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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依据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4115号)下达的行业标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项目编号能源20240234)编制计划制定,由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和组织,由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梧州局牵头,沏北省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等单位参与编制.2、工作过程2024年7月25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
2、(国能综通科技2024115号),以项目编号能源20240234下达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标准编制任务。2024年8月1-2日,根据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工作安排,成立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标准编写组,并召开启动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梧州局介绍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编制大纲、分工及编制计划等内容,编制单位推荐的专业领域专家参与了此次编写任务讨论。2024年8月,在充分讨论该标准编写大纲、与相关标准编写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各参编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开展了收资及标准编制工作。
3、编写组参考专家意见、企业信用评价报告编制指南(GB/T31953-2023)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完成标准讨论稿,提交信用评价标委会秘书处审核.2024年9月5-60,标委会组织召开标准第一次审稿会,对包括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在内的5项标准进行指导和研讨。会后,牵头单位组织参编单位按照会议精神和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槁。3、主要起草单位及负责事项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梧州局、湖北省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方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通州供电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唐米拉务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汇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电联(北京)征信有限公司。二、标准编制原则及主要内容1、标准编制原则(1)合规性.报告编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习惯或约定,不侵犯、不泄露信用评价对象的非公开信息、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权益。(2)真实性。报告编制应真实反映企业的守信能力、守信意愿和守信表现。(3)客观性。报告编制应以事实和真实证据为依据,独立、公正、公平进行
5、评价.(4)时效性。报告编制应采用有效期的信息,反映一定时间内企业的信用状况。2、主要内容(1)规定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的编制原则。(2)规定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封面、信用等级通知书、评价声明、概述、正文、附录等,并对每部分进行了详细描述和示例说明.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不涉及试验。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不涉及.五、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协调关系(1)关于术语,本标准与信用基本术语(GB/T22117-2018)基本保持一致。(2)关于信用评价报告
6、编制,本标准与国家标准企业信用评价报告编制指南(GB/T31953-2023)保持协调一致。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标准编制和专题讨论过程中无重大分歧。七、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在标准发布后,将组织对应用标准的有关人员进行覆盖面更广的宣贯工作,并跟踪分析研究标准实施情况。八、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建议建议将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九、代替或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暂无。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本标准提出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的总体原则,规定了信用评价报告的内容编制、报告发送、应用和评价跟踪以及档案管理等内容。适用于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报告编制.标准编制工作组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