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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 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指导意见、*区教育和体育 局关于做好师德考核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 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 育为主线,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为重点,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 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 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二、考核原则L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为了教师, 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
2、、自重、自律、自强。2 .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 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3 .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 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4 .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 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三、考核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市*区辽阳东路小学所有在职教师。四、考核类别和内容(一)考核类别师德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主要以*区辽 阳东路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为依据,无负面影响即为通过;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可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同步
3、进 行。(二)考核内容以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 据,参照*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参考内容(正面清单) 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根据学校实际, 制定考核标准。五、考核程序和方法(一)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考核的指导与审核。组长:略组员:略(二)成立考核小组成立师德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一线教师代表等9人组成。其中,一线教师 代表民主推选产生,不低于考核小组人员的50%。组长:略副组长:略组员:略(三)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 考
4、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学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并实施。(四)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师德评议。L教师自评。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自我评议。2 .民主评议。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 要求进行互评。3 .服务对象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家长对班级任课教 师及班主任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中高年级教师,学生参评人数不 低于全班人数的80%;低年级教师,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主要采取 家长评议的方式进行。4 .考核小组评。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对每个 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考评打分。教师自
5、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考核小组评四项得分分别 按20%、20%、30%. 30%折算后得出被考核人师德年度考核基础成 绩。借调、长期支教等人员在外派工作单位评价,产假、长期病假、 长期事假教师只进行教师自评、民主评议、考核小组评,三项得分 分别按20%、40%、40%折算后得出被考核人师德年度考核基础成绩。另,被考核人年度内获得区市级以上师德荣誉称号或者见义勇 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行为被区市级以上媒体宣传 报道的,可视社会影响力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予以加分,但加分不 得超过基础考核总分的5%o被考核人师德年度考核基础成绩按20%折算后得出的成绩纳入 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自202
6、2至2023学年度开始,只在每学年的 下学期将折算后的师德年度考核成绩纳入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之 中。六、确定等次(一)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 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二)对照负面清单,被考核人在年度内涉及任意一条情 形,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三)公示备案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内以适当方式 公布。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 见,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 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 记表,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七、考核结果的使用(一)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学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资格 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 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 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 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 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分,按规定撤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八、考核时间师德考核每学年末进行,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同步 进行。本方案自2021至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