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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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5篇医院医界结合实施方案1区级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罟,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0)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

2、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2022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读录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78.5岁.二、主要任务(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熠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

3、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

4、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三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勺徇,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

5、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5艮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做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

7、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更、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郅艮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

8、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壁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

9、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

10、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

11、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率头负

12、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号)要求,优化

13、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朝亍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

14、,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吏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

15、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患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患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

16、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强化保睑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睑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睑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

17、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支持商业保睑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睑,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睑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睑和意为害保睑。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睑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用古,评4古

18、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地,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4牛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

20、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养老联合体.(二)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按照就近方便、互利互惠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明确双方责任,推进医疗养老联合体(简称医养联合体)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医疗卫生机构

21、定期到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承担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任务。(三)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先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网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入住社区托养机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的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统称重点人群)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基层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18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2019年底达到70%;2020年底达到90%.(四

22、)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者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中医健康体统运动为一体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到2020年,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五)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各类医院以及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等资源,转型创办康复中心

23、、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酱十对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2018年10月底前,各馍(街道)要结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对辖区内的一、二级医院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将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的规划上报卫计局。(六)优先发展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郅艮务.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申请,卫计局要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养老机构可根据

24、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加强失能、慢性病的康复服务,设立康复区或康复中心,开展专业化的康复三务。鼓励执业医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七)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

25、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站式办理,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八)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医疗保睑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睑服务范围、项目、服务质量、结算办法等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将国家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睑报销范围;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6、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经费投入和资金保障.各镇(街道)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大经费投入,鼓励和支持实施医养结合i式点项目。从2018年起,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享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39号)确定的各项补贴和配套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并经审杳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的新增医养、护理型养老床位,享受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同等扶持政策。(二)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场化融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

27、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到牛的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三)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各镇(街道)要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酋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采取招标拍卖

28、挂牌出让方式.(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合作培养和针对性培养政策,不断加强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轮训机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医疗、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中医治未病适宜技术纳入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五)强化信息支撑.利用全员人口信息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

29、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给台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二)分阶段逐步落实.2018年6月底前,确定级试点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7月至11月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

30、12月底之前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按要求将试点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自评报告上报卫计局家庭发展股、民政局社福股。(三)建立和完善考核督套机制.卫计、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顺口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逐步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羽盖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韵旨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医院医界结合实施方案5目前,房山区共60岁以上老年人18.18万人,全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49家,共有养老床位7869张,每百名老人养老床位数

31、43张,入住老人3400余人。一、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截止目前,全区49家养老机构中有5家具有医保定点单位资质;13家机构具备内设医务室;剩余养老机构与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开展定期巡诊、义诊、体检等项目保证急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急诊救治和入院治疗。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54号)的要求,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形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与能力的养老机构.二、加快区级福利中心建设区级福利中心总用地面积26035m,养老床位700张,该项目是集养老、医疗、康复和护

32、理为一体的综合型养老机构。总体床位中175张为本区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床位,其余床位与万科进行公建民营,区民政局将对运营进行监管,确保机构福利性质不变,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并将区级福利中心打造成为我区养老服务行业标杆.目前项目主体已经完工,正在由北京万科进行后期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即投入运营。三、提升专业养老护理服务水平以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提升养老护理质量,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提高养老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实行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施。加大专业培训力度,要求养老机构内部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和康复人员,对重度失能老人给予史加专业化的护理.针对老年患者的急危重症、多发病,加强对养老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培训I、学习,以此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发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降(氐意外风险.今年我局组织开展全区养老护理人员专业培训,聘请专家为护理人员进彳亍理论讲解及操作指导,全面提升护理人员专业能力。为老人提供高标准养老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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