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交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 ”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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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建七局交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简称“两个责任”),依据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总公司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规定、局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中建七局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等,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的责任主体是公司党委和公司领导班子以

2、及领导班子成员。1.3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以下简称“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分解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2 责任范围2.1 公司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2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系统、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2.3 公司纪委在公司党委和局纪委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公司“一岗双责”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3 责任内容3.1 公司党委和公司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3.1.1 对全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领导、部署和组织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3.1.2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3.1.3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3.1.4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3.1.5 领导和支持公司纪委

4、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3.2公司党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3.2.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学习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促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3.2.2主持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讲党课、通报典型案件、提醒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观念。3.2.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规范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

5、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等。3.2.4领导和支持公司纪委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主动了解重大案件、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上级巡察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3.3公司党委委员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3.3.1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系统、部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3.3.2指导、研究和分析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防控分管业务范围的廉洁从业风险,做

6、到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3.3.3加强对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廉洁从业教育以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3.3.4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建七局落实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中建七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2018年作风建设“五不准”专项方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2019年作

7、风建设“五禁止”专项方案及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作风建设“五禁止”专项实施细则。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3. 3.5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查处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单位违规违纪案件;不利用职务、职权影响和干扰正常的执纪审查工作。4保障措施4.1 抓责任落实4.1.1 公司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形势。4.1.2 公司党委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不少于1次。4.1.3 公司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

8、建设责任书。4.2 抓宣传教育4. 2.1公司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不少于1次。4. 2.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应亲自讲授党课不少于1次。4. 2.3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每年开展党性党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4.3抓监督检查4.3.1党委书记每年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4.3.2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系统、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点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集中、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等,及时提

9、醒谈话,并作好相关谈话记录。4.3.3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进行调研或业务检查中,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并有具体指导工作的指示记录,且每年提交书面报告不少于1次。4.3.4领导班子成员要督促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对专项巡视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综合监察和党务效能监督等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进行整改,杜绝边改边犯、屡改屡犯的现象。4.3.5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督促分管系统、部门或联系点单位(项目)开展廉洁风险排查不少于1次,并制定防控措施和填报排查问题记录表。4.4抓领导示范4.4.1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的述职述廉,要汇报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书面材料同

10、时报送公司纪委。4.4.2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应包含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整改意见。4.4.3领导班子成员对个人有关事项,要按照程序每年向党委请示报告不少于1次;离开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党委书记请示报告。4.4.4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4.4.5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党委。4.4.6领导班子成员发现或收到对涉及违纪违法行

11、为的举报,要及时移交公司纪委;公司纪委在纪律审查中,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回避,不准妨碍或插手组织调查。4.5抓考核运用4.5.1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廉政“画像”评价。4 .5.2领导班子成员在对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负责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时,结合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情况,对其进行廉政“画像”评价。5 .5.3公司党委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组织1次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较差的,公司党委书记对其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6 责任追究6.1 考核检查中,发现公司领

12、导班子成员违反或未正确履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6.1.1 对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内不传达贯彻、不安排落实,对公司党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的。6.1.2 对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够,以致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建七局落实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中建七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

13、司2018年作风建设“五不准”专项方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2019年作风建设“五禁止”专项方案及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作风建设“五禁止”专项实施细则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四风”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的。6.1.3 对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掩盖、袒护的;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隐瞒不报的;对违规违纪案件长期失察,或妨碍对违规违纪的执纪审查,包庇、纵容违规违纪的。6.1.4 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分管的系统、部门负责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6.1.5 对分管系统、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

14、,造成严重后果的。6.1.6 维护党纪不力,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项目)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6.1.7 在履行“一岗双责”中有其他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6.2 检查考核中,领导班子成员有本细则5.1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公司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6.3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楚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7 附则7.1 实施细则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6.2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谈话记录表(个人)2 .谈话记录表(集体)3 .诫勉谈话记录表4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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