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专业培养方案、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专业和课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师从事教学和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和评估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为规范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制(修)订原则第二条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适应学生能力发展,适合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并满足教育部相关课程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强化教学内容的基础性、有效性和实用性,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发展趋势,注重吸收各学科最新的
2、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第四条强化能力、方法导向,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研讨式教学,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增加应用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知识点。第五条充分体现学校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体现课程对毕业要求、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第三章基本内容第六条课程教学大纲(-)理论课程教学大纲1.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总学时、学分、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先修课程、后续课程、适用专业、开课单位、开课学期等。2,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写明本课程的知识体系在学科体系中的基本地位及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
3、系(专业主要课程),以及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后,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阐述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及其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3 .课程基本要求提出本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突出能力培养。4 .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按章节和条目叙述教学的基本内容、时间分配、基本要求等,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提出建议。教学内容应全面反映课程的主线、知识结构以及实施环节。5 .使用教材与主要参考书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有关课程原则上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4、的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包括专著、案例集、习题集、网络学习资源、相关学术刊物等。6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设计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提供多种学习体验,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优化组合和运用多种教学手段,特别注重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合理使用呈现工具、探究工具、交互工具、设计工具,有效提高教学质量。7 .课外学习要求加强学生课外学习设计,根据本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对学生提出课外学习的内容和要求,如课外阅读、课外实践、课外作业等,注重引导和指导,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8 .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1)习题课次数及作业次数、作业类型;(2
5、)考核次数、方法及课程成绩评定办法。9 其它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如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方法与途径等。10 .大纲正文按章节详细撰写大纲正文。11 .编制与审核写明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人和审核人。(二)实验教学大纲1.课程基本信息2 .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3 .实验项目及学时分配4 .实验教学内容及要求5 .主要实验教材(指导书)及参考用书6 .编制与审核(三)实践教学大纲1.课程基本信息7 .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8 .实践教学基本要求9 .实践项目内容及时间安排10 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11 推荐实践教材和教学参考书12 其他说明13 .编制与审核(四)毕业(专业)实习(实践教学周)教学大纲1.
6、课程基本信息14 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15 内容、要求与时间分配16 组织与管理17 实习指导书及参考书18 考核与成绩评定19 .编制与审核(五)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1.课程基本信息20 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21 .时间与学时分配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22 毕业论文(设计)的实现23 毕业论文(设计)的导师配备7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24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25 毕业论文(设计)的替代26 .其他说明I1.编制与审核第四章制(修)订程序与编写要求第七条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均由开课单位负责修订。凡对不同专业教学要求不同的课程,应分别修订教学大纲。第八条课程教学大纲以专业为单位,由开课学
7、院组织相关教师或课程组(教研室)集体编写,鼓励行业企业、实习就业单位等第三方参与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其中委托其他二级学院教学的课程,还应会同该二级学院的有关教师一起研究编写和审定。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负责人初审,经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含实践教学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审议、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备案后实施。第九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均需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应注意同一学科各门课程知识点的交叉,明确不同课程同一知识点的归属,处理好先修(或并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与配合,既要防止遗漏,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第十条教学大纲要求文字简洁、意义明确、术语规范、阐释准确。新设置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订教学大纲,再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然后才能开课。第十一条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根据学科发展动向、教育教学改革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实践经验等因素进行调整和修订。第十二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督导委员会按大纲内容组织相关的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XXXX年10月15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