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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粽合预案参考葩本I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要论述,健全完善我市建设安全事故应对机制,规范响应处置流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建设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诚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役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怯E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P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B联省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机构改革
2、方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使用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1)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事故:(2)城市桥梁事故:(3)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系统及附属站,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及附属设施,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在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使用活动中,因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5)地震、极端天气等自然灾杏引发的建设安全事故和城市内涝事故:交通、水利、铁路、民航等建设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贡范围内负责。1.4 工作原则1.4.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3、.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不断提升防范安全风险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领导下,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协调联动各相关单位履行应急职贡,共同做好事故应对处置工作。1.4.3 分级负责、屈地为主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卜.,市政府、街道、郊区办、市属各部门等按照“分级负货、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事故应对主体贡任,统筹协调应急资源。1.4.4 依法高效、科学应对事故应对应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到科学施救、专业施救,避免应急救援措施不当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145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坚
4、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能化解盎大安全风险。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转变、随患升级导致事故的发生。2响应机制2.1事故分类分级建设安全事故依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特别重大(1级)、重大(II级)、较大(川级)和般(IV级)。特别重大(1级)事故:(1)厉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使用活动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指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的事故.(3)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系统因事故发生连续停水、停气、停热24小时以上
5、,影晌3万户以上居民用水、用气、用热的事故。(4)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矍灾害,市政府、以及剧中5()公里范围内人口密度达到2(X)人/平方公里的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11级)事故:(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使用活动中,造成IO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I(X)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I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指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1()人以上、30人以卜的事故。(3)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系统因事故发生连续停水、停气、停热24小时以上,影响2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用水、用气、用热的事故
6、.(4)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市政府、以及震中50公里范围内人口密度达到200人/平方公里的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冠灾宙.较大(In级)事故:(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使用活动中,造成3人以上10人以F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卜重伤,或者1(X)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指城市桥梁桥长在500米以下的大桥.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受到严亚威胁,或者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IO人以下的事故,以及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
7、羯,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的,或拧城市道路立交桥及城市道路下穿铁路立交桥、过街大桥等因超限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3)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系统因事故发生连续停水、停气、停热24小时以上,影响I万户以上2万户以卜或者县(市、区)全城居民用水、用气、用热的事故。(4)造成IO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罐灾害,市政府、以及震中50公里范围内人口密度达到200人/平方公里的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卜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杏。IV级(物事故:(I)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使用活动中,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玳伤,或者100O万元以下直
8、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指城市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受到严Ifi威胁或者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力3人以下的事故,或者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己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失去承我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的,(3)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系统因事故发生连续停水、停气、停热24小时以上,影响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或者县(市、区)半城市居民用气、用水、用热的事故。(4)造成IO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市政府、以及震中50公里范围内人口密度达到200人/平方公里的地区发生4.5级以上地段、5.0级以卜.地靛,初判为般地靛灾害。2.2 分级应对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遵循分级负贲、属地
9、为主的原则。初判为特别全大或重大安全事故,由市委、市政府报谙省委、省政府后,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总指挥部,配合省级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由市政府和市住建局负责应对。超出市政府应对能力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报请省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援。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安全事故,由事发区域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负成应对。2.3 响应分级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等根据初判事故级别、应急处用能力以及预判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丁事故比较极感,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活
10、动期间的,可适当提自响应级别。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别为IV级、山级、H级、I级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2.4 指挥机构3.1 市一指挥机构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是全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推进建立全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3.1.1 应急指挥人员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事发地街道、郊区办主要负货人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应急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
11、成员(成员单位及职员见附件1).启动H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事发地街道、郊区办主要负史人任副总指挥,成员参照I级应急响应时的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贡同志为成i(成员单位及职贡见附件1)。启动In级应急响应时,由市政府决定,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置在市政府,由市级专项指挥机构负货人(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事发地街道、郊区办主要负货人任副总指挥,成员参照I级应急响应时的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及职员见附件I):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启动IV级应
12、急响应时,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置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局长任总指挥,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分管负贡人任副总指挥,成m参照I级应急响应时的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贡同志为成m(成分单位及职责见附件I):必要时市级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3.1.2 应急救援职责(I)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2)统筹全市建设安全应急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应对建设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3)组织指挥全市特别重大、揖大、较大和一般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街道、郊区办开展相关建设安
13、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4)负贡对事故防范应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5)负员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6)发生特别JIi大、至大建设安全事故时,协助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7)做好建设安全事故应急信息发布工作。3.2 市级工作机构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核实事故情况:(2)负责为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负赤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罟的传达落实:(3)负货事故
14、信息管理、通讯联络工作,协调专家组开展工作,提出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意见:(4)编制和管理市级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街道、郊区办做好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5)组织协调建设安全事故风险排查、院患治理、监测预警、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宣传培训等:(6)协调联系其他应急救援机构,共同做好建设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3.3 街道、郊区办指挥机构街道、郊区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颂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街道、郊区办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做好辖区建设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应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3.4
15、 现场指挥机构特别重大、重大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报请省委、省政府后,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市级特别亚大、道大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先期处置工作。上级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市级特别重大、重大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服从上皴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事故应对处置工作。较大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由总指挥或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贵同志担任指挥长的现场指挥机构:一般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市住建局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货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建设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
16、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3.4.1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贪(1)加强现场勘测、评估和会商研判,迅速判明事故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做出前期处置工作部署:(2)就近协调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进入现场,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开展应急处髭工作:(3)实时跟踪事态进展,向本级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发现事态仃扩大趋势或超出现有控制能力时,迅速报请上级指挥机构给A支援,并及时向可能影响的地区通报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发布信息。3.4.2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事发地街道、郊区办、救援队伍、事发单位负责人、救援专家等组成,根据事故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一般包括以下工作组。(1)综合协
17、调组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公安同、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军分区、武警支队、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事故信息报告、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协调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调集:承办各类会议,督促落实议定事项;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2)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同、军分区、武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同、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事发地街道、郊
18、区办工作职责:负货制定救援方案、组织灾情勘察、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实施事故处置、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隹收集有关资料。(3)灾杏监测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工作职货:负货对事故影晌居民生活水质、空气、土爆等变化状况的环境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困,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造成城市公用设施损坏引发的可能出现坍塌等严重后果的设施监测;提供气象信息;对现场危险物质进行处置。(4)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市卫健委成员单位: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工作职责:调度全市医疗队伍,设立临时
19、医疗点,协调外部医疗机构,为救援人员、事故受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芥询和帮助。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5)社会稳定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武警支队、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工作职责:负贲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事故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加强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厉
20、打击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6)新网报道组拳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工作职贡:统筹协调媒体现场管理,做好事件舆论引导、互联网监控和管理工作,审核把关信息发布,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组织活动;做好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向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事故相关单位、事发地街道、郊区办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7)善后处理组牵头单位:事发地街道、郊区办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同、市生态环境同、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
21、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做好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人员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指导事故造成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巴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8)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市应急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工作职责:负责初步核实建设安全事故产生经过和原因,总结事故处置工作经验教训,评估事故损失,制订改进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还可设立相应保障组。3.5 专家组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依托市应急局学家阵,事发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配合
22、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对事故发展趋势、抢脸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议,参与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4风险管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和物资;应当加强风险隐患登记建档和安全信息采集、监测、预警工作,及早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房屋建筑产权人未依法取得许可,不得将房屋建筑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场所:严禁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
23、违法改扩建(含加以、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发现的建设安全隐患应立即督促生产经营堆位、房屋产权人等消除风险陷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在风险尚未解除前,要安排专人负贡,动态跟踪监管,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建筑施工雎位等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5预警信息5.1 风险评估生产经营单位发现生产设施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建设安全事故时,应当发布本堆位安全预警,并及时向市住建局报告,市住建局综合研判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房屋建筑产权人发现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
24、生坍塌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报告.市人民政府对上报的风险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的严亟程度及本级政府处理能力决定是否上报省人民政府。5.2 重大风险略患报告出现下列情形之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和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人必须及时向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1)地震、雷电、强降雨、冰雪、山体滑坡、泥石潦等自然灾害危及安全生产和住房安全,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建设安全事故:(2)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胞患,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般建设安全事故:(3)发生可能导致特别至大、玳大、较大、一般建设安全事故的其他险情.53预警信息发布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25、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风险分析,当研判可能发生建设安全事故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同忌,向相关街道、郊区办、行业部门、涉险单位、个人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市应急局;当可能发生的事故超过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市人民政府应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住建厅报告。1.1.1 预警级别依据建设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市住建局获取相关征兆信息,及时组织风险分析评估,对建设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危宙强度、影响范围以及次生、衍生事件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级别。安全预警由低到高(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26、国务院规定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不具备预警条件的建设安全突发事件,市住建局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方面通报。1.1.2 预警内容险情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有关预防措施、工作要求、发布机关、咨询电话等。5.4 预警响应相关街道、郊区办接到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预警通知后,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贲的原则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和事故发生。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对事故险情进行跟踪监控,发现险情扩大时,立即提升预警级别。(I)市政府发布:级、四级预警后,一般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启动相关建设安全应急预案。协调有关
27、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贵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建设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建设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建设安全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牛建设安全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建设安全事故的级别。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建设安全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建设安全突发事件危宙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芥询电话。(2)发布一级、二级预警后,在:.级、四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
28、,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组织应急队伍、负有特定职赤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符、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宙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行撤离易受建设安全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建设安全突发事件危若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需扩大的活动。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5.5 预警调整及解除预警级别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市政府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6信息报告6.1 报告时限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货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报告,市住建局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市人民政府、市应急局、市住建局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省应急厅和省住建厅上报事故情况,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I小时。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询、完整,任何堆位和个人对事故
30、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按照直接报告与逐级报告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街道、郊区办、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可直接报告省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6.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和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工程基本程序履行情况和工程概况;事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及企业负货人、项目负货人的姓名和执业资格: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行业企事业单位名称、负成人姓名,事故胞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简要经过、原因初步分析和紧急抢险救援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
31、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紧急情况可简要报告,详细情况后续补充报告。7应急响应7.1 先期处置7.1.1 事发单位先期处置.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中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下列项或行多项应急救援措施科学自救,防止事故扩大.(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2)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需扩大:(3)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组织现场人员撤离:(4)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7.1.2 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及住建局先期处置建设安全事
32、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郊区办及住建局应迅速收集事件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1)调动应急队伍赴现场处置,营救涉险群众、救治伤病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全力控制事态发展、缩小影响范闹:(2)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3)实施交通管制,划定警戒区域,隔离事故现场;(4)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及时转移和安置受到事故威胁的群众,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5)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遇难人员及其亲屈:(6)根据救援需要,紧急调配应急资源,依法向
33、应急救援队伍卜达救援命令:(7)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7.2 应急响应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货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市人民政府可请求指挥权提升至省级应急指挥机构,在省级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级应急响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7.2.1 I级应急响应(I)启动条件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在重点企业或敏感时期的重大建设安全事故“事故性质比较敏感,处巴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IIt大建设安全事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并采
34、取响应措施,同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请求应急支援.(2)应急响应启动建设安全事故1级应急响应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K.由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前期应对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在上级应急预案后动后,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服从上级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会商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对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情况,请求省级力fit支援,上升指挥权限”成立市建设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成员单位职责和事故性质,由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救援工
35、作进展情况及事故现场需求,及时召开应急会议,提出救援方案,帮助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需要,部分或全部开放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及其它应急避险场所。调动市内应急资源、协调省内应急资源参与应急行动。相关成员雎位做好事故情况、事故现场需求及救援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及时向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市财政局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下拨市级应急资金1市应急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警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军队、武警在雎位根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唆救灾,协助运送
36、、发放救灾物资。在市政府安排下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动态信息。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堆位按照职贵分工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及时汇总事故信息和救援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事故稔定后,受灾街道、郊区办和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事故损失评估工作,会同保险承保公司,制定保险理赔方案。7.2.2 H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初判发生重大建设安全事故。初判为较大建设安全事故,事故风险可能进一步扩大演变为重大事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市委、
37、巾政府决定启动I1.级应急响应,并采取响应措施,同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请求应急支援.(2)应急响应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参照建设安全事故I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7.2.3 H1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初判发生较大建设安全事故。发生在重点企业、敏感时段的般建设安全事故。事故本身比较敏盛,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建设安全事故。其他需要启动市级川级应急响应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由市政府决定启动H1.级应急响应,并采取响应措施。(2)应急响应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屣事故应对工作,市史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
38、部及其成员单位采取以卜措施: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及时组织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受灾街道,郊区办召开应急会议,分析灾情,对应急救援工作作出决定,成立市建设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前巴指挥人员就位。及时向市政府上报灾情。仃美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赴事故现场,了解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事故现场需求,帮助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需要,部分或全部开放市级应急避雄场所及其它应急避险场所。协谢全市应急资源参与应急行动,必要时协调省内应急资源,请求技术支持。市财政局根据救灾工作需耍,及时下拨市级应急资金1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紧急
39、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市交通局和有关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在市政府安排下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动态信息。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事故槎定后,受灾街道、郊区办和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事故损失评估工作,会同保险承保公司,制定保险理赔方案。7.2.4 Iv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初判发生一般建设安全事故。符合上述条件时,经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由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IV级应
40、急响应,并采取响应措淹。(2)应急响应在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统指挥下,组织开展事故应对工作,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分管副局长及时组织有关科室及受灾街道、郊区办召开应急会议,分析灾情,对应急救援工作作出决定,前置指挥人员就位。及时向分管副市长、市政府上报灾情。由有关科室组成工作组赴事故现场,解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事故现场需求,帮助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需要,部分或全部开放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及其它应急避险场所。调动全局应急资源、协调全市应急资源参与应急行动.市财政局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下拨市级应急资金
41、。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紧急谢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在市政府安排下设立临时新网中心,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动态信息。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堆位按照职员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事故稳定后,受灾街道、郊区办和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事故损失评估工作,会同保险承保公司,制定保险理赔方案。7.3 处置措施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应采取相应处置措施:7.3.1 现场管控组织对事故现场采取交通管制,加强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转移和安置受到事故威胁的群众,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
42、人员.1.1.1 场监控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1.1.3 抢险救援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1.1.4 医疗救助组织开展媵急医学救援、TJ生防疫、T!生监督和心理干预工作,及时协调市内有关专业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援。1.1.5 境监测开展环境监测,切断污染源,控制污染物,妥善处置危脸废物,防止大气、水源等环境污染.736恢豆设施组织工程抢险力量,对损坏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城市公用设施进行抢修,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对于短时难以恢究的,制定临时过渡方案。1.1.7 应急保障
43、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调拨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生活保障。调集人员和相关设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救援保障。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用社会应急资源.1.1.8 市场监管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1.1.9 社会捐赠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捐媳款物。7310舆情管控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依法打击编造、传播事故虚假信息,制造谣言、蛊感人心等违法行为.1.1.11 善后处理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工作,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工作。1.1.12 事故调查组织勘查事故现场,查找当事人、控制嫌疑人,开展事故调查工作。7.4
44、 信息发布(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建设安全事故后,省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通过省内主要新网媒体、网站或者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随后根据事故处置情况适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内容。(2)发生较大、一般建设安全事故后,市政府或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规定权限统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5 应急结束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因素已经消除后,负货组织事故应对的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逐步解除全部或部分应急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m有序撤离.8后期处置8.1 善后处置
45、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和住建局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建设安全突发事故伤亡人m、应急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建设安全突发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仃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处置工作超出市人民政府能力范围的,报请省人民政府支持。8.2 2恢旦重建市政府负责恢笼重建工作。应急工作结束后,市住建局立即全面调查评估损失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市住建同指导和协助恢复或全史损毁的房屋建筑、市
46、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行业工作,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恢更、重建情况。8.3 调查与评估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Jg大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杳.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做出评估结论,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建设安全事故应对处巴提供学习借鉴。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委和省政府,必要时可向社会公示。9保障措施9.1 应急队伍保障省消防救援总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是应对市建设安全事故的主要力量,
47、市住建局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队、昆仑燃气应急救援队、汇能燃气应急救援队、城市燃气公司兼职应急抢修队是事故应对的骨干力是,街道、郊区办基层应急队伍是事故先期处置的重要力信,社会应急队伍是事故应对的辅助力量。市住建局应当加强对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根据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和木地区应急队伍建设资源,和钢公司等有条件公司、堆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9.2 应急资金保障按照遍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所需资金首先由事故货任单位承担,事故贵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市政府协调解决.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装备、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保险服务。鼓励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参加互助保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安排应急救援人员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抢险救援行动前,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3 应急物资保障建设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