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深刻领悟“正确的权力观”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与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两篇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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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深刻领悟“正确的权力观”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与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两篇文】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范文:深刻领悟“正确的权力观”篁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紧密联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具体实际,创造性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形成了内容丰富、思想深刻、系统完备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权力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在21世纪的发展作出了原创性的施大贵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的权力观”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行动指南。在4月3日召开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勇于自我革命的极端重要性,为坚持依法治权、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01.增强依法用权的法治意识“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J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不渝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运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

3、接受人民监督,不断进行自我革命,使党的事业充满蓬勃生机和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确保党长期执政的战略高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因而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推进党的F1.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对此,中国共产党人对加强公权力监督进行了不懈的探

4、索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历史这么长、规模这么大、执政这么久,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乂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应有之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就必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诚如习近

5、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马克思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旨之下进行工作”。广大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才能彰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进程,在不同国度的社会条件下,必然形成不同的现代化类型。“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展现中国特质的现代化法治新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就必须处理好法治

6、与人治的关系,将公权力的行使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增强依法用权的法治意识,努力养成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的法治习惯。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02.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人民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守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现代化方向的人民性“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育引导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是我们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立足点。在当代中国国家生活和法治发展领域,法治的根基在人民。

7、坚持人民至上,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的精髓要义,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根本立场。一是要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历史唯物主义权力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前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后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同资本主义权力观的根本区别。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权力观,就必须始终牢记社会主义国家

8、的一切权力都是属于人民的,始终牢记作为在全国执掌政权的执政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牢记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二是要把握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行使准则。“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熠进民生福社,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宜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确立问题导向

9、,坚持有权必有责,把权力的行使与贡任的担当内在地联结在一起,强化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三是要让人民监督权力的运行。人民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的力量源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闩觉接受人民监督。人民群众中蕴藏者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芸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集遒,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于权力行使的监督作用。要用好现行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包括监督权在内的国家权力。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人民的眼睛是当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

10、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贡,才不会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03.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在现代社会,法治的基本特点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统治形式和统治手段主要是法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不仅仅运用法律,而且其本身也要受到法律的支配;法律是衡量国家、组织及个人行为的基本标准。在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时代进程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运用法律形式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设定必要的原则和程序,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公权力的内容、行使范围、运作方式等,超越法律规定而行使的权力是非法的、无效的。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

11、带头厉行法治,坚持“有权必有贲,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贲,违法要追窕,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从而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第一,要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二是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要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四是要受监督,这既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制度保护”。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对宪法和

12、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正确的权力观才能真正地确立起来。第二,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在当代中国,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切实解决好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因此,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必须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运用法治方式确立权力运行的基本规矩,做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从而为正确行使权力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第三,

13、要切实增强依法用权的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司法公信力是衡量公权力公正行使的重要社会评价尺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增强执法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已经成为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生明,廉生威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二因此,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坚持不懈地加强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让执法司法工作更加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和认同。04.权力必须有制约和监督法治的对立面是使用不确定的权力。要约束这种不确定的权

14、力,就必须通过法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为了使国家权力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去行使,防止和反对权力的滥用。为此,就必须建立一套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列宁强调,要提高监督机关的地位、规格、权威,建立起包括党内监督、人民监督、法律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以防止公职人员成为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因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高度重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问题,从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在,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可发消息”。国家公职人员行使权利的活动时刻处在公众

15、视野里,并且常常处于媒体聚光灯下。种种情形,都给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带来了新的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广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理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提高权力行使的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贡、干事创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宜接最有效的监督”,“国

16、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二因此,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合理分解公权力部门、组织的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贡任法定化,从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现了标本兼治的要求,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构筑起遇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

17、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H由裁量空间,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经建立,就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形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大推动力,从而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3340字范文同志们: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3次

18、。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结构没变,内容修改完善76条,增加16条。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吸收管党治党的最新成果,释放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的鲜明信号。通过系统学习和研究,我感触颇深,对条例修改背景和充实内容也有了更深地认识。一是修订体现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就要论述内容.首先,体现在指导思想的几处完善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其次,在总体要

19、求中,条例第三条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臼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再次,在纪律处分工作遵循原则条例第四条中,落实了总书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增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二是修订体现了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首先,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梃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条例新增一条第五十七条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此款政治纪律中。其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

20、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了第八十五条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再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新增第一百三十条增加“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规定。三是修订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首先,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针对性处分规定。增写了

21、“脱离实际,不做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慢作为、假作为,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其次,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贡、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费、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再次,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

22、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增写了处分规定。第四,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分则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四是修订坚持与时俱进,与从严管党治党新制度呼应。首先,维护了党纪新规定的严肃性,与相关规定同步更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在条例廉洁纪律修订中就有多处体现。如,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靛;对离职或者退

23、(岗)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其次,条例从执纪工作发现的问题出发,充实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写了,对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在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条款中,增写了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创建示范活动收班的处分规定。再次,条例从服务中心和

24、大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纪法衔接。对违法但未犯罪的党员明确规定了党纪处分要求,并设定兜底条款。条例第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贡任,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四,条例落实严管和厚爱并重的要求,区分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贡任等不同情形。如对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从严重处分。在条例第三十条新增一款,”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

25、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工本着惩前患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违纪行为,条例第十九条专门新增两项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贡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为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提供纪律保障,也体现了党纪的严管和厚爱并举。五是修订织密了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执纪精准和质效.首先,对党员干部言行全时空管理。时间上,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在职还是退休(离职

26、),条例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都有了组织纪律要求,时刻警示党员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时都要严守党纪法规。对象上,所有党员全覆盖。不论党员在国内还是在境外,都要严守党纪。如,条例第九十一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又如,在完善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的廉洁奉公要求中,条例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十一条、第一百零四十二条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其次,线上线下的全覆盖。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

27、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表彰和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方面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在网络空间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在第一百五十三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提醒党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再次,将党的规矩、党的优良传统制度化,织密纪律制度,在执纪中有规可循。在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针对“四风”存在的问题,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匏,对宜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新条例的施行,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也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民族熨兴伟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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