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项目能源管理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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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布式光伏项目能源管理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屋顶业主】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项目公司】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厂房承租方要实际用电方】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签订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第一条项目内容1.1 乙方通过租赁形式在甲方约【】平方米建筑物屋顶(也称“项目场地”)上建设【】MW(以实际装机容fit为准)光伏并网电站。乙方应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丙方提供专项节能服务,丙方以享受电费优惠方式分享项目节能效益并按月向乙方支付电费。甲乙

2、丙三方确认,乙方已按照本协议约定给予丙方电价折扣,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项目场地租金为10】元/平方米/年(并非赠与或无偿使用,租赁事项见租赁协议M附件一),实际使用屋顶面枳以屋顶交付确认函3(附件二)中注明数字为准),由乙方按月度支付甲方。甲方保证本项目所使用的建筑屋顶具缶25年以上的产权。1.2 本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二十五25)年(以下称“运营期限”),项目所发电能由丙方优先使用,实现企业节能降耗目标,剥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电费收入、碳减排收益及政府补贴等)由乙方享有。1.3 丙方承诺在本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过程中优先使用乙方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电能。第二条租赁

3、期限2.1 经乙方通知的指定日期,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屋顶供乙方进行项目建设。甲方向乙方交付屋顶之日为起租日期,双方应当签署屋顶交付确认函(附件二)。2.2 屋顶租货期限自起租日期之日起算二十(20)年.二十(20)年租赁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五(5)年,甲方、丙方有义务保证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按本协议约定25年的运营期限运行期满,届时无论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乙方仍然享有项目场地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使用权直至运营期限届满,且电价折扣不变.2.3 各方确认,乙方已给予丙方电价折扣,除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屋顶租金(如有)外,乙方无需向甲方、丙方支付其他费用。第三条电费的结算3.1 电网电量计量装置:

4、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在入网前端各方认可的位置安装各方共同检测无误的用电计电装置。该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各方计算用电量的最终依据。3.2 电网电垃计量装置无法进行远程抄表,则乙方有权选择在合理位置安装远程秒表计量装置,用于远程抄录读取的当月光伏电站的分时发电量和用电量数据,该远程抄表计量装置数据需与电网电量计量:装置数据致。若记录数据出现偏差时,则以电网电量计量装置记载数据为准。各方同意,每半年由各方专职人员共同对远程杪表计量装用校准(或补偿)次。3.3 丙方用电的电费计费标准按照下列第1】项执行:(1) 丙方应当按照【】元永Wh(度)的结匏电价单价向乙方月结支付光伏电费:当地电网向乙方开具的电费

5、结算明细单中记载的尖峰、峰、平、谷期间对应的实际电价的上下波动较上一个电费账单结算日期的电价环比超过10%时,本结算电价也同步按同比例进行调整。(2) 丙方按照当地日间加权电价的【】向乙方月结支付光伏电费:当地日间加权电价为尖峰、峰、平、谷各时段官方电网当月执行目录电价分别乘以各自占【】点至【】点时段内时间权重计算而来。示例:2023年1月每日【】点至【】点时段内,【地名】当地尖峰时段共【】小时(【】点至【】点),高峰时段共【】小时(【】点至【】点),平时段共小时(【】点至【】点),谷时段共【】小时(【】点至【】点);因此当地2023年【】月日间加权电价=尖峰电价【】元/kWh*小时7小时+高

6、峰电价(1元/kWh*小时/【】小时+平段电价(元/kWh*(小时/小时+谷段电价口元/kWh*【】小时/小时=TCAWh3.4 丙方用电结算方式如下:1.1 .1丙方实际光伏用电量=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光伏电站反送电网的电量。332丙方于每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前月故后一个工作日)如实抄录计量装置读取的前月光伏电站的分时发电抄表记录应记录当时时点分时计量装冏反应的数据,优先采用无线远程抄表方式)。乙方应当根据丙方实际光伏用电量于每月10日前向丙方发出上伏电费的书面的付款申请,叙明付款的金额。333如丙方对任何实际用电量存在争议,应于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而异议。如内方逾期未

7、提出书而异议的,视为内方对实际用电量:已确认。丙方对用电量异议的部分不影响丙方对无异议部分的用电量相应款项的支付。334丙方在收到上述付款申请之后的7日内,以电汇或很行转账方式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应于收款前根据丙方的实际光伏用电量,向内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3.5 乙方有权委托电网公司向丙方收取电费,电网公司可以按照其与乙方的约定及国家规定的方式向丙方收取电贽,如丙方拒付电费或拖延支付电费的,电网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丙方采取限电或断电等方式的惩罚措施的,丙方应当予以配合,且应当及时补交电费和滞纳金,由此对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4.1 甲方应按本

8、协议第2.1款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项目场地(包括箱变、一次和二次设备等附属设备所使用的地面用地),并授权乙方为进出和使用项目场地之目的与甲方、其他租户(若有)共同使用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4.2 甲方承诺对提供的项目场地的基础建筑物拥有相对完整的、排他的所有权,项目场地不存在任何其它影响乙方使用的第三方租赁权、其它优先权利或者被法院杳封的情形,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土地证,房产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书、不动产权属情况证明(见本合I用附件:)以及乙方需要的其他证件,如甲方未办理以上相关证件的,则甲方应当立即着手办理,如不符合办理条件或

9、者在乙方开工之前仍未办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I1.不承担任何史任。如甲方提供的项目用地或者房产全部或部分抵押给第三人,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且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抵押材料,并且甲方应当协调第三人(即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被抵押土地上附着物出租的函或同意被抵押房产出租给乙方建设光伏电站的函,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4.3 在租赁期限内,若甲方需要翻新修理屋顶的,则甲方承诺如卜丁(1)建筑物屋顶翻新修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翻新修理后的项目场地仍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要求。(2)若甲方于本协议牛.效之日起十(10)年内翻新修理项目场地且需要乙方拆装光伏电站的,相大拆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若甲方于十(10)年后翻新修理项目场地且需要乙方拆装光伏电站的,相关拆装费用由乙方承担。(3)项目运营期限自屋顶翻新修理且造成光伏电站惇电之日起中断计经,待光伏电站重新安装完毕发电之日起恢曳计算.(4)屋顶翻新修理的时间不超过90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屋顶翻新修理时间超过90日的,则甲方应当承担乙方拆装项目设备的费用,且节能效益分享期相应顺延,须延时长即为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正常发电的时长。4.4 在租赁期限内,若甲方需要出售屋顶所在建筑物,或将建筑物赠与、瓦易、设立抵押权等造成建筑物所仃权发生变动或有可能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提前六卜(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应确保屋顶所在建筑

11、物的受让方或者实际所有权人维续咫行木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发电量损失.4.5 在租储期限内,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项H场地的基础建筑物不会因甲方原因导致被拆除或重建。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导致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被征收或拆迁的,甲方应在得到征收、拆迁信息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政府给予乙方项目的补偿或赔偿等经济利益应典乙方所有。若政府相关部门将光伏电站相关补贴、赔偿等发放给甲方的,甲方须确保收到前述款项后3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4.6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卜协助:(1)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

12、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2)为乙方项目施工及运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乙方人员/车辆免费进入厂区及项目试运条件等。乙方用水、用电所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厂区内需要破土、架设施工的,甲方应予容忍和协助.并且做好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协调工作。(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政府许可文件及节能减持项目申报。(4)如乙方需要办理租赁登记的,甲方应予以配合,租赁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5)协助乙方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安全管理,给乙方对光伏发电系统的运维维护提供便利,如甲方对光伏发电系统地安全管理以及运维维护不予提供必要协助甚至阻止乙方进

13、行安全和运维维护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乙方不解除本协议的,有权停止提供电价折扣优惠和租金且不承担任何史任,且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有因此造成的发电量损失和其他损失。(6)甲方保证不擅自对项目电站进行任何运行、操作。如电站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时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甲方报自对斯目电站进行运行、操作造成甲方J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贡任。如果乙方因此受到任何第三方索赔的,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7)若丙

14、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电费,甲方庖当协助甲方向丙方催缴。4.7 乙方在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乙方将派遣相关运维人抗负货该光伏电站进行运营维护,在乙方运维过程中,甲方应当予以相关协助:给予运维人员进出甲方场地的方便,给予用水、用电的方便,因此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照市场价支付甲方。4.8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没有将屋顶出租给第三人,本协议签订后在合同期内也不会将屋顶再次出相给第认,否则如果对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与丙方的租赁关系终止/中止/解除,或丙方将其承租的建筑物转租给第三方,甲方应确保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后续的承租方及/或实际使用方继受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15、和义务,否则甲方应陪偿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投资成本及按照本协议计算的全部预期收益。4.9 甲方不得实施危击供电安全、扰乱供电秩序或窃电等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供电,目甲方应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5.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持续且不受干扰地占有、使用项目场地.5.2 乙方应当自行负贡项目的设计、政府许可或备案文件的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项目运维管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发电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5.3 乙方应当确保乙方使用的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

16、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由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番造成危害.5.4 乙方保证定期对项目电站进行检测、保养、清洗和维护,并负责项目电站的故障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应当给予相关协助或方便,且甲方不得以不合理理由拒绝乙方对电站的检测、保养,清洗和维护、维修等行为。5.5 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维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原因绐甲方屋顶造成损击的,乙方应负责对屋顶进行修更并承担相关费用。5.6 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维过程中,乙方应当疑保项目不影响甲方以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与生活。5.7 在甲方将与项目有关的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

17、、准确地告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和维护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第六条丙方的权利义务6.1 丙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政府许可/备案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豆及项目融资等,协助乙方建设配套用户侧电力接入系统工程(若需)。丙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总平面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项目设计所需的全部资料,丙方应酹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擅。6.2 丙方应为乙方提供安装场地、施工条件和设备调试条件、运营条件等便利。设备运到交货和安装现场后,乙方可委托项目总承包单位妥善保管。丙方应将与项目有关的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要求提前告知乙

18、方,应为乙方建设本项目提供安装场地、施工条件和设备调试条件等便利。针对本项目并网所需的停电需求,丙方应配合乙方。本项目发电系统本体工程和电网接入系统工程具备并网验收条件后,由乙方负货向电力主管单位申请并网验收,丙方应提供相应配合。6.3 丙方应为乙方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提供便利,如发现项目设备故障,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乙方,配合乙方进行维修。6.4 丙方对在甲方场所内殂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设备承担协助保管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授权的前提下进入光伏电站顼目场地,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丙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省进行维修和监管,如因内方故意导致的人为损坏或丢失,由内方负责

19、赔偿。6.5 丙方不得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项H设备、设施、场地,亦有阻止第三方进行前述行为的义务。为保证光伏电站顺利建设及安全使用,丙方从事影晌协议屋顶安全或项目电站安全的活动(包括进入协议屋顶安装其他设备、对协议房屋增加荷载、维修光伏电站区域屋顶或改变乙方安装和运营光伏电站原有功能等)需经乙方事先同意。丙方确需对屋顶进行翻修、改造的,需要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可避免对乙方资产造成损害的施工方案。6.6 在合同期限内,两方应当确保与光伏项目共用的用电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如上述设备有检修关停需要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换、改造与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的电力

20、设备,亦有阻止第三方进行前述行为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得阻碍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行、检修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因丙方单方面的更换,改造行为造成分布式光伏电站损坏,由丙方承担修狂和赔偿费任。项目运行期间,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光伏电站项H的光照条件和安全条件造成不利影响。丙方知晓非丙方原因导致光照和安全条件的不利变动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周边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等遮挡物,或光伏项目所在场地增加荷载时),丙方不得默许此类事件发生,并应于二十四(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快发光照条件。6.7 运营期限内,丙方与甲方发生提前解除编号为【】的厂房租赁协议】,丙方需提前30天通知

21、乙方,通知送达以乙方发出的通知回执为准,以确保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利益不受影响,如在协定期限内未完成厂房承接和承维导致乙方遭受的发电收入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丙方应与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费任。6.8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其承租的本协议项下的建筑物转租给第三方:经乙方同意后转租的,丙方应确保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后续的承租方及/或实际使用方继受丙方在本协议顼下的权力和义务“6.9 丙方不得实施危击供电安全、扰乱供电秩序或窃电等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供电,口丙方应双倍嘲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切经济损失。第七条项目的更改或用电模式变更7.1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

22、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甲方、丙方应给予配合。7.2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发电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杵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所有的改造翁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丙方应给予配合.7.3 当以卜.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有权变更上网模式为全额上网,或市场化交易放开后将乙方光伏电站所发电信出售给第三方企业:(1)丙方拖欠乙方应付电费累计超过三个月或金额超过五十万的;或(2)丙方因停产、歇业、破产、并购重组、控制人变更等原因导致内方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和供用电关系无法继续履

23、行的.当乙方选择变更上网模式的,乙方项目所发电量全部并入公共电网,因变更上网模式乙方需要进行场地施工的,甲方、丙方应予以配合。第八条资产所有权以及风险责任8.1 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为融资目的而在其所有的项目资产上设定抵押或其它担保物权,甲方、丙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上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爸署设巴担保物权的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8.2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处置项目资产或将项目资产抵押、质押或在项目资产上设定其他形式的第三方权利,如无法町止发生,必须保障乙方被合同权益不受损击。8.3 运营期限届满

24、且甲乙丙三方均无意展期的,乙方采用以卜第【】种方式处理乙方的电站项目资产:7.3.1 乙方将项R资产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并符项目的技术资料与项目资产清单并移交给甲方:7.3.2 乙方应在运营期限届满后的三十(30)日内,自行拆除位于项目现场的乙方电站资产。7.3.3 目资产因甲方、内方管理不善、甲方处置项目资产所在的建筑物或其他原因导致了项目资产的损毁、灭失,相关责任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如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电费,则每天按应付电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到丙方全额支付电费为止。丙方拖欠乙方应付电费累计超过三(3)个月或金额超过五十(50

25、)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拆除光伏电站,并要求丙方向乙方补缴延期缴纳的电贽、支付延期缴纳电费总额30%的违约金,此外丙方还应赔偿乙方因拆除光伏电站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成本、预期收益及拆除、搬迁费用。若乙方未解除协议的,丙方除应向甲方补缴延期缴纳的电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延期缴纳电被总额3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继续使用协议屋顶,将本项目由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或者将所发全部电量:转售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公司)。9.2 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项目场地,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乙方年度理论电费收入(即项目电站年度理论发电量*自发自用比

26、例*甲方用电的电吸计费标准)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项目场地超过九十(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9.3 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项目场地存在足以影响乙方施工建设或维续运营光伏项目的情况,则乙方有权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就无法施工建设或无法继续运营期间的租金,乙方有权不予支付。如上述情况系甲方原因所导致,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成本、预期收益及拆除费用)。9.4 本项目电力供应时段,丙方使用替代电源或其他主体销件的电力但未经乙方同意的,则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根据本项目当月发电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电价向乙方支付当月电费。9.5 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条款内容及基于本协议整订和履

27、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所有商业或技术的文件、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均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方不得使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丙方同危乙方在融资、资本运作时享有保密义务都免权。第十条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是指水灾、地靛、瘟疫、台风、战争、动乱、暴乱、武装冲突、罢工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2 如果一方1.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卜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五(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10.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切合理的

28、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0.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和陶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应贡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10.5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晌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九十(90)日,且在此期间,三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协议下的项目,任何方可向其他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无须向其他方承担任何货任。第十一条协议终止11.1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丙三方协商

29、一致后书面解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方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11.2 协议一方主动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被提出上述申请的,其他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或丙方系破产方的,乙方解除本协议后,有权立即取回项目资产,甲方、内方或其破产管理人应予以配合。如乙方系破产方的,则甲方、丙方行使解除权后应允许乙方取回项目资产,不得就乙方的拆除行为予以干扰和阻碍,亦无权留置项目资产。11.3 任何第:方要求行使甲方设定在项目场地所在建筑物上的抵押等担保物权,或者建筑物被法院杳封并拍卖、变卖,使得本协议无法继续程行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丙方解除本协议。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1.4 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方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3.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牛.效,至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的二十五(25)年运营期限期满后终止。13.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方承担。13.3 协议文本一式六(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2份.13.4 木协议由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13.5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及下页无正文甲方:法定代表人I乙方,法定代表人:丙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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