123112016)相关要求;其他城镇结合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放标准。处理规模在500m3d(不含)以下的乡集镇及撤并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宜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宾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高县位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
17、新建企业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水环境污染物:到2023年底,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各区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按照“以城带镇”的方式,纳入城镇一体化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18、宜宾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协同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用于农1+1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
19、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屠宰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新、改扩白酒酿造企业应参考宜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白酒酿造行业资源环境绩效准入门槛相应要求。大气环境污染物:强化城郊结合部大气污染管控。严格执行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及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油品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要求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重点抓好重点交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切实加强城郊结合部重点货车绕行道路扬尘治理。熏制腊肉集
20、中规划布点,加强宣传和引导,防止腌制品熏制污染大气环境。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严控垃圾、落叶、秸秆等露天焚烧。(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宜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固体废物:到2023年底,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宜宾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2021年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场
21、推进会)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85%o(“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加强与乐山市、自贡市、泸州市、凉山州、昭通市流域上下游水环境风险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禁新增以铅、汞、镉、络、神五类重金属为主的污染物排放。严禁新增以铅、汞、镉、络、碎五类重金属为主的污染物排放。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不超过临界量,属于一般环境风险,项目建成后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
22、,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宜宾市工作方案)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农用地农用地:本项目为生活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到203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23、,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县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宜宾市工作方案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属于一般固废处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加强农业灌溉管理,发展喷灌、微灌、
24、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方式和农耕农艺节水技术,提高输配水效率和调度水平。发展节水渔业、牧业,组织实施规模养殖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企业,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场节水建设和改造,推行节水型畜禽养殖技术和方式。(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地下水开采要求全市地下水开采控制量为0.28亿m3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宜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禁燃区要求暂无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暂无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煤炭等资源的无序开发、过度开采
25、,不得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煤矿、9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其他同宜宾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兴文县是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应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鼓励本项目不属于煤炭开采符合企业入园发展,减少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的侵占2、其他同宜宾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现有食品加工(含白酒)、轻工(竹制品、家具)、采矿(煤炭、石灰石、硫铁矿)、建材(混凝土、砖瓦厂)等企业,不符合用地性质及排放标准的企业应限期关闭引导现有水泥企业适时搬迁入园2、其他同宜宾市一般管
26、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现有水泥行业适时提标升级改造,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其他同宜宾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同宜宾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1、对大气环境布局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控制工业、生活污染源,减少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项目为湿法加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一破、分筛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实施“车、油、路、管”综合整治;加快老旧车辆的淘汰和不达标车辆的整治。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严格实施密闭
27、运输,强化城乡结合部环境监管。2、新建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相关标准,引导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发展;加强矿山采选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选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采矿废水应尽量回用。3、页岩气开采过程中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应优先进行回用,平台钻井废水回用率、平台或区域压裂返排液回用率均应达到85%以上。页岩气开采过程中钻井作业应全程采用岩屑不落地工艺对钻井岩屑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转运。水基岩屑液相回收重复利用、固相资源化综合利用,油基岩屑油相回收重复利用、固相资源化综合利用或按送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4、其他同宜宾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
28、类农用地管控要求对严格管控类,应严控其用途,根据土壤污染超标程度,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环境风险物质未达到临界符合对安全利用类,应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修复;禁止建设向农用水体排放含有毒、有害废水的项目。污染地块管控要求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同宜宾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严格执行闭矿后环保措施,进行矿区废弃土地
29、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区域恢复治理。2、尾矿库要求:单元内现有尾矿库2座,要求:(1)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立项、用地、环保、安全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2)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尾矿库闭库风险防范和环境监管。(3)完善尾水回用系统,提升改造库区回水泵站、回水管道、浓缩池及回收池等设施,提高尾水回用率。(4)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将尾矿库纳入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5)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快推动传统矿山转型升级,量,环境风险潜势为I鼓励通过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井下充填等途径开展尾矿综合利用。3、其他同宜宾市一
30、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同宜宾市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严控地下水开采能源利用效率要求同宜宾市一般管控单元、兴文县总体准入要求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符合YS5115283210003泸天化大桥-兴文县-管控区宜宾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符合单元级清单管控要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城镇污水污染控制要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及处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符合求理效率。工业
31、废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工业废水污染控制要求,确保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提升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农业面源水污染控制要求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保护要求用,属于一般固废处置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YS5115282330001宜宾市大气环境弱扩散区9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符合单元空间布局约束/级清单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环境
32、质量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区域大气污染物削减/替代要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总量削减替代。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控制要求优化能源结构,持续减少工业煤炭消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工业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机动车船大气污染控制要求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严格落实产业布局调整要求,加快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推动现有污染治理提标升级。全面加强移动源和农业源污染治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限产、停产要求,减少污染排放。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
33、综合利用,采用湿法加工,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主要产尘点破、分筛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ZZ/YS5115282550001兴文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构建清洁能源体系本项目采用湿法加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其他符性分析1.4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关规
34、定的符合性分析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表1.4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具体要求本项目符合性I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35、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不属于化工、尾矿库项目符合2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会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带来二次污染,企业严格落实固废的收集、暂存、运输及处置措施,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符合(2)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于2022年1月1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36、年版)的通知,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项目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具体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符合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符合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符合4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
37、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涉及符合(3)与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16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项目对应情况介绍性1管控方式为明确列出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类别,依法管控,确保涉及长江的一切投资建设活动都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类别。符合2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
38、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符合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一)严格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符合控制新增炼油产能,未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的新增炼油产能一律不得建设。(二)新建煤制烯烧、煤制芳蜂项目必须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必须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
39、取措施改造升级。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将炉渣分类分质处置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故属于鼓励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符合(4)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川长江办(2019)8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
40、施细则(试行)(川长江办(2019)8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7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执行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
41、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3第二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项目不涉及产能置换。符合(5)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相符性分析表1.8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
42、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一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将炉渣分类分质处置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43、符合2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将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和限制类名单。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锦合金、银铁、高碳铝铁、高碳锦铁电炉。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置及综合利用,将炉渣分类分质处置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不属于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
44、3)24号)要求。(6)与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中提到,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对问题严重、经整治仍无法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对重大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禁新增钢铁、电力、水泥、玻璃、砖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本项目采用湿法加工,废气经收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