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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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沃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处理曲沃县境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序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臧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工作秩序,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汾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1)适用于曲沃县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

2、一次死亡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需紧急转移安置0.2万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下的IV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3)县人民政府认为特别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

3、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

4、、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2 .事故风险分析曲沃县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水利工程、电力设施、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众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事故风险如下:2.1 危险化学品企业(1)空气产品(临汾)有限公司,位于曲沃县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2389肝。厂区内有50万吨/年空分装置一套、100Om3液氧储罐1个、100Om3液氮储罐一个、100Onl3氧气球罐1个、650m3氮气球罐1个、Ionl3中压液氧储罐1个、Iom?中压液氮储罐1个,产品有氧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液氧、液氮,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构

5、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等事故。(2)山西杭氧立恒气体有限公司,位于曲沃县高显镇西白集村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产品有氧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液氧、液氮、液氮,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一区2套6000Nm3h空分装置;生产二区1套12000Nm3h空分装置,生产三区1套6000Nm3h.2套10000Nn3h,1套15000Nm3h.1套16000Nm3h空分装置。公司生产系统各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三区2000m3液氧储槽储存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3)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

6、限公司,位于曲沃县山西立恒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装置及产能为:30万吨/年乙二醇,13.76万吨/年1.NG。公司一级重大危险源1个:1.NG罐区;(2)三级重大危险源3个:草酸二甲酯装置、DMO中间罐区、乙二醇中间罐区;(3)四级重大危险源1个:H/C分离装置。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4)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曲沃县东宁村,公司粗苯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中毒、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5)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位于曲沃县高显镇西白集村,粗装罐区、煤气柜、洗脱苯装置(一期/二期)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物料数量超过了临界量,构成

7、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中毒、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6)曲沃县恒昌远民爆有限公司,仓库区位于曲沃县杨谈乡乔芦村一沟谷中,库房依山而建,仓库建有黄土洞库3座,其中1号为在用雷管库储存量15万发,2号(分两间洞室)炸药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为30吨。依据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WJ/T9093-2018)标准,分别为四级、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7)曲沃县东周乙焕厂,位于曲沃县北董乡东周村西,该厂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电石、乙块、丙酮,电石、乙块、丙酮均为危险化学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8)中国石化销售有限

8、公司山西临汾曲沃石油分公司曲沃油库,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柴油,其中油库汽油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柴油罐区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着火爆炸等事故。(9)加油站:中石化加油站11个、中石油加油站1个,民营加油站15个。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汽油、柴油。可能发生着火爆炸等事故。2.2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有乔山铁矿、富盛铁矿、益源铁矿、金龙铁矿、成英铁矿、祥富铁矿、建飞铁矿等,均为地下开采,无尾矿库。在生产过程存在山体滑坡及坍塌、冲击地压、放炮、中毒窒息、透水、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火灾、爆破、坠落等事故。2.3 冶金企业主要有:山西晋南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配套20

9、万11?高炉煤气柜与8万11?转炉煤气柜区储存单元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0万Hi,转炉煤气柜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转炉煤气柜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灼伤、烫伤、坠落、机械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2.4 服装、食品、建材、机械加工等一般工贸企业主要有山西中条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易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灼伤、烫伤、坠落、机械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2.5 县内过境危险化学品运榆车辆车辆流量较大,可能发生车辆的翻坠、碰撞、追尾等交通事故,并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

10、人员中毒等安全事故。2.6 县内各类工程建设企业可能发生火灾、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触电、起重伤害、踩塌等事故。3 .组织体系与职责3.1 应急组较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曲沃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2 指挥机构与职贵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业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工信局局长成员:以下单位分管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

11、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县总工会、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3.3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2、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报告和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3.4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I)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练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向县指挥部提出应对建议;根据抢险救援需要,调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13、,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敕灾时统一调度;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组建专家顾问组、建立专家信息库,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2)县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负责事故处置的职能部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负责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3)县发改局:根据县物资储备规划、品种和标准、年度计划,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4)县工信局: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5)县公安

14、局:负责事故区域的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管及逃亡人员的追捕,维护好事故现场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事件;负责故现场周边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确保事发地应急救援通道便捷畅通。(6)县民政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工作。(7)县财政局:负责县事故专项经费的拨付,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8)县人社局:落实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等保障待遇;组织实施受伤人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9)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技术支撑工作。(10)市生态环境

15、局曲沃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危险、危害的范围;污染物的处置工作。(11)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建筑工程事故的相关技术资料;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进行评估;提供事故场所地下水管网等情况。(12)县交通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车辆和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险现场,保障抢险救援车辆的顺利通行。(13)县卫体局:负责事故中受伤、中毒人员抢救治疗和事故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调运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确定抢救医院、救护中心。(14)县市场监管局:参与企业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生产安全

16、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5)县能源局:根据抢险救援需要,承担较大以上事故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等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工作。(16)县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监测、气象预报等信息,与各成员单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气象信息通报机制,为预防事故发生提供科学依据。(17)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现场扑救及应急处置。(18)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19)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负责做好事故现场通信应急保障工作。(20)县总工会:参与协调做好事故抢险期间的职工稳定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

17、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企业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21)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敕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加强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情况;脓从县指挥部统一指挥,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3.5 专项应急工作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敕援指挥部设专项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兼任,成员由事发地乡(镇)政府、县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牵头部门、县相关应急联动及应急保障部门负责人组成。各专项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其相关领导兼任,负责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8、各部门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牵头或参与配合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制定、实施相关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事故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卫体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等参与配合。(2)非煤矿山事故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卫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等参与配合。(3)民爆事故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卫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等参与配合。(4)道路交通事故(含危险化学品、火工品道路运输事故)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

19、县交通局、县卫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等参与配合。(5)建筑施工事故按职责分工分别由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县工信局等参与配合。(6)火灾事故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县卫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人武部等参与配合。(7)特种设备事故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卫体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等参与配合。(8)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故,按职责分工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参与配合。各专项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应对

20、相关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具体指挥本县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开展相关较大、一般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分析总结相关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专项应急工作组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6 应急联动机制3.6. 1应急救援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并做好值守记录,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将事故地点、时间、性质等通知带班领导,及时向县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6.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要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含派出机构)提

21、供帮助支持的,由县指挥部协调处理。3.6.3在超过本级或规定权限的应急工作指令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遇有特别紧急情况,应当边处置边报告。4 .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4.1 监测与预警4.1.1 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事故监测制度,完善事故监控系统,规范信息获取、报送、分析、发布形式和程序;根据事故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及时监测可能发生的事故。4.1.2 预警(1)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

22、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山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不。【级预警(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事态仍在蔓延。H级预警(楂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In级预警(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IV级预警(蓝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已经发生,事故隐患仍然存在。(2)预警发布三、四级预警信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发布;一、二级预警信息,报省

23、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在事故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发布。(3)预誉响应预警发布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防范准备、协同处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预警发布后,各乡(镇)政府、县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措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

24、受到事故危害的警示信息,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视情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4)预警变更及解除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发布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及时更新颈警信息内容。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发布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4.2 信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或涉险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1小时内报告县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报后,应当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发单位的名称、地址、性

25、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巳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 .应急响应5.1 先期处置事故发生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政府报告。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将有关情况向县指挥部报告。

26、事发地乡、镇政府除做好应由本级组织处置的事故外,还应依法有效做好应由上级政府组织处置的各类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先期处置的主要任务包括:启动现场处置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封闭现场、疏导交通、疏散群众、救治伤员、排除险情、控制事态发展、上报信息等。事故发生后,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先期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5.2 分级响应5.2.1IV级响应县指挥部组织实施。县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

27、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5.2.2I级、II级、III级响应符合I级、II级、In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县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县安委会主任)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II级、III级响应,经县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I级、II级、III级响应。县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全面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在国家、省、市有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5.3 应急处置措施(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伤

28、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优先安排、调度和通行,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3)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专业应急处置措施或建议;(4)立即抢修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5)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6)按程序启用县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应

29、急救援物资储备,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7)视情况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8)向受危害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9)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10)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维护社会治安;(三)依法进入相关场所进行检查和封存物品;(12)依法拆除、迁移妨碍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设施、设备或其他障碍物;(13)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县政府确定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5.4

30、 扩大响应如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超出本县控制能力,或事故已波及到县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向市委、市政府请求支援。5.5 信息发布县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具体由县委宣传部或上级相关部门根据县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发布;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客观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5.6 应急结束当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县政府宣布应急结束。6 .恢复与重建6.1 X后处置

31、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事项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6.2 保险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井下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工作的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承保机构及时派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6.3 调查评估与总结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县指挥部负责对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根据事故现场检测、鉴定的数据,分析原因,评估应急响应情况。检测

32、和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6.4 恢复重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恢复重建的意见建议,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需要市、省、国家支持的,由县政府向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请求。7 .应急保障7.1 通信与信息保障县指挥部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要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的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值守。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建立和更新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企业应急机构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救援装备物资生产或储备单位的通信联络信息库。7.2 物责、装备保障县发改局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确保救灾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

33、用品的应急供应。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要与其他市、县和地区建立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急需时能迅速调入救灾物资。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物资和应急装备.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和生产条件,负责储备必要的救灾设备和物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企业要根据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专(藕)职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7.3 应急队伍保障县消防救援大队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救援力量;其他兼职救援力量、社会志愿者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

34、重要补充力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与就近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队伍。7.4 交通运榆保障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的组织、实施。要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调遣,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输送安全。公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7.5 医疗卫生保障县卫体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辖区卫生资源对事故伤员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和医疗卫生保障需要,协调县发改局落实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调拨。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按照指令迅速进入事故现场指定区域实施医疗救治和

35、卫生防疫等工作。7.6治安保障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密集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7.7经费保障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和承保机构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县政府协调解决。7.8技术支持与保律县应急管理部门设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专家信息库,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召请有关专家研究分析事故情况、提出抢险救援技术措施意见,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县气象局要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气象技术支持和保障。7.9宣传、培

36、训、演练7.9.1宣传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企业员工宣传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逃生避险知识,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7.9.2培训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要制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提高其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对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要进行培训,形成专业应急队伍、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7.9.3演练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企业应当至少每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37、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县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8.附则8.1 预案管理本预案一般情况下3年修订一次,当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应及时组织修订。8.2 奖励与责任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在预防事故或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对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依规问责。8.3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8.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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