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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发展目标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持续巩固、提升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研究特殊教育向幼儿园及高中阶段两端延伸发展模式,持续保障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
2、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完善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具体目标。到2025年,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在97%以上,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巩固在90席以上。将义务教育阶段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比例控制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以内。推动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会同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开展“三二分段”培养模式、“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各县(市、区)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加快推进江海区、开平市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
3、学校,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逐步落实区、台山市及恩平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全市、县、校三级教科研体系,市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县级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建立健全特约教研员制度。二、构建特殊教育体系(一)逐步普及学前阶段特殊教育。提高学前儿童入学率,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鼓励市县特殊教行学校会同残联部门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
4、向,根据适龄残疾儿童不同残疾类别和等级,加强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的监测。巩固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模式,确保“应随尽随、应入尽入、应送尽送”,按照“筛查一建档一评估一安置或转介”的流程做好“一人一案”“一期一审”,优化、规范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及转介安置流程,妥善安置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压实普通学校主体责任,保障随班就读学位,原则上同等条件卜.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进一步健全送教服务工作管理机制,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协同推进的跨部门合作
5、机制,增强送教服务运行保障能力,对送教服务工作进行全流程管理。将义务教育阶段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比例控制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以内。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要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三)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应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通过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合理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
6、学校)和高职院校设置职业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加强特殊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学资源开发。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资源,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推动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会同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开展“三二分段”培养模式,打通残疾学生中高职贯穿培养渠道。加强残疾学生就业指导与援助,发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能优势,支持市特殊教行学校开展面向残疾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积极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三、加强特殊教育建设(四)落实标准化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建设。根据省市级、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
7、指南(试行)文件要求,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完善我市特殊教育体系。持续落实特殊教ff学校向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转型发展,依托随班就读示范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健全市、县、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体系,依托设在乡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全覆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为更好地保障随班就读质量,各县(市、区)应选择同一学区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鼓励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乡镇设立特教班,在九
8、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五)完善特殊教育布局。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江海区、开平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逐步落实区、台山市及恩平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增加特殊学校学位供给。推进残疾人基础建设,加强招收残疾学生的学校“无障碍校园”建设。合理布局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各特殊教育学校试点增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班、多重障碍班。进一步推进各县(市、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经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儿童福利机构可以开展特殊教行办学,并纳入公用经费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
9、特殊教育学校,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积极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积极推进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园)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ff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六)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政务服务数据、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跨部门共享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构建残疾儿童少年协同服务和动态追踪机制。依托“江门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统筹区、江海区及新会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信息上报、入学评估与转介安置工作机制,规范优化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与转介安置流程,
10、巩固我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行入学率。进一步完善“江门市特殊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课程教学资源共享,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X)充分满足残疾学生的个性化教育需求,为残疾儿童少年建立个人终身电子学习档案。持续开展校本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构建校本特色课程体系,进一步发挥“江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各特殊教育学校至少建成1门以上精品课程和1个以上优质教育资源,培育一批课程创新共同体,打造i批优质教学资源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残联四、全面落实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七)加大财
11、政教育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市县落实主体责任,统筹使用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特殊教育补助中央资金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资金,支持新建、改建和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确保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健全。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人员津贴补贴制度,结合实际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保障特殊教育教师
12、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八)加强特殊教育保障措施。各县(市、区)应将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参照随班就读学生标准提供各类支持资源。持续落实“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提供辅助器具适配与相关服务。持续开展7-17岁残疾儿童少年“送康服务”,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打好基础。以台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为试点,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接受高质量教育提供专业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残联(九)改善特殊教育办
13、学条件。开展“组团式帮扶”,通过县(市、区)之间结对,形成区、江海区与恩平市,新会区与台山市,鹤山市与开平市结对帮扶关系,在县级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建立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及特殊教育学校之间的结对帮扶关系,着力提升我市东西部特殊教育发展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工作,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行支持服务。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集团化办学,把普特融合办学纳入集团化办学试点与实验,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严格落实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特殊教
14、育资源教室教职员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随班就读班主任和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及送教上门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及专职资源教师县域内统筹调配机制。健全市、县、校三级教科研体系,市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县级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建立健全特约教研员制度。与高校合作,开展资源教师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资源教师教研教学水平,继续办好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特殊教育组比赛。加强普特校际
15、资源共享,深化融合教育师资联合培训、教育教学改革与教研科研协作。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升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质量。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推动普通教育学校调整课程与教学安排,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适宜的学习资源。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教研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与课程教学领导力。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积极开发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学资
16、源,努力满足其就学需求。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贵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五、组织实施(十二)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关于特殊教育的工作部署,提高对特殊教育发展工作的重视,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把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出台“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实施细则,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加大统筹力度,倾斜配置相关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残联(十三)充分发挥市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协调组织全市残疾儿童少年特
17、殊教育工作,研究解决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研究基础教行必须研究特殊教育工作制度,通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社区,依托残联等部门开设的托养中心等机构,探索为残疾学生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课后托管、社区康复、就学升学和辅助性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与便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残联(十四)强化规划实施与督导评估。强化特殊教育常态化督导与评估,把特殊教育发展作为必检内容。市适时对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评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残联(十五)广泛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加强特殊教育宣传。大力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和方法,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广泛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贵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