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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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鸡市陈仓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我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农业农村部口蹈疫防控应急预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和宝鸡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1.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U级)、较大(m级)和一般(IV级)四级.非洲猪疽

2、疫情分级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执行.1.3.1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有包括我区在内的3个以上县(区)发生或者10个以上镇(街)连片发生疫情;或在我区与邻省、邻县(区)边界的区域,有10个以上镇(街)发生疫情。(2)口筛疫在14日内,与我区相邻省、县(区)份发生严重疫情,我区同时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4)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1.3.2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11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有2个以上县(区)发生疫情;或有1O个以上疫

3、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镇连片发生疫情.(2)口躇疫在14日内,有2个以上相邻县(区)发生或者5个以上镇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疏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镇发生猪痛、鸡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4)我区已消灭的牛痛、牛肺疫、马鼻疽等动物疫病又有发生,或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马痕等疫病传入或发生.(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告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县(区),或其中的人窗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6)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1.3.3较大突发动物疫情(In级)(1)

4、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有包括我区内的2个以上镇(街)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2)口蹄疫在14日内,有包括我区在内2个以上镇(街)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有包括我区在内的5个以上镇(街)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4)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有包括我区在内的5个以上镇(街)发生布善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6)省农业农村厅或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1.3.4一股突发动物疫情(IV级)(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

5、、新城疫疫情在1个镇(街)行政区域内发生。(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镇(街)行政区域内呈暴发流行.(3)县(区)以上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突发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1.5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

6、行分级管理.(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政府和兽医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雪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政府要迅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悌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厢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

7、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至僻防群控。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雅虺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际需要,向区政府提出成立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区政府根据区农业农村局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本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2.1.1 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

8、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指挥部发布或授权发布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工作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做好动物疫情的监测、诊断,开展流行病学网直和疫源追踪;根据预防控

9、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按照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发布标准,适时公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等;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负责对扑疫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区公安分局:负责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直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区发改局:负责将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哲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嫩组织全区应急储备物资保障支援、协调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应急生产,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区民政局:负责对受灾困难群众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生

10、活救助,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慈善捐助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区医保局:负责落实参加医保人员感染疫情致病后的医保对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疫苗、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的公路运输保障,防止疫情扩散.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区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包括报告)提供通信保障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支持有能

11、力的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协调解决防治技术应用中的科技问题.区商务局:负责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区卫健局: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技术指导,负责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我区境内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疫情排查、采样、送检等工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生野生动物疫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镇

12、餐厨剩余物的处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协调预案演练等相关工作.其他有关单位根据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做好相关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制定防治政策,安排部署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2.1.2 镇(街)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机构,成立镇(街)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由镇(街)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成员单位及职责参照区级突发重大动物

13、疫情应急指挥部确定.镇(街)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对区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作出的处理决策、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2.2 日常管理机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制度的起草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

14、的指导、培训;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本行政区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2.3 专家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建陈仓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1)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相应级别采取的技术措施提出建议;(2)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提出建议;(3)参与制订或修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4)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培训;(5)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6)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2.4 应急处理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主要负

15、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对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接种、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出入区境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等措施实施进行指导、落实和监督.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3.2 预警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动物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3.3 报告

16、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短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3.3.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1)责任报告单位a.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b.区农业农村局;c.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d.有关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等相关单位.(2)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动物防疫机构的兽医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3.3.2 报告形式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

17、报告.3.3.3 报时限不晦序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1报告.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市畜牧中心派人协助迸行诊断,诊断为疑I以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同时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朝懈品送市畜牧中心实验室确诊,市级不能确诊的送省或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3.3.4 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是否有人员歌、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

18、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事发地的镇(街)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要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不畸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方,区农业农村局和镇(街)接到

19、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区农业农村局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4.2 应急响应4.2.1 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农业农村部、省政府、市政府发布的特别重大(I级)、重大(11级)、较大(HI级)突发动物疫情后,积极做好配合响应工作.4.2.2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IV级)的应急响应区农业农村局对一般突发重大动物疫情(IV级)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区政府和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区政府根据区农业农村局的建议

20、,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做好以下工作:(1)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雅部a.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b.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矛口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c.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d.在宝鸡市陈仓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扑杀染疫或相关动物,临时征用房屋、场所、交通工具;封闭被动物疫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e.组织铁路、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有站,对进出疫区、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进行检直和消毒.f.按国家规定做好信

21、息发布工作。g.组织镇(街),安丹附、社区开展群防群控.h.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可请求省市予以支持,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2)区农业农村局a.组织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b.组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组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级别.c.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d.负责对本区域内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有.e.对新发现的动物疫病,及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工作.f.有针对性

22、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教,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g.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3)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a.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b.组织开展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c.按规定采集病料,送省级实睑室或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d.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4.2.3 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区的应急响应应根据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保持与疫情发生地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

23、准备.(3)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传入和扩散.(4)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5)按规定做好公路、铁路等交通的检疫监督工作.1.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接种相应的疫苗,定期进行血;肖学监测等.1.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农业部对

24、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省农业农村厅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农业农村部报告.较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市农业农村局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由区农业农村局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区政府或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比准后宣布,并逐级向市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局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可根据区农业农村局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措施终止的术指何支持.5 .善后处理5.1 后期评估突发重大动物

25、疫情扑灭后,区农业农村局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直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以及针对本次疫情的基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同时抄报市农业农村局.5.2 奖励区政府对参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5.3 责任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直、控制

26、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5.4 灾害卡瑛按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未限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相笺5.5 刷和补助区级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5.6 恢夏生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迸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5.7 社会救助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区民政局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指导区慈善协会做好募捐工作.6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突发重

27、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6.1 通信与信息保障区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晤,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紧急情况下的电话、电报、传真、通讯频率等予以优先保障。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621应急队伍保障区政府要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应急队伍由区农业农村、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应急成员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6.2.1 交通运输保障区交通运输局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6.2.2 医疗卫生保障区卫健局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

28、人畜共患病)的人间监测,作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区卫健局开展工作.6.2.3 治安保障区公安分局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6.2.4 物资保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6.2.5 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区、镇两级政府应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

29、处理工作.6.3 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组,专家组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6.4 培训和演习区农业农村局要对动物疫病防控、监测诊断、疫情报告、防疫监督等相关人员和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在没有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状态下,区农业农村局要有计划地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演练,区政府可根据资金和实际需要的情况组织举行演习,确保预备队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

30、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7附则7.1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陆生、水生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对社会经济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形.暴发: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疫点: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受威胁区:疫区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7.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7.3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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