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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曷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水富市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水富市国有林场,局属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水富市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水富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11月11日水富市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富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林草局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按
2、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第三条实行“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第四条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原则,按照“十不准”“六不烧”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的宣传,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林草局党组、局行政全面领导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其共同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二)研究制定安全
3、生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三)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研究作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决定;(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督促本局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七)领导和督促本局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普及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知识;曝光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八)协同本级纪委监察部门积极履行
4、纪检监察职能,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赎职失职和腐败行为。(九)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制度;(I)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考核;(+-)及时划拨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经费,以便顺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治理公共安全隐患;(十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组织本局有关部门参加重(特)大事故现场勘查工作。第六条局本部股室及国有林场履行以下职责:(一)局办公室: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
5、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知识;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单位中心工作、统计、财务和资产管理,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局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一)防火办。负责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监督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昭通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指示、决定;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按照“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原则,结合“十不准”“六不烧”的要求,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各镇(办)和有关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火火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各部
6、门、各单位的联防与应急部门密切配合和联合扑救;负责掌握森林火情动态,组织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主动采取应急措施;负责制订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岗位责任制、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和扑火预案;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科学研究,推行培训先进技术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负责利用森林草原防灭现有各种通讯系统和设施,管好、用好、精通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的通讯设备、仪器、扑火机具,发挥“四网二化”的作用,提高预防和扑救能力;负责按照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求,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系统,按时上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值班情况、火险情况,以便分析统计汇总存查;负责协助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组织编制
7、森林和草原防灭治理方案和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灭火工作;负责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规划,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情况,组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同时负责协助局办公室收集汇总上报本局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知识;负责疫木采伐迹地剩余物的
8、全面清除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与消除整改工作;负责全市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执法、监督、检杳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等安全工作;负责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财务室。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知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落实按规定应由财政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保障林草局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四)木材检查站: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知识;负责宣传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
9、国家、省及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查办违法运输木竹材及林产品、珍贵稀有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它制品案件中的安全工作;负责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五)国有林场: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知识;负责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负责承担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国有森林资源的职责以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合理规划实施;负责在辖区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工作:负责在辖区范围内因工程建设产生的采伐剩余物的全面清除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与消除整改工作;负责每月向局办
10、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六)天保站: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知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营林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杳验收、社会宣传和效益监测工作;负责在各工程区域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工作,负责在各工程区域范围内因工程建设产生的采伐剩余物的全面清除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与消除整改工作;负责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七)生态保护修复股。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火火安全生产知识;负责贯彻执行国土
11、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等工作;负责在各工程区域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工作;负责在各工程区域范围内因工程建设产生的采伐剩余物的全面清除及森林草原防火火隐患排查与消除整改工作;负责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八)资源管理股。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火火安全生产知识;承担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12、。负责林业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拟定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和审批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及全市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安全工作;负责全市凭证采伐迹地剩余物的清除及森林草原防火火隐患排查与消除整改工作;负责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九)发展与改革股。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知识;负责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森林旅游发展、林地保护利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森林经营等规划实施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等相
13、关工作;负贵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在各工程区域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负责在各工程区域范围内因工程建设产生的采伐剩余物的全面清除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杳与消除整改工作;负责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费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林业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知识;负责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防灭火安全,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森林、林地、林木的依法流转(含林地、林木的公开拍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工作;负责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第三章工作制
14、度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林草局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由各部门中层干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督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一)各部门每月向局办公室汇报部门本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判,制定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局办公室及时汇总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林草局领导班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应急管理局,同时督促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学习调研制度林草局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重
15、大方针政策、典型事故安全等;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亲自督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第十一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制度,水富市林草局领导干部要组织开展并参与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杳。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部门所分管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和工作台账,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将对各部门检查情况统计汇总上报水富市林草局领导、水富市安全委会和应急管理局进行综合研判。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通报约谈制度(一)局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于每季度向水富市林
16、草局领导、水富市安委会、水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综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市林草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情况作出批示或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二)市林草局、市应急管理局每季度向本局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工作进行点评,提出工作建议,各部门分管领导要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三)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部门由市林草局党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第十三条建立安全生产督办制度水富市林草局班子成员明确1名班子成员对全局和分管领域中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第四章考核第十四条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林草局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第十六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评先评优、推荐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水富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