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副产品、蔬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肉副产品、蔬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肉副产品、蔬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制冷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问割理多空氨冷人分整较的用制发情、品员所采发引的间产人场统蒸,害装、等产系接统伤。包间间生调直系身况间人所禁发割等场严蒸分间产统接。、理生系直统间整多调氨系装品较空用冷包产员的采制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第6.2.7条,氨制小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5.8中毒和窒息生款健隐技现隐实或公通患向职者全二立故取发故如会息员隐时理或安第建事采时事当大信人故及管会。国条当全,及。应工、业事当督大告和一应安度,患
2、况职会从大应监工报共十位产制施隐情过大向重况产职会民四单生理措故理通表式,情生和大人第营实治理事治并代方中理全门表华经落查管除查,工等其治安部代中法产并排、消排录职栏。查有的工产生全患术并患记者示报排负责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工的罚款;生产另营单位拒对其直接费责盂主管N员和金也直接贲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快速冻结装置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快速冻结
3、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由,作业间结构完整,且作业问内作业同一时间作业人员人数不应超过9人。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5.9条中毒和窒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4、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3制冷系统的及与物引炸的房机备筑,爆害机缩设构足、伤冷区助德不灾身。制冷辅边距火人况氨制其周间发和情氨制冷机房的制冷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布置,应符合GB50072的相关要求。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5.12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g总容积大于30立方米的室外液氨储罐(区)与基地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附录A的要求。制冷系统加氨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不足,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制冷系统加氯站应设
5、在机房外,并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和通畅的应急通道。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制冷系统设于室外的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集油器等制冷设备及加氨站有非操作人员进入,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设于室外的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集油器等制冷设备及加氨站,应设危险作业场所等安全警示标识。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5.12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
6、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设于室外的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集油器等制冷设备及加氨站,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
7、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于冷器设灾况设制氨阳火情设于室外的氨制冷机组、贮氨器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氨制冷机房未规范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氨气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氨泵及贮氨器的上方。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
8、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制冷系统空气中氨浓度超标未报警并自动开启排风设施,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50X10”nil/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型事故排风机。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5.12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9、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冷凝器未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水冷冷凝器未设断水报警,蒸发式冷凝器未增设压力表、安全阀及风机故障报警,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冷凝器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水冷冷凝器应设断水报警装置;蒸发式冷凝器应增设压力表、安全阀及风机故障报警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
10、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贵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事故排风机选型不符,或者未安装人工控制按钮,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氨制冷机房应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机,在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人工控制按钮。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
11、5.10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制冷系统未制热管霜紧,爆害统者气融及置、伤系动或供置制装灾身。冷自,霜设控断火人况制用霜融未力切发和情氨采融氨道压急引炸的新改扩氨制冷系统的热氨融霜应采用自动控制融霜。热氨融霜供气管道应设置融霜压力控制及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应采用自动控制,并在制冷装置30米以外设置人工按钮。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5.13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室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1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制球不道范火人统钢者门管规发和情系用或阀力术引炸的冷专,铁压技,爆害制用门铸合全求、伤。氨采阀墨符安要灾身况氨制冷系统应采用
13、专用钢制阀门。已建成投产的制冷系统若采用球墨铸铁阀门的,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氨制冷系统安全阀的泄压管出口设置高度,以及防雷、防水和防杂物措施不符合要求,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氨制冷系统安全阀的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米并采取防雷、防水和防杂物进入的措施。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制冷系统氨管道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及人员密集场所,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氨管道不应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及人员密集场所。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
14、第5.13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15、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制冷系统未有效安装氨专用压力表,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制冷系统压力容器、加氨站集管,以及氨液体、气体分配站集管和空气分离器的回气管,均应安装氨专用压力表。安装位置距操作者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米。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8条火灾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制冷机房内有可燃物,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制冷机房内不应存放可燃物,不应使用明火、电炉等。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9.8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
16、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压力容器未有效检验检测,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应定期检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使用。校验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9.3条火灾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
17、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故类型3制冷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制冷系统未有效设置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制冷系统应在制冷机房和安装有快速冻结装置的加工车间等场所设置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监控信号应满足异地调用的需求,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应小于30天。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3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O中华人民共和
18、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安全警示标识氨制冷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安装有氨制冷设备的制冷机房、设备间、库房、车间等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应在进入该区域前,设置“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警示牌。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19、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4安全警示标识关键操作部位场所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制冷系统加氨站、集油器放油口、调节站操作阀组、紧急泄氨器、空气分离器、贮氨器、配电柜等关键操作部位应设置指导
20、操作作用标示牌。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5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危险源区域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在液氨使用区域明显位置
21、悬挂“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6条压计机显#v尔切瓜压力容器液位计应有保护装置。液位计最高和最低液位应有明显标记。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9条制冷设备和管道未标注色标表明介质类别和流向等信思,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制冷设备和管道应按照GB2893和SBJ12的要求涂刷色漆或粘贴色标,并标注设备和管道内介质类别和流向等。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9.10*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5个体防护设施日常检维修作业未配备所需的有效防护器具,
22、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制冷机房应配备日常检维修作业所需的有效的防护器具,过滤式防毒面具、橡胶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应满足一人一具。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10*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3、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制冷机房控制室未配备应急抢救物品,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制冷机房控制室应配备适量保质期内的酸性饮料或食醋、2%硼酸溶液、生理盐水等应急抢救物品。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11条制冷机房门口未配备卫生防护设施,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在制冷机房门口适当位置安装洗眼器、淋洗器,并需要作防冻保护,洗眼器使用后的排水要引流,不应随意流淌。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6安全
24、通道安全出口及安全门和安全通道未保持畅通,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安全出口及安全门和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12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贲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贲任。厂区内
25、未有效设置风向标,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风向标应置于便于人员观看的位置。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7.1条7检修维护作业检修维护作业时未对保温材料、易燃品等有效隔离,引发火灾、爆炸的情况。检修维护作业时,高温热源、电气焊、机械切割等产生火花的作业应与保温材料、易燃品进行有效隔离。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9.9条火灾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
26、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8防雷设施防雷设施未定期检测,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的情况。防雷设施应定期检测。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9.5条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各有养负责人或寅其为:一7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雪至第五项的规4元以上五万元以年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贲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