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联动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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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治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联动机制为有效从源头防范化解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促进我市餐饮业健康稳定发展,缓解社会矛盾,保障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餐饮油烟整治实施方案,结合现阶段我市餐饮经营审批和监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机制。一、事前加强排查,深化源头防控L建立日常巡查制。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负责将餐饮油烟纳入社区网格化日常巡查范围,列入社区网格巡查工作考核。督导各社区建立餐饮经营单位台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新开办的餐饮经营单位,将餐饮单位名称和地址,推送给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部门(含市综合执法局、石岛管理区和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综合执法部门,

2、下同)。巡查中发现的油烟扰民问题,推送给综合执法部门。(责任单位: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2 .建立油烟扰民“重点名单”制。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动态的油烟扰民“重点名单”(当年三次以上或者连续两年被投诉的、烧烤类餐饮经营单位、小区内开设的餐饮经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的地址经营单位)台账,定期以公函形式推送给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部门)3 .建立餐饮信息公示制。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各镇街,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将拟订的餐饮选址负面清单、筛选的餐饮扰民“重点名单”、油烟排放整改合格的餐饮经营单位名单,在属地镇街(社区)、物业公开栏张贴公示,广泛宣传,降低经营者投资风险

3、,减少社会矛盾。对新建投入使用的住宅楼和商住楼,住建局在验收合格后即时将名单推送给综合执法部门,及时分类纳入名单,组织宣传。(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部门、住建局、各镇街)二、事中细化措施,严格审核审批4 .建立审批信息共享制。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涉餐饮领域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同步提醒申请人联系综合执法部门,查询经营选址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步实行餐饮油烟告知,同步由申办人签订油烟不扰民承诺书和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承诺书,同步将经营单位证照信息即时推送给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管局,同步推送给各镇街,由各镇街负责抄送给各社区。(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5 .建立联合现场勘验制。办理食品经许可证,现场实地

4、核查环节实行联合勘验制,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中心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属地社区共同参与,对申请的经营单位的选址、油烟排放口设置、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使用、油烟在线检测设备的安装进行联合核查,由综合执法部门书面告知结果,符合饮食项目选址、油烟排放设施设置要求的,予以实地通过;具备整改条件的,经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通过;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告知经营者更换经营场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部门、各镇街)6 .建立许可证分类办理制。餐饮经营单位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部门、属地社区共同参与,进行分类办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选址负面清单”范围内,新申请的经营单位,不予

5、受理;“选址负面清单”以外的新申请的经营单位,按照联合勘验的要求给予办理。对于申请延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被列入综合执法部门餐饮扰民“重点名单”的经营单位,经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中心和综合执法部门、属地社区联合勘验,符合饮食项目油烟排放设施设置标准的,由综合执法部门书面告知,予以续办;具备整改条件,经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续办;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由综合执法部门书面告知,告知经营者更换经营场所;其他餐饮经营单位,按规定予以续办。(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执法部门、各镇街)三、事后强化执法,全生命周期监管7 .建立动态排查制。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社区,对各自辖区内的餐

6、饮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行动,重点摸排辖区内不得开设餐饮经营活动的场所,建立餐饮选址负面清单;排查辖区内餐饮扰民的经营场所,建立餐饮扰民“重点名单”;排查辖区内无证经营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后续,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管局、各镇街)8 .建立定期联合执法制。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街等单位、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的、经营场所技术标准不达标、油烟排放超标的、未依法取得证照而进行经营的、存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

7、拒不整改或者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依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对油烟排放口设置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依法处罚。(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9 .建立餐饮油烟智能监测制。综合执法部门对油烟餐饮扰民“重点名单”实行餐饮油烟智能监测管理,对餐饮油烟经营单位的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情况和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并建立油烟达标台账,对不达标的油烟扰民问题依法处理。对新开办的餐饮经营单位要求其自主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同时并入我市餐饮油烟智能监管系统。(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部门)10 .建立餐饮油

8、烟工作联席会议制。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司法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属地相关镇街等责任单位定期召开餐饮油烟问题联席会议,对一段时期的重点问题进行复盘解难。(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部门、司法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四、职责分工综合执法部门:负责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统计、汇总各单位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牵头对餐饮单位进行前期摸排,并抄送给各责任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对餐饮经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牵

9、头组织召开餐饮油烟治理联席会议;积极参与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联合勘验,出具书面意见。市综合执法局、石岛管理区综合执法中心、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综合执法中心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各项治理职责。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将餐饮油烟巡查、建立餐饮经营单位台账并即时推送给各相关责任单位、参加社区属地范围内的餐饮经验单位的现场勘验工作等,列入社区网格化考核范围,并督导各社区做好餐饮油烟日常巡查工作;督导社区积极宣传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政策;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依照规定,对新申请和续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组织联合勘验,严格把好审批关;负责做好各镇街社区推送的餐饮经营单位的证照核实,并将未

10、依法取得证照经营单位的名单即时推送给市场监管局;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督导环境敏感区内餐饮经营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负责审批管理,对不按照要求办理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罚;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行业的日常检查,对未依法取得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住建局:负责做好新楼盘验收后的推送工作;负责将油烟治理工作纳入各镇街物业办工作职责和考核范围;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各自领域内餐饮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油烟管道清理不到位且存在火灾隐患的餐饮单位依法督促其进行整改;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司法局:参与全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督导餐饮治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积极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各镇街:负责做好属地辖区内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组织社区积极配合和参与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审批联合勘验工作;严格依法审核辖区内的小摊点证的发放;负责督导辖区内物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得将无配套专用烟道的区域和场所用于餐饮服务;积极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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