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干部)学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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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顶山市财经(干部)学校章程(2016年12月1日第一届第八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序言平顶山市财经学校(平顶山市干部学校)是由原平顶山财贸学校(平顶山市干部学校)和平顶山市经济管理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平顶山市干部学校的前身是平顶山市“五七”干校,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恢复成立平顶山市行政干校,直属市政府领导,主要职能是平顶山市行政干部培训;一九八五年更名为平顶山市干部学校(平发198565号),主要职能是在职干部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一九九三年三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平顶山财贸学校(豫教职成199388号),形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职能是在职干部培训、中等职业教育和中专学历教育的教育培训机构。平顶

2、山市经济管理学校是根据省教委教职字199166号、平教人字199421号和平编199416号文件精神,将平顶山市第二中学更名为平顶山市经济管理学校,由普通中学改为职业中专。2009年10月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财贸学校(市干部学校)和平顶山市经济管理学校合并,组建平顶山市财经学校,挂平顶山市干部学校牌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加强现代学校建设,明确学校发展策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中华

3、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平顶山市财经学校(PINGDINGSHANFINANCEANDECONOMICSSCHOOL)。第三条学校地址: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神马大道中段南25号、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山南路2号。第四条学校性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平顶山市教育局,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确立符合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校训:正直向上、健康有为。(二)校风:团结、勤奋、求实、创新。(三)教风:敬业、勤业、专业、乐业。(四)学风:尊师、乐学、多能、专长。(五)培养目标:健康、有用、会生活的高素质公民。(六)

4、办学宗旨:以学生为中心,对学生终身幸福负责,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七)办学理念: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师生幸福。(A)班子精神: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同心同德、科学发展。(九)工作导向:教育培养学生,掌握一项健身方法,学会一门实用技术,培育一种兴趣爱好,养成一身良好习惯。(+)学校校徽:、-。(十一)学校校歌:平顶山市财经学校之歌。(十二)学校校庆日:每年1月12Ho第三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的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

5、责、党组织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J,校长要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第七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遵循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决策和部署,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三)组织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四)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一班人的智慧和力量,定

6、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六)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七)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A)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带头实干。第八条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第九条学校采取两级管理模式,下设行政机构和教学机构,行政机构有办公室、组宣科、学生科、教务科、总务科、教研室、保卫科、招生就业办公室、继续教育及干部培训中心、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教学机构有财会经贸部、工艺美术部、电子工程

7、部、计算机工程部、学前教育部、健康教育部等。行政机构注重服务、协调、督察,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教学机构注重组织、落实、实施,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行政机构、教学机构正副主任为学校中层干部,通过民主推荐、学校考察和竞聘上岗相结合的方法,实行聘用制。第十条学校党组织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中政治核心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8、。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表彰、晋升或处分、免职,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四)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方案及各项制度。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设立校内外公开栏、举报电话、信箱,将学校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公开,接受学校师生及物价、审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检查与监督。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值班制度

9、、领导带班制度。第四章教职工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按照人事管理规定,科学设置各类岗位,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保持合理比例,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岗位和兼职岗位相结合的岗位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第十六条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全面的量化考核。第十七条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学

10、校领导,勤恳工作。第十八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或专题工作小结。第二十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邻里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第二十一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向

11、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用品;不擅自设立或提高收费标准;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第二十三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第二十四条对教学能力差、不适应教学岗位的教师实行淘汰制,学校行政有权责令其转岗或待岗。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学校制订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五章教学管理第二十六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

12、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依法设立教学管理机构,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教材管理制度,开发使用校本教材,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十八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观念,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第二十九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第三十条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开展课题研究,编写校本教材。第三十一条规

13、范开展体育工作、卫生工作和课外活动。第三十二条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第三十三条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用好数字校园平台,充实、完善学校教学资源。第三十四条开展好校、市、省三级优质课评选活动,开展公开课、观摩课活动,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第三十五条规范学校教研活动,办好平顶山市财经学校“财经讲坛”,活跃教研氛围。第三十六条按照“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校、市、省三级技能竞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三十七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

14、归档。第三十八条学校实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重点专业校内生产线以及实训基地,坚持专业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第三十九条学校加强与企业合作,共同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指导,开展深度校企合作。第四十条由教务科、教学部、学生科共同负责学校的教学过程管理,建立教师教学考核评价制度,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教学的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实施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第四十一条学校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和实验室的建设,健全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实践性教育环节的管理,保证实践性的教学质量。第四十二条学校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建立技能鉴定站,组织学生参加

15、职业技能鉴定。第六章德育管理第四十三条学校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将德育全方位融入学校各方面工作。第四十四条学校成立德育领导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育人责任,成立学生会,将德育工作落实到学校各个工作环节。第四十五条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建立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队工作。(二)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

16、面,社会为体的立体式教育模式。第四十六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严肃庄重的升旗方式,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第四十七条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第四十八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创造健康向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氛围。第四十九条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开足德育课程,发挥德育课在德育工作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其他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等环节的德育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第五十条学校建立完善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制度,加强德育过程的评价管理,实行全方位的德育考核办法,建立学生德育档案。第七章学生管理第五十一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

17、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第五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大多数学生的组织能力能够得到锻炼与提高。第五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的注册、课堂教学、成绩考核、实习实训、学籍变动、纪律考勤、奖励与处分及毕业、结业等各项工作。第五十四条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等规定,制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学生学习生活管理制度,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第五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励

18、和处分制度、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等制度。第五十六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第五十七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学校助学金。第五十八条学生有以下权利:(-)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师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评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第五十九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

19、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破坏公物、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第八章继续教育及干部培训第六十条继续教育是指学校教学计划外的对内培训和社会培训等工作,具体包括校内外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岗位资格、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第六十一条学校不断辐射办学功能,积极为三农服务,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为社会劳动力实现终身教育服务。第六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主要是承担日常中职培训以外的、面向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等各类培训的教学工作;社区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承担上级教

20、育主管部门安排的社区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培训科目和内容的制定、组织实施讲座、社区文化宣传等。第九章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第六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就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做好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发生。第六十四条学校制定招生管理、就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招生、就业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招生行为,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六十五条学校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开展联合办学,并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与时俱进开设专业,拓宽招生渠道。第六十六条学校加强招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建立毕业生联系档案,做好毕业生安置、跟踪调查

21、就业反馈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的劳动争议等相关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十章后勤服务管理第六十七条学校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对校园整体布局进行规划,使得校园布局合理,功能分区合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第六十八条后勤工作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第六十九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对全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房屋、场地、及其它物资等实行严格管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添置、损废、变卖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每学期结束前,由校长统一部署,对全校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盈亏按

22、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和设施,随时进行维护。第七十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第十一章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第七十一条学校为平顶山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学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学生缴费,同时通过多元化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投资和资助,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第七十二条学校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第七十三条学校

23、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第七十四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务年预算制度,编制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学校各业务部门于每年9月前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计划,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第七十五条加强财务管理,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合法,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第七十六条学校财务活动接受校党委、教职工代表大会、师生员工监督,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第十二章环境管理第七十七条全体教职工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第

24、七十八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壁画、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第七十九条全体教师要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八十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第八十一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重点部位的保洁工作实行社会化服务,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第八十二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第八十三条校内师生车辆按指定地点排放

25、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学校内部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相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第十三章安全管理第八十四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预防、日常安全管理、各项活动应急安全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设立安全管理专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设备,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第八十五条加强法制教育,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第八十六条学校确保校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教学设备、土地、道路、绿化设施、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都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

26、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八十七条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卫生防疫教育,积极开展逃生避险、救护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第八十八条学校保障校内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保障经由学校组织或批准的校外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加强学生实验、实训I、实习的安全管理。第八十九条学校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的社区联系,建立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第九十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的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第十四章章程修改程序第九十一条学校章程修改必须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经学校领导班子审定,报平顶山市教育局批准备案。第九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平顶山教育局批准。第九十三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九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第九十五条对学校的设立、合并、终止、变更等重要事项,由举办者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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