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权婚外性关系与法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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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权婚外性关系与法律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配偶权婚外性关系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配偶权作为婚姻关系中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婚外性关系,作为配偶权的一种侵犯形式,不仅对个人和家庭造成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上的争议和挑战。本文首先将对配偶权的基本定义和内涵进行阐述,明确其在婚姻法律中的地位和作用。接着,文章将分析婚外性关系的定义、特点和表现形式,以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和后果。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深入探讨婚外性关系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等。二、配偶权的法律保障配偶权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基本权利,其法律保障至关重要。各国法律体系中,配偶权通常受到民法典

2、、家庭法、刑法等多部法律的共同保护。这些法律条款不仅规定了配偶权的内涵和外延,还明确了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在民法典中,配偶权被视为婚姻关系的核心权利,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继承权等并列。法律明确规定,配偶双方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扶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配偶权,包括身体权、精神权、财产权等。在家庭法中,配偶权的保护更加具体和细致。例如,法律规定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同居义务、互相扶养义务等,这些都是配偶权的重要内容。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离婚制度,对于因一方侵犯配偶权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受害方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并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在刑法中,对于

3、侵犯配偶权的行为,如重婚、通奸、虐待等,都有明确的罪名和量刑标准。这些规定旨在通过刑罚手段严厉打击侵犯配偶权的行为,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配偶权的神圣不可侵犯。为了更加全面地保障配偶权,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性别平等法等,从多个角度对配偶权进行保护。这些法律不仅关注婚姻内部的关系,还关注婚姻外部因素对配偶权的影响,如家庭暴力、性别歧视等。配偶权的法律保障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保护体系。通过民法典、家庭法、刑法等多部法律的共同作用,确保配偶权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配偶权的法律保障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三、婚外性关系的法律规制婚外性关系,即配偶一方与婚外

4、他人发生的性关系,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法律规制的难点。这种行为不仅可能破坏夫妻间的信任,还可能对家庭稳定、子女成长以及社会秩序产生深远影响。各国法律都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规制。在法律层面,婚外性关系通常被视为侵犯配偶权的行为。配偶权,作为婚姻关系中的核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忠实义务、同居义务等。婚外性关系显然违反了忠实义务,受害配偶在法律上有权寻求救济。针对婚外性关系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个层面。在民事方面,受害配偶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刑事方面,一些国家将婚外性关系视为重婚罪或通奸罪的构成要件,对过错方进行刑事处罚。行政

5、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规,规范社会道德风尚,对婚外性关系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对婚外性关系的规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既要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过度干涉个人的私生活自由。法律还应当关注婚外性关系背后的复杂社会因素,如个人心理、家庭环境等,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婚外性关系的法律规制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期待能够形成更加合理、有效的法律规制体系,以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平衡。四、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的法律冲突与协调在现代社会,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之间的法律冲突日益凸显。配偶权作为婚姻制度的核心,

6、旨在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夫妻间的相互忠诚。婚外性关系的存在,无疑对配偶权构成了挑战。这种冲突表现在法律层面上,即为如何平衡个人的性自由权利与婚姻关系的保护,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的法律冲突,一方面源于传统婚姻观念与现代性观念的碰撞。传统上,婚姻被视为一种终身的、排他的契约,配偶权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在现代社会,随着性观念的开放和个人自由权利的强调,婚外性关系逐渐得到一定的社会认同。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得法律在保护配偶权与尊重个人性自由之间产生了冲突。另一方面,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的法律冲突也源于法律制度的滞后性。现行的法律制度往往是在传统社会背景下制定的,难以适应现代社会中

7、婚姻观念的转变。这导致了法律在处理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问题时,往往显得捉襟见肘,难以做到既保护配偶权,又不侵犯个人的性自由权利。为了协调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的法律冲突,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针对现有法律制度的不足,我们应加强立法研究,制定更加全面、细致的法律条款,以应对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之间的法律冲突。同时,我们也应关注法律的实施效果,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其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强化法律教育。通过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众对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减少法律冲突的发生。我们应鼓励人们尊重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夫妻间的相互忠诚,同时也应尊重个人的性自

8、由权利。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处理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纠纷时,我们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通过调解、协商等多元化手段解决纠纷。这不仅可以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也可以尊重个人的性自由权利,实现法律冲突的协调与平衡。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的法律冲突与协调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我们应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法律教育和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等方式,努力寻求配偶权保护与个人性自由权利之间的平衡与和谐。五、完善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法律制度的建议明确配偶权定义与范围:法律应明确配偶权的定义和范围,使其更加具体和清晰。这包括配偶间的忠诚义务、相互扶持义务等,并应明确违反这些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婚外性关系法律

9、责任:对于婚外性关系,法律应强化相关责任追究,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有助于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和配偶权的尊严。完善证据收集与认定机制:针对婚外性关系取证难的问题,法律应完善证据收集与认定机制,如允许采用间接证据、推定等方式,降低受害方的举证难度。加强法律教育与宣传: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配偶权和婚外性关系的认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处理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纠纷时,应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等,以便当事人能够选择更加灵活和便捷的方式解决纠纷。保护受害方合法权益:法律应关注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同时,应

10、建立健全的援助机制,为受害方提供法律和心理支持。完善配偶权与婚外性关系法律制度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明确法律定义、强化法律责任、完善证据制度、加强法律教育、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保护受害方合法权益等。这将有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六、结论本文深入探讨了配偶权婚外性关系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和案例的梳理分析,我们发现婚外性关系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不仅涉及到个人的情感选择和道德判断,更引发了法律层面的诸多争议。配偶权作为婚姻关系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其受到侵害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婚姻关系的稳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对

11、于配偶权婚外性关系的认定和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和模糊地带。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以及社会文化背景都对此产生了影响。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差异和因素,以实现法律的公正、公平和适应性。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婚姻关系和配偶权的认识也将不断深化。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调整相关法律制度,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于婚姻伦理、家庭责任和个人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自觉性和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的良好秩序。参考资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开放,非婚同居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普遍。这种

12、生活方式在法律上的地位却一直备受争议。非婚同居在同居配偶间的法律效力问题更是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非婚同居是指未婚男女双方自愿、持续地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行为。目前,非婚同居现象在全球范围内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一些西方国家,非婚同居被视为是一种可接受的、甚至是被鼓励的生活方式。在非婚同居关系终止时,同居配偶间的财产分配往往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由于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同居配偶无法享受法定夫妻财产制所带来的权利和保护。这意味着在分手时,双方需要自行协商财产分配方案,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非婚同居关系中的家庭暴力问题

13、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和保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同居配偶往往难以获得与正式配偶相同的救助和保护。在非婚同居状态下,同居配偶之间通常没有法定的继承权。这意味着在某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可能无法依法继承遗产。非婚同居关系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同样棘手。由于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同居配偶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为了更好地保护同居配偶的权益,我们首先需要从法律上明确非婚同居的地位。这可以通过立法来实现,规定非婚同居为一种合法的生活方式,并对其法律后果进行明确规定。除了明确非婚同居的法律地位外,我们还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填补现有法律体系中的空白。例如,制定专门针对非婚同居家庭暴力的法

14、律条款,为受害者提供更多保护和支持。为了更好地管理非婚同居关系,我们可以建立相应的登记制度。通过登记,政府可以更好地了解非婚同居现象的现状和趋势,并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同时,登记制度也有助于减少非婚生育和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非婚同居现象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宣传教育,我们可以引导人们理性看待非婚同居现象,减少社会歧视和偏见。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法律上的地位仍然较为模糊。为了更好地保护同居配偶的权益,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非婚同居现象的认识和理解也是必要的。只有我们才能建立

15、一个更加公平、包容的社会。婚外情(英译:ultra-marriagelove)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是一个十分让人头疼的家庭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婚外恋”从字面上它是一场恋爱,但从实质上它不过是一个偷情、偷性的过程,这是由男女性别不同,生理心理不同所带来的必然区别。在婚外两性交往之中,男人往往重性,女人则习惯于重情。婚外情(extramaritalaffair)是指男女双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而产生的感情,俗称偷情。通常表现为背着老婆(或丈夫)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婚配妻子(丈夫)之外的情人。婚外情一般

16、处于隐蔽状态,是婚姻生活的定时炸弹,常引发复杂的社会问题。婚外情一般有两种发展方向:一种是发展为婚姻关系,另一种是家破人亡,人财两空。婚外情一词的含义因人而异,有些人用来形容的行为在另一些人看来并不适用。显然,女性较为倾向将婚外情界定为一种具有感情深度的关系,把自然发生的婚外性行为视为拈花惹草或是红杏出墙。甚至不忠这个看似明确的语词,定义也不一致。在男性中,有半数觉得在外地出差跟应召女郎发生性关系,并不算是真的不忠。在他们看来,不忠的定义是喜爱别的女人,经常与她约会,把部分家庭收入花在她的身上。这些定义上的暧昧不明,部分原因是对于我国婚外情的频率,以及对于最常见的婚外情形式,缺乏一致的专业意见

17、。人们对婚外恋的态度,可以从以下的称谓中看出变化:通奸一第三者一婚外恋。“通奸”这个词汇不仅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而且在某一特定时期还被当作犯罪行为。而“婚外情”显然是个中性词,甚至会因为一些特殊色彩而为某些人津津乐道。婚外恋的结果无非是两种:一是打破当前的组合转向新的组合;二是疯过吵过闹过之后退回去。而都市白领的婚外恋多数选择了后者,只想获得婚外感情的刺激,却懒得离婚。现代情感专家普遍认为,婚姻的维持和完满少不了性爱。“爱情像水泥,性爱是钢筋,和一起叫混凝土。”结婚首先是文明社会必要的一种程式,结婚证是进入性爱王国的一种官方护照,它的存在表示这对男女可以自由地进行性活动。但也正因为自由,才使得

18、夫妻性爱中的精神满足和肉体快感逐渐减少,因为婚前那些美好的幻觉慢慢消失了。正如弗洛伊德所言:“合法结婚之后的性行为并不能对婚前性生活受到限制作出足够的补偿。一般而言,它仅许可夫妻间少数的几种能导致生育的动作来寻求满足,因为这样一个缘故,婚后美满的性生活只能维持几年时间。”因为社会观念的开放,现代人自我意识越来越强烈,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很多都开始对性生活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婚姻中的性爱变得单调乏味,是导致现代都市白领走向婚外情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现代情感道德和性道德也给婚外情带来某些伦理上的依据。在电影第三者里,妻子面临着一种尴尬的逻辑推理:面对婚姻,情人无疑是第三者;而面对感情,妻子却成了

19、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这种感觉和感情至上的伦理观念,让某些人可以打着追求爱情的幌子,去追逐婚姻之外的情和性。当所有的美丽都经不起现实的磨砺,当所有的期待都如肥皂泡般在风中破裂,人生便只剩下平平淡淡的现实。生命渴望的新鲜事物,包括现代都市人的婚外恋情,都会与婚姻等许多看似美好的事物一样,美丽、多彩,却脆弱、短暂。在像肥皂般绮丽,烟花般绚烂之后,重新归于平淡、归于庸常。现代都市白领是一群躁动而现实的人,多数人的婚外情只不过是婚姻生活中的一个小小插曲。经过了种种无主题变奏之后,这些出过轨的丈夫或妻子,最终多又回到了家庭及“结发”配偶的身边。如果现实生活中的婚姻质量不高,就难以经受婚后感情的波折和打击。以

20、金钱、地位、容貌、住房等为条件缔结的婚姻占有相当比重,造成了婚姻关系的不稳定性。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否,取决于夫妻双方对婚姻生活的满意程度,这种满意程度与对婚姻原有的期待值有关,同时也受自我感受和外向比较两种参照系的影响。自我感受参照系是一种涉及肉体和心理的自我感受,是婚姻关系最直接、最基本的体验,对婚姻关系的稳定十分重要;外向比较参照系是通过对他人婚姻关系的评估而引起的心理感受。一对婚姻关系自我心理感受很差的夫妻,在和他人的婚姻相比较时.,往往会强化他人婚姻中的美满和对自己婚姻的不满。在一定条件下。这种情况比较容易促成婚外恋情,并通过和婚外恋人产生的感情同自己的配偶相比较,使婚姻的矛盾激化,加剧

21、婚姻的不稳定性。从实际情况看,中国的婚外恋呈逐年增多趋势的原因相当复杂,而并非因为缺乏真正的离婚自由。一些已经“死亡”或应该“死亡”的婚姻固然应该以离婚告终,婚姻和家庭决非纯属个人私事,在婚者必须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承担社会责任的优良文化传统并未在中国人心中泯灭。一些出现夫妻矛盾的家庭在受到各方面(包括工作单位、婚姻登记机关、家人及邻里)舆论的干预时,不愿贸然离婚;有些当事人则因为受子女、住房、经济等条件的限制,感到离婚的代价太大而却步,这样的当事人并不一定转而寻求婚外恋情。发生婚外恋情,更多的是出于性本能的缺乏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喜新厌旧,不重视婚姻双方的感情巩固。尤其是受西方性自由的消极影响

22、,在权钱许可的条件下,婚外性行为大量发生。这是社会道德风尚衰落的表现,而非没有离婚自由。胡思乱想不如完善自己女性的细致、认真、敏感,使她们在某些方面比男性更有优势。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女性也有心胸狭隘、多疑、偏执、完美主义、情感脆弱等缺点。在我们心理咨询门诊就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案例:熔儿在搬家时偶然发现了丈夫过去的一本日记,了解到丈夫以前和恋人之间的一些事情。从此,她就天天审问丈夫这是怎么回事,而且她自己还把日记反复看了多遍,熟记在心,走到哪里,都会回想起丈夫过去是否和别人来过这里,做了什么,等等。这令她非常痛苦,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白天也无心工作。他们的孩子都上小学了,熔儿不想和丈夫离婚,但

23、也不能原谅丈夫,就这样互相折磨,使丈夫也痛苦万分。分析:有许多女性虽然没有上述这样极端的行为,但她们也还是常常容易怀疑丈夫或男友的忠诚,把很多精力用于胡思乱想。她们不仅对对方缺乏信任,更缺乏自信。我经常问她们,人生的时间有限,我们拿多少时间来真正考虑自己的生活、工作和娱乐呢-我们是否值得把这么多的时间来想一些不相干的人和事呢-有些人听后会恍然大悟,觉得自己是应该多考虑自身的成长,与其像看贼似的看住丈夫,把自己折磨得心神俱损,容貌憔悴,还不如更关注提高自身素养,完善自己。别让自己变成碎嘴婆女性对待爱情的态度在结婚以后会有一些变化,不自觉的表现出要制服丈夫,而不是尊重丈夫。新婚夫妻在甜蜜的同时总是

24、避免不了许多争吵,焦点就在于“谁说了算”。案例:小关夫妇刚刚结婚半年多,却为一些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平时温文尔雅,可在家里吵起架来却是另一付面孔,为什么呢?原来是为了争夺家庭中的“领导权”!丈夫以前自由自在惯了,东西随手乱放,不太注意小节,小关就不能容忍,一定要改造他。等丈夫一回来,小关就盯着他,一会儿嫌他碗没洗干净,一会儿嫌他乱扔袜子,变得越来越爱唠叨。丈夫觉得家就是放松的地方,结果搞得比在单位还紧张,于是越来越不爱回家,而妻子的抱怨也就越来越多,形成恶性循环。女性的快乐来源于自己女性的情感是丰富的,容易多愁善感的,那么女人的快乐应该来源于谁-许多女性埋怨丈夫爱

25、她不够,对她不浪漫,不体贴,不理解,自己感到很烦恼。案例:小羽的丈夫以前对她特别关爱,经常要送她小礼物、卡片什么的,情书也往来频繁,令她感到非常幸福。可结婚几年后,丈夫的工作越来越忙,对她也越来越冷淡,竟然忘记了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和她的生日,使她特别难过。是丈夫不爱自己了吗-还是另有所爱-她开始怀疑有没有永恒的爱情。分析:其实,夫妻两人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从浪漫到现实,从鲜花到果实。过去丈夫经常送卡片,就得考虑给家里挣房子挣车了。刚结婚的3年内,两人处于迷恋期,之后就进入依恋期了。女人应该考虑自己创造快乐,而不是等待别人给予快乐,不能变成感情的乞丐。女人可以有自己的社会交往、

26、自己去购物、健身、旅游、学习新技能,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才能更快乐,而且影响得丈夫也快乐。集婚外情故事、案例、法律为一体,旨在为用户提供更优质、高效、有序的网络平台,为社会大众提供更真实、便捷、及时的信息渠道。怀旧型。当事人对现实婚姻不满意,进而与旧日的恋人、知己或好友产生婚外恋情。情投意合型。夫妻双方在理想追求、生活情趣等方面缺乏共同语言或婚后感情交流不足,导致另寻知音而发生的婚外恋情。寻求安慰型。夫妻两地分居或一方对另一方的冷漠、虐待等原因,使深感孤独、失落和屈辱的一方从婚外异性身上寻求抚慰和满足,因而发生婚外恋情。感恩回报型。多见于已婚女性因图报异性对自己的帮助、搭救之恩,混淆友情与恋情

27、界限而产生的婚外恋情。崇拜型。对婚外异性的才华、魅力由敬慕到爱慕,进而发生婚外恋情。多见于女性。报复型。配偶一方爱情转移,另一方为取得心理的暂时平衡或报复对方而与婚外异性交往,进而产生婚外恋情。拜金型。配偶一方对金钱有强烈的渴望或对家庭经济条件不满意、不知足,外面接触有钱人并产生婚外情,以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求子型。夫妻之间因另一方不孕、不育或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为满足想要孩子的欲望,与他人生孩子并产生婚外情Q花心型(多在男性上体现)。一些人有钱有地位了,既要“家里红旗不倒”,又要“外面彩旗飘飘”,在外面到处拈花惹草,进而产生婚外情。婚外恋是当今社会中的一个较普遍现象,大多数人对婚外恋持否定

28、和反对态度。婚外恋现象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是复杂的,不能采取简单的处理方式,关键是提高婚姻的质量。尽管婚姻质量有待提高,但是爱情婚姻仍是主流。同时.,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人们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除不幸的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恋不但会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也是损害自己配偶利益和对配偶人格价值不尊重的行为,这是道德和情理所不允许的。当夫妻生活出现矛盾时.,需要正视并正确地予以处理。在婚姻关系未解除之前,忠诚是婚姻关系的基本要求。保持性爱的专一性,实行一夫一妻制是中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外恋正是对合乎人性的一夫一妻制的挑战。一夫一妻制反映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和道德的进化,并最终表现为男

29、女双方对对方人格价值的尊重,婚外恋行为也有悖于此。不论在中国,还是在流行“性自由”、“性解放”的西方,婚外恋均为大多数人所否定和反对。“婚外恋”从字面上它是一场恋爱,但从实质上它不过是一个偷情、偷性的过程,这是由男女性别不同,生理和心理不同所带来的必然区别。在婚外两性交往之中,男人往往重性,女人则习惯于重情。研究表明,男人好色出自天然。一些男人既要“家里红旗不倒又要“外面彩旗飘飘”,恨不能踏遍天下芳草,纵使佳丽三千,也仍追美猎艳。追求美色成为这些男人的一大乐趣,在一些男人眼里,女人不过是件衣服,穿旧了就脱下来;女人不过是道饭菜,吃腻了就换口味。如此,外面光鲜的女人就成了一道道刚上桌的美餐,让男

30、人流连忘返,乐此不疲。在社会激烈的竞争中,一些男人一旦取得了好的岗位,取得了足够的金钱,就开始琢磨如何拥有更多的女人。这些男人和不同的女人上床,这些男人未必去考虑对方的感受,而只想证明自己雄性十足,借此满足自己的征服欲望。看见一个又一个女人被他征服,这些男人陶醉其中。所以在婚外恋中这些男人或许动情,但更多的时候是滥情。一些男人喜欢追求刺激,不安于平淡的生活婚姻对一些男人来说是一种束缚,但是这些男人挣脱不了这个枷锁。在衣暖饭饱的情况下搞刺激性的活动。但这些男人不愿承认自己是寻花问柳的行径,而是裹上美丽的“婚外恋”的外衣。正是这件外衣迷惑了女人。这些男人的终极目标就是性。这些男人是把情和性分开对待

31、的,那样就叫做洒脱。这些男人需要洒脱和浪漫,这些男人的浪漫就是如鱼得水的享受性,同时不受到任何情感的束缚。研究表明,婚外恋的女人是因爱生性,因为这些女人可以享受无性的爱,但如果没有爱的前提这些女人是绝对不允许性的发生的。所以这些女人的情感一旦在家庭里受到了伤害,这些女人会采取分床睡以此来抗衡男人的性。但是长久的抗衡会让这些女人的内心更加的孤寂,因为这些女人天生就是需要情爱浇灌的。平淡的婚姻生活让这些女人看不到激情,听不见柔情的话语。繁琐的家务事,让这些女人破灭了梦想。在这些女人不能忍受没有情爱的日子里,就会选择婚外恋,所以这些女人在婚外恋中追求的是一种情。一些婚外恋的女人的依赖思想也决定了她在

32、婚外恋中需要追求一种情。工作压力,经济压力,生活琐事的压力在丈夫不能沟通的情况下,这些女人需要找个人来听她静静的述说,需要在情感上找到寄托。婚外恋中的男人正好是这些女人的忠实听者,也带来甜言蜜语,给予这些女人慰藉。宽容是基础:因为,你把对方的不忠在亲友面前和盘托出,而你俩仍未分手的话,那么你就陷入两难境地:既要弥补你业已破碎的婚姻又要改善亲友与对方的关系,而且,亲友们通常都会对对方冷眼相待。保持自尊自爱:相反,当发现对方负心后,仍一味迁就,那么结局更可悲。结局是对方在出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无可救药。正确的做法是,受损的一方应保持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在严正地指出对方的错误并发出警告的同时,也

33、应耐心、细致地帮助对方摆脱困境。清楚问题症结:导致对方发生婚外情的因素很多,其中有心理的,生理的,对症下药,双方应在心平气和的条件下推心置腹地进行沟通与分析,令你们冰释前嫌,避免对方再一次陷入婚外情中。2013年2月25号,省妇联发布2012年信访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全省妇联系统2012年共受理女性信访投诉7552件次,婚姻家庭权益仍是信访主诉求,占信访总量的1%,家庭暴力、婚外情、妇女财产权益等问题比2011年有所上升。全省共受理家庭暴力案件1878件次,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投诉的7%,从投诉看,家暴频繁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男性道德观念、家庭责任淡化,当女方对男方

34、表示不满,埋怨男方对家庭不负责任时,会遭致男方的辱骂,甚至殴打。二是男性不良行为所致。施暴的男性有的脾气暴躁、有的有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当某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或妻子干涉他们的不良行为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三是男尊女卑封建残余思想仍存在,尤其在偏远的农村更是根深蒂固。很多人认为老公打骂老婆是天经地义的,一些男性将妻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毫无顾忌。加之许多女人好面子,家丑不外扬,逆来顺受助长了家暴的发生。四是部分家庭因下岗、经济收入拮据,女方经济上不独立,导致对男方的依赖,从而降低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在生活中经常遭男方打骂。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婚姻家

35、庭类的2%,多数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大多数家庭由男性占经济主导地位,女性对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清楚,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男方因隐匿财产、捏造债务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现象非常普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掌握,在离婚案件中自然对女性不利。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夫妻的住房在男方单位或在婆家,或是男方单位不同意,或是居住婆家不便利,法院将住房判决归男方使用,妇女离婚后无安身之所,成为弱势群体。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希望能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往往因为经济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造成心理上的痛苦,财产问题导致子女抚养权难以取得。全省妇联系统共受理婚外情投诉420件次,占婚

36、姻家庭权益类投诉的1吼婚外情已成为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也给子女的健康成长投下了阴影。因婚外情导致夫妻关系恶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家暴逼迫女方离婚尤其突出。省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介绍,信访案件中主要涉及过错赔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由于婚外情的取证难度大,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难以得到损害赔偿,而部分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明了,在离婚诉讼中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分割财产的要求。在给予这些妇女法律指导时,省妇联强调证据的保留和采集,并推荐优秀律师对具体财产问题给予解答,尽力帮助这些妇女在失去家庭的情况下更加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全省妇联系统共受理恋爱同居引发的各类纠纷投诉案件206

37、件次,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投诉的5虬从投诉上看,恋爱同居最终造成伤害的往往都是女性,然而女性在选择同居时多认为同居是走向婚姻的第一步和决定性的一步,男性同居者则多半认为那不过是一种过性生活的机会,无需什么承诺。我国同居关系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与保护,女性在同居中怀孕、堕胎、引产造成的健康损害或未婚生育子女难以得到男方的赔偿或补偿。老年人赡养、子女抚养教育、夫妻矛盾调解、女童遭受性侵害、离婚后子女探视及抚养费追加等问题的咨询投诉,也占有一定的比例。精神婚外恋:男女双方都有各自的家庭,感情很好,也有亲密行为,但却始终没有发展到那最后一步一发生性关系,一直保持着这种既彼此依恋,又不“越轨”的暧昧关系。为什

38、么会出现这种精神婚外恋呢?人都有一种求新求异的心理,一种体验长期不变,就会感到乏味,渐渐地由熟悉、习惯转为淡漠,甚至于反感,就如同一种美味顿顿不变地吃下去就会腻烦一样。这时,注意力就很容易被另外的新奇目标所吸引,甚至于干脆主动去寻找新目标。表现在家庭中也是婚后几年是夫妻真正了解并确定以后生活方式的特殊阶段,夫妻间优缺点的充分展示,个性的接触更加充分,婚前的期望与婚后现实生活的不符等。所有这些,使夫妻极易引起矛盾。还有夫妻俩朝夕相处,也就很难有新奇的美妙之感了。除极少数夫妻外,大多数夫妻之间那种令人激动的情爱成分已很少。至于那些只注意“过日子”,而不在乎夫妻感情,甚至“内战”不休的夫妻,怎么能不

39、受家庭之外异性力量的吸引呢?精神婚外恋不同于一般的以性关系为内容的婚外恋,它多发生在知识阶层,这些“斯文之人”考虑到脸面、名誉、地位及已有的家庭稳定等方面,加之道德的自我约束,便把这种要求限制在仅仅是感情的体验方面。虽然精神婚外恋不像一般发生性关系的婚外恋对家庭的威胁那么大,但是也会给夫妻感情带来一定的影响,何况精神恋爱与发生性关系之间只是一步之遥。为防止精神婚外恋的发生,或为了把另一半从“情敌”手中夺回来,夫妻之间有必要进行感情的调适。充分配合,保持和谐。许多人都希望自己的配偶跟自己有同样的好恶,否则会大感失望与孤独。其实不妨提醒自我,双方不同的爱好能使婚姻生活更加多姿多彩。例如,丈夫喜欢社

40、交,也会有助于妻子广结朋友,或是妻子喜爱娱乐,可以鼓励丈夫一起参加。勿忘过去甜蜜时光。美国的一位心理学家指出,如果你跟丈夫经常怀念过去的罗曼蒂克时光,夫妻间也会跟恋爱时一样相处。可以做一些恋爱时喜欢做的事,如看电影、跳舞。唱卡拉OK,多留些时间谈心,一起看影集,上下班接送等。做个好听众。不爱听对方说话,是导致许多夫妻婚后矛盾的最常见原因。让配偶知道正在听其讲的话,即使不同意配偶的观点,也能令他感到配偶对其的了解和重视。所以,每当配偶讲些什么,不妨留意,甚至把电视机关掉或把手中的活暂时放下。多理解,常交流。一对夫妻说,婚后因为受到别人的影响,开始用否定的眼光看待对方,不久便使夫妻关系陷于窘境,而

41、当他们试着互相理解时,婚姻危机也得到缓解,挽救了一个行将破裂的家庭。夫妻间经常交流思想,相互沟通,共操家务,会有助于造成一种亲密感,平息不满情绪,消除隔阂。让生活常有新鲜感。平凡的生活使每天的行动似乎一成不变,但当大家都觉得沉闷,失去浪漫。温馨气息时,就不妨做少许改变。例如每晚都回家做饭觉得枯燥乏味时,可偶尔去饭馆撮一顿;周未把孩子带到外婆家,夫妻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去看场电影或逛街购物等。在一些特别的日子如配偶的生日、结婚纪念日、情人节等,送一束鲜花或寄上一张能表达心声的精致卡片,会给婚姻生活平添一份浪漫,一丝温馨。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是

42、一个十分让人头疼的问题。心理学上经过对中国婚外恋的案例进行分析所得出来的结论显示,婚外恋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 .生活寂寞单调如果婚后生活让人感到失望和不满足,很多人就会寻找其他的方式或是刺激来让自己的心理获得满足和平衡。比如婚姻生活让人感到寂寞、无聊,夫妻双方缺少亲昵感,不能够给对方带来生活乐趣,这时,第三者、婚外恋就有机可乘了。尤其是那种长期分居两地的夫妻,看到别人的夫妻都成双成对,恩爱甜蜜,心里难免会产生失落和不平衡的感觉,因此容易去寻找别的“温柔乡”。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姻生活过于单调,缺乏新意,每天都是同样的事情,同样的生活模式,这时感情容易变的平淡无味,生活也没有什么乐趣。在这种

43、情况下,婚外恋的新奇刺激就更容易突显出来,抓住人们的心,使其眷恋无法自拔。2 .感情不和夫妻的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的话,就很容易导致婚姻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如果夫妻之间长期缺乏沟通,感情不和,那么他们就很容易接受其他的引诱或是找寻其他的感情慰藉以寻求感情上的补偿。3 .志趣不和有的夫妻在感情上本来很好,但时间长了却发现彼此没有共同的志趣,比如:妻子喜欢跳舞,丈夫却只喜欢打牌;丈夫爱好文学艺术,妻子却对时尚潮流情有独钟;老婆有远大的理想,丈夫却安于现状;丈夫发奋图强,妻子却不思进取。这些兴趣、爱好、志向上的差异使两人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步调也严重的不一致。如果这时在外遇到“知音”

44、,就很容易使人陷入婚外恋中去。4 .性生活不和谐这也是导致婚外恋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婚姻没有和谐的性生活,是不可能得以维系的。即使双方感情再好,又有多少人能够一辈子过“柏拉图式爱情”生活,这时发生婚外恋似乎已经无法避免了。5 .喜新厌旧有的人是十分难以定性的,尤其在感情问题上,容易见一个爱一个,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爱的是谁。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婚前,也许无可厚非,可是一旦结了婚,就要对爱人和家庭负责任。这种喜新厌旧的思想再加上婚后生活的不甚如意,即使和自己结婚的人是“最爱的人”,也会发生变化。因为旧的爱人突显出来的多是缺点,而新的恋人突显出来的多是优点,拿别人的优点去和自己爱人的缺点比较,

45、自己的爱人当然要逊色很多,婚外恋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了。6 .传媒的负面影响很多影视剧,书籍等都有反映婚外恋的现象,但是其描写的侧重点不一定都是婚外恋的负面效应,或者渲染名人的婚外恋现象,使人见怪不怪,自己生活中也照搬下来,造成诸多家庭婚姻问题。认识到以上婚外恋的诱因,婚外恋的危害。一是危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精神压力和不能解决的麻烦。二是危害家人的身心健康。婚外恋对爱人和孩子的精神创伤是极其严重的。三是危害社会。婚外恋导致许许多多矛盾的产生,甚至造成许多社会问题,使犯罪率上升。正视婚外恋问题是社会和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应该做的。要保持家庭的和美幸福,就必须以对方为中心,凡事多为对方考虑,加强与

46、对方的沟通了解,使生活变的有情趣,让夫妻双方都在婚姻中得到满足,找到平衡,就能够很好的解除双方的心理障碍;避免婚外恋的发生。全社会都应该大力提倡正常婚姻秩序,谴责婚外恋行为,打击这种不正之风,使当事人认识到婚外恋的错误性并有罪恶感,这样就会让婚外恋没有滋生之地,成长之土。女性婚外恋的一般历程是“厌旧喜新”、“弃旧图新”,而很少“喜新不厌旧”,她们在追求婚外幸福时往往比男子更勇敢、执着。但往往是迟迟不见情人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以至自己人财两空、进退两难。女性大多把爱情当作人生的主旋律,她们也只有在对情人“动心”真爱的前提下才会尝试婚外恋,并在热恋中轻信心上人的承诺,从而痴迷地投入自己的全部精力。她

47、们不顾事业前程,即使在自己的夙愿已成黄粱一梦时仍苦苦地等待、美滋滋地遐想。女性往往很难把性和情相分离,她们不像男子那样没有爱也可消遣,没有情也可获得性快感,而只有在自己的感情需求获得满足时才愿意付出性,并达到性情相融、灵肉合一。她们在与情人凝聚力与日俱增的同时.,与丈夫的关系则每况愈下,以至日益无法忍受“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煎熬,因此只有早日了断这令人难堪的多角恋纠葛,才能解除精神和肉体上撕裂般的痛苦。再次,妻子与婚外异性过从甚密,常会受到丈夫当众羞辱、粗暴殴打或性虐待。即使一些女性有悔过意向,丈夫也往往因强烈的占有欲和嫉恨心而难以再对其建立起信任感,有的还对妻子的时间安排、人际交往、兴趣爱好等

48、做了苛刻限制,使妻子的自尊心严重受损,终因无法忍受丈夫的猜忌、疏离和报复行为而起诉离异。还有些妻子原先只是对婚外异性有好感和正常交往,但丈夫采取的过激行为反而使其与婚外异性更加亲近,并毅然与丈夫分手。对婚外情更执着、专一,也更投入的女性,在这美丽的陷阱中往往跌落得更深,也受到更多的伤害。她们的付出总得不到预期回报,在瞬间的甜蜜和幸福之后,常伴随着沮丧和酸涩,反思和彻悟对于她们尤为必要。倘若女同胞们能对两性婚外恋的心理差异有所了解,并对自己“想要什么”和“能得到什么”是否吻合做出理性判断的话,或许在临近婚外恋地雷区时会更小心谨慎。遭遇旧情人笑比哭好,旧比新好。已婚女人突然在一个不经意的场所遭遇曾

49、经深爱过最终却黯然分手的旧情人,那真好比革命党人遭受敌人的严刑拷打,究竟是当甫志高还是当江姐全靠个人定力了。这里的“新”指的是现实状态下的婚姻。现实唯其真实而展露出有缺憾的地方,便不满,便怀念,甚至幻想那一段有头没尾的情感历程如何完美,深入地展开一一这样的心理状态无疑是艳遇之花得以盛开的最好土壤。旧情人来了,矛盾也跟着来了。临界条件:(1)丈夫刚暴打了已婚女人一顿。(2)旧情人成熟练达且旧情难忘。(3)两人共进了晚餐并都喝了点酒。对男人来说,酒吧是个过滤器或伪装仪,它能让粗野的男人貌似优雅;对女人来说,酒吧则成了边缘情感的盛放地,并毫无疑问是艳遇的高发地带。从女人的视野里望去,酒吧里的男人经常作着如下的经典表演:晃动着半杯葡萄酒,面带笑容地从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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