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项目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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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学生资助项目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清单学生资助项目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博士30000元/人年、硕士20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博士13000元/人年、硕士6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

2、分担比例计算。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博士一等12000元/人咛、博士二等10000元/人咛、博士三等8000元/人咛,硕士一等10000元/人年、硕士二等8000元/人年、硕士三等6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二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

3、标准为:本专科016000元/人年,研究生S20000元/人年,在上限范围内根据在校期间实际学费标准确定。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学制年限X分担比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民族自治地区800元/人年(含免费提供教科书)、非民族自治地区按照分县(市、区)核定的平均学费标准确定。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

4、计算。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二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省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实际核定的分专业平均标准计算,市县按照2000元/人年的基础标准计算。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特别资助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计算方法:

5、补助经费二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资助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500元/人学期。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9县中职三年级在校学生生活费补助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和分担比例计算。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X分担比例。凉山州中职内地联合办学补助资金按照实际资助人数、资助标准计算。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年。计算方法:补助经费(三年核定一次)=实际资助人数X资助标准。核定期间,经费不足部分由凉山州足额补齐。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按

6、照实际发放助学贷款人数、发放贷款总金额、风险补偿金比例和分担比例计算。贷款限额标准为:本专科16000元/人年、研究生20000元/人年。计算方法:风险补偿金=发放贷款总金额X风险补偿金比例X分担比例。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按照实际发放助学贷款人数、在校生贷款余额、贷款利率和分担比例计算。贷款限额标准为:本专科16000元/人年、研究生20000元/人年。计算方法:贴息补助经费=在校生贷款余额X贷款利率X分担比例。注:1.资金分担比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64号)执行;2.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同步调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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