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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大后盂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进瑞云智慧新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细则的通知(明政办C201810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明市区(三元区、沙县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20年修编)的通知(明政地202136号)、关于印发三明市三元区国有土地上工业
2、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收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明自然资规C202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三明市区“依法和谐征迁”市领导挂钩重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2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陈大后盂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总则一、项目征收责任单位(一)征收主体:三元区人民政府(二)征收部门: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工业企业房屋和土地收储)(=)征收实施单位:三元区陈大镇人民政府(四)征收服务单位:三明方源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五)征收评估单位: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
3、评估有限公司三明天鸿分公司(六)征收测量单位:三明方圆勘测规划有限公司二、征收范围与对象(一)征收范围位于陈大中心区,东至三明市瑞新机械、诚达机械等企业,西至碧玉路,南至陈大路,北至长深高速路。陈大后盂周边地块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物、附属建(构)筑物均列入征收范围,涉及12家企事业单位,个人住宅户数34户,自建房6户,征地面积约61亩,建筑面积约33897m2,其中住宅(套房)约3597nf、自建房约276f(含附属房)、办公用房约3155nf、商业用房约893次、工业企业用房约22886nf、其他房屋约309Onf(具体以项目征收红线为准)。(二)征收对象本方案所适用的被征收人为纳入陈大后
4、盂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全部需征收补偿安置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被征收补偿安置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详见公告)三、征收方式本项目实行预征收方式,待三元区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后,已签订的预征收协议转为正式协议。四、补偿安置方式陈大后盂周边地块征迁项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安置方式,以户为安置对象。五、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住宅实行陈大瑞景苑小区现房安置或就地就近期房安置(期房以规划审批为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实行就地就近期房安置(以规划审批为准)。六、征收工作原则本方案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和谐征收”的原则,实行“六公开”“两监督”制度。“六公开”:(1)房屋产权面积和
5、现场摸底调查核实面积公开;(2)被征收户基本信息与拆迁安置相关信息公开;(3)被征收户补偿安置结果公开;(4)被征收户安置房选房号公开;(5)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6)安置房具体信息公开。“两监督”:(1)主动接受监督部门监督;(2)接受被征收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七、征收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征收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陈大后盂地块征迁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表。第二部分国有土地上住宅、商业、办公用房等补偿第三部分安置办法第一章住宅(个人产权房)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一、权属面积的认定(一)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用途和性质以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的信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书、
6、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与房屋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等不一致的,除相关登记簿确有错误外,应以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二)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征收红线范围内无产权房屋的征收补偿,原则上以1983年底北京市测绘处测绘的三明市区1:1000地形图为依据,经权利人具结并经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建设年限分别处理:1.属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前个人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村(社区)、镇(街道)出资建设的无产权公建用房,经所在区人民政府确认后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国有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的无产权公建用房,经主管部门确认
7、后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2.1984年1月6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建造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未经行政部门处理的,经公示确认如未影响城市规划,且被征收人主动配合征收并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协议搬迁完毕交付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使用性质一律视为住宅),按以下办法给予补偿:(1) 1984年1月6日至1990年3月31日,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扩建的,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的80%给予补偿。(2) 1990年4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扩建的,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的50%给予补偿。(3) 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扩建的,按被征收
8、房屋重置价的30%给予补偿。(4) 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无产权房屋,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给予不超过100元/平方米自行搬迁补助。3 .私营企业或个人在1984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1日前租用国有土地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按不同结构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给予补助,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4 .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违章建筑,不论年限,一律不予补偿。二、货币补偿(-)委托评估征收部门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按照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的规定,委托在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
9、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货币补偿的价值。被征收人自行委托评估的,应选择在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费由委托人支付,旧房装修补偿、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本方案正常享受。(二)协商方式1 .征收部门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按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的5230元/nf协商补偿的统一价进行征收。2 .临时安置费按旧房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按12元m7月+每户300元/月物价补贴。3 ,搬家费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一次性发给45元n4 .固定电话移机费、宽带移户费、有线电视移户费、管道燃气移户费按实报销.5 .在公告规定协商期内,本项目住宅(个人
10、产权房)的被征收人100%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移交旧房的,按旧房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给予整体交房奖励200元/m1.6,柴火间一律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无权属证书或属于单位产权的,给予IOOO元洞补偿;有权属证书或有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购房发票的,凭购房原始发票退回本金,并给予IOOO元洞补偿;购房原始发票遗失的,凭权属证书或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500元f给予补偿。补偿不足IOOO元洞的按IooO元洞予以补偿。7 .困难补助:凡是被征收人经民政部门、残联认定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的,给予每户2万元困难补助,临时安置费、搬家费
11、按标准提高20%发放。8 .二次装修:由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采取评估方式。(=)房屋存在下列情形的一律实行产权调换1 .被征收住宅的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2 .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3 .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但被征收房屋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的除外。4.房屋存在被抵押或被查封的情形。三、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委托评估或协商方式。(一)委托评估征收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C201U77号)的规定进行新旧房屋价值评估,结清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的新旧房屋
12、差价后,再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就近上靠选择安置房型。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委托评估的,应选择在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机构,评估费由委托人承担,旧房装修补偿、搬迁奖励、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本方案正常享受。(二)协商方式1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为基数,按面积拆一返一,新旧房屋不补差价。2.在征收协商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腾房交房的住宅,每套按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的10%(最多不超过IOnf)给予公摊补偿。3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为有效面积基数(以下简称总面积),就近上靠选择安置标准房型。4 .上靠面积不超过15f(含15f)的,按2615元
13、f优惠价计算。5 .因房屋户型面积设计问题,导致上靠面积超过15次(不含15m2)的,超过部分按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的5230元f货币补偿协商价计算。6 .上靠面积不足8nf的,不足部分按5230元f给予补偿。(=)其它补助1 ,搬迁奖励: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的协商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移交旧房,按总面积给予600元/nf搬迁奖励,超过协商期限不予奖励。2 .在公告规定协商期内,本项目住宅(个人产权房)的被征收人100%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移交旧房的每套按旧房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给予整体交房奖励200元/m1.3 .搬迁补助费按总面积一次性发给45元/疔。4 .固定电话
14、移机费、宽带移户费、有线电视移户费、管道燃气移户费按实报销。5 .临时安置费按总面积给予12元f月+每户300元/月物价补贴。6 ,柴火间一律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无权属证书或属于单位产权的,给予IOOO元洞补偿;有权属证书或有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购房发票的,凭购房原始发票退回本金,并给予IOOO元洞补偿;购房原始发票遗失的,凭权属证书或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500元f给予补偿。补偿不足IOOO元洞的按IooO元洞予以补偿。7 .困难补助:凡是被征收人经民政部门、残联认定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的,给予每户2万元困难补助,临时安置费、搬家费按标准提高20
15、%发放。8 .装修补偿:由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采取评估方式。(四)过渡费计算办法1 .现房安置,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领房之日起的装修期限为3个月,装修期间的过渡费按正常标准发放。2 .期房安置,临时安置费的发放期限以被征收人的实际临时安置时间为准,即从被征收人按照征收部门的书面搬迁通知并交房之日起至安置房交付之日起止。临时安置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不足1个月的按足月计算。逾期36个月的,自逾期之日起,对自行临时安置的被征收人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费(不含物价补贴),对使用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被征收人,按正常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费。3 .安置房经竣工验收合格,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征收部门的书面通知要求
16、进行选房领房,没有在时限要求内领房的,不再发放过渡费。领房之日起的装修期限为3个月,装修期间的过渡费按正常标准发放。四、安置房(一)安置房户型(以规划审批为准)1.现房安置户型本项目现房现有瑞景苑标准户型为64次、93m115f三种户型(具体房源以公告为准,安置房面积以确权测量报告为准)。现房安置按总面积拆一还一,新旧房屋不补差价;上靠面积不超过15f(含15f)的,按2615元f优惠价计算;上靠面积超过15m2(不含15m2)的,超过部分按市场价计算。2.期房安置户型(1)旧房面积55.86f-63.87f的,上靠户型为83f.(2)旧房面积67.765nf73.9f的,上靠户型为93疔。(
17、二)安置房交房标准安置房为毛坯房,按被征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后给予120元/nf的室内隔墙和卫生洁具补助费。(=)楼层价格调节系数以安置房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层为均价层,均价层的(三分之一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应递增10元f,均价层(三分之一层)以下,不补楼层差价。安置房顶层(顶层为复式楼的除外)价格调节系数参照均价层执行,不补楼层差价。第二章办公用房补偿安置办法一、办公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由征收部门委托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货币补偿价为4728元临时安置费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金额为准,一次性给予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二、办公用房确实需要产权调换的,
18、按套按面积以“拆一还一”方式进行产权调换,因结构原因超过原有产权面积按市场价(本地块商品房交房时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备案价)计算,不足部分按旧房评估价4728元f给予货币补偿。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用地性质保持与拆迁前的用地性质一致。三、其它补助(一)搬迁补助费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一次性发给45元m)(二)临时安置费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补助标准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金额为准。过渡期限暂定36个月,若逾期安置,房屋征收部门从逾期之日起,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费。(三)二次装修补偿:由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采取评估方式。第三章商业用房补偿安置办法一、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委托评估或
19、协商两种方式。(一)委托评估征收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C201E77号)的规定,委托在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货币补偿的价格。自行委托评估的,应选择在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二)协商方式1.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按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的8610元f协商补偿的统一价进行征收。2 .临时安置费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金额为准,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3 .搬家费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拗基数一次14发给60元制。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有合法、有效的相关生产经营
20、行政许可证照,且行政许可证照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以有效面积为基数,标准按评估报告确定,补偿期限为6个月,一次性支付。5.二次装修补偿:由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采取评估方式。二、产权调换(一)商业用房实行就地就近期房安置,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在安置地块按套按面积拆一还一,新旧房屋不补差价。因结构原因超过原有产权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本地块商品房交房时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备案价)计算,不足部分按评估价8610元/疔给予货币补偿。(二)临时安置费: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补偿标准以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金额为准。过渡期限暂定36个月,若逾期安置,房屋征收部门
21、从逾期之日起,双倍发放临时安置费。(三)搬家费: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给60元t(四)商业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有合法、有效的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证照,且行政许可证照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以有效面积为基数,标准按评估报告确定,补偿期限按实际停产停业时间计算,按月支付。(五)二次装修补偿:由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采取评估方式。第四章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用房补偿办法本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用房,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采用委托评估确定货币补偿价值。第五章其他一、选房顺序:原则上实行协商期内先签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腾房先选房的原则。具体选房办法以房屋
22、征收部门公告为准。二、被征收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搬迁,取消公摊面积补偿和搬迁奖励。三、被征收人在移交旧房时须结清水、电、煤气、电话、闭路等相关费用。四、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产权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签订协议时须一并移交给房屋征收部门,以便办理安置房的权属证明。五、领取安置房前,被征收人须办理相关费用结算手续,实行多还少补。逾期未办理的,房屋征收部门有权处置该安置房。六、房屋征收部门在完成全部安置工作后12个月内,提供安置房的产权登记申报材料,协助被征收人申办权属证明,被征收人取得与原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一致的房地产权利,办理安置房权
23、属证明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七、超出签约期限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不享受本方案一切奖励。第三部分工业企业征收补偿(土地使用权收购)办法第一章征收范围及补偿对象一、征收范围陈大后盂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红线示意图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房屋均列入征收范围(详见征收红线示意图)。二、补偿对象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材料的工业企业(具体以调查摸底公示清单为准),以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收购。本次工业企业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第二章工业企业征收补偿和奖励办法工业企业征收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采用评估方式和协商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一、评估方式(一)土地补偿费
24、由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共同委托1-3家在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等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信息进行评估,经审核后,根据相应的评估结果给予补偿。其中,委托多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以多个评估结果的平均值给予补偿。(二)建构筑物补偿费由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共同委托上述评估机构同时对房屋建筑物和在生产、使用的构筑物重置价进行评估,其中:无产权证的建构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进行评估。经审核后,根据相应的评估结果给予补偿,其中:委托多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以多个评估结果的平均值给予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对有合法有效的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证照(载明的场所为被征收
25、企业的房屋),且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证的正常经营的企业,合同签订六个月内搬迁交地的,按土地补偿费和建构筑物补偿费评估价总额的10%给予补助。超过六个月搬迁交地的,按土地补偿费和建构筑物补偿评估价总额的3%给予补助。正常经营的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与该企业经营相应的纳税凭证或供电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与该企业经营相应的用电量凭证进行认定。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企业不享受该项补助。(四)搬迁补助费由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共同委托1至3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设备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经审核后,根据相应的评估结果给予补偿,其中:委托多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以多个评估结果的平均值给予补偿,由区人民政府及
26、征收实施单位认定。(5)按时交地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迁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迁交地的,按土地补偿费和建构筑物补偿费评估价总额的10%给予奖励。(六)固定资产再投资奖励被收储(征收)土地使用权人或其出资人、股东在土地收储(征收)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重新取得除商品住宅项目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开发建设或购置新建商业或办公用房进行经营,土地和房产固定资产再投资额超过原土地及建构筑物两项补偿费总额的,凭购买合同、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土地补偿费和建构筑物补偿费评估价总额的15%给予固定资产再投资奖励,未达到上述两项补偿费总额的,按相应比例兑现奖励。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再享受该项奖励。二、协
27、商方式(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二工业仓储用地基准地价X修正系数+住宅用地基准地价X70%5%X已使用年限,其中:划拨用地修正系数为0.7,出让用地修正系数按剩余年限修正(详见附件2)。已使用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最高不超过十年。(二)建构筑物工料费有产权证的建筑物按工料费补偿标准(附件3)给予补偿,无产权证的建筑物按简易建筑物工料补偿标准(附件4)给予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对有合法有效的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证照(载明的场所为被征收企业的房屋),且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的正常经营的企业,合同签订六个月内搬迁交地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亩的补助;超过六个月搬迁交地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
28、/亩的补助。正常经营的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与该企业经营相应的纳税凭证或供电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与该企业经营相应的用电量凭证进行认定。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企业不享受该项补助。(四)搬迁补助费按土地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给予不超过6万元/亩补助。(五)按时交地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迁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搬迁交地的,按土地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给予不超过10万元/亩奖励。(六)固定资产再投资奖励被收储(征收)用地使用权人或其出资人、股东在土地收储(征收)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重新取得除商品住宅项目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开发建设或购置新建商业或办公用房进行经营,土地和房产固定资产再投资额超过原土
29、地及建构筑物两项补偿费总额的,凭购买合同、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土地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私,给予不越过15万元/亩的固定资产再投资奖励,未达到上述两项补偿费总额的,按相应比例兑现奖励。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再享受该项奖励。三、土地补偿费、建构筑物补偿费(工料费)、搬迁补助等三项费用原则上按“签订合同后30%、移交产权证原件后30%、交地后40%”分三期拨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按时交地奖励、固定资产再投资奖励等三项费用根据实际交地和固定资产再投资情况,据实审核拨付。四、被收购土地使用权的企业,要负责处理土地使用权解押、职工安置、危化物品等一切善后事宜,确保按时交地。五、收购补偿若涉及企业搬迁所得税
30、,按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搬迁所得税金额,由企业承担。为鼓励被征收人按时交地,在企业按时交地后,政府将地方实得的企业所得税全额补偿给被征收人。同时,为鼓励被征收人继续在市区生产经营,在新企业开始正常经营后,将企业搬迁所得税的20%追加补偿给被征收Ao第四部分附则一、对阻挠征地征迁工作,谩骂、围攻、殴打征地征迁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相关政策。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陈大后盂周边地块项目指挥部。附件1陈大后盂地块房屋征收项目2022年工作计划时间工作任务备注3月9日
31、组建工作团队3月10日一3月31日入户调查摸底4月5日确定第三方征收服务单位4月6日一6月30日收集房屋征收要件5月23日发布房屋征收告知书5月24日公示调查摸底情况、征收红线图5月26日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5月30日现场抽取项目评估机构6月7日确定评估机构的通告6月24日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及讨论7月1日7月30日(7发布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月1日挂网)8月2日一8月9日(8月2日挂网)发布方案修改情况的通告8月120前方案上区政府常务会讨论8月15日解读方案召开住户见面会8月18日(8月18日挂网)发布征收决定、公告8月19日一8月31日入户宣传动迁9月1日一9月30日签约时间
32、土地出让剩余年限修正系数表剩余年限50494847464544434241修正系数1.000.990.990.980.980.980.970.970.96剩余年限40393837363534333231修正系数0.950.950.940.930.930.920.910.900.890.88剩余年限30292827262524232221修正系数0.870.860.850.840.820.810.800.780.760.75剩余年限20191817161514131211修正系数0.730.710.690.660.640.620.590.560.530.50剩余年限10987654321修正系数
33、0.470.430.390.350.310.270.220.170.120.06说明:公式=1.-1.(1.+r)n1.-1.(1.+r)m;1为土地还原利率,取6%;n为剩余使用年限;m为工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50年。附件3工业用房、仓库等建筑物工料费补偿表建筑结构单价(元1.rf)特征说明框架或钢混结构88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砖墙,屋面有隔热层,墙面中级粉刷,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外墙有磁砖等装饰面,水、电设施到位且较好。砖(石)混结构、钢结构厂房780砖石混结构层面有隔热层,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外墙有装饰面,水、电设施到位且较好,中级粉刷。钢结构:四周彩钢板或砖墙围护,水电设施齐全。砖木结构7
34、40清水红砖墙,木基层楼板及层面,有天花板,红砖、木瓦、水泥瓦或嘉庚瓦屋面,铝合金门窗,墙面中级粉刷,斗底砖地面,水、电设施到位。土木结构660土墙,窗下务石或块石墙,有砖柱、石柱、木基层木瓦或改良瓦屋面,斗底砖地面或水泥地面,普通木门窗,普通油漆,墙面普通粉刷,水、电设施到位。木结构550木柱、木梁、木楼板、外墙木板钉鱼鳞板,木基层、木瓦、水泥瓦屋面,有天花板,内墙镶板墙、铝合金门窗、部分门假墙抹灰浆,普通油漆,斗底砖或水泥地面,墙面普通粉刷,水、电设备基本到位。棚房一等220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二等170三等140说明以上工料费补偿不再考虑厂房、仓库层高系数补差。附件4简易建筑物工料补偿表
35、类别等级单价(元/M)主要特征结构楼地面、内外墙装修门窗、水、电照混合结构一等480砖外墙部24Cm,内墙18cm,层高2.8m,钢筋砂屋面,楼面,碎预制板隔热层。内墙一般装修、水泥沙浆地面。普通木门窗;一般油漆,给排水电照齐全。二等450大部分砖外墙18cm,内墙12cm,层高2.5m以上,钢筋於屋面板。内外墙简易装修,水泥砂浆地面面层。简易木门窗,一般油漆,给排水电照齐全。三等380大部分内外墙为12Cm,层高2.5m以上,钢筋跄屋面板。内外墙简易装修,水泥砂浆地面面层。简易木门窗;一般油漆,给排水电照齐全。钢结构480四周彩钢板或砖墙围护,简易内装修,有给排水和照明设施.砖木结构一等41
36、0砖外墙部分24Cm,层高3m左右,木瓦屋面。墙面普通装修,木地板或龄地面。普通木门窗,普通油漆,普通水电设施齐全。二等380砖外墙部分18cm,内墙12Cm,木瓦屋面层高2.8m左右。内外墙一般装修,水泥砂浆地面。普通木门窗,普通油漆,普通水电设施齐全。三等280砖内外墙12Cm,层高大于2.5m,瓦屋面,结构简单砖质较差。三合土或水泥砂浆地面,简易装修。板门、玻璃窗;但质料差询单水电设施照明。木结构一等250木排架,柱梢直径23Cm以上,瓦屋面,砖墙或部分抹灰假墙或杉木板墙全部天花板。杉木楼板,水泥或斗底砖面。普通木门窗,玻璃门窗且油漆,有给排水电照施。二等200木排架,柱梢直径18Cm以
37、上,四面墙不完整,部分假墙、部分砖墙、板墙、瓦屋面,部分天花板。木楼板,水泥地面或斗底砖地面,简单装修。普通木门窗,有给排水,电照设施。三等160柱梢直径14Cm以上,瓦屋面,建筑简单。水泥地面或三合地面。普通木门窗,有给排水,电照设施。土木结构一等180石基础,夯土(土坯)墙承重,墙厚30cm,K屋面,一般砖灰脊,木楼板,梁径14Cm,层高2.7m左右,有天花板。地面水泥面层或斗底砖,杉(松)木楼板,内外墙麻筋灰粉刷。普通门窗,且油漆有给水电照设施。二等150石基础,夯土(土坯)墙承重,杉檀条,瓦屋面,部分天花板,檐高2.9m以上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内外墙麻筋灰粉刷普通木门窗且油漆,有给水
38、电照设施。三等120石基础,夯去(土坯)墙承重,檐高2.9m以上檀条少量松木,油毡屋面或波纹瓦屋面。水泥或三合土地面,简单刷。简易木门窗,有水电设施。工棚或棚房一等150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二等120三等100陈大后盂周边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进瑞云智慧新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C201177号)的评估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三明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50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明市三元区集体
39、土地征收补偿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自然资规2022J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三明市区“依法和谐征迁”市领导挂钩重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2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陈大后盂周边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总则一、项目征收责任单位(一)征收主体:三元区人民政府(二)征收部门: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工业企业房屋和土地收储)(=)征收实施单位:三元区陈大镇人民政府(四)征收服务单位:三明方源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五)征收评估单位: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40、有限公司三明天鸿分公司(六)征收测量单位:三明方圆勘测规划有限公司二、征收范围与对象(一)征收范围位于陈大中心区,东至三明市瑞新机械、诚达机械等企业,西至碧玉路,南至陈大路,北至长深高速路。陈大后盂周边地块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物、附属建(构)筑物均列入征收范围,征地面积约74亩,建筑面积约3288m2(具体以项目征收红线为准)。(二)征收对象本方案所适用的被征收人为纳入陈大后盂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全部需征收补偿安置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被征收补偿安置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详见公告)三、征收方式本项目实行预征收方式,待三元区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后,已签订的预征收协议转为正式协议。四、补
41、偿安置方式陈大后盂周边地块集体土地征迁项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安置方式,以户为安置对象。五、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住宅实行陈大瑞景苑小区现房安置或就地就近期房安置(期房以规划审批为准)。商业用房实行就地就近期房安置(以规划审批为准)。六、征收工作原则本方案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和谐征收”的原则,实行“六公开”“两监督”制度。“六公开”:(1)房屋产权面积和现场摸底调查核实面积公开;(2)被征收户基本信息与拆迁安置相关信息公开;(3)被征收户补偿安置结果公开;(4)被征收户安置房选房号公开;(5)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6)安置房具体信息公开。“两监督”:(1)主动接受监督部
42、门监督;(2)接受被征收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七、征收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征收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陈大后盂地块征迁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表。第二部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一、权属面积认定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以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凭证为依据,并按产权证上(或析产分户后)的所有权人为计户单位。权属面积认定原则上以幢为单位。具体条款如下:(一)持有权机关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产权证登记信息认定有效建筑面积(以下简称有效面积)。(一)经市、区、镇(乡)人民政府依法审批认定的(含土地清查),按相关批准文件认定有效面积。(三)为解
43、决历史遗留问题,属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前个人建设的无产权房屋,能在1983年底北京市测绘处测绘的三明市区1:IOOO地形图上标示确认的或房屋使用人能提供当时建房有关证明材料的,经权利人具结并经村、街道(乡镇)确认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有效面积。(四)1984年1月50至2011年10月20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172号)发布之前个人建设的无产权证或无审批手续的房屋,经公示确认未影响城市规划,且被征收人主动配合征收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搬迁交房的,以三明市区地形图、正射影像图、航拍图(矢量图)为依据,经权利人具
44、结并经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改建、扩建、翻建的三层(含三层)以内房屋按不同建成年限不同比例认定有效面积,未认定为有效面积的按所在区政府制定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工料补贴,具体认定如下:1.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生效前个人建设的无产权证或无审批手续的房屋,按三层(含三层)以内建筑面积的80%认定有效面积。2.1990年4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生效前个人建设的无产权证或无审批手续的房屋,按三层(含三层)以内建筑面积的70%认定有效面积。3.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20日三明市人民
45、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U172号)发布之前个人建设的无产权证或无审批手续的房屋,按三层(含三层)以内建筑面积的50%认定有效面积。(五)为鼓励“迁高安置”,2011年10月20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1172号)发布之前,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改建、扩建、翻建的房屋,被征收人主动配合征收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经公示无异议,现有房屋均按一至三层总建筑面积认定有效面积。(六)2011年10月20日至2014年1月1日前建设的无产权证或无审批手续的房屋,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附件2房屋重置价补偿表结合成新率予以补偿。(七)2014年1月1日“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启动后擅自抢建的违章建构筑物和本细则实施前已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违章建筑,不论年限,均不予补偿。(八)其他情形1 .侵占国有土地的房屋,经有关单位认定并公示无异议的,不论年限,均不予认定为补偿安置面积。2 .经村委会主张认定侵占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建设的房屋,经公示无异议的,不论年限,均不予认定为补偿安置面积。3 .经公示及有关单位核实无异议的,实际侵占耕地、林地建设的房屋,不论年限,均不予认定为补偿安置面积。4 .附属房、简易房、棚、临时搭盖、公共通道等,经认定并公示无异议的,不论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