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质性环境规制、财政分权与绿色创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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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质性环境规制、财政邠与绿色创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十九大将“绿色发展”与坚持“创新驱动”的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引O绿色创新兼具“创新”和“绿色”两种特性,既体现了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又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是解决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冲突的重要手段。环境规制政策不仅是治理污染外部性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企业绿色创新的源驱动力1。但环境规制政策能否有效执行与分权制度有关2。因此,有必要从财政分权视角考察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目前关于财政分权与环境规制及其相互结合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涉及尚少,财政分权制度作为了央地政府基本的制

2、度配置,与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作为相辅相成。财政分权与环境规制的如何影响城市绿色创新的发展?三者之间存在怎样的影响机制?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对于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绿色创新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研究假设(一)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创新的直接效应根据“成本效应”和“波特假设”理论,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呈“U型”。而“绿色需求引导”和“公众舆论监督”的存在,也使得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呈“U型”。正式环境规制通过政府或行政部门的直接命令与控制对社会主体施加影响,一方面,“成本效应”认为在高强度的正式环境规制约束下,企业需要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生产流程的调整,这无疑增加企业的

3、管理成本和运营成本,并且成本的增加又会进一步挤占企业的研发资金,从而抑制企业的绿色创新活动。另一方面,“波特假说”认为企业为了规避高昂的规制成本,会通过绿色工艺创新提升企业的污染治理能力,并且技术创新带来的收益会抵消环境规制带来的环境成本增厚企业利润,促进企业的绿色创新活动。假设1a: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之间存在“U型”非线性关系。非正式环境规制是公众环保意识的集中体现,一方面,非正式环境规制通过政府、学校、和环保NGO等组织或团体对社会公众进行环保教育,培育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开展绿色消费,这会影响企业的供给结构,促使企业进行绿色工艺创新,改良生产流程,推动产品向绿色产品转型。另一方面,当非

4、正式环境规制为带来较大的舆论压力时,会增加企业的舆论公关成本。同时,舆论迫使企业减少排污行为,企业的生产成本相应增加,从而挤占企业的研发支出,不利于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开展。假设1b: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之间存在“U型”非线性关系。(二)财政分权对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的调节效应财政分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必然通过影响特定环境下的行为主体才能真正发挥效用3。一方面,在财政分权两种激励机制下,地方政府推动辖区绿色创新发展的动力将进一步强化。环境规制作为政府进行辖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环境保护意识与污染治理能力的体现。在财政分权背景下环境规制规制效率得到改善4。另一方面,由于生态绩效作为地方政府

5、的绩效考核指标之一,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获得更多和财权和事权5,因此在投资时地方政府会考虑环境状况以及民众诉求,制定与本地的现状相适应的政策制度,环境规制政策将具备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提升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实施效率,有助于城市绿色创新的实现。假设2a:财政分权在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中有正向调节作用。假设2b:财政分权在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中正向调节作用。二、研究设计(一)数据来源本文选取的样本为2005-2018年中国285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数据均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部分地方统计局,在实证中除绿色创新数据外对所有变量取对数处理。(二)变量定义绿色创新

6、:本文运用SBM模型测算城市绿色创新水平。将地方科技从业人员数以及地方财政支出中科技投入作为绿色创新投入变量。用专利申请数作为绿色创新的期望产出指标。将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以及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作为绿色创新的非期望产出,具体数值运用MAX-DEA软件测算。正式环境规制用烯权法对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以及污水集中处理率三个指标进行综合测度。非正式环境规制用烯权法对工资水平、人口密度以及教育水平三个指标进行综合测度,其中工资水平用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表示,教育水平用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表示。财政分权:为全面考察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权程度,财政支出分权水平:用地区人均一般

7、公共预算财政支出与当年全国人均总预算财政支出之比衡量。在控制变量中,外商投资:选取各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表示,并用历年的美元年平均汇率将其折算为人民币。政府干预:用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支出与地方生产总值之比衡量。地区交通水平:用人均实有道路面积数衡量。地区产业结构:用第二产业占比除以第三产业占比衡量。(三)估计方法为考察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模型:在式(1)中,giit为被解释变量,表示绿色创新水平,1.giit为滞后一期的绿色创新水平。X为解释变量,分别表示正式环境规制、非正式环境规制。X2分别表示正式环境规制、非正式环境规制的二次项。Control

8、为各控制变量,Ai为个体固定效应、t为时间固定效应,钳为随机扰动项。、表示待估参数。为进一步考察财政分权对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和绿色创新的调节效应,构建如下模型:在式(2)中,Infediit表示财政分权水平、XInfediit分别表示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与财政分权水平的交互项,用于考察财政分权的调节效应。丫1、丫2表示待估参数。其余变量参考式(1)。三、实证分析(一)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直接影响表1给出了系统GMM模型下,绿色创新滞后项以及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回归结果。表1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创新的实证检验各模型中绿色创新滞后一期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下均显著为正,表明我

9、国绿色创新的发展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具有显著的正向积累效应。模型(1)中,非正式环境规制的二次项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整体上呈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关系。模型(2)中,正式环境规制二次项系数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整体上呈现出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动态变化过程,实证结果验证了假设1a。从控制变量来看,交通水平和外商投资对绿色创新的影响为正。政府干预和产业结构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显著为负。(二)财政分权对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的调节作用表2为运用系统GMM模型考察财政分权对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调节作用的影响。在表2中,财

10、政分权的回归系数分别在5%和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财政分权有助于绿色创新活动的开展,在模型(3)中,正式环境规制与财政分权的交互项系数为0.0129,在10%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财政分权在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之间产生了正向调节效应,财政分权下正式环境规制政策具有更强调动性和针对性,增加了正式环境规制的灵活性,有助于绿色创新活动的开展。非正式环境规制与财政分权的交互项为0.0297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财政分权在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的影响中存在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财政分权提高了普通社会民众的政治参与意识,非正式环境规制主体的政治积极性得到提高,有助于监督和约束地方政府的投资偏好行为,

11、进而促进政府参与城市绿色创新活动的效果,支持了假设2a、2b。表2财政分权调节效应的实证检验四、结论与建议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整体上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存在“U”型非线性关系。二是财政分权在正式、非正式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中均存在正向调节效应。因此,政府需要优化分权体制,明确地方政府在环境规制中的事权与职责。健全地方环保责任机制,按照责权对等原则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在环境规制中的权责利益,引导规范地方政府良性竞争;规范地方激励机制,避免地方环境规制政策扭曲。深化地方政府官员的晋升考核机制改革;制定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政策体系。无论在监管还是执行的过程中,应有的放矢,目标明确。针对不同财政分权水平、区域发展水平以及行政等级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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