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57420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包含班主任,下同)队伍管理,严格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事故分级辅导员工作事故是指由于辅导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影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影响学院安全稳定和学院声誉的各类事件。辅导员工作事故视情节和后果分为三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具体认定如下:(一)发生以下事件之一的,认定为一级工作事故:1、在学生中散播错误的政治言论,影响重大;2、因工作失误,所带班级发生致学生死亡或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的;3、因工作失误,

2、所带班级学生发生聚众斗殴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4、利用学院名义弄虚作假,私自出具各类证明,或在发展党员,评先、推优,评定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5、所带班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6、无正当理由不过问班级事务满四周或所带班级学生擅自离校两周以上而毫不知情,造成不良后果的;7、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事故。(二)发生以下事件之一的,认定为二级工作事故:1、利用学院名义弄虚作假,私自出具各类证明,或在发展党员,评先、推优,评定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工作中,弄虚作假,影响较大的;2、因管理不严、教育不到位,所带班级学生聚众闹事或在考试中发生群体作弊事件的;

3、3、所带班级学生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或对学生突发事件处理不当,致事态扩大的;4、因工作失误,所带班级发生学生重伤或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万-5万元责任事故的;5、辱骂体罚学生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的;6、无正当理由不过问班级事务满两周或所带班级学生擅自离校一周以上而毫不知情的;7、其他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事故。(三)发生以下事件之一的,认定为三级工作事故:1、不能及时完成学院和系(部)布置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贫困生资格认定、评奖评优、党员发展、就业数据报送等工作中存在较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3、伪造辅导员深入基层、个别谈话、主题班会等工作记录的;4、因工作失误、教育不到位,当年所带班级学生考

4、试作弊率达到3%的;5、在值班工作中,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达到三次的;6、因工作失误,致所带班级发生学生轻伤或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价值0.1万T万元责任事故的;7、无正当理由不过问班级事务满一周或所带班级学生擅自离校三天以上而毫不知情的;8、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9、无正当理由在所带班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时不能及时到位的;10、其他程度相当的事故。二、事故认定(一)辅导员工作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由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组负责。(二)各单位或个人发现可能认定为辅导员工作事故的相关事实后,应立即向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学工部)报告,并填写辅导员工作事故报告与认定表中“报告内容”栏

5、。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须及时将辅导员工作事故报告与认定表提交责任人所在单位,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其他未达到工作事故认定级别的辅导员工作差错由各单位负责进行批评教育并作相应记录,报学工部备案。(S)对于二、三级事故,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学院分管领导确认;对于一级事故,召开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组会议审议,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学院主要领导确认。三、事故处理(一)凡被认定为辅导员工作事故的责任人,学工部对其诫勉谈话,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二)一年内发生一次三级辅导员工作事故的,取消当年年度岗位考

6、核优秀资格;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三级辅导员工作事故的,当年年度岗位考核为不称职,取消其参加当年各种与辅导员工作有关的奖励资格。(三)一年内发生一次二级辅导员工作事故的,当年年度岗位考核为不称职,取消其参加当年各种与辅导员工作有关的奖励资格;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二级辅导员工作事故的,两年内取消其参加各种与辅导员工作有关的奖励资格。(四)一年内发生一次一级辅导员工作事故的,当年年度岗位考核为不称职,两年内取消其参加各种与辅导员工作有关的奖励资格;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一级辅导员工作事故的,五年内取消其参加各种与辅导员工作有关的奖励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五)学院将辅导员工作事故与所在系(部)学生

7、工作考核挂钩,凡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辅导员工作事故或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以及重大群体性违纪事件的系(部),学院将取消该单位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优秀资格,并取消该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优秀资格。(六)辅导员工作事故的行政处分按学院行政纪律处分的程序办理,处分决定放入事故责任人的人事档案。四、事故申诉(一)学院成立由党委领导担任主任的辅导员工作事故申诉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处和辅导员所在系(部)负责同志,以及辅导员代表参加,负责受理事故责任人的相关申诉工作。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二)事故责任人对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事故通报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写辅导员工作事故处理申诉表,向工作事故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工作事故申诉委员会应及时处理相关申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